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金雁 来源:秦川雁塔
——“供销”春秋
尴尬的定位
最近风闻要重新振兴供销合作社,这令我回忆起在供销社工作的那段经历。1972年我插队两年后参加工作分配到首阳供销社工作。供销社上面的“主管”是商业局,下面的“脚”是“代销点”。我所在的陇西县大一点的公社都有一个配套的供销社,当然除城关镇外,当属陇西的三大镇——文峰、首阳、菜子的供销社最大。供销社从最初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产物快速演变成为计划经济服务,它的职能定位是农副产品的统购和农资产品和日用品的统销,试图通过这个机构ld农村商业领域。
说白了我所在的供销社就是一个镇上的商业局,所有与商业有关的事务都归它管。我们供销社下辖一个饭店、一个书店、一个生产资料门市部、一个百货综合店以及一个农副产品收购站。该供销社是个老社、大社,在这方圆几十里都有分社,本社职工最多时有60多人。
建国后供销社初成立时还真有些“抱团取暖”自发结社的合作社的味道,1954年国家搞统购统销,就把人事、经营权上收,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合作性质变成了归国营商业管的下属单位,1961年国家经济困难,供销社权限再次下放,文革时期第二次又收上来。1975年又与国营商业分离,变成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
供销合作社社员证
不过,两次“下放”都并不是真正恢复供销社的民营“合作”性质。供销社并没有还给农民,农民的股份并没有恢复,供销社的经营更与他们无关。与西方的“罗奇戴尔”、“蒙特拉贡”和路易艾黎当年在中国搞的“工合”更不是一回事:原来当你是国营商店差不多的“亲儿”,现在供销社被称为“后娘的孩子”。
由于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命运多舛几起几落,与国营商业两分两合,但它从来都是承担代价的一方,让两万多基层社、上百万供销人寒了心。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只要政策允许,脑子活泛点的都出去单干了。供销社定位随着政治风雨飘摇,1978年改革以后农村市场开放,供销社成为鸡肋,自然也就衰落下去了。
“一打三反”在基层
1972年我到那里时,正是供销社第二阶段经营权限上移的时候。文-革进行到九大召开以后,当大家都认为“革命”已抓的差不多了,坏人已经从中央清除,该促促“生产”的时候,不料九大上钦定的接班人摔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文革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在“批林整风”声势下,林彪事件前已经开始的“一打”(打击反革命活动)“三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再次掀起新高潮。
“一打三反”老照片
今天研究“一打三反”的文章已经有一些了,但侧重都是在“一打”,即借镇压“反革命活动”之势,连带收拾几年前曾经冲击过当权者的“造反派”人士。
但对“一打三反”中的“三反”则研究者不多。甚至有人说当时就只有“一打”而已,“三反”并未形成运动。而我的感觉相反:其实对基层而言,“三反”的影响远大于“一打”。无论北京等大城市是如何搞“一打三反”运动的,反正在我当时所在的边远乡镇,因为文-革前期“走资派”已斗的毫无新意了,出名的“造反派”也没几个,所以这次折腾的新花样虽然也是矛头向下,但重点不在“一打”而在“三反”。
有人说当时的“三反”类似于“反腐”,但它整的并非官吏(相反,那时受到“造反”冲击的官员开始大量复出)而是群众。如果说反腐是要收拾贪官污吏,那时的运动却是要收拾“贪群污众”——不要说我生造名词,当时给我们传达时的提法,就是要“织一张密网,打尽小鱼小虾”。官方的说法就是要狠整基层的经济犯罪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后者主要对农村,前者主要对工商业。一时间到处风声鹤唳,气氛极为紧张,自杀者迭出。我去时高潮已过,听老职工说仅我们一个小小的供销社竟然就有5个(有人说是6个)人在这次运动中自杀。
我在小说《商业局的五朵金花》中写的马建设住的房间床铺下面有一个磨盘,那其实就是我个人的真实经历。
