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政治犯吗?中国大陆政府从来都不承认有政治犯。不仅政府不承认,连政治犯的家属也很少有承认的。
可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是普世的,而国内诸多维护基本人权和政治权利而入狱的人,从概念上而言,就是属于政治犯的序列。虽然政府从口头上不认,但是诸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等,非常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为异议人士、践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人士、人权捍卫者等准备的思想罪和行为罪名,就是彻头彻尾的政治犯。
既然是政治犯,首先要认清的事实就是,政治犯的事情没法按照法律办。如果这事情按照法律办,那就不用叫做政治犯了,纳入正常的司法系统即可。而正因为政治犯的事情,是拿不到台面上的,也没法按照正常司法流程来走的,所谓的罪名,也不过是给文明世界一个掩耳盗铃的机会而已。既然如此,首先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事情就是,政治犯这个事情上面,罪名就是政府的障眼法,法律和司法程序就是政府的刀俎。真实的问题就是政治博弈,政府也会基于博弈的过程,来测算镇压一个政治犯究竟到什么样的一个力度。当各方博弈落定以后,政府对政治犯的镇压结果,就以司法程序的过程表现出来。
家属不承认案件的政治性,需要区分为口头的和实质的。如果是处于博弈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选择施压的渠道,口头不承认案件政治性,在一些特定场合下能达到一些目的。可是,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政治犯的家属,在长期的政治高压恐惧下,处于自保的惯性也拒绝承认案件的政治性,也就是实质性的不承认案件的政治性。
如果不承认案件的政治性,那么就需要将希望寄托在所谓的法律审判之上。当然,如果不认可上面的这些抽象分析,从实践案例之中,并没有看到任何一起案件之中,法律程序对于政治案件的审判起到过显著影响的效果。从西单墙开始,到最近的许志永结束,律师所发挥的最大作用,无外乎是以悲壮的形象来不断地反衬政权的罪恶。
而家属们最为担心和恐惧的,莫过于政权会因为反抗的激烈而加重刑罚。这种来自政府的口头恐吓多次发挥过作用,但似乎那些激烈反抗的政治犯并没有因此而加重刑罚。对政治犯而言,对抗政权已经是最大的罪行了,家属们仅仅对不公义的反抗,而不是对政权的反抗,并不带来更重的处罚。相反而言,政府在政治案件的计算上,镇压政治犯是为了增加震慑的效果,扬汤止沸带来短暂的稳定,而政治案件本身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操作不好,带不来震慑的效果,反而带来更多的反抗和消除恐惧,对政府计算镇压政治犯的利害都会带来影响。为此,外部关注的持续增加,对政府而言,有可能不仅没起到震慑的效果,反而会触发更多的抗争,这笔买卖就是极度不划算的。政府最常见的所谓秋后算账手段,不外乎就是在激烈的矛盾面前退缩了,被迫忍到矛盾消解之后再行报复。可见,在这个官民的博弈中,民间一方并非只能是鱼肉,逼迫到政府退缩也是有可能的。
在实践中也是如此,对于政治犯而言,并没有见到可信的案例说哪一起当事人的抗争反而加重了刑罚。但倒有不少的案例,在外部的持续高压下,政治犯的待遇得到改善,甚至于起诉被放弃的案例都是出现过的。
从理性分析到案例总结,对于政治犯的家属而言,可见的道路是清晰地,那就是持续性的发声和抗争,保持博弈的压力,为政治犯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相反,博弈的窗口稍纵即逝,如果听信政府的欺骗和讹诈,则是放弃了最后一丝维护权益的机会,重复过往政治犯家属的错误策略,最终只能面对令人扼腕叹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