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的独角戏:我因为写了一条讽刺百度的段子,被百度告了。

事情的大概过程是这样:

1.今年五月份我写了一条关于百度的段子(图1),只存在了不到三天微博就被屏蔽,当时没有想太多。

2.八月份,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知道百度把我告了。

3.百度的诉讼请求主要是两点:让我微博置顶道歉30天;赔偿百度损失500万(图2)。


关于赔偿数额我请教了律师,按照律协的指导价格,500万的赔偿金额,请一个律师的标准收费应该是26万。这个金额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个人来说简直荒唐,所以大多数被告会选择调解,道歉了事。

4.我们拒绝了调解。

5.关于500万的损失赔偿依据,对方称是「估算的」。

6.百度认为我对百度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图3)。

7.百度提交了十几页媒体对于他们的正面报道。我现在仍然不明白和案件有什么关系(图4)。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其他不便多说。

我作为一个编剧,半个脱口秀圈里的人,早就明白「讽刺」在这个大环境下有多不容易,但确实没想到情况已经恶化到这种程度,当底线降到连百度都不能调侃的话,我不知道再往下是什么。这个案子输不起,往小了说它会危害到stand-up comedy这个行业,往大了说……律师建议我先不要往大了说。

美国最高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曾经说过一句话——当然,为了谨慎起见这句话今天只是说给百度听的—— 「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

8.此微博置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