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被称为“上访妈妈”的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案,下周将开庭。

在中国被称为“上访妈妈”的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案,将于4月12日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 年10月,唐慧11岁的女儿被两名警察强奸而被迫卖淫一事曝光。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 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唐慧多次上访要求当局严惩加害她女儿的人,却于2012年8月2日被永州市劳教委处以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的处罚,罪 名是扰乱社会秩序、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引发舆论关注。

2012年8月7日,唐慧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复议申请。 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决定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唐慧要求永州 劳教委赔偿,今年1月初被驳回。1月22日,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维权律师王亚军表示,法庭受理唐慧起诉劳教委案是积极进展,但最终结果还有待观察:

“一 般来说,像这种起诉公安的刑事案件很难受理,那么这次受理了,的确也算是一个进步。唐慧妈妈这个案件的确是在全国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么我们都需要关注 它这个进展。劳教制度啊,实际上是一个违反宪法、违反立法法的一个恶法。就是不经法院判决,就由公安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名义上虽然是有一个政府的劳教委员 会,但实际上它是设在公安机关里的,由公安来处理,由公安来剥夺一个人的三到四、五年的自由。那么这即违反联合国的有关规定,也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宪法、立 法法等一系列法律。就是个恶法!所以,针对这个恶法应当废止。”

新华网的报道说,唐慧的行政诉讼提出:一要求赔偿赔偿金1463.85元;二是要求永州市劳教为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旅美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表示,在中国大陆,类似唐慧案的事件太多了,就看这次法庭如何判决:

“近期来,有些这样被劳动教养或者是被迫害案件得到受理,但是,你从结果来看,受理仅仅是一部分。当然,从前类似案件完全不受理,就耍流氓,你冤不冤,我 根本不管。现在是受理,但结果仍然需要观察,没有办法乐观或预期。能不能真正地遵照法律、尊重公民的权利;能不能认真地纠正,这方面还不容乐观。”

近年来,中国迫害人权的实例频见报端,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不断,唐慧案只是众多此类案件的一个典型。但今年中国全国人大并没有立法废除劳教制度。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