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赵思乐 首发于端传媒theiniti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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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律師潘海霞拍下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外的蓝天,和一枝仔細束起的粉红玫瑰,发了一条微博:“玉闪,祝你生日喜乐。”朋友们都知道,这枝玫瑰是送給她的丈夫、也是她的当事人郭玉闪。当天晚上,郭玉闪在340天羁押后,被取保候审,返回北京家中。
38岁的郭玉闪是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民间智库之一,“传知行”自我定位为专注从事社会经济转型研究的独立智库,研究课题包括黑出租行业、税制改革、三峡水利及环境问题、农村医疗改革、教育平权等。做为公共知识分子和民间NGO专业人士,郭玉闪低调而深入地参与过诸多公共议题,比如救援陈光诚、为邓玉娇案、结石宝宝案提供法律援助、为“良心犯”募捐等,被视为中国最重要的公民社会行动者之一。
这一天,同样被取保候审释放返回家的,还有何正军,“传知行”的行政主管。
郭玉闪、何正军二人回家的消息,在朋友中间低调地被传递。中国公民社会与维权律师界,在过去两年中屡有抓捕和被涉嫌重罪讯息传出,在气氛压抑的公民团体中,人们难得分享起快乐与祝福,和对更多人重获自由的期盼。
郭玉闪2014年10月9日凌晨被警方从位于北京远郊的家中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1月26日,传知行行政主管何正军以“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1月3日,郭玉闪和何正军均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羁押于北京。
近两年来,因受政治打击而身陷囹圄的NGO工作者,郭玉闪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他们有的在或长或短的羁押后获得释放,有的被定罪判刑,有的仍命运未卜。
2014年1月26日,公民权利倡导机构“公盟”创始人许志永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四年徒刑;2014年5月28日,参与创始反歧视机构郑州“亿人平”的律师常伯阳被刑事拘留,批捕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关押6个月后取保候审;2014年10月郭玉闪被抓后,传知行工作人员黄凯平、何正军,以及郭玉闪的律师夏霖陆续被拘留,黄凯平在羁押三个多月后被取保,何正军被列为郭玉闪同案移送检察院,夏霖则另案送检;2015年3月7日,五名女权NGO工作者因策划公交反性骚扰宣传活动被刑拘,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拘留期满即获取保,声援她们的主力团体、反歧视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则被外交部点名“处罚”;2015年6月12日,反歧视机构“广州众一行”负责人郭彬,因8年前参与印制公益宣传材料“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跨省关押在郑州,一个月后取保;8月21日,广东教育慈善家、企业家信力建被刑拘,至发稿时仍未获释。
以上所列仅是被公众知晓,影响较大的与NGO从业者有关的案件和个人。而对于具体多少中国民间NGO、尤其是权利倡导型NGO受到压力、有多少人被拘禁,至今未有权威统计。因担心政治风险进一步升级,许多涉事机构和个人都选择了沉默。
许多被抓的NGO工作者虽然之后被释放,但他们的机构往往已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最终关闭、解散或难以恢复工作。大多数遭打击机构均有多名员工被传唤问话,机构办公室也被查抄,资金账户被冻结,另有不少NGO工作者因面临政治风险而避居国外。
2013年至今,部分NGO生存环境的急剧恶化和因此产生的寒蝉效应,已经开始改变中国公民社会的生态,也让观察者对于NGO和公民社会发展推动中国转型的良性进程,表示出巨大的忧虑与质疑。 2015年极有可能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可能截断民间NGO赖以生存的资金来源,把相关机构和人扫进“非法”的大口袋。
郭玉闪与何正军的获释令关注者们松了一口气。但阴影并未散去,过去十年辗转跋涉、努力孕育公民社会的权利型NGO们,仍然如同一竿被打翻的巢中卵,正面临九死一生的命运。
蝴蝶效应——被政治漩涡吞噬的人
