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子怡欲在美国起诉博讯的说明
关于章子怡欲在美国起诉博讯的说明
关于章子怡欲在美国起诉博讯的说明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6月1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中新网6月11日报道,章子怡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诉状,针对几家媒体的不实报道正式提起诉讼。报道还称,美国当地时间6月11日,章子怡也通过美国律师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正式起诉该失实报道的传播源头―海外某所谓"新闻网站",依法追究该网站违背基本新闻报道原则,仅凭一封来源不明的匿名信便不负责任地发布侮辱诽谤当事人报道的行为。
(博讯 boxun.com) 就近期此事的进展,博讯做以下说明: 1、在美国当地时间6月6日,位于洛杉矶的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师事务所通过私人送达服务,将一封律师函分别交到博讯的信件处理地址和主编的住处,律师函大意是维护章子怡小姐的名誉,指称博讯的报道是恶意和错误的,并提出几项要求:要求博讯撤除有关报道;交待信息来源;向章小姐赔礼道歉;对章小姐的损失做出赔偿。
2、就此事,博讯的法律顾问Huang, Tang, and Marvin LLP律师事务所的黄笑生律师和William J. Marvin律师做出回应,大意如下: “博讯对章子怡小姐本人和她在影艺界的成就是非常尊重的,但作为在美国的电子媒体,博讯努力向读者提供关于中国和世界的公正的内容。博讯关于章子怡小姐的报道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只是发表了其相信是真实的信息;这个信息来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的保护,博讯有责任为这些信息源保密。因此,博讯不会删除有关文章、不会道歉、不会透露消息来源、不会给予赔偿。但博讯会乐意发表章子怡小姐关于此事的有关声明或说明。”
事实上,博讯一直在刊登章小姐的有关声明和报道,以示公正。
截止到博讯发稿时,博讯仍未收到美国法院的有关文件。
(Modified on 2012/6/12)(Modified on 2012/6/12)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 boxun.com)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4411241 blog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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