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中国政府2008年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承诺朝着“把所有残疾儿童纳入中国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努力。但是时隔5年之后,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最近在中国进行的调查发现,中国政府的承诺和中国残疾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存在巨大反差。人权观察7月15日在华盛顿召开记者会,发布了题为《中国残疾人受教育阻碍重重》的人权报告,对中国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进行了说明。

中国政府在2008年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因此也就有义务发展全面接纳的教育系统,使九年义务基础教育系统充分无障碍地向残疾儿童敞开大门,让所有儿童在共同学习和玩耍中获益。而科学研究结果显示,有残疾和没有残疾的学生在一个有足够支持的全面接纳的环境中共同学习,可以有更好的学习成效。

但是时隔五年之后,人权观察组织7月15日在华盛顿发表的题为“只要让我们继续上学:中国残疾人受教育阻碍重重”的报告却指出,中国的残疾儿童在获得教育方面遇到重大障碍,许多这样的儿童得不到任何教育。在高等教育方面,中国政府的指导意见甚至允许大学限制或者不予录取某些身体或者精神残障的考生和学生。

根据中国官方的统计,中国至少有8千3百万残疾人,而他们当中有超过百分之40的人属于文盲。虽然中国政府的数据显示,初等义务教育几乎达到全面普及,但是残疾儿童方面却存在极大落差,百分之28的残疾儿童没有获得他们有权享受的基本教育。

人权观察这份报告的发表,是基于2012年12月到2013年5月间在中国的12个省份对62名受访者的访谈记录。受访者主要是残疾儿童或者年轻人及其家长,并同时参考了中国政府发布的资料和专家的政策评估文件。虽然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关于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法规,承诺要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并且减免他们的学杂费,但是人权观察的报告详细说明了中国的很多学校是如何拒绝残疾学生入学,或者施加压力让他们退学,或者未能提供合理的课堂便利以协助他们克服与残疾有关的各种障碍。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中国的《义务教育法》以及《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政府有义务确保各个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合理的便利”,以减少障碍对残疾学生表现的影响,除非这种便利对政府而言过于困难或者昂贵。但是人权观察在调查访谈中发现,在各个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很少甚至完全没有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

一位家长告诉人权观察,校方明确告知她,既然她的孩子来到一个“正常的环境”,那就应该由这名残疾孩子去适应学校,而不是相反。还有一位家长说,她必须整天背着孩子上下楼,因为教师和卫生间不在同一楼层。有些儿童干脆完全被忽略,原因是中国普通学校的老师很少或者没有受过全面接纳教育的训练,根本不懂如何适应残疾儿童的需要。

*中国政府和残联对残疾人教育缺乏理解和重视*

主持此次发布会的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女士告诉美国之音VOA卫视,对于中国残疾人教育的这种现状,中国政府教育部和准官方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都难辞其咎。

理查森女士说:“我认为中国的政界和教育界对残疾人的全面接纳教育究竟意味着什么,需要为此做些什么,仍然缺乏很好的理解。同时我们的研究结果也显示,中国制定政策、培训教师或者评估学校等相关权力部门,现在就可以采取步骤实现为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这些步骤并不复杂,也不会花费太大。短期内就可以取得显著进展。我同时认为,长远来看,中国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致力于破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确保创建一个包纳宽容的社会,让残疾儿童真正得到在正常学校学习的机会。”

*人权观察愿向中国政府提出残疾人教育建议帮助*

索菲•理查森表示,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签署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五年后的今天,仍然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没有多少作为,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她说,对于中国残疾人教育的现状,人权观察愿意同时也有很多建议愿意提供给中国政府: “我们在报告中提出了很多详尽的建议,这些建议包含了实现残疾人全面接纳教育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教师培训、确保让家长和孩子参与接受教育的探讨,让学校的管理者担负起责任,让残疾儿童在他们的学校就学更为容易。可以很快采取相当多的措施,来减轻目前的残疾儿童的受教育问题,如果中国政府愿意坚持去做,为所有儿童提供9年义务教育,我们认为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残疾人教育领域见到很显著的进展是可以实现的目标。”

据悉,人权观察组织在撰写《中国残疾人受教育阻碍重重》的人权报告的同时,还在5月20日分别致函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以及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就中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提出一些希望得到答复的问题,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回复。人权观察组织希望中国政府能够高度关注中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称的努力。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