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是中国大陆极具特色的政治组织,它隶属党务系统,却决定政务国是,难觅行踪,却举足轻重。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照例登场,当几千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全国各地赶来开会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往往是执政党精心酝酿过的报告与计划。
当然,代表们自己那些引人注目的提案,也会成为这半个月舆论场的焦点,但却不是中南海最关心的事情。比起明星秀场的“两会”,海内外的中国通们更能从中国共产党自己的开会中看出端倪。
2016年头两个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了四场重量级会议,足以体现其“总书记”的权威。
1月7日,他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1月11日和26日,他分别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以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
2月23日,他又主持召开了“深改领导小组”的第二十一次会议。
其中的“领导小组”,是中国大陆极具特色的政治组织,它隶属党务系统,却决定政务国是,难觅行踪,却举足轻重。
诸多小组,牵连着一系列政治举措,改变着现在,更影响着未来。
一、习近平的新装:从“总书记”到“小组长”
听取各国家机关党组的汇报,是习近平彰显“总书记”在党内领导作用的标志。
因为担任国务院、人大、政协党组及中央书记处负责人的,正是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和刘云山这四位常委——常委向总书记做汇报,使过去政治局常委“集体领导”、“各管一摊”的模式悄然发生着变化。
上述会议中,“汇报”只是昙花一现,“小组”才是新常态。
自2013年起,习近平在身兼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同时,还兼任着六个领导小组的组长和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其中有四个都是新设立的。而其他政治局常委,都在他担任组长的小组中,成为副手或成员,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在小组中确立。
这些名目繁多的“小组”,成为习近平的新装——看不见摸不着,却决定着“总书记”领导力的强弱。
人事关系的变动只是一方面。比起前任,习近平担任小组长的行动要高调得多。除小组每次开会都要占据《新闻联播》头条外,官方媒体还常常为小组的架构进行深度解读,并强调小组决策高效、推动改革的正面效果。
官方公开宣扬小组的“决策权”,被海外媒体视为“小组治国”的讯号。这种原本非常态的临时组织,成为顶层决策的日常机构,势必引发人们对中国政治体制运行方式的猜想。
实际上,“小组”并非习近平任内的首创,而是有着悠久的政治传统,几乎伴随着整个中共革命与建政的历史。在以往的研究者眼中,“小组”仅关乎行政运转的效率或模式。
实际在中共历史上,“小组”制度,完全依循着中共政治的逻辑生长、演进,蕴藏着中共政治文化的密码。
二、毛泽东的传统:中共从“列宁政党”走向“内廷政治”
开会,一直都是各国共产党决策的最重要形式。直至今天,“小组”也是为开会而生,各小组的公开露面,都是通过一次次会议传递给公众。开会因其机动、灵活、快速,成为临时决策的理想方式。
现代政治中的会议,通常都是决策机关日常的一部分。但对于共产主义国家和共产党来说,会议本身就是决策机关。因各种“会”而衍生出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部长会议等等党务和政务机关,都成为共产党和整个国家权力的核心。这一制度为苏联所实行之后,逐渐成为各左翼政党的组织模式。在中国,“以俄为师”的国民党和共产党都采用了同样的组织方式。
最为典型的委员会制度,原本是欧洲现代政治的一种民主化的运行方式,它突出公开、共同、协商的决策,以多数决为原则,同样通过开会体现出来。20世纪初,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在执政后借鉴了这一制度。在此期间,中央委员会时常会因决策分歧而公开辩论,并举行表决。比如,在一战中苏俄是否与德国签订苛刻条约的问题上,即使是最高领导人列宁,也会因领导层多数人反对而无法通过自己的提议。
