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文章采用对话的体例,只是为了写作的便利。)
友人:在中国,随着网络乃至社交媒体的出现,当局已无法控制和垄断信息的传播,越来越的人开始认识到专政体制的弊端,并开始讨论革命与改良等有关政治转型路径的问题。有不少有影响力的人,在对专政统治感到不满的同时,也认同李泽厚先生和刘再复先生在《告别革命》一书中提出的观点,强调中国只能改良,不能革命。你是否看过《告别革命》这本书?是否认同书中的这一观点?
张雪忠:这本书我以前就看过,最近我又重读了其中着重讨论革命与改良问题的章节。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在人类的思想作品中,有一些作品尽管充满了错乱逻辑和混乱思维,但仍能产生广泛的影响,并给作者带来很大的声誉。《告别革命》这本书,显然就属于这种情况。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刻意贬低这本书。这本书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逻辑错误,本身就足以表明作者的思维是如何的混乱。例如,作者在书中一边反对法国大革命,一边赞同英国光荣革命,最终却得出了“告别革命”这一普遍性的结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人说,“山东苹果对人体有害,新疆苹果对人体有益,所以我们一定不能吃苹果”,人们多半会认为这个人有智力障碍。但在讨论革命与改良等重大政治问题时,两名学者犯下同样低级和严重的逻辑错误,却一点也不妨碍他们声名鹊起。这真是一桩令人感到奇怪的事情。
又如,李泽厚先生一边反对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充满了偶然性,一个偶然因素常常会改变历史面貌”,而“一个历史人物的出现就是一种偶像因素,个人的偶然因素可以在历史上起很大的作用”,一边又要说,“即使没有袁世凯,辛亥革命成功之后,也一定是一个大烂摊子”,“辛亥革命带给中国的,必然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一大堆无序的混乱”。如果同一个人,在同一本书中,可以基于自身需要,随意发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这本书还能有什么思想和学术价值?
实际上,无论是基于历史偶然论,还是历史决定论,人们都不能把二十世纪(特别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的一系列政治灾难归咎于辛亥革命:(1)如果历史具有偶然性,人们就不能说这些政治灾难是由辛亥革命所决定或必然导致的,这些政治灾难必须由那些作出相关政治决定和行动的个人或群体负责;(2)如果历史是被决定的,并且辛亥革命必然会导致事后的各种政治灾难,人们同时也必须承认,辛亥革命本身也是由它之前的历史事实所决定的,辛亥革命只不过是在先和在后的历史事实之间,一个不可避免的中间环节,因此也不应对后来的政治灾难负责。
友人:那么,在《告别革命》这本书中,有没有一些你同意的内容?
张雪忠:有的。李泽厚先生在书中说,他和刘再复先生“对于政治学都是外行”。这句话,我是完全同意的。从这本书的内容确实可以看出,这是两个缺乏政治学专业知识的人,在勉为其难地谈论极为重要的政治问题。
友人:请问,你本人是如何看待革命与改良问题的?
张雪忠:若要进一步讨论革命与改良问题,首要需要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否则,我们很容易犯下偷换概念的错误,甚至可能连自己在说些什么都不知道。
在政治学上,革命通常是指尚未掌握政权的人,以违背掌权者意愿的方式,改变现有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格局;改良通常是指掌握政权的人,出于自身的意愿,主动改变现有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格局。当然,这一定义只涉及革命与改良的事实维度。如果加上价值维度,革命和改良还意味着政治制度的进步。而以现代政治的标准来看,政治制度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扩展个人权利的范围和加强个人权利的保障(自由);(2)促进政治生活的普遍参与和政治权利的普遍平等(民主)。
只要明确了革命的基本含义,我们就更容易看清《告别革命》一书中的严重错误。比如,中共在夺取政权后所开展的三反五反、镇反肃反、反右和文革等政治运动,纯粹就是掌权者对政治异己所进行的系统、有组织和大规模的迫害。这种由统治者所施行的政治迫害,本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暴政,与革命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但李泽厚先生和刘再复先生却缺乏最起码的区分能力,仅仅因为这些暴政是掌权者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的,他们两人就当真将暴政视为革命,进而得出“告别革命”这一普遍结论。
友人:你本人是否同意“要改良不要革命”的说法?
