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黄家杨
民国时期,存在着众多民间慈善社团。其中, 救灾成效最大、救灾经验最成熟,对后世最具借鉴意义者,莫过于“华洋义赈会”。
防灾重于救灾
华洋义赈会的全称是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China 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缩写为CIFRC)。
该会可溯源至1906年,当时是一个由中外慈善人士设立的临时性公益机构,赈灾结束后即自动解散。其后,灾情发生时,常会出现名为“华洋义赈会”的临时组织。
1920年北方大旱,灾民达2000余万,以“华洋义赈会”为名的中外合作慈善赈灾组织,至少有九个之多。1922年11月,慈善界人士用华北赈灾的余款,将这些慈善组织合并为统一的“华洋义赈会”。
到1935年,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下属会员,已有十余个之多,包括了山东、河南、湖北、陕西、江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绥远的华洋义赈会和扬子顾问委员会,是当时国内最大的慈善赈灾团体。
义赈会的主要工作是防灾赈灾、推进农村合作运动。
其工作范围,初期偏重于北方,致力于在河北农村开展合作运动。1931年受国民政府委托,在安徽、江西施放农赈。之后,相继在南京、上海、安庆、南昌设立事务所,工作重心逐渐南移。
自成立到1939年,义赈会的赈款,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政府拨款。因办赈经验丰富,社会声誉高,义赈会常受政府委托,从事赈灾工作,比如,1920年华北旱灾和1931年江淮水灾救济,政府提供的赈灾款项约为570余万元。
(2)国内外捐款。这是华洋义赈会最主要的基金来源,其中,国外捐款占了绝大部分,以来自美国的捐款为最多。如美国红十字会、华灾协济会等,给了华洋义赈会很大的支持,其中,华灾协济会前后捐款1177余万元。
(3)银行贷款。1931年之后,义赈会与银行多有合作,主要用于举办合作社,进行农村放款,额度有限。
1920年赈济华北灾区的教训,深刻影响了华洋义赈会的赈灾理念。赈会同仁认为,当年的赈灾治标不治本,赈款发放完毕后,灾民的处境并无根本改善,故而,防灾才是救灾的关键。
所谓“防灾”,即想办法增加农民的收入,使其拥有积蓄,足以抵抗天灾:
“农民穷困,乃是灾荒之根本原因,若农民富裕,纵有凶岁,亦不致成灾。在美国等处,绝未闻农田歉收而农民流离死亡之事”,“凡是可以帮助农民增加生产力的一切设施,都有防灾的效能;兴办这些事业就是防灾。”
赈济会具体的防灾措施,主要有两种:
(1)以工代赈,兴办水利工程改善排灌,兴修道路改善交通。
(2)在农村建立互助性组织。
成就与无奈
筑路、治河、修渠、掘井,对农村而言,属于基础设施建设。
义赈会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包括成立专门的工程股,聘请美国人塔德为总工程师,负责对这类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勘察、设计、论证。
义赈会是当年唯一拥有工程技术部门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慈善机构。
灾害发生后,义赈会一般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在当地组织灾民,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此,既能救济灾民,又能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
(1)修整道路约4000英里。
公路建设,平时有助于当地农民脱贫,灾时有助于迅速调入救济物资。
1923年,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湖南修筑湘潭公路,这是湖南省的第一条公路,建成后,义赈会又负责养路10年。这条路,在筑造质量、社会效益方面,均堪称当时湖南省的“样板路”。
其后,地方政府在制定筑路计划时,常常会选择先与华洋义赈会取得联系,以求得到技术与资金上的支持。
贵州省的安顺-贵阳-赤水公路,全长350英里,是华洋义赈会兴办的另一项大型以工代赈工程。工程于1927年动工,参加筑路的工人众多,仅1928年1月即达20万人。该路修通后,贵州省的公路交通与长江水路实现联运,云贵公路也实现联网,极大便利了云贵高原与外界的联系。
1928年西北旱灾,华洋义赈会仍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在关中修筑了包括西兰公路(沟通陕西、甘肃两省省会)在内的多条公路。原来自西安至兰州,交通十分不便,单程需18天,公路建成后,只需要3天。
据义赈会总干事章元善的统计,截至1933年,这12年中,该会新筑及修补道路,共计约4000英里。
(2)筑渠约500余英里
清末民初,西北、华北屡遭大旱。1928~1930年持续三年的西北大旱灾造成赤地千里,饿殍载道。
在救灾过程中,义赈会认为当务之急是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兴修水利,如此才能兼顾当前的救灾与长远的防灾。
陕西的泾惠渠,与绥远的民生渠,是义赈会当年推动建成的两项大型水利工程。
泾惠渠工程,是与陕西当局合作,修复了汉代的古渠,来灌溉关中的麦田。工程历时5年,耗资百万元,建成后,灌溉面积约达59万亩。后经整修,灌溉能力又有扩大。