2014年秋天在大陆的拘捕潮,要从9月底在香港爆发的雨伞运动说起。当时香港街头迎来几十年未见的催泪弹,“占领中环”的消息因由社交媒体的传播,辗转传入大陆。很多大陆年轻人,看到香港街头的激情,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传知行工作人员陈堃的女友樱桃(化名)就是其中一个。
10月2日,樱桃在小店打印声援“占中”的材料到北京大学校园内张贴,并开具了一张以传知行为抬头的发票。没有人确切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或许只是为了帮男友收集充账的发票。
她并不知道的是,由此,她成为了巨大的蝴蝶效应的第一环。
当晚,樱桃被警察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几天后到派出所询问她的行踪的陈堃也被拘留。
与许多活跃的行动者一样,郭玉闪与负责“监管”他的国家安全保卫警察(以下简称国保)保持着沟通。在得知樱桃被拘留之后,他立刻想到向相熟的国保探问消息。然而几天之后,国保登门谈话,劈头盖脸便问郭玉闪,此事是否由他指使。郭玉闪坚决否认张贴传单事与他本人或传知行有任何关联,但他和潘海霞都已经感觉到山雨欲来。
2014年10月8日——郭玉闪的妻子潘海霞对那天的天气印象很深——“雾霾非常大,隔四五米就看不见东西,那天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很不好。”当时他们刚刚搬到北京远郊,租了一幢带院子的两层小楼,想要过远离世务的生活。
晚上,夫妻俩谈最近的事直到深夜,准备睡的时候,郭玉闪接到了相熟国保的电话,让他下楼开门。
门外是5辆警车和10来个警察。他们开着拍摄设备鱼贯而入,其中几个一进门就把郭玉闪看管在厅里沙发上,其余警察则要求潘海霞带他们到各个房间“搜查取证”。
搜查进行了两小时,这两小时后来成潘海霞心中无法抹去的遗憾。
“我就应该一直陪着你”,她在后来给郭玉闪的公开信中写道。郭玉闪一个人坐在厅里,默默看着围在身边的陌生警察,知道要带他走,特意换上了一套平时喜欢的中式服装。他被带走时,潘海霞跑下楼,却只看到他在小楼门口的半个背影,瞬间就被警察的身躯和北京的浓雾淹没了。
转过身来,潘海霞开始安抚惊慌的家人。第二天,她打电话通知朋友,在紧张担忧之外,朋友也像是听见“另一只靴子落地”。近年来,郭玉闪一直都是当局的“重点关注人物”,警察对他的威胁谈话从来没有断过,动辄就会被监视居住。虽然似乎一直在监狱门口徘徊,但郭玉闪凭借低调理性的行事风格,和对维稳体系的了解和沟通,一次次转危为安。但这一次,他没能躲过去。
蝴蝶效应还在发酵。
10月10日,传知行所长黄凯平被警察带走,没有通知书,不知关押何处;11月8日,郭玉闪的代理律师夏霖以“诈骗罪”被刑拘;11月26日,传知行行政主管何正军以“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期间,传知行办公室被搜查3次,多名传知行工作人员被多次传唤,骨干杨子立为避险离开北京“在自己的祖国流亡”,其他人也陆续各奔东西……曾经人丁兴旺、被视为中国公民社会的一杆旗帜的传知行,散了。
抓捕核心成员并频繁传唤其他成员、查抄办公室,如此便可以不需要经过审判定罪,就将一个运转多年的NGO瓦解,这仿佛已成惯例。
从10月到11月底,除了郭玉闪、黄凯平、何正军和夏霖之外,还有6名受香港占中影响的资深NGO圈人士和知识分子被带走。“当时大家的无力感和恐惧都达到了顶峰”,潘海霞说。
2014年12月11日,香港金钟占领区“和平”清场。当天深夜,樱桃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被释放。接下来两周,上述6人中的5人被释放,最后一个在今年2月获释。被抓时刚担任所长几个月的黄凯平也于2015年1月被送回家中。
郭玉闪与何正军在2015年1月3日以“非法经营罪”被正式逮捕。此时郭玉闪已被羁押近3个月,远远超过刑拘的最长期限37天,而潘海霞在1月4日才终于查到了他在看守所的第一笔消费:199元。传知行案似乎自此与“占中”脱离了干系,回归了政治犯的“常规逻辑”。
5月4日,传知行案的新任辩护律师潘海霞第一次会见了她的当事人、丈夫郭玉闪。
她做助理律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代理刑事案件,“第一次做刑案,第一次会见,就是自己老公,人生真是太狗血了。”潘海霞说。这是他们分别207天以来第一次见面。她回忆说,没有“执手相看泪眼”,两人都一直在笑,谈论案情时,偶尔还急躁地争执起来,“老夫老妻的模式了。”
在中国大陆,未判决的被羁押者不能接受亲朋探视,只允许会见律师,如果潘海霞不担任郭玉闪的律师,那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丈夫。从这以后,她一周见他两次。前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律师张雪忠评价,一位妻子为遭受政治迫害的丈夫担任辩护人,这或许是中国司法史上的第一例。但潘海霞一再说,自己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是想多见他几面。”
路线之争——政治反对抑或去政治化?
