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中国《国家安全法》宣传材料(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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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人大工作报告中说,中国新的一系列国家安全法规是“为走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外媒认为,他的讲话旨在驳斥国际社会对中国国家安全法一些条文的担忧和批评。

路透社3月9号发自北京的报道说,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他当天所做的人大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国近来通过的一系列包括《反恐法》在内的新国家安全法表明,中国正在以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立场”来对待国家安全问题。张德江的讲话是要反驳前些时候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以及欧盟的驻华大使向中国政府发出的联署致函,表达对中国已经通过的《反恐法》、或正在审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中的一些条文表达的担忧。

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报道说,张德江在讲话中说,中国新的国家安全法“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科学界定国家安全的内涵,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加快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夯实了法律基础”。他说,在当前国际国内反恐怖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尤为重要。

张德江还说,“我们对反恐法的改进,将在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主义活动、维护国家和公众安全、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日本大使于今年1月27日致函中国国务委员和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对中国的新《反恐法》、以及正在审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和《管理外国非政府组织 (NGO)法》草案表达了关注和忧虑。欧盟驻中国大使汉斯-迪特马尔(Hans Dietmar Schweisgut,中文名“史伟”),1月28日也向中国国务委员和公安部长郭声琨发出了表达担忧的信函。

美国迈阿密大学国际关系学系主任德雷伊尔教授就此表示,中国当局一贯不理会外国政府或团体对其安全法律条文或高压维稳措施的批评或担忧,但这对中国不利:

“我想,一些外国政府和公司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法律中某些条文表达担忧是应该的,但我也相信,中国政府可能不会因为外国政府的担忧和批评而改变他们的法律。中国这些法律可能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使那些在中国运作的外国公司最终认识到,他们最好还是从中国大陆撤离到类似越南、印度等其他新兴发展中国家去运作,而这些其他国家当然也很高兴吸引外国公司到自己的国家里去投资和运营。这样的后果对目前正在遭受经济大幅放缓和疲软的中国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此,虽然中国政府有权继续不理睬外国政府和公司所表达的关注,但这样下去最终可能对中国自己造成的后果也不会太好。”

美、加、德、日四国大使的联署信函还表示,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和《反恐法》使中国政府拥有的庞大打压权力被法律化,强化当局对媒体和互联网言论的广泛审查权力和对某些高科技的过分控制。批评者还指出,中国《反恐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过于广泛,很可能使一些非暴力表达不同政见的行为也被定义为“恐怖主义”。

中国全国人大去年12月通过的《反恐法》中一些规定模糊不清,有可能在投资者中造成“不确定的氛围”。欧盟驻华大使在信函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语句批评中国这些法律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两份信函都表达了他们愿意与中国当局就上述法律制定实施规则时进行沟通的意愿。

美国中文刊物《北京之春》荣誉主编胡平此前就中国的《反恐法》表示:

“我想中国政府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包括加强对在华外国企业和科技公司的控制。中国的反恐本来就带有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特点,而习近平上台以来,对中国社会各方面的控制显然是加强了很多。”

路透社的报道说,中国政府一直指控新疆的伊斯兰激进分子是该地区频繁发生的暴力袭击事件的罪魁祸首。但国际人权组织和流亡海外的维吾尔人士却说,维吾尔人对中国政府严密控制他们的宗教和文化生活的愤怒才是新疆动荡频发的真正原因。但中国政府否认在新疆实行高压政策,并表示,中国面临着来自从新疆前往中东参加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的维吾尔人的威胁。

路透社的报道说,张德江透露,中国今年将对《网络安全法》和《外国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进行审议,但没有说明上述法律何时能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