民生渠工程,是与绥远省政府合作,兴修的一条大型灌渠,引黄河水灌溉阴山南坡的大平原。渠口位于包头县磴口镇东南2.5公里,干渠长60公里,向东注入黑河。于1929年夏动工,1931年6月22日完工放水。时人评价这一工程为“晚近赈灾事业中之最堪称述者”,可灌溉农田60万亩以上。
为减缓河北旱情,义赈会从1924年开始筹划,欲在永定河上修建引水干渠。因种种困难,该工程延迟至1927年3月才正式开工,于1929年建成放水,渠干长17公里,加上支渠共长52公里,可灌溉面积约为7万亩,耗资13万元。
据义赈会总干事章元善的统计,截至1933年,该会共筑渠约500余英里。
(3)掘井约6000余口。
在华北发放凿井贷款,引导农民掘井抗旱,也是义赈会的重要救灾措施。
1929年冀、鲁大旱,义赈会拨款10万美金作为两省掘井资金,共掘井1936口。此外,还在河北邯郸及定县一带打井3000口,在正定筑蓄水池100口。
1930年,义赈会设立“井贷”,作为冀、鲁两省掘井抗旱的专项资金。
据章元善统计,截至1933年,该会共计掘井6000余口。此外,还整理河道、海塘,新筑或维修堤岸约780英里。
(4)扶植诸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1922年1月,义赈会设农利委办会,由英国人戴乐仁任主席,开展农村经济调查,以5000元资本试办农民借贷处。
义赈会所办合作社,形式多样,主要致力于向农村放款,解决农民急切需要的生产资金,缓解高利贷在农村的横行。
1922年8月,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现在河北香河县基督教福音堂。1924年,该合作社经检验合格,义赈会正式向其放款。
到1935年,河北有97个县成立了有义赈会背景的合作社,合作社数量共计2600余个(注:并非所有在义赈会帮助下建立起来的合作社,都能得到义赈会的正式承认,要被承认,需要达成很多规范,下同),有约5.45万人参加。
1931年,国民政府为救济江淮水灾灾民,把部分救济工作委托给华洋义赈会,合作社这种模式,又被带到了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省。截止1935年底,安徽省共有合作社3826个,江西省940个,湖南省794个,湖北省766个。
合作社能够吸引农民参加,与义赈会的放款大都是长期低息贷款有关。
抗战前,全国土地委员会曾调查全国16省,发现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放款,平均年利多在2分~4分,4分以上者也不鲜见,有些甚至高达10分以上,且多为短期。而义赈会的贷款年利,对合作社只有1分2厘,合作社贷给社员,不得超过2分。
(5)办赈经常费,不及赈费的4.5%
义赈会珍惜赈款,办理赈务的经常费,不及全部赈费的4.5%(如下图)。
这主要归功于义赈会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其财务收支由当时的北京汤生洋行负责审计。审计结果会在各年度的赈务报告中公布,由中外人士监督。
此外,义赈会的工作还包括:扶助出版《科学方法之防灾述略》、《用耐旱籽种来防灾》、《灭蝗手册》等图书,创办《合作讯》等刊物,普及救灾防灾知识;资助清华大学“农事讲习所”的学生费用,培养农业人才;举办农事实验场,购入外国先进农具,如玉米脱粒器等,向农民示范使用,供其租赁;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培育高产小麦、谷子、大豆、高粱等优良品种……
(6)严苛的成灾标准
义赈会有一套严格的成灾和赈灾标准。
成灾方面,必须属于如下情况:
“水旱天灾而五谷不登,以致人民十分之七咸感乏粮之苦,且其中十之三已陷于饥寒交迫之惨境”,“民间盖藏将尽而一时土质民情二者俱使农事难施者。”
即便已经确认成灾,也不意味着义赈会一定会参与救济,因为还有更严苛的赈灾标准:
“(灾情)同时发现于互相毗连之十县或不相毗连之县份占该省县区总数之三分之一者,本会始能为之筹赈。其他成灾程度不及此项标准者,悉为局部偏灾,应由当地筹赈”。
如此看似冷酷无情的成灾赈灾标准,其实是出于无奈。
因战乱之故(尤其是1930年之前),民国经济破败,略有水旱即成灾情。义赈会能力有限,为求将有限的赈款用在最急需的地方,只能用这种严苛的办法,来筛选重灾区。与其全面救济,最终谁没能救到,不如聚焦重灾区,“与以充分接济,直到他们能获得一次收获,或利用别的方法恢复自给能力为止。”
这是乱世中的一种不得不为的取舍。
华洋义赈会在民国的存在,是独一无二的。
它所传递的慈善理念,与所从事的慈善工作,对当时的中国社会而言,有着极重要的示范效应。
《大公报》当年,曾如此评价华洋义赈会:
“不仅是慈善的救济事业,而是有建设性的社会事业,……其事业皆科学化,主持人都是专家,更能本一贯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继续努力。这种组织与精神,应看做对于我国社会之最大贡献,各种社会事业都应该以此为榜样。”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洋义赈会被日军视作敌对组织,被迫停止在沦陷区的全部活动,将人员及资料内迁至大后方,为其他公益社团提供服务。
1945年,华洋义赈会复会。
1949年夏,章元善在上海登报,宣布华洋义赈会解散。
这一民国最大的民间慈善机构,自此进入历史,被尘埃掩埋。
参考资料:
①杨琪,《民国时期的减灾研究 1912-1937》,齐鲁书社,2009。
②蔡勤禹,《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
③李金铮,《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探微》,人民出版社,2004。
④黃文德,《非政府组织与国际合作在中国: 华洋义赈会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