张雪忠: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实际上,否定革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无论是在原则上,还是在策略上,都是完全错误的。
主权在民,是现代政治最基本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国民作为国家主权的享有者,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的形式,并有权选任和罢免执政者。如果执政者为了垄断政治权力,竟然剥夺国民的这些权利,那么执政者就犯下了最严重的叛国行为,并已沦为国民主权的篡夺者。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当然可以采取革命行动,夺回被执政者所篡夺的权力,恢复自身作为主权者的地位。对革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否定,意味着执政者的权力是绝对和不受挑战的,这在实质上是对主权在民原则的否定。
就策略而言,哪怕是为了达到改良的目标,也不应否定革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中国这样一个亟需政治转型的一党专政国家,专政者和一党专政的反对者,是两个不同和对立的政治阵营。在双方的政治博弈中,专政者的选项包括改良和固守现行体制,反对者的选项则包括革命和忍受现行体制。只有承认革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让专政者感受到革命的压力,专政者才有可能作出改良的政治选择;相反,如果否定了革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反对者的政治诉求就只能完全仰仗专政者的良心发现。那些高喊“要改良不要革命”口号的人,从来就不曾告诉人们:如果没有革命的压力,专政者还有什么必要通过改良来削减和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力?
在当前中国的时政评论中,“要改良不要革命”似乎是一个很时髦的口号。一些人总是喜欢把这个口号挂在嘴边,以显示他们的理性和温和,但却只能暴露他们的幼稚和无知。他们甚至看不出,“要改良不要革命”的说法,仅是其“二选一”式的语法结构,就有可能产生极大的误导作用。因为,革命和改良其实是分属不同政治阵营的博弈手段,而不是可供同一个行为主体随意选择的行动方案。
友人:他们或许是担心革命过程中出现暴力行为。有些人甚至明确表示,他们反对的只是“暴力革命”。
张雪忠:把革命等同于暴力,或者把政治变革中可能出现的暴力现象归咎于革命,不但是错误的,而且也是不公正的。革命在政治主张上是进攻性的,在暴力使用上则只是防御性的。
革命旨在改变现有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格局,因此在政治上必然是进攻性的。但在任何国家,几乎全部有组织的暴力资源都被掌权者所垄断。因此,革命者实现自身政治诉求的最可行途径,是将自己的政治主张诉诸民意,即努力向民众阐明自身诉求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争取尽可能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而不是在自己完全处于劣势的暴力运用上,与全副武装的掌权者决一高下。只有在掌权者对革命进行暴力镇压时,革命者才必须考虑是否进行暴力抵抗的问题。
以美国独立革命为例,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旨在改变北美十三州由英王统治的现状,这在政治上无疑是进攻性的。但是,这种政治现状的改变,既不是任何意义的暴力行为,也不需要伴随暴力的使用。只是由于英王动用军队对独立革命进行暴力镇压,大陆会议才不得不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统率大陆军抵抗英王的军事镇压。
如今,专政统治者不但掌握庞大的军事和警察力量(以及包括核弹在内的各式先进武器),而且每天都在用暴力镇压无辜公民的维权行动。普通民众则连买一把菜刀,都可能要进行实名登记。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中,那些整天担心“暴力革命”人,不但是无知的,而且是伪善的。我相信,一个真正厌恶和反对暴力的人,一定会警惕那些掌握大量暴力手段,并且最经常动用暴力的人,而不是杞人忧天地提防那些缺乏暴力手段,并且最不可能动用暴力的人。
友人:但是,苏共(布尔什维克)和中共在革命成功并已夺取政权的情况下,仍然对政治异己进行大规模的暴力镇压;法国大革命之后,雅各宾派将很多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这些革命者的血腥暴力行为,难道也是出于防御所需吗?
