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微信公号:新客栈(ID: xinkezhan2017)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在微博上公布了泸州市公安局给他的一封信。

这封信,其实也是一份事关此前泸县太伏中学校园坠楼事件的公函。自太伏中学案发以来,杨玉圣教授持续在微博质疑此案的事实真相,进而质疑警方对此案的处理措施。

在这份公函里,泸州警方以异常谦恭的口气就杨玉圣教授对该事件的关注“表示理解”,就其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表示欢迎”,并表示,如此前警方在媒体上的公开回答还不能让杨释疑的话,他们将“派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到校,让您当面查阅卷宗、调阅现场勘验和尸体检验相关报告,观看学校全部近200个G的监控视频”

太伏中学坠楼事件的调查处置机关本应是泸县公安局,现在由其上级单位泸州市公安局出面,以公函的方式特快专递给杨玉圣,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太伏中学坠楼事件此前早已发酵成为万众聚焦的公共事件,另一方面是因为杨玉圣非同一般网友,乃中国政法大学的正经教授兼博士生导师。

这份公函,格式无可挑剔,用词相当谦恭,除了最后这句200G监控视频稍有负气之意外,其他方面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

非要挑毛病的话,泸州警方预备给杨教授享受的其实已经是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因为杨并非该案律师,更不是办案人员,严格说来是没有权利阅卷和看尸检报告的。何况即便是该案律师,按照现行法律,侦查阶段也很难看到案卷。

看到这个公函,我挺感慨的。同样是面对网民的声音,泸州警方此前可是毫不手软,录当时新华社报道如下:

当地公安机关密切关注舆论动向,及时澄清回应,坚决依法打击惩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活动,并多次提醒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6人、批评教育7人。

很可惜,这些断然措施都未能收到期望中的效果,太伏中学坠楼事件舆情愈演愈烈。

直到泸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局新任公安局长何绍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现身说法,普遍的质疑情绪才得到初步缓解;

直到四川省厅公布非常详细的释疑图表,不厌其烦地阐明警方认定为非刑事案件的事实、理由与依据与各种外界质疑的细节,如火如荼的舆情才逐渐降温。

首先要强调一下,从公民言论自由权作为宪法权利的位阶高度出发,考虑到这类公共事件动辄拘留不但于事无补,反而屡屡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我从来都反对在公共事件中动辄以传谣造谣为由抓人,从来都主张只要处理的透明度提高,办案机关的释疑及时跟上,就会极大地压缩谣言的空间。

我从来都认为,只要当事人不具备确定的主观恶意,而只是出于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发布了不实信息,都尽量不要定性为造谣传谣,更不要动辄作出拘留处罚。

被普遍作为处罚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本身就没有把拘留作为唯一选项,罚款也是情节较轻时的选项之一。何况第19条也明确规定了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情形。

接着要说的是,衷心希望泸州警方将现在这番对杨玉圣教授质疑时展露出来的胸怀与谦恭,也普及到此前该案中其他提出合理质疑的普通网民身上,也保留到此后其他对类似公共事件关注和质疑的普通网民身上。

动辄拘留的所谓重典根治不了谣言,看人下菜碟的所谓谦恭也安抚不了网络情绪。

公权力机关的谦卑与善意,应该像阳光一样普照每一个公民身上,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而有所区别,自然更不应该因其是普通网民还是大学教授而有什么不同。

话说回来,无论对方是普通网民还是大学教授,如果公权力机关是真的尊重与理解这份关注与质疑的宪法权利的话,就应该更自信一点,稍微显示一点诚意出来。

目前的状况是,杨玉圣教授的微博不过区区两万多粉丝,但他发出的绝大部分关于太伏中学事件的帖子都属于禁止转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