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轉載甲、青天隱沒白天不見

如無意外,「啟豐二號」將於今天返港。兩岸四地的「保釣勇士」那份「忠則盡命」的一往無前、貫徹反對日本侵華留下未經糾正的歷史小尾巴,雖然掀起連天政治波瀾,突顯了北京的無能為力,但誰會說他們無事生非、小題大做?誰敢說他們沒有愛國情懷?自古至今,放眼中外,「維護國土」是四海同欽的民族血性。國共黨爭、國土分裂,北京、台灣,都是「龍的傳人」,而告別殖民政府外族統治的港澳人民,瞻前顧後,苦於辨認傳人的本來面貌。這回民間組織在釣魚島上把五星紅旗、青天白日旗和香港特區紫荊「風火輪」旗,一起插在島上,迎風招展,那是立場不分左、中、右的中國,還是根本難以釐清本身的身份和面貌?

釣魚島上三面旗幟「列隊」飄揚的照片,傳遍港澳以至海外各地,可是,同一照片刊登在內地報章上,青天白日竟遭老編「塗脂抹粉」,內地同胞只能看見釣魚島上荒山一片紅,沒有青天、沒有白日。何以內地報刊如此漠視現實、抹殺史實!堂堂大國,你們究竟怕什麼?

更有甚的是,包括港澳台在內的海外華人,清楚看到去周日(八月十九日)內地至少十九個城市(昨文誤為二十多城市)數以千計平民百姓上街聲討日本,燒車毀貨雖非理性人所應為,但在電視熒幕上目睹國土淪陷(日本警方在島上執法等於向世界宣示日本擁有該島主權)而引發的愛國保土激情,國人誰不會感動、認同?可是,這種熱血奔騰的場面,內地人民原來未得與聞,有珠三角居民來電本港傳媒,指出內地電子傳媒根本沒有有關報道,難怪有人要懷疑是日各地街頭的激昂群情,只是一場專為境外人士觀看的「特別秀」!如果沒有東京都政府的「尖閣列島購買方案」、沒有《產經新聞》那篇鼓動政府「考慮使用自衞隊正是時候」的言論和沒有美日在中國近海大規模和針對性強的軍事演習,「啟豐二號」勇闖釣魚島與內地十多城市因出現聲討日本的群眾活動,會否變得那麼巧合?

乙、煙霧瀰漫其身不正

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外是自由、法治、廉潔和言論自由(內地完全沒有,香港的核心價值因此等同反中共的價值觀),當初北京承諾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是希望香港安定繁榮在英國人走後得以持續的大多數人多方爭取的結果。香港人要繼續取法乎上,不想生活質素走回頭路,因而竭力維護那套富活力、講道理和踏實自在的生活方式。

「國民教育」是回歸後第二屆特區政府引入的「新猷」,蹉跎數年,現在才到推動此新科目入教材的時刻;可是,《中國模式》內容不盡不實,尚多爭議。雖然不少人說今回「保釣勇士」涉水登島,為港人上了寶貴的一課「國民教育」,然而,如此複雜、全面的內容,如何能夠成為條清理明中肯而又不具預設政治立場的課文?比較之下,培養獨立思考、健全判斷能力和確保資訊流通的新聞自由,才是香港教育不可或缺的堅實基礎。

推動「國民教育」,以中共遲早接管香港的事實,此時行之,雖然為時稍早,卻亦有其需要,但在課程中滲入準備擺布群眾情緒(emotion manipulation)的內涵,便沒必要!導人向善的宗教課、導人入黨從政的課文,都可以成為學校教學科目,不過,它們應屬選修而非必修。香港經濟成就所以全球矚目,根本原因在港人有「自由選擇」(Free to Choose),意識形態的教化,希望亦能秉承這種證明十分成功的經驗。

封鎖消息、扼殺民權的鐵幕、竹幕國家,固然令人思之悚然,就是看似無足輕重的政治煙幕,放多了亦會污染社會使其質素變壞。以近事來說,梁振英的競選語言「說大了」,播下若干似是而非的觀感,比如並不罕見的違章僭建被誇大為干犯者人格敗壞與誠信破產(唐英年因此民望「插水」而敗選),比如那些紓解不少清貧人士和方便住家在偏遠地區而於商區工作的受薪者居住問題的劏房和板間房,卻被醜化為等同籠屋的不人道居停。諸如此類,原意可能只在打壓「政敵」,或突顯自己某些主張的迫切性。只是,「語言偽術」散播的煙霧既濃且厚,結果自己亦迷失其中,難覓出路。當梁氏山頂豪宅的花棚小室被人揭發違章,難道一句「疏忽大意」和「一時失察」便能誠信無損?這種責人嚴律己寬的雙重標準,要求行政長官從公取正,可以嗎?過去一直聲言出任公職便會公開財產的梁氏,何以當上行政長官後遲遲未完全申報?即使申報後,輿論揭發指責他在公司股權和業務關連上交代不清,他照樣閃縮迴避、擺出一副笑而不答心自閒的架勢(陳茂波亦「有樣學樣」了),好像中央政府的委任狀等同一紙「免責執照」!