张雪忠:你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中国,很多人对所谓“革命暴力”的恐惧,就是源于对这三场政治运动所形成的印象。对这个问题加以认真的澄清,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做不但有助于认清这三场政治运动的性质,而且对中国的政治转型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如果考虑到革命的价值维度(政治制度的进步),苏共和中共所从事的政治运动,根本就称不上是革命。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许多次起义和王朝更替,但没有人会把它们称作为革命。因为,这种王朝的更替,只是使专制皇权从一个家族转移到另一个家族,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格局并未因此变得更为进步与合理。而苏共和中共夺取政权,甚至比王朝更替还不如,因为它们不但没有促进政治制度的进步,反而使所在国家的政治制度倒退到空前野蛮的程度。
大家都知道,在所谓的“十月革命”之后,布尔什维克在掌权的情况下仍以败选告终。因为不愿接受败选的结果,布尔什维克竟于1918年1月5日,调集军队强制解散了制宪会议。布尔什维克违反制宪规则的行为激起了民众强烈的不满,当日就出现了抗议解散制宪会议的游行示威,而布尔什维克军人却向和平的游行队伍开枪射击。向来支持布尔什维克的左派作家高尔基,愤然写下《1月9日与1月5日》一文,指责布尔什维克“用来复枪驱散了近百年来俄国最优秀分子为之奋斗的梦想 ”。同样,中共在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后,不是努力扩展和保障个人自由和政治平等,而是连人们原有的一些自由和权利,也要一一加以剥夺。
可以说,苏共和中共的政治目标,从来就不是促进人们的自由和平等,而是要建立一种蒙昧、野蛮和反人类的极权专政体制。它们在夺取政权后所开展的系统、有组织和大规模的血腥迫害,与它们一贯秉承的政治理念和意识形态,完全是若合符节、一脉相承的。因此,上个世纪发生在苏东和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与其说是革命运动,不如说是反革命运动。如果这种以蒙昧主义和反人类为主要特征的政治运动,也可以被称为革命,那么推倒柏林墙和终结苏东极权体制的政治运动,就应该被称为反革命了:这难道不是一件非常荒唐和滑稽的事吗?
友人:那么对于法国大革命以及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你是怎么看的?
张雪忠:法国大革命以平等、自由和博爱的思想,以及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的原则,来取代传统君主制的等级观念,反对绝对君权和贵族特权,在政治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揭开了法国和欧洲大陆政治现代化的序幕,启动了法国和欧洲大陆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但是,与美国独立革命和英国光荣革命享有的赞誉不同,法国大革命自发生时起,就一直饱受人们的批评和诟病。并且,这些批评和诟病,并非只是来自君主制的维护者。我个人认为,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受到诟病,并不是因为革命的领导者和参与者使用了暴力手段,而是因为他们不正当地使用了暴力手段。
实际上,北美十三州是在经过八年战争后,才取得独立革命胜利的;英国光荣革命的胜利,也是自1640年以来一系列政治斗争的结果,其中包括一次长达四年的大内战。在这两次革命中,革命阵营也曾使用过暴力手段,但却是出于防御目的,是为了抵抗反革命阵营的暴力镇压。在革命胜利后,革命阵营并未对政治对手滥用暴力,而是把自身所主张的自由和人权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政治对手。
相反,以罗伯斯比尔为首的雅各宾派在掌权后,仍然施行对政治对手进行残酷杀戮的恐怖政策,把数万人送上了断头台。这种滥用暴力的行为,不但不是出于防御所必需,而且也完全违反了《人权宣言》中的人权和法治原则,从而构成了对革命宗旨的背叛。
友人:那么,在未来的中国政治转型过程中,是否应该警惕和防止出现这种滥用暴力的现象?
张雪忠:保持必要的警惕,当然是应该的。在今天的中国,每一个反对一党政治的人都应该意识到,我们推动政治转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中国政治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而不是为了发泄对政治对手的仇恨。我们努力终结现有的蒙昧、野蛮和反人类的专政体制,是为了建立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宪政体制。即使是现在的中共官员,也应该成为宪政体制的受益者,他们的个人自由和权利,也必须受到与别人完全同等的保障。如果基于转型正义的需要,必须追究个别罪大恶极者的法律责任,也应当严格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并充分保障被追责者的各种基本权利。
不过,今天的世界,和两百多年前法国大革命时的世界,已经很不相同了。由于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观念的深入人心,在一个从专政或专制向自由民主转型的国家,新政权对旧时政治对手滥用暴力的可能性非常小。大家可以看到,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发生政治转型的国家,无论是共产主义极权制度终结后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还是颜色革命后的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或是天鹅绒革命后的阿拉伯国家,新政权都没有对他人进行大规模的暴力清洗。在今天,与其担心转型后的暴力问题,不如认真考虑专政者进行暴力镇压的可能性,以及如何降低这种可能性。
我个人非常希望,自由派阵营中有影响、有声望的人,能够明白“政治问题必须政治解决”的道理,从而具备明确的政治反对意识,同时体认到自身所肩负的历史责任,为将来投身政治转型的伟大实践做好必要的准备。当今中国最严重的挑战,已不再是如何终结一党政治的问题,而是在现行体制最终崩溃时,如何组建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认同度的政治联盟,以便为民主革命提供统一和坚强的领导,并将中国引入通往宪政民主的政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