邀请郭玉闪走上NGO之路的那个人叫许志永,他比郭玉闪更早咀嚼失去自由的滋味。
两人相识于2003年,当时许志永已因“三博士上书”声名鹊起,与滕彪、俞江、张星水一同创立了法律公益NGO“阳光宪政”,也就是后来的“公盟”。而郭玉闪因在学校内推动学生参选人大代表、组织思想性学生聚会和社团,再加上活泼善辩情商高,被视为北大学生中的活跃人物。
由于在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事情上有所交集,许志永颇认可这个快要毕业的年轻人,邀请郭玉闪加入“阳光宪政”。
人大代表论坛、陈光诚案、结石宝宝案、邓玉娇案、探访黑监狱……从2004年到2009年,许志永与郭玉闪的合作参与和援助了一系列经典案例。据一路与郭玉闪密切合作的李英强回忆,许郭二人的合作逐渐形成了许志永主要对外代表公盟张罗联络、郭玉闪主要对内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的格局。
这段时期也是中国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事件”出现、成型、快速发展的时期,公盟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在其中发挥了相当显著甚至关键的作用。维权律师李方平说,当时维权律师群体人很少,法律NGO更是新奇事物,公盟是一个平台,有整合各方面资源的作用,因此不少维权律师渐渐聚集在公盟平台讨论案件。
2005年《亚洲周刊》将维权律师群体评选为年度风云人物,十四名在列律师中,张星水、滕彪、许志永均为公盟创始人,浦志强为公盟理事,陈光诚为公盟支援对象,公盟在维权律师群体中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然而随着合作的深入,许志永与郭玉闪在做事上的不同风格逐渐显现。李方平自2006年开始任公盟理事,他说,两人的分歧在“邓玉娇案”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2009年5月发生的邓玉娇案,邓玉娇家属通过网友“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联系到公盟,要求律师援助,在郭玉闪的推荐下,律师夏霖赶往巴东代理此案。“后来可能夏霖觉得公盟敏感,公开否认自己是公盟的律师,公盟也无法从夏霖这边获得案件的信息或沟通案件。”李方平回忆,当时与夏霖保持沟通的是郭玉闪,“他们一方认为这件事应该公开化,另一方认为公盟的高调介入会使案件过度敏感化。”
端倪早有显现,但郭玉闪与许志永正式分道扬镳是在09年8月的“公盟税案”。郭玉闪认为许志永将责任推给了出纳庄璐有欠担当,因此宣布退出公盟。孰是孰非众说纷纭,如今更难以考究,但时过境迁之后,不少资深维权律师和维权者更倾向于将两人的各走各路解释为高调低调的路线差异。
09年税案之前,许志永是区人大代表,在主流媒体中不时能以“关怀公共事务的民间知识人士”的形象出现,虽然参与公共事件时高调打出公盟的旗号、扩大影响力,但政治立场的表达是相对温和的,许志永始终尽量维持着对自己话语表达的谨慎控制。
许志永的改变发生在他因税案被拘押之后。“税案以后当局就不太给他空间了,成立NGO、租办公室都受到阻挠,不让他有所作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加上形势的发展,他就更倾向于政治反对的表达,也有更多的抗争。”李方平说。
2010年3月“公盟”更名为“公民”,6月,许志永、王功权等7人发起《公民承诺》倡议书,强调公民意识和公民自律。 到2012年5月29日,许志永在《中国人权双周刊》发表《中国新公民运动》,正式提出了“新公民运动”的概念,他明确定义:“新公民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中国必然要完成政治文明转型,建立民主法治健全的自由中国。”在形式上,他认为“新公民运动包含公民权利运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民主运动……公民权利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进入民主政治运动。公民不合作运动贯穿整个权利运动和民主运动。”
在论述上,许志永将已有的反拆迁等维权运动和反教育户籍歧视等平权运动都纳入到新公民运动的范畴,许多维权人士受推动使用蓝底白字“公民”标志,从而新公民运动有了较高的可见度和认可度。在实践上,许志永和其团队在新公民运动的旗帜下推动了户籍教育平权、官员财产公示和公民同城饭醉等运动,使之在规模、行动统一度和对抗性上都有较大提升。至此,许志永和“公民”完全站在了NGO和社会运动的光谱中最靠近政治反对和民主运动的一端。
然而,这个位置注定是危险的。
2013年,公盟参与组织了数次在北京市教委门前的非京籍考生家长聚集,要求教育平权。7月16日,许志永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在北京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批捕。2014年1月22日,许志永案在北京开庭,在庭上许志永的律师不被允许询问控方证人,辩方证人则不被法庭允许传唤。许志永和他的两名律师以沉默抗议,但庭审仍被强行推进。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据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张庆方说,许志永闻听判决之后高喊:“荒谬的判决阻挡不了人类进步的潮流,共产专制的阴霾必将散去,自由、公义、爱的阳光必将普照中华!”
