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山东省卫计委、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全省中医医院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明确要求门诊中药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6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临床科室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并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在临床工作中积极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

《通知》要求,中医医院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低于执业医师总数60%(中西医结合医院低于50%)的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在临床工作中积极提供中医药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聘用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工作实践并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的民间中医人员,作为医院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有益补充。

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比不低于30%

《通知》要求,各级中医医院要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合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每个专科须明确不少于3个中医优势病种(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中医优势病种要以中医治疗为主。要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不断增加改革病种。

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医疗技术,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8%);门诊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4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20%)。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全部设立康复科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三级医院要配置6类以上中医健康干预类设备,3种以上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类设备,推广应用6项以上中医特色干预技术方法,积极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尤其是重症康复、儿童康复及疑难杂病)中的核心作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全部设立符合标准的康复科,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发展中医重症康复,建立标准化重症康复区。

中医药院校毕业的护士比例三级中医医院不低于40%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中医护理人员,中医药院校毕业或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的护士比例三级中医医院不低于40%(二级中医医院不低于30%),面向非中医专业毕业的护士系统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人数占全院非中医专业毕业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临床科室开展不少于4项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二级医院不少于2项),协助医师开展好中医特色综合治疗。开展中医护理质量评价,并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