我刚到那里宿舍里没有电灯,黑灯瞎火的小煤油灯下啥也没看清楚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起来,就有老职工问我,“昨晚上睡觉床下有啥动静不?”我一脸懵懂地说:“没有啊!”一群人诡异地挤挤眼也不告诉我原委。还是一位比我早到一年的一位大姐告诉我,你床下的那个磨盘是因为有一个会计跳井自杀,后来填井后放在上面“镇鬼”。井废后在上面盖房,但没人敢住。你新来乍到,就安排你住了。好在我不信鬼神,就一直与“磨盘”和“水井里的死鬼”为伍,相安无事地住着。
金雁/插画
我们到单位前在商业局集训的时候,省工作队和县革委分管商业的常委都告诫我们,“时刻紧绷阶级斗争一根弦”,要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尤其要破除地方上“乡亲熟人社会里抹不开情面的包庇作风”。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是有原委的。西北这些省份当年基本上是由“一野”解放的,除部队留下一些人员管理地方外,又派来一批“西进”干部,所以地委、县委的领导好些都是陕西籍的。五六十年代又分来一些湖北、四川籍的转业军人充实中层领导,所以县局一级头头多是外地人,而办事人员则基本上是本地人,这样社会分层与地域的关系就体现得很微妙。
当地话把这些人统称为“一面人”,意即和我们不一样的“外面人”。文-革前以及文-革当中,上面派下来的干部都认为“地方主义”是中央指示贯彻不力的一大原因,本地干部一般都异地升迁,历次运动都要强调这一点。因此这里的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也隐约体现了些地域因素,当地人对外地官员的“治理劣迹”格外痛恨。
盘点的奥秘
我初到时分配在综合门市部的鞋帽组。综合门市部是社里营业额最高的部门,共有布匹、小百货、鞋帽、食品和针织五个组,每组两人,多是一师一徒。我在鞋帽组的师傅50年代末就在这里供职,见证了供销社的起起落落。他为人极为小心谨慎,谦恭木讷,是公认的老实人,号称“闷葫芦”,一天到晚驮着背,除了在柜台上报价钱,从不多说一句,也不吩咐我该干什么。只是在逢集的时候看见我杯子里的水干了,就会把他热水瓶里的热茶续给我。
我们是这方圆几十里唯一的种类齐全的商业网点,那时候统购统销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过去有所谓国家干预的“三类物资”之说,即统购物资、派购物资和议购物资,但到文-革期间后两类也控制得越来越紧,实际上也“统购”化了。这些国家管控的物资多达200多种,仅农副产品就涵盖“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十二大类,老百姓私人之间看似没有完全禁止物品流通和交易,其实交易范围已经很小。就连“自然经济”时代也一脉相承的农村传统集市贸易也已经奄奄一息,我们那里以前是逢三六九开集(近于三天一集),到了那时已经变成十天一集。
金雁/插画
而且农民赶集不像过去多是为了自由交易,而更多地像是生产队允许他们有点休息日,顺带交易也多是与“公家”打交道。当时农副业和工商业产品的交换和日常需求基本都在我们“公家”进行。尤其在“一打三反”期间,私下里交换或出售那些物品都属于“投机倒把”,叫“纠察队”看到不但没收全部货物,还要抓去办“学习班”或者“劳改”。农民除了生产队的“分红”以外,货币收入主要靠生猪、鸡蛋、药材、亚麻等等,但是这些产品只能卖给我们“官营”一家,拿到货币现金后再到我们的门市部消费。
至于出售农副产品和购买日用品的定价,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公家说了算,也就是由商业局核定的“铁板钉钉”一口价。我知道这就叫“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剪刀差”,明知道贱卖贵买也没办法。
我们是十天一集,尤其是秋收过后每次逢集就跟打仗一样,9点钟开门,7点钟就有人等在门口,柜台都要挤垮了(所以我们不像城市里使用玻璃柜台,全是结实的木柜台),不要说喝口水上卫生间,有时连中午饭都要等到下午3点钟以后才能胡乱拨拉几口,我有次小辫散了连用猴皮筋绑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就一直这么散着头发到下班,因为头发上沾了很多棉絮,晚上去食堂吃饭,大家都说像鬼一样。
由于刚刚经历过“一打三反”,大家对收款和付货格外小心,但是忙中难免出错,比如叫顾客多拿走一穿袜子、几个铁钉、顺走几块水果糖,找钱时把重叠的两张一块钱当一张等等都属于“营业事故”,在政治学习时要做检讨的。但是我们最怕的是“盘点”,以前每半年盘点一次,“一打三反”后改为每个季度都要进行一次帐、货、钱“三清点的三讫”,社里规定要求这三项之间的误差率不能超过“个位数”,也就是在10元以内。
