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领导一样最喜欢填空题, 如果有准备好的材料,签字和照本宣科很容易。 但是根据建构主义的思想,人类是这样的,对任何知识,你永远都只能认同一部分,而对另一部分保留意见。
既然用了“公共领域”版权协议,就大胆套用这封公开信的模板,修改为我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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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中国的错误是在设立中国办公室后就开始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按照谷歌总部的原则去办事,也缺少科技公司的风范。第一是缺少对来自审查官员指令的记录,或者有记录而没有公开,现在不正是公开的时候吗?第二,与网民没有建立真正的沟通渠道,一意孤行,甚至对网民支持的事件也一概不宣而滤,留下很多证据,不可磨灭;第三,李开复和中国团队一再误判中国政府的意图,而且给总部造成了这些事情可以驾驭的假象,这些协从作恶直接让网民和政府的关系恶化,而且让谷歌自己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境地。这在我2007年给谷歌创始人的公开信中已经判断很清楚,今日的窘境,虽然谷歌总部已经回到正确轨道,但是难免煎熬。 中国员工自己也觉得委屈,属于何必当初。
眼下网民是需要表明自己权利的时候,因为谷歌撤走也好,被彻底封杀也好,对自己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伤害。所以支持类似的公开信,也就是支持自己的利益,无须顾虑。
作为87.53%的中国网民之一分子,支持此公开信表达立场,要求政府和谷歌公司做到如下公开:
- 谷歌对色情、暴力和赌博信息的自我审查,是否已经达到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 中国政府对谷歌的自我审查要求,是如何传达到谷歌的。从什么部门,依据的是什么法律程序,有无纠错机制或救济渠道。
- 中国政府要求谷歌自我审查的内容是什么?除了色情,赌博,之外,还包括哪些内容?对于矿难、黑砖窑奴工、蚁力神、暴力拆迁、三鹿奶粉、邓玉娇、省长抢记者录音笔、山西疫苗、地沟油等事件的审查是如何界定的?我们不能容忍公众对这些事关公共利益信息的访问权受到损害。
- 对于中国政府某些领导和部门,出台和执行违背宪法的部门程序或下位法的行为,是否有必要进行违宪审查?
- 互联网业界,包括谷歌,百度,电信企业,能否接受公众的监督,采取公开化的方式解决监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和独立的第三方公民团体合作?
- 目前中国政府和谷歌的沟通进行到什么程度?就什么问题进行了交换?双方不能妥协的立场能否明确向公众清晰展示?
- 如果Google.cn不存在,或者进而中国屏蔽谷歌公司的其他服务,那么中国政府对国外互联网公司的封锁和对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审查,是否考量过中国公民在科技、教育、环保、绿色能源等问题上的信息获得与发言权受损?如何弥补和减轻这些损失?
- 以及更多网民的真实意见
中国网民不但有数量,更有逐渐增加的聪明智慧,我们还很清楚自己的权利,与全球任何地区的网民一样拥有获取全球信息和人类知识的愿望。我们不希望谷歌公司和我们的政府就此之间达成任何私下交易,而忽略我们获取真相、共同创造未来的权利。我们相信,在政府、谷歌公司以及大量网民三方共同努力下,谷歌事件带来的危机会更加高超的解决,达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