相比于许志永和公盟,郭玉闪和他在2007年创立的机构“传知行”则被认为更加“低调”和“去政治化”,但无论是郭玉闪本人还是传知行的工作人员都多次强调传知行并不是“去政治化”,相反并不回避政治,而是认为要“超越政治话语”、“讨论真正的问题”。
作为“讨论真正的问题”的一种实践,传知行强调专业化与国际化,其核心工作是做公共政策与制度研究,涉及领域主要包括税收制度、教育平权、出租车管制、新农村合作医疗、能源、水资源、社会转型、三峡工程等。至于研究质量,第二任所长黄凯平坦言:“我们的专业水平目前不一定比得上学院里一流的研究者,但是我们是一种独立的视角,不回避问题,体制内的人不可能像我们这样讨论制度性问题。”
从2007年到2013年,传知行共撰写28种研究报告并举办相关研讨会。他们还协助高校社团开办自由主义倾向的讲座,邀请许多不受体制欢迎的公共学者和从业者做讲座,将讲座内容整理集结为上下两辑。传知行将研究报告和讲座文集印刷成册,放在办公室里供往来拜访办事者免费取阅。
但谁也难以料到的是,这些印刷品如今却成了郭玉闪“非法经营”的“罪证”。
多名前传知行工作人员都认为,如果仅以机构在研究和讲座方面的工作内容,并不会被当局视为必须剿灭的眼中钉。“关键是老郭在机构的事情之外又掺合了很多事,这是他们对传知行最咬牙切齿的地方。”传知行前工作人员任星辉说:“尤其是如果事情需要又没有合适的人,老郭就会把传知行的人用上去。”
这种“掺合事”以2012年的“救援陈光诚”最为典型。在协助了千里驱车、拍摄视频、送入美使馆后,传知行工作人员紧急处理了办公室里的各种文件资料,郭玉闪被讯问50小时、软禁近1个月,之后又避往老家莆田,机构各项工作停滞了约3个月。
“陈光诚的事情是没办法,”潘海霞说:“他们一家人过得那么苦,又那么信任你,情况又紧急。玉闪说过这对他来说就是几年自由的事,对陈光诚是生死的事。”
黄凯平认为,这些事情,对于郭玉闪来说是“忍不住的关怀”,这也是中国传统读书人的家国情怀。总以儒家自居的郭玉闪则经常说:“我们儒家就是心软。”
救援陈光诚虽然没有直接导致郭玉闪入狱,但他的活动空间大为缩减,传知行的许多活动受到干扰,郭玉闪本人每遇敏感时间点和重大会议就被禁足在家,每每有想推进的事总需要跟国保谈判博弈。
潘海霞在《与夫书》中写道:“这两年你被压制得这么紧,以至于心性都受到影响;看着一个接一个‘轴’的人受苦,你却无能为力,道德焦虑一直折磨着你;你早就累了。”
如果有人在陈光诚事件后那两年见到郭玉闪,会记得他比之前要脸色灰暗憔悴许多,一双大眼微凸,眼白总是黄黄又点红,但大黑眼珠仍不时炯炯有昔日之光,一副南蛮神态。
模式探索——兄弟平台还是专业机构?
