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变得有些沉闷的环球时报,今天终于以它一贯擅长的指鹿为马的社评打破了沉闷。这篇《祝贺高克访华轻易过了西方舆论关》,不顾23日德国总统高克约请上海同济大学师生谈话的主旨——以自身在东德生活的经历和德国历史为鉴,谴责独裁政权,庆幸现年76岁东西德统一前曾在东德从事民运的高克对我国改开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深怀敬意”,只批评当年的东德婉转的提出“人权”问题,满足了德国和西方舆论对他在华“讲人权”的期待,他算“过关”了,嘚瑟道:高克的价值观尽人皆知,他在尊重中国主人的情况下注意说话方式、甚至拐弯抹角地说几句有关人权的话,不会让中国感觉不适……如果美国领导人来中国时也反思他们有过的麦卡锡主义或者当年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我们同样不会介意……
一边所有的官媒都不引用高克讲话,人们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一边拎出几句话加以曲解,自说自话地把关在门里被打脸的过程全隐瞒了,这不是活脱脱一副无赖嘴脸吗?以为所有受众都不会看到这篇讲话,即使看到也弱智到无法理解其含义,还把东西德的对立与美国历史搅合到一块,驴唇不对马嘴,不是掩耳盗铃又是什么。这里就摘录一小段高克的讲话看看:
从幼年直到成年,我曾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生活了40多年。官方宣传赞其为两个德国中“更好的”那一个,但并非如此。这个国家作为共产主义国家联盟的一部分依赖于苏联,它剥夺自己人民的自主权,限制民众出国,并对那些反抗领导层意志的人加以羞辱和惩罚。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应当为多数民众的利益服务、结束剥削、抵制人的异化,并由此开启一个幸福与满足的时代。但当时的问题是,大多数人既未得到幸福也未得到解放。而且整个制度缺乏真正的合法性。没有自由、平等、秘密的民众选举。后果就是信誉的缺失,以及与之相联的一种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不信任文化。与东德的情况相反,西德战后很快就建立了稳定的民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依法而治的法治国家。从纳粹分子滥用法律为其罪行辩护的经验中,新生的西德民主吸取了一个核心教训,即权力决不应再凌驾于法律之上。德国法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话从此成为准绳:“法是追求正义的意志。”而这也是西德取得经济成功的重要基础。社会市场经济离不开运转良好的法律制度。这个认识曾经在德国并非理所当然。德国虽然是启蒙运动的故乡之一并贡献了其中几个重要的思想家——此处只提一下康德,但是国家及各式各样的知识分子久久却不愿认识到,诸如公民自由等启蒙运动的价值具有普适性。很长一个时期,德国反而为自己要求文化上的特殊地位;按照这种例外主义,对所有国家来说都是正确的事物,对德国却不一定适用。直到发生了纳粹政权的灾难及其在二战中失败之后,西德才开放地接受启蒙思想的基本原则,即不可剥夺的人权和法治,三权分立,代议制民主和主权在民。人权并不受空间或时间的限制,而是与个人的本质密不可分。1989年,这一认识终于也在东德和整个中东欧赢得了胜利。事实表明:人对自由的向往总会为自身开辟道路。出于这一原因,物质财富或社会地位无法持久替代个体的自由权利。即使人权的普适性还没能使每个人都实际享有这些权利,比如由于政治上的剥夺,个人仍然也可以援引这些权利作为依据,尤其是可以援引联合国大会近70年前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份文件绝不仅仅是西方的作品。恰恰相反:起草委员会中也有来自亚洲、拉美和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而委员会的副主席则是一位中国人……
高克提到这位中国人可以说是点到了中国问题的死穴——反现代文明的价值观。这位中国人叫张彭春,1892年生于天津,毕业于南开学校,1910年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教育学、哲学,同时钻研戏剧理论和编导艺术。1916年回到天津,协助其兄教育家张伯苓主持南开中学并任南开大学教授,兼任南开新剧团副团长,同胡适、徐志摩、梁实秋、陈源(西滢)等文友筹备组织文学社——新月社。抗战期间担任国民政府外交官。1946年1月,张彭春赴伦敦担任联合国创办会议的中国代表,会后他被任命为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理事会的中国首席代表,兼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直接参与了《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后移居美国,1957年7月在美逝世。
更令人无语的是,我国尚未批准由《世界人权宣言》发展而来的1976年3月生效的160多个国家正式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今年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若中国能在保留某些条款的前提下适时批准公约,并通过相应的国内立法协调实施公约相关规定,将对防范刑事司法中的冤案错案,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发挥历史性作用。前中国人起草的全世界遵守的公约,当代中国人尚未认可,这不是极大的讽刺吗?是进步还是倒退,一目了然。党媒还因人家说话婉转没点破而自鸣得意,这不是贱到骨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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