五四运动的目标是民主和科学,即所谓赛先生和德先生。在当时看来,中国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学,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学,中国就能够赶上现代化,国家强盛,就不至于被列强欺侮。
可是经过将近一百年之后的今天来看,民主和科学依然离开我们甚远。这一百来年中许许多多的革命志士为了追求民主科学而牺牲,前仆后继,付出的代价不谓不大,而目标仍然很远。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口号是不是提错了。或者虽然不能算错,也是有相当大的偏差。
从历史的眼光来检验,现在是不是有更合适的口号,能够代替民主科学?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口号就是人权。倒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民主科学,而是想达到民主科学必须走人权的道路。如果我们朝人权有所进步,民主和科学也比较容易得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人权,民主科学只能是空想。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对人权的意义还很模糊。人权观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联合国起草两个人权公约。以后又经过12年的讨论,修改,到1966年才在联合国大会上全票通过,开放供各国签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运动时就提出人权口号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认识水平上,不提人权,而提民主科学,就显得太落后于时代了。
在缺乏人权的条件下,人的生存没有保障,没有言论自由,财产不安全,不能集会或游行,讲民主的结果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或独裁—毛泽东语)”;讲科学的结果是反智主义,关掉全部文科大学,理工科的大学招生减少到十分之一以下(从1965年的68万人减少到1968年的四万人)。事实上离开真正的民主科学越来越远。这不是因为我们不要民主科学,而是顺序搞错了。先要有人权,才能有民主科学。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人权状况比之文革时期有了极大的改善,民主科学也比文革时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讲究人权,通过改进人权来接近民主科学。
近几年大家都在讲普世价值。但有人不同意,认为不存在普世价值。理由是各国历史,文化,传统都很不同,说明普世价值并不存在。但是我认为人权应该是能够得到普遍承认的。难道人民不需要生存权,不需要财产保护权,不需要自由表达权等等?我国的宪法没有写普世价值,但是写进了人权。不管哪个国家,不管是真是假,都会把生存权,言论权等写进宪法。可见人权已经深入人心。
中国在三十年的改革中已经确立了自己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权上大大地落后,不但未能赢得国际上的尊敬,反而搞得处处被动。在国内由于人权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造成官民对立,政府穷于维稳,手忙脚乱,看来这种状态难于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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