许志永经常被他的朋友和旁人评价是一个“有政治理想/野心”的人,如果说许志永在公盟寄托了对自身政治前途的规划,那么对于郭玉闪,传知行或许只是源于他对“兄弟平台”的念念不能忘。
李英强记得,早在2001年夏天,他大学毕业去北京找郭玉闪玩儿,当时郭玉闪刚考上北大的研究生,“住在北大西门外,一个小四合院隔出好多房间,一个房间放着好多床,他就住在那里。”李英强说,“玉闪当时就说,想在北京弄一个平台,把兄弟们都找到一起来。”
北大西门往外走一点有一个小院子,本来是个酒吧,郭玉闪在好多年后还不时说起曾想把它盘下来。“他说我们在这里,开个酒吧、住在里面、经营它,以它为根据地,然后我们来做点事情,但问题是做什么呢?其实对于做什么没什么具体的想法。”李英强说,“但就是想通过一个实体,我们能够活下来,然后以独立的方式存在、自由地生活,各地的理想青年来,就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做事。”
如果真的盘下了那个酒吧,郭玉闪是不是会生活得快乐很多,或者至少不会像现在处身班房呢?或许也不是,“玉闪是个天生的组织者,”李英强说,“虽然他总是以为自己该做个学者,或者专心低调做点什么事。”
6年之后,“兄弟平台”没有变成酒吧,变成了传知行:一群兄弟(除了短暂参与的曾金燕,确实到成立7年后才有了第一个女助理研究员)谁想要在这个平台上研究点什么,就研究点什么,李英强想要研究税收,就研究税收;何正军想要拍纪录片,就拍纪录片;杨子立对农村医疗感兴趣,就研究农村医疗……郭玉闪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给各个人想做的事找钱。
“首先在网上找资料,知道了一些基金会的方向,觉得对方可能会对我们的一些研究方向感兴趣,他就给它们写邮件,获得一些见面机会,然后在见面的时候把传知行的理念什么的告诉对方。”潘海霞说,她还记得自己当年开着小破QQ载着郭玉闪在北京城里四处去跟项目方见面,“就这样,完全是靠自己的。”
在一起创办传知行的李英强看来,“玉闪做的这些事,我是做不来的。”
李英强觉得在中国做NGO需要的其实就是工资,其他的场地费、住宿费都可以想别的办法解决,“理想的方式就是你相信我这个人,给我一笔钱放在这,我用这笔钱生活下来把这事做了,就可以了。”他说,国外的资助方往往重视项目的其他开支而对人员只有微薄的劳动补贴,而郭玉闪则要按基金会的逻辑设计项目把钱拿到,又想办法调配项目里的各种费用,使得不论有或没有项目资助的工作人员都有基本一致的工资。
在国外资助方的项目制与郭玉闪所想象的、更乌托邦式的兄弟平台之间,郭玉闪持续充当着转换器,年复一年,他忍受着枯燥,也一定程度上牺牲着自己对研究问道的热情和理想。“我原本想要做个学者。”郭玉闪经常这样说。
然而,完全没有公司式管理架构和考评机制的兄弟平台,往往只能凭各人自觉和对创始人的信义维持工作效率。传知行草创时这套还行得通,日子一长,平台里安置了十多人的时候,就出现了人懒于事的问题。一些该交的研究报告迟迟交不上来,或者交上来了质量不如预期。
黄凯平一度自嘲传知行成了“养老院”,郭玉闪在苦口婆心催督工作多年后,也终于决心改革传知行。他们一同设计了改革方案,确定了分级管理制度和工资制度、有奖有罚的考评制度,2014年初开始推行,新任所长的黄凯平正准备大干一番。郭玉闪则担心自己的政治风险会给传知行带来不利影响,与国保谈判后,他公开宣布退出了传知行。
不料,几个月后,“不可抗力”轰然而至,碾碎了这个正雄心勃勃地尝试专业化的小小兄弟平台。
相较于文人理想色彩浓重的传知行,与它同一时期成立的益仁平显然更适应项目制,也更符合外界对NGO的想象和期待。相比于传知行的因人设事,益仁平创始人陆军强调“机构是为项目服务的,项目是为议题服务的,议题是为社群服务的”。
反歧视机构益仁平,一开始主要从事乙肝反歧视工作,许多工作方式脱胎于21世纪初相当红火的乙肝携带者论坛“肝胆相照”的网友维权活动。陆军当时是论坛“权益版”的“超级版主”,网名“金戈铁马”。从2003年进论坛,他参与和协助组织了多次乙肝携带者的反歧视诉讼、写联名信建议信等活动,也在这些活动中探触着集体行动的媒体空间与政治红线所在。
“我们很多倡导方法都是意外促成的。”陆军说。他以2005年的一个诉讼为例,论坛里组织了网友一起去旁听,有一个网友自己做了一条横幅,写着“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权利不容剥夺”。一开始陆军等其他人都不同意他打出横幅,担心警察干预,于是陆军把横幅索要过来在自己身上紧紧揣着。开庭前他在法院门口接受了当地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采访结束时没拍到画面素材的记者自言自语了一句:“要是有个横幅在这里签字就要好了。”这让陆军突然意识到横幅并没有那么敏感,赶紧说,我们这里就有一条横幅,正准备让大家签字呢。于是他们展开横幅组织了现场签字,“他们就拍啊,好多记者,拍得很开心,当天晚上就播了。”陆军回忆起自己的“灵机一动”不禁一笑。
