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一桩“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让一个中国特色的词汇——“劳教”再次成为公众的关注焦点。
六年前,因为女儿不幸成为案件主角,永州母亲唐慧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今年六月,唐慧终于等来了女儿案件的终审判决。可是,还没来得及开始新生活,八月三日唐慧就因“过激行为”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劳动教养。上访妈妈被劳教的消息一传出,舆论哗然。八月十日,湖南方面宣布依法撤销唐慧的劳教决定。
短短7天时间,唐慧从被劳教,到在举国之关注下戏剧性地被释放,让人不禁起疑,为什么劳教的决定可以突然执行又迅速被取消?劳动教养的背后,究竟是哪只“看不见的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劳教”,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本期一五一十周刊选取近两年著名的劳教案例,追溯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源头和发展历史,剖析其留存至今的原因,最后探讨它的存废问题。
去年4月,重庆市民“方竹笋”因其在网上发布对李庄案的一些个人言论而被劳动教养。法学博士郑戈认为,此案一方面暴露了中国有法律而无法治的现状,另一方面,他认为劳动教养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自由的处罚,至今仍在法律的真空中运行。因为不购买一元钱公交车票,三名江苏常州市民被劳教一年。到底是因为一元车票而被劳教,还是因为三位市民之前的上访行为?记者刘子瑜的文章《“一元钱”让他们劳教一年》为我们讲述“一元车票劳教案”。对于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永州母亲劳教案”,早报评论员沈彬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人枉法,吞舟是漏;母亲维权,锱铢必较,绝不是法治的体现。
要想了解各种“怪异”劳教案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我们必须要回到源头,了解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和沿革的历史。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明确谈到劳动教养的性质和执行单位:“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处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人民政府设立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由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工作实施监督。”魏汝久律师的调查访问报告《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报告(2010)》谈及劳教制度的产生、历史沿革、法律渊源和法律性质,为我们大致勾勒出中国劳教制度的全景图。而胡星斗等人的谈话,则是对劳教制度“合法性危机”的一种解读。
在周刊的最后,我们选取了于建嵘和姜明安两位教授关于中国劳教制度之存废的文章,希望与读者共同探讨中国劳教制度的存废问题。经过对大量上访劳教案例的研究,于建嵘教授认为,在建国初期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创立的劳动教养制度,实行50多年来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劳教制度作为一种违背法治理念、缺乏法理基础、损害公平正义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诟病和非议,如不尽快废除将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相反,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姜明安教授则认为,劳动教养制度应该改造和重构,而不是废除,改造和重构的重点是内容,而不是名称和形式。
两种观点,两种路向,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何去何从,我们等待历史的答案。
1510周刊由「我在中国」(Co-China)论坛志愿者团队制作,每周出版一期,通过网络发布,所有非一五一十部落的文章均经过作者或首发媒体的授权,期待大家的关注和建议。
目 录
【例】
8-1 郑戈:法头着粪
8-2 刘子瑜:“一元钱”让她们劳教一年
8-3 沈彬:永州母亲劳教案疑问不容回避
【源】
8-4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关于劳动教养及被劳动教养者的权利
8-6 胡星斗等:劳教制度的合法性危机
【径】
8-7 于建嵘: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路向 ——基于100个上访劳教案例的分析
8-8 姜明安:废除,还是改造和重构, 劳动教养制度的出路何在?
【FMN新闻】
香港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
周克华在重庆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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