列宁并不满意这种“低效”的决策。他自己首先成了这一制度的破坏者——当他的提议得不到通过时,他就会不停地重新开会表决,并在私下挨个说服其他同志,直到最终通过。而在列宁死后,斯大林更是将这种传统推向了反面。他常常会在开会前与自己的亲信沟通,并分别收买派系之外的人。当一切都安排好之后,公开的会议便成为一边倒打击反对派的政治表演。
当“开小会”取代了“开大会”的决策功能,权力也从公开走向秘密。甚至,在斯大林与毛泽东处于权力巅峰的阶段,两党都长达十三年不开全国党代会,“制度自信”可见一斑。
其实,中共在成立之初,只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受苏共资助,由苏共领导,其组织和决策也都根据苏共的指令执行,是典型的“列宁式政党”。它自然也全盘复制了“开会决策”的制度:一方面,它在成立时模仿苏共的委员会制,并以同乡、同校的小知识分子为主体,实行协商的决策方式;另一方面,它在苏共控制下又有极严密的组织纪律。因此,有共产国际和苏共这样强大的外部力量,非常态的秘密决策很难在早期中共党内出现。
然而,事情正在起变化。
1927年国民党“清党”之后,国共关系破裂,中共成为国统区的非法组织,之后便开始了武装战争,军事也成为中共的第一要务。在此特殊状态下,一系列非常态的临时决策机构建立起来,如战争中的“前敌委员会”、地下党活动的“特殊委员会”,以及在长征初期的“最高三人团”。
“最高三人团”是最像“小组”的决策机构,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成为实际权力中心,由博古、李德、周恩来组成。而当时原本存在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军委则被架空。
遵义会议之后,老“三人团”因为军事失利受到批判。就在此时,毛泽东提议成立新的“三人团”以统一指挥军事,他则成为新“三人团”的核心。由此,毛借助这个曾将他挤出决策层的临时机构,又重新取得了最高指挥权。
毛泽东的升起,为中共这个列宁政党带来了更多中国传统政治的游戏规则,创造了属于中共自己的新传统。
中国古代皇权社会,有作为的专制君主始终为集中权力而费尽心思。汉武帝时,原本常态化的官僚体系“三公九卿”制度逐渐弱化,取而代之的是皇宫的侍从队伍——“内廷”。内廷的“尚书”,即皇帝身边的秘书,逐渐成为实际的“宰相”,至隋唐“三省六部”正式将“尚书”公开化、常态化。
然而对皇帝来说,公开的秘书便不再是信得过的秘书。明朝废宰相后,原本作为咨议机构的“内阁”,又成为实际决策者。最后,皇帝连咨议的谋士也信不过了,直接把权力搬进了自己的卧室。清代的“南书房”、“军机处”等宫廷近侍机构,演变为皇帝秘密决策的中枢。
而近侍机构参与、影响甚至直接充当决策者,是专制政治的独特逻辑。
在延安时代,毛泽东将中央秘书处提高到空前地位,并让自己的秘书领导,使其由一个负责发报、记录的小团队上升为掌管党和军队情报、肃反的中枢组织。日后从中央秘书处分离出来的中央社会部,更成为延安整风期间权力最大的党务机构,对党员和干部握有生杀大权。
1949年后“小组”的出现,是毛泽东的一大发明,它让中共从“列宁政党”走向“内廷政治”。
毛泽东以其特有的政治权谋,在列宁主义政党与中国皇权政治之间找到了契合点,同时也大幅拉低了中共组织原则的底线,使“小组”成为中共迥异于苏联和其他共产主义国家的独特机制。
三、毛泽东首创“小组治国”:“决定权在党中央”
小组姓“党”,是毛泽东为“小组”体制定下的基调。
如果说1949年前,毛泽东关心的是党内,那么1949年后,他关心的则是“党国”。在中共执政之初,“政治协商”依旧是名义上的决策方式,非中共人士也在国家机关中数量众多。共产党的干部如何管理政权,并确保中共对国家权力的垄断,成为关键问题。
为此,毛泽东的思路是“分管干部”。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建立军队、财经、工业、文教、农林、交通等若干“工作部”,进行“分口管理”。这种“先管人、再管事”的做法很快奏效。最终,中央将干部分为六个大“口”,并由中共高层领导人分工负责。
这样一来,某个国家机关中的党员干部,在党内就有了对应的领导部门,他们在参加党内会议时,就要汇报自己的工作,并接收党的指示。党务系统对政务系统通过干部开会形成了一种间接控制。
然而,毛泽东的思路从不仅限于解决党政关系,他更关心的是自己与周恩来在分享权力上的冲突。“分口管理”使得周恩来的总理权限被毛泽东所倚重的高岗、邓小平等人分割。
在当时的计划体制下,国家计划委员会独立于政务院之外,掌握经济财政大权,担任计委主席的高岗也成为“计划口”的总负责,政务院基本不能对经济作出决策。不幸的是,“东北王”高岗错将毛泽东与周恩来之间微妙的博弈看成了敌对关系,最终导致自己出局。
这场意外,使得1953年的这次“分口管理”也并未持续很久,但成为了“小组”的雏形。