在论坛里“混”了近四年,用熟了影响性诉讼和联名信以后,陆军越来越觉得需要有更多倡导方式和更专业的倡导团队,而依赖论坛的动员方式不足以开展更深入持久的工作。于是他与公益律师和艾滋公益人士共同创立了北京益仁平中心,纳入了研讨会、乙肝携带者大会、调查报告等倡导方式,联名信的参与人数也动辄能达到千人以上,2008年青年行动者“雷闯”横空出世,为他们带来了新奇的行为艺术方式,同时也让他们发现“街头行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的政治风险。
益仁平的反歧视工作范围后来扩展到残障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精神病歧视等等,每一个领域都有相对独立的项目工作组,其上有理事会和一些功能性委员会,比如在一次机构内性骚扰投诉事件后成立了“反性骚扰委员会”。
影响性诉讼、联署建议信、调查报告、行为艺术这些方式在各个领域翻来覆去地使用,被工作人员们戏称为益仁平的“三板斧”。所有这些方式都着力于获得主流媒体的报道,而且非常注重话语的建设性和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负面新闻报道不得、正面新闻总是告缺的都市报们也乐于报道这种“非敏感”的“反歧视”权利议题,因此益仁平的工作风生水起,累计被报道了上千次,也确实推进了多个领域的政策修改和法规进步。
虽然创造了大大小小的“第一案”几十个,也培养了乙肝、女权领域的不少“青年行动明星”,但益仁平本身的名气与它制造过的新闻并不相称,这大概源于陆军坚持的“高调做事,低调做机构”的策略。每个新闻中,益仁平总是倾向于社群“当事人”应成为主角明星,而不是宣扬机构在其中的角色。
陆军本人更是处身于种种议题新闻的大后方,甚少露面,也基本不像许志永或郭玉闪那样热衷介入正在发酵的公共事件或话题。“我会做的就是反歧视这一块,有很多事情我确实不懂,不懂的事情我会听别人说,不参与争议。”陆军说。
如果说许志永和郭玉闪都具有明显的公共知识分子和公共人物特征,那么陆军可以说是一个更纯粹的NGO人。
除了机构低调以外,益仁平还有意识地不要“一家做大”,陆军说其中既有安全的考虑,也有多元化、各地分散发展的策略因素。从2009年开始,多个益仁平的员工、志愿者和友好合作者,在益仁平的支持下在不同城市创立了工作方法相似的反歧视倡导机构,此后独立管理和发展,但与益仁平保持一定的联动和合作。
2007年到2013年间,益仁平的工作可以说发展得顺风顺水。但到2014年之后,一方面“益仁平三板斧”在多年反复使用之后不再新鲜,面临媒体报道减少、传播乏力的状况;另一方面,“女权五姐妹案”、“常伯阳案”分别使北京益仁平,以及由其郑州办公室独立出来的“亿人平”遭遇重创。尤其在因“女权案”被外交部点名后,多个与益仁平有友好关系的反歧视机构也被有关部门反复上门调查或遭警察约谈,甚至有机构负责人被抓,似有被当做益仁平的分支机构一举铲除的危险。
一网打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行将出台
“我想现在它还不会动手。”程渊说,他所在的广州平机就是其中一家最近被调查的反歧视机构,“现在一家家抓人关机构成本太高,但等到新法出来,它说不定就把这些不顺眼的机构一锅端了。”
程渊说的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这部在今年5月突然开始对其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被NGO工作者于方强形容为立法过程“非常诡异”。于方强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它既不在12届人大常委会的五年(2013~2018)立法规划内,也不在2014年立法计划内。等到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过后,才被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它不但打破了人大常委会6年前确立的立法规则,还引发了其他一系列倒退。”
在6年前,人大常委会决定,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过去6年来,人大常委会都遵守这一决定,但是《管理法》草案经过了初审,却没有公开草案全文。
于方强还指出,《管理法》是一部很“羞涩”的法律,不肯透露自己被提上日程的具体日期:“直到2015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才正式回应说这部法律正在审议。这时已经是初审之后的第四个月了。也正是在初审期,它才突然跃上来年的立法清单。从产生立法的想法,到进入立法计划,再到拿出草稿,最保守的估计也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效率之高令人惊叹!”