丙、施小惠絕非德政

回歸以來,香港已歷三屆政府,三位行政長官,已退任的兩位,或能量不足或操守不當,總之是非不絕;而現在的一位,競選期的表現「英明神武」,甫上任便顯拙劣,且在多項施政上「打倒昨天之我」,予人以「言而無信」的觀感。這樣下去,難保香港的管治質素不會隨決策鬆懈而在管理上每況愈下。值得大家稍為寬心的是,港英遺留的公務員隊伍的底子尚算穩健,這十四、五年來香港的治安、經濟、市容以至政府機關的辦事效率,沒大失準,總算保住地方管理「如常運作」,那不能不說是公務員隊伍未受政治污染保持管治質素不變之功。可是,高度自治並未因為公務員隊伍「保持不變」而得竟全功,香港的管治情況,肯定比當初想像的複雜和曲折。

公務員系統早有一套行事準則,但能否發揮作用,始終離不開要有明確的政策(行事)方針。過往英國殖民者制訂政策,是先由不同部門針對社會問題,層層研究,定出先後急緩次序,然後寫成檢討報告,內容除了背景分析,還會羅列多項建議(這可看出有關公務員的智慧),交由港督會同行政局選擇、決定,一經拍板,有關部門便草成政策報告交律政司署擬就法例草案,交立法局(會)辯論,代表各界聲音(其代表性當然並不全面且長期為有識者詬病)的立法局若有異議,草案便會發還增刪,總之要經立法局三讀才能通過立法並付諸實踐;如果其間—行政局與立法局—意見分歧太大,草案便會被擱置。

九七回歸後,在「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前提下,繼續「行政主導」是基本原意,可是,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視秉公辦事按章工作的公務員系統為對其施政諸多掣肘,他所提出的意圖理念常被公務員之首的政務司司長「駁回」,令他的施政理想難以落實,政府遂予人以缺乏效率且無所施為之感。為了擺脫這種來自建制(或佛利民所說的「建制中的暴君」)的羈絆,董氏匆忙引入問責的變相「部長制」,然而,在政治大變而政黨發展剛處啟步階段之際推出新制度,政治與行政磨合不足,未能融合,香港政府的施政便於不知不覺間變為意義全然不同的「行政長官主導」。行政長官與政治任命的司長、局長,圖以團隊的識見與抱負,取代決策科推出新猷的程序。這種背離百多年來行之有效的決策作業,公務員隊伍必有抗拒之心,對好的政策他們會「等因奉此」敷衍了事,但對那些不合時宜的政策則會消極抵制,胡混應付,在所不免。周二行政長官偕同運房局局長張炳良突然「落區」宣布政府將花十億元在全港各區興建二百三十多部天橋電梯,便是未經正常諮詢的「行政長官主導」典型例子。此「變相派糖」之政能否收宏效、市民是否受用,筆者不存樂觀之想。

丁、謀公益先明公道

政治問責是美式民主傳統,與香港經驗,差異甚大,加上未有堅實的政黨政治為後盾,在貫徹施政理念上,難免有窒礙難行與行之不果的弱點。於根基未穩的建政路上,港人對「行政主導」與「行政長官主導」的區別,尚未透徹理解,僅有的一點認識亦很模糊,當然更談不上敦促成效。行政長官與他委任的司長局長,成為啟動政策的權力核心,問責的官場權勢蓋過公務員主導政策的傳統,埋下不少「建制中的地雷」。不幸中的萬幸是,接替董建華出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是資深、稱職的公務員,他對當中的人脈和運作,早已瞭然於胸,深明政治任命的問責高官不過是表面衣冠,政策推行與政務施展有待公務員系統的默默苦幹,因此在其任內,尚能知人善用,其行事準則不致因為決策結構不同而荒腔走板。

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情況完全兩樣,他不但不像曾蔭權畢生事政,就連唐英年有九年公務員的履歷亦付闕如,其組班不果、用人才難,多番碰壁,相當狼狽。古人說「宰相必起於州部」(《韓非子.顯學》),說的便是政事決策者得有地方官的歷練(如今內地仍行此法)。梁氏在這方面可說交了白卷。

梁政府的新班子中,原被委任為發展局局長的麥齊光,當了四十多年公務員,任內規行矩步,可是當局長十二天便「中箭落馬」,在窘迫難堪中請辭求去,導因是二十多年前曾以房屋津貼當作買樓的分期付款,名不正言不順的只是其購入的物業不是自住而是投資;不過,有關規例早已過時並被廢除,而麥氏夫婦及相關友人卻因四分之一世紀前這次毫不損人亦無佔額外便宜只是稍為自己打算的置業行為,賠上為官向稱正直能幹的清譽!

香港政治有才難之歎,公務員系統是個較多現成人才的資源中心,類似已成過去的房津規例,在法治傳統下,往事是否可以不予追究、不予起訴,還要經當局檢討、立法會正式通過才能作準生效,對於麥齊光事件,可能並不管用;不過,往者已矣,停止「來者可追」,實有必要,否則僅僅是違章僭建及追溯公職人員「歷史問題」的陰影,便足以令許多富管治經驗和有志為港人做點事的有能者放棄從公之念!這樣,特區政府怎能羅致幹才組織有能力有效率的決策班子?

無論從資歷、經驗和可倚重的程度比較,出替麥齊光當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真的是差了一大截。古人「銓試」官員的四大標準「身(體格和相貌)、言(口語表述及面試)、書(書法及寫公文)、判(安邦治國的理念)」,於今一樣可用,以此衡量,陳茂波似不能過關。陳氏甫上任便陷入「誠信」危機漩渦之中,而他的「問題」,不在是否擁有分租單位的物業,而在他出言閃縮、斷事力弱和欠缺面對公眾的對應能力。擁有分租的劏房或板間房有什麼可恥?即使結構改動,馬上糾正是亡羊補牢,何須如此吞吞吐吐、遮遮掩掩?也許對陳氏有知遇之恩的梁振英在競選期對劏房咬牙切齒的惡評太深入民心,由他一手識拔的新貴,便忽略了在現實生活裏,樓房分租亦是紓解清貧者居住問題的一種權宜卻仍有必要的辦法。

香港一直不算完美(筆者對港英的批評還會少嗎?),卻勝在踏實真實,官場、商場與民間社會俱如此。

但願特區政府不會愈行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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