1958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这被视为“小组”首次出现在最高决策层。《通知》中强调:
“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作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
在今天看来,无论是“一元化”还是“党政不分”,都是官方避之不及的过时语汇。但1958年,“反右运动”和“大跃进”接续发生。《通知》所言“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正是否定“右派”章伯钧所提的“政协、人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是四个政治设计院”。这不仅是批判章伯钧,更是表明中共在政治上的绝对领导。
然而,在大跃进的背景下,这份通知还有更多的政治考量。
毛泽东对大跃进的决心,早在1956年就凸显出来。毛泽东曾在1955年底召开各地方党委书记会议,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之后又首次提出了“多快好省”。《人民日报》则在1956年元旦发表题为《为全面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的社论。各党委书记们也被毛泽东广泛动员起来。
而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则试图给毛泽东的热情降温。1956年的经济计划由国务院负责制定,周恩来采取了“压一压”的方针,之后又提出了“反冒进”的口号,在计划的落实上取消了诸多不切实际的指标。这样,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在决策上的冲突通过毛周的一次分歧显现出来。
尽管周恩来从未与最高领袖公开对抗,仅仅是就实际问题进行纠偏与修补,但对权力敏感的毛泽东仍对此十分不满,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各小组,意在分割国务院的权力,实现他1953年未能实现的目标。
《通知》由周恩来起草,内容原本只是成立各小组,但毛泽东阅后又亲自增加了以上那段话,尤其强调“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
不过,与习近平不同,毛泽东并不是一个爱当小组长的人。原因在于,他自延安时代之后,就已经将中共中央主席凌驾于政治局之上,成为拥有“最终决定权”的领袖,各小组长在党内会议上向他汇报工作,使其完全能够直接影响决策,并且绕过国务院的行政体制。
小组成立的影响巨大。此后,无论是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还是年度的财政计划,国务院及其部委都成为领导小组的配角,由决策者下降为执行者。更有趣的是,在陈云担任组长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身为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竟和各部部长一样,仅仅担任组员。
此外,中共的政治运动也与“小组”联系紧密。在肃反运动期间,曾出现“中央十人小组”,由公安、司法、监察、文化等各部门抽调干部组成,是决策和协调整个运动的核心。而著名的“中央文革小组”,不仅成为推动“文化大革命”的主力,还在“文革”初期一度取代政治局,控制国家决策。
“小组”这一毛泽东亲手发扬的制度,在中共建政前三十年逐步吞噬正常的国家体制,最终走向极端化。但是,“小组”却并没有随着极端年代的结束而消失,反而走向了更复杂的形态。
四、改革年代的“小组”博弈
1978年后,毛泽东死前指定的接班人华国锋逐渐失去最高权力,邓小平成为中国的实际最高决策者。中共改革派领袖胡耀邦与赵紫阳,则是邓小平推动改革的一线主政者。
一方面,邓小平依靠“文革”中被打倒的老干部群体,成功地清理了借“文革”崛起的干部,在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时,选举的中央委员只有四分之一来自华国锋时代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
另一方面,老干部本身也成为邓小平需要解决的问题。1980年,邓小平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领导人不应过分集权、老干部不宜过多兼职、党政分开、培养接班人。