如此的高效率,使得惯于与不合理政策博弈的权利NGO们都纷纷表示“看这样子拦是拦不下来了”,只能各谋生路。
在中国大陆,很少国内基金会愿意资助权利倡导工作,一方面是国内公益圈以服务类工作为主而权利意识尚浅,另一方面也担心倡导工作“与政府作对”的性质会为自身带来麻烦。国内企业家有了王功权的前车之鉴,更不敢轻举妄动。因此,绝大多数权利倡导NGO的资金来源都是境外基金会。
然而根据《管理法》的二审稿,国内权利倡导NGO的主要资助方几乎可以被一网打尽。
《管理法》要求所有在中国大陆“活动”的境外NGO都必须登记代表机构或申请临时活动许可证,而两者的手续都非常繁复,要求甚高。比如,要登记代表机构的境外NGO都必须找到自己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的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都需要业务主管批准,在中国招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都必须委托中方外事部门办理,聘请的外国工作人员也不能超过员工总数的50%;如果不登记代表机构,就需要申请临时活动许可证,许可证每年必须重新申请,开展活动必须找到中方合作机构,而且同样要有业务主管,并将活动内容和资金等情况报批准,活动结束也要提交报告。
即使成功登记代表机构或取得许可证的境外NGO,也不得资助“政治活动”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至于两者定义为何,则是一个哑谜。
多名权利NGO负责人在受访时提到:都是普京带了坏头。黄凯平则在评价俄罗斯刚出台的《不受欢迎组织法》时说:“俄罗斯搞的是黑名单,中国准备玩的是白名单。”现在资助中国权利倡导NGO的境外基金会早有诸多迹象证明已被列为“境外反华势力”,恐怕进不了白名单。
比如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资助者美国律师协会(ABA)已有外国工作人员被拒绝入境或拒批签证,制度改革类项目的主要资助者开放社会基金(OSF)和美国国家民主基金(NED),更是警察重点侦查的“高敏感资金”,这些机构被权利NGO工作者公认不可能获得许可。
就连在中国开展工作多年的香港乐施会和福特基金会,都有受资助机构被警方明令禁止与之合作,甚至要求负责人写下保证书。此类机构即使能申请到许可,也会在资助权利工作上更为谨慎,以免触怒中国官方。
中国慈善联合会、NGOCN、 中国发展简报在5月联合发起了一次针对《管理法》二审稿的问卷调查,这份问卷在公开发布征集填写后,据悉受到来自公安部的警告,不得将调查结果公开。笔者通过特殊渠道看到了调查结果:448名受访的国内NGO工作者中,有超过7成人认为《管理法》的出台会对所在的组织产生负面影响,而对受访的177名境外NGO工作者来说,认为有负面影响的比例升至近8成,其中认为负面影响“非常大”的有44%。
面对国际机构及各国使馆的负面声浪,7月25日,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并表示:中国政府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发展。然而NGO业者普遍评价,国安委要人来主持会议本身就是敌意的表现,对业界的“敲打”意味明显,资深NGO工作者、观察者姚遥将此次会议的喊话调侃为:“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在传知行案中,北京市公安局在提交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里不厌其烦地列出了给传知行提供资助的各种境外组织:“德国博尔、诺曼、美国CIPE、加拿大PI等境外基金会、非政府组织和美国使馆”。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为了调动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
但是接受境外资助本身并不是犯罪,于是起诉书上又写道:“郭玉闪、何正军负责将调研报告、文集非法印制成书籍并进行发放,2007年至2014年传知行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印制非法出版物、图书一万九千余册。”然而印刷资料免费发放,要构成“非法经营罪”仍然贻笑大方,因为并没有“经营”行为。
“以前治NGO的人一般都会用非法经营罪,但这用得很牵强,不顺手,因为NGO是非盈利机构。”程渊说,“但是新法出台以后,光是拿了境外机构的钱就是违法。”
《管理法(二审稿)》规定:“中国境内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
“我最近想来想去都觉得没有办法。”郭彬忧心忡忡,他的机构广州众一行也在女权案后被工商局调查了,“或者说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时间不够了。”根据人大常委会立法三审通过的规定,《管理法》最快今年10月左右就可出台。
程渊则认为《管理法》的法律文本本身是很粗糙的,真想要规避其实不是难事,但他也坦言:“关键是已经盯着你了就麻烦了。”
“这个法最坏的地方是它根本不会真的执行,而是将所有人都置于非法的状态,选择性执法,听话的不会管你,不听话的就可以对付你。”本身是律师、同时是公益法律机构深圳衡平的负责人的黄雪涛说道,但她对未来显得很淡定:“首先可以发展国内筹资的能力,其次可以去组织化,我们就算没有一个办公室,开会就一起去咖啡馆,有什么不可以呢?机构的牌子其实并不重要。”她说,“就算是进去了又怎么样呢,总是会有牺牲的,重要的是这些事情会一直有人做下去。”
国安模式——再无权利倡导NGO?