我刚到两个月就赶上了第一次“盘点”。由于商品繁多,我们摸黑起来把货品码齐按照账本逐个清点,一直搞到下午五六点钟,结果我们鞋帽组差了五十多元的货物,急的我只好返工重来。一直弄到晚上十点钟晚饭也没吃,算来算去还是短缺一大块。后来我师傅不知从哪里翻出来十双解放鞋递给我说,“你一定是忙糊涂咧,这里漏盘了十双鞋”。我把这十双鞋加进去,刚好账面上持平还长出4-5块钱,“好啊,符合规定!”我一颗定心丸放在肚子里,美美地倒头补着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哪里不对劲,因为就这点货物我从几天前就开始做记号,来来去去清点了三四遍了,不可能有遗漏,师傅是从哪里找到解放鞋呢?师傅不爱言语,我也不敢多问。这件事一直就成为我心里的一块疙瘩。后来有一次天气好师傅让我把他的被子晒到院子里,我把被子晾晒以后整理床铺时在床下发现大大的两个纸箱子,拉出来一看,一箱解放鞋、一箱帽子。而且货品编号全是我不熟悉的,也就是说师傅可能在账本之外私藏了两箱物品,我快速估算了一下价值,大约在200元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师傅有可能把货物私自拿回家。
“我的妈呀,百元以上就是经济犯罪”,这不就是“三反”中的“贪污盗窃”吗?我想的脊梁骨一阵阵发凉。我们是十天休息一天,放假回家时我看着师傅手里拿着一件换洗衣服,也不像里面藏着什么东西的样子。本来想放假时跟父亲谈谈此事,但是父亲因故没有回来,母亲在单位里协助工作组查账,也没有看出来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拿不定主意这件事是不是要说出来,对谁说?在心里翻了好多滚,后来我请教布匹组的小“老职工”,之所以“又小又老”,小是因为年龄小,老是因为参加工作比我还早两年。你们布匹组“盘点”要比我们复杂,为什么总能做到规定之内的略有盈余呢?她告诉我一个她师傅传授的“秘密”。一般来讲账面和货物都会有误差,也许这次长一点,下次短一点,但是规定严格到个位数是不近情理的,定这样规矩的人肯定没有在门市部干过。
社里自杀的人除了出纳以外,基本上都是因为货物短缺一时说不清楚,而在“运动”的压力下走上了绝路。于是老营业员在平时售货的过程中,都要让货物长出一点来,当然长多了也不行,这样就会积攒下来一些货品,在每次盘点误差的时候再一点点添进去。
金雁/插画
我问,如何才能做到长出来呢?她白了我一眼,“你连这都不知道,手紧点呗”。我明白了就是从顾客那里克扣出来。她说,各个组都这样,这已经成为不公开的秘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说,那长多了不就可能出现“经济犯罪”吗?她说,“大家心里有数,差不多能持平了就手松一点”。
我这才恍然,师傅那床底下的鞋和帽子敢情是拿来一点点贴补盘点差额的。我差点冤枉了他。可是我仍然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向上反映,把误差损耗比率调大一些呢?这样大家的心理压力小,行为也可以更正大光明。她说,你想可能吗?你们这些外地人胳膊是向外的,眼睛是向上的,随时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我们还要在这里活人呢?我想想自己刚来时遇到本地孩子的排外欺负,想想“地方主义”的说法,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规则在运用过程中的“无效性”,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师傅是如何解决账面的问题,只是觉得规章设置不合理,那种不近情理的苛刻“盘点”要用这类办法来对付,不成了逼良为娼、越反越腐、把群众都逼成“贪群污众”了吗?但是也无处诉说自己的感受。以后盘点时师傅往里添几顶帽子两双鞋之类的事情我也就跟着装糊涂,对盘点的过程也没有刚来时那么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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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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