对此,邓小平再次运用了“小组”的能量,进行人事替换。首先是直指集党政军三权于一身的华国锋,此时他的总理职务已交给赵紫阳,一年后又将党主席和军委主席的职务交给了胡耀邦和邓小平,党政军的最高权力实现分离。
在赵紫阳被提携的同时,“小组长”也成为他的重要兼职。1979年,国务院曾设立财经委员会,由中共元老陈云任主任。而这一机构仅仅存在一年就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赵紫阳任组长,实际上全面接管了经济大权。在赵紫阳任总理和总书记后,他都一直担任财经小组组长,此后最高领导人担任此职务亦成为惯例。
邓小平提倡的“党政分开”,与毛泽东对“小组政治”设立的初衷完全对立。
因此,耐人寻味的现象发生了:在当时的“胡赵体制”(1981-1987)下,党的总书记胡耀邦不担任任何小组职务,总理赵紫阳担任财经小组组长,国家主席李先念担任外事小组组长,人大委员长彭真担任政法小组组长。
当时,党的“小组”领导几乎都在政府体系中,原本“以党代政”的小组实际变成辅助政府决策的协调机构。
作为忠实的改革者,赵紫阳从邓小平的“党政分开”理念中找到了机会。在他就任中共总书记后,限制党务系统权力的大规模政治改革开始推行,而“小组”便是首要目标。
1987年中共十三大之后,许多“小组”或被撤销,或转换功能,大幅缩小其活动空间。当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布《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撤消了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并把已升格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又降为政法小组,且规定其不发文、不设办事机构、不讨论处理具体案件,仅仅具有协调功能。
按赵紫阳的思路,领导小组被撤销,则等于其把决策权还给了政府;撤销小组的办公室,则使其失去了部署具体工作、干预决策的权力。而最典型的中央政法委,一直以来实行公检法合署办公,被党务系统统一领导,同时干预逮捕、起诉和审判,成为制造八十年代“严打”的中枢机构。明确限制其权责,是走向司法独立的关键一步。
最初,邓小平对于政治改革的推动十分积极。但1989年之后随着赵紫阳的下台,邓小平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党政分开”的提法逐渐淡出了舆论,“加强党的建设”成为新目标,大量的“领导小组”被恢复、增设,有些甚至走向常态化。
1993年,中共十四届二中全会发布《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明确规定了12个中央“领导小组”。此外,早在1990年,中央政法小组又重新升格为中央政法委员会,之后政法委的权限大幅扩张,在中共十六大之后,政法委书记进入政治局常委,借助维稳工作权力空前。
“小组”还在扩充,中共政治的生态却发生了变化。
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口号下,在江泽民时代,中共的“小组”从宏观延伸到了微观,因事而立的领导小组逐渐增多,如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997)、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2000)、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03)。
在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上,胡锦涛成为中共历史上首次平稳交接的继任者。然而,随着邓的离世,党内的派系矛盾也愈加明显。之后的历次党代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乃至政治局常委的人事安排,都不再由元老决定,而是不同派系暗中博弈的结果。此时的“小组”,因各常委分别牵头、独立负责,实际上造成了党内决策的掣肘。因此,在胡锦涛执政的十年,他很难独掌局面,不得不面对九常委“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的困境。
而习近平正是希望重新利用“小组”集中决策的特点,通过增设顶层小组(如深改、军改)并亲任组长的方式,提升总书记的决策能量。至少就现状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实现其目标的有效方式。时至今日,改革年代的“小组”已成为四十年来最有权力的决策机构,并有着更加公开化的趋势。
五、“小组”政治,走不出的周期律?