公盟、传知行、益仁平三家机构,都对自己的做事、表达方式有着谨慎而明确的选择,只是选择的结果各不相同:公盟有着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诉求,积极介入种种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使用的话语和方法多为直接的政治控诉和街头抗议;传知行通过公共政策研究和组织讲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基本不使用街头行动的倡导方式,但受创始人的个人影响不时参与公共事件;益仁平专注于反歧视议题,只使用建设性的和法律的话语进行表达,不主动参与热点公共事件,但对于采用街头举牌和行为艺术并不忌讳。
它们在权利倡导NGO的光谱上处于截然不同的位置,所象征的意义和承担政治风险程度也因此各异。
郭彬说:“公盟在过去所做的努力,可能很多人都不一定赞同,但很多人都觉得公盟在整个公民社会的生态里面它的角色是谁都替代不了的,顶高天花板的角色。如果公盟倒了,那就传知行了,传知行倒了,就益仁平了。基本上大家都很清楚就是这样的态势,现在就是唇亡齿寒。”一语成谶,郭彬在作此断言不久即遭刑拘,他的机构也受到毁灭性打击。
“益仁平要是倒了就基本没什么空间了,益仁平有很多很多政治红线和天花板的考虑,基本上是按照对手的规则在玩的,”郭彬曾在益仁平工作过数年,“如果对手自己制定出这样的规则,它都不愿意跟我们玩了,那就真是没什么好说的了。”
虽说是处于光谱上的不同位置,也确实是“按顺序”被消灭的,但三家机构的“死亡时间”前后也不过相差一两年。“在过去这些策略和红线的区分可能是有一定意义的,会带来生存空间的不同,像公盟就一直被看得很死,益仁平还能有一定的空间,主流媒体也可以报道,但是大的打击管控一来,都是一样的。”与公盟和益仁平的都有过合作的李方平说。
一位要求匿名的资深体制内观察者认为,近年来对权利NGO的全面打击来自于管治思路的根本变化:“如果大家还认为我们处在警察维稳的状态下,那就错了,习近平的观点是用国家安全的概念取代了维稳。安全跟维稳的区别在哪里呢?维稳是地方的事情,地方政府负有责任,我这个地方不要有抗议、游行、上访,所以有些NGO要做事又比较弱小,我就只管打压你。那什么叫做安全的概念?首先就是把权力收归中央,因为什么影响国家安全,根本就不是地方能解释的,而是中央或者一个特殊的机构来解释。”
这位观察者认为,过去在维稳体制下,民间力量包括权利NGO是可以跟地方管治者达成协议的。地方官员或警察为了维稳,对于有谈判能力者可以给予一定的渡让,而换得事情不再发酵。而现在权利NGO的事情摆在什么位置,不是基层的直接管治者可以决定,也不是NGO的实际行为决定,“过去的所有模糊空间都被剥夺,上收。你怎么危害国家安全了?解释权在中央,不在地方,所以跟基层警察的沟通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他说,“你跟他讲法律或者过硬的证据已经没有用,‘我就是告诉你事情现在是这么做的’。形势比大家想象的还有严重得多。”
至于管制思路骤然升级的原因,分析者普遍提及共产政权对“颜色革命”恐惧,近年关于境外NGO在独联体国家酝酿颜色革命的相关研究也的确陡增。姚遥的看法不尽相同:“我觉得现在已经超越颜色革命,因为对颜色革命主要是一种防范的态度,但现在已经不是防范的问题,是要准备保持政权永久统治而开始重新建构政权结构。”
“只要是涉及到权利发展,在中国这种国家就一定涉及到政治,对权利的限制就来自政治体制。你想扩大你的权利范围,最后就会冲击政治体制。”姚遥说,“很多做具体议题的人不一定自觉参与到政治转型和颜色革命中,但根本上总是会对体制形成威胁的。共产党其实非常清楚这一点。”
匿名体制内观察者则提到,台湾的“太阳花”运动和香港占中给了政权极大的刺激。
姚遥对国安思维之下,当局对整个NGO生态的管治方式做了总结,主要方式有三:一是定点清除,对于公盟、传知行和北京益仁平采用的都是这种方式;二是是釜底抽薪,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斩断“非我族类”的NGO的资金来源;最后是全面渗透,通过大规模的政府购买服务,和要求NGO内部成立党组织,全面将NGO变成GONGO(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
权利倡导型NGO将迎来寒冬,过去十年的发展模式在未来基本不可能复制,这在权利工作者内部几乎已经形成共识。
但在姚遥看来这不见得完全是坏事,一方面权利NGO过去十年的耕耘成果不可能完全倒退无形,它们带来了各个群体权利意识的形成和权利话语的使用,这就给了未来抗争发生的土壤,许多理想青年也通过NGO有过初步的社运实践,将来更有可能留在运动中;另一方面他认为权利NGO已经完全项目化,事实上对激进力量形成排斥,“当NGO存在的时候垄断了资源和话语,如今打成原子化、碎片化以后,可能会对民间社会的行动能力、激进化带来刺激。”
“组织化程度越低的时候,激进程度越高,从来都是这样。”姚遥认为,这种激进化的可能将使整体改变的爆发点进一步迫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