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该校党政办公室信息科陈姓办公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则文件的真实性。而负责具体审批、落实这项清查的学校保卫处蒋姓工作人员则称,目前该文件中的内容还没有具体落实。

网传通知文件截图

据相关网传截图显示,这份标记为“桂电【2018】77号”的文件标题为《关于开展清理涉暴、涉恐、反动、淫秽等违禁、违法音视频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在第一条中就指出,此项清查、清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为:“各单位、学院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清查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23日”。

对此,12日就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提出了质疑。网友“Ecallboy”直言,“请问贵校是否有权利搜查学生的私人物品?这已经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了,老师们不会比学生还不懂法吧? ”

13日,该校负责具体审批、落实这项清查的学校保卫处蒋姓工作人员称,目前该文件中的内容还没有具体落实。“现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几位领导正在研究商量对这个文件还要不要改,可能考虑到清查学生手机涉及到隐私等问题,清查的范围可能会减少。”对于此次清查的初衷,她表示,“上面有要求的”。

该校学生林茗(化名)也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是在桂电的一个网络群里看到的这个文件,学校确实还没有开始这项清查。

这份《通知》的内容是否涉嫌侵犯隐私?学校又是否有权清查在校师生的私人电子设备?

上海天安涌道律师事务所郭维朝律师指出,该文件中的清查“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手机、电脑、硬盘、U盘等通信工具和存储介质中不仅有学生的个人隐私,也有通信秘密。隐私权和通信权不仅受民法、行政法保护,也受刑法特别保护。“如果这份文件属实,则校方及有关人员显然欠缺法治思维,并涉嫌严重违法,应予问责。退一步讲,即便有学生涉嫌犯罪,也只能由法定主体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通信检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他同时表示, “即便是在中、小学校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隐私,也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