“小组”体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进化,一直伴随着中共的政治史,至今仍受高层青睐。但“小组”并非万能,“小组”体制本身的困境使其在现代政治面前尤为凸显。
最直接的问题是地方权力的扩张。
一直以来,“小组”体制都不仅仅是中央层级的机构,在地方也会相应跟进。而最高领导人权力的扩张,所带来的往往是地方领导的同步扩权。
比如,在毛时代提倡“书记挂帅”、“分口管理”,实际上是毛泽东出于限制周恩来的政府决策权的考虑。但在地方却造成了党委书记独大的局面,使其能够在“大跃进”当中无所顾忌地虚报产量、更能够在“大饥荒”时瞒报灾情、抓捕逃难人口而不受制约。历次的政治运动,更是因得到地方迅速响应而使错误被不断复制和放大,监督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运转失效。
在今日,地方党委书记同样身兼地方深改、财经、网信等小组组长,书记对地方的决策影响大幅提高。在人事上,中央掀起的“反腐”使大批部级官员落马,这其中不乏人事矛盾;在地方跟进反腐的过程中,省委、市委乃至县委也都查处了大批贪腐官员,权力极大的书记们,也极有可能利用“反腐”行动打击异己,制造冤案。
面对这种矛盾,毛时代的解决办法是进一步向地方收权。大饥荒之后,中共中央曾发布《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指出“经济管理的大权…应更多地集中到中央和中央局”,导致地方的计划都要由中央制定。
这给决策带来了极高成本和更大误差。那么,今天呢?在中国经济更开放、复杂的今日,收权的成本要远远高于计划时代。
为此,让地方干部深入参与中央组织的政治活动,成为防止地方离心的另一个治理思路。比如中共十八大以来大范围的“群众路线活动”和“民主生活会”,试图减少地方党委书记的权威,让同级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外,习近平还曾组织县委书记的座谈会,希望借助最高领导人与县级干部的沟通,打破省市各级的封闭管辖。然而,这种单一的人事控制能否限制地方干部在具体事务上的超级权力,也同样值得怀疑。
“小组”体制的强势,还使政府机构长期简单化。
一直以来,在中国大陆介绍当代政治制度的教科书中,政体都呈现出极简单的一面,无非是人大、政府、政协等国家机关,条块清晰、粗枝大叶。
而另一方面,党的诸多部门和各“小组”并不公开,却体系庞大、繁复、叠床架屋。这表明,政府机关长期缺少决策的实践,制度设计成为形式,看不到实效、博弈与制衡。
在法理上,最为显著的便是“小组”与国家政治制度的矛盾。作为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几乎被党的“小组”完全取代,也不可能对“小组”产生任何监督。而人大与国务院的上下关系,也因“小组”的存在而被打乱。无论是人大、国务院还是司法部门,都成为各相关“小组”的一员,被纳入到集中决策当中。在地方,党委书记甚至长期兼任人大主任,权力的高度集中使人大的运行在“小组”面前羸弱不堪。
而就政府本身来说,党的“小组”将政府的关键领域(财经、公安、外事)抽离重组,归入党务系统,并直接干预具体事务的决策,使政府更加空壳化。国务院自身也有各协调小组,然而都只涉及“抗震救灾”、“森林防火”、“防艾滋”等细节问题,而即使是这些问题,也要依赖财政、司法、甚至军队等部门的配合,而这些部门的调度权限,无一例外地指向了党领导下的“小组”,乃至最高领导人。在此前提下,国务院的“部制改革”、“简政放权”,操作空间都极为有限。
政府没有决策权,却要担责任。2003年“非典”之后中国政府兴起了官员问责制度。凡每次出现公共危机,主政的政府官员都有辞职、免职甚至入狱的风险。与此相反,实际进行决策的“小组”与党委书记多数情况下都安然无恙。由“小组”政治导致的权责分离,使党务系统的决策者不受制约、政府官员却因怕担责任走向惰政。由问责而衍生出的,是具有超级权力的“小组”,游走在法律之外,在常态化之后将面临更多问题。
当下,“小组长”和“小组”决策走入公众视野,走向公开,展现了中共高层面对改革的自我调整,也体现习近平借“小组”破局、重组权力架构、推行施政目标的思维。
然而,“小组”体制始终刻印着中共“前现代”的治理思维。破局容易开局难,与现代政治相悖的“小组”体制并非一个现代政党长久的决策途径,更不应是改革的终极目标。本届中共领导人的权力重组还未结束,“小组”体制也日趋强势。打破藩篱的木棒是否会成为新的藩篱?历史常跟我们开这样的玩笑。
参考文献:
郑谦,庞松,韩钢,张占斌: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发展概要,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
邵宗海,苏厚宇: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共决策机制——中共中央工作领导小组,台北:韦伯文化,2007年。
周望:中国“小组机制”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
(郭子健,历史系研究生,主修中国当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