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者按:本文已被删除。
前情提要:“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 | 湖州池慎刚案
没有被告人的刑事法庭,还能称之为刑事审判吗?
今天上午,湖州吴兴区法院继续单独审理池慎刚。
因池慎刚的基本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对法庭违法分案审理的方式不能接受,池慎刚强烈抗议法庭违法推进庭审。
休庭后,法庭安排池慎刚在隔壁第三法庭,通过视频方式强行推进庭审。
在袭祥栋律师与仝宗锦律师强烈抗议声中,审判长指挥公诉人就昨天辩护人对本案程序问题提出的异议及各项申请进行答辩,法庭内一片混乱,审判长两次大声对辩护律师警告。
辩护律师通过视频看到,池慎刚在隔壁法庭拼命挣扎,四五位法警摁着池慎刚接受视频审判,不到5分钟,池慎刚晕了过去,审判长在慌乱中再次敲锤休庭。
所有人听到池慎刚在声嘶力竭的呐喊吼叫:“冤枉啊、冤枉!”
法庭不再是依法审理案件,而是杀猪!
今天下午,池慎刚在第三法庭由于晕倒在做治疗根本听不见声音,也没有视频画面,在第四审判庭里没有当事人的审判却仍在进行着。
两位律师在不停的举手要求发言,估计审判长的视力不行,没看到,两位律师只能边举着手边呼唤着几百声的“审判长”,审判长的听力也有问题了。
与此同时,公诉人不管不顾的像个念经之人,在一旁读着些什么,一时间,呼唤声、念叨声,夹杂在一起,完全听不清,只听得律师们重复的恳请“审判长”三个字。
忽然间,长时间不发声的审判长又像是有特异功能一样,说听清楚了公诉人的读的是什么。
此刻因为律师的抗议,“被告人缺席如何审理案子”;池慎刚晕倒在第三法庭治疗。暂时休庭。
14时46分,重新开庭,袭祥栋律师说:“池慎刚一次次昏死过去,庭审依然在强推,我们直接看不到池慎刚的画面了!”
15:07,刚刚视频庭审的最后一个画面,池慎刚高呼:“两位律师,如果我被冤死了,你们可要为我做主啊”。
画面接着被掐了。
不仅杀猪,还要黑屏杀猪!
袭祥栋律师和仝宗锦律师看不到隔壁法庭的画面,也听不到声音。
袭祥栋律师说:“听到池慎刚的呐喊,我们瞬间崩溃。律师不掌一丝公权,又何德何能承受得起一条生命的重托?公权肆虐枉法,律师拼劲全力,恐怕也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
今天的整个庭审,不次拖一头猪上案板,徐昕老师曾言,杀猪还得让叫几声呢,何况是人呢?
这是真实的刑事庭审现场!
15:43分,审判长不顾池慎刚是否听清楚前一轮公诉人所说的内容,直接让辩护人发问,并且让法警把池慎刚的话筒掐掉。
池慎刚要求审判长不能剥夺他的话语权,此时的王审判长硬逼着袭律师发问,如不发问就视为放弃。
袭律师再三请求审判长休庭,池慎刚此时的状况不适合发问,相互也听不清楚说话。
池慎刚的妹妹实在听不下去,夺门而出,在走廊里听到哥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喊叫声。
妹妹遇见一位医生模样的人手拿听诊器来给池慎刚量血压,医生说,早晨来法院的路上,池慎刚就呕吐了。
当她跟医生说明她哥哥脑部有个不明肿瘤需要进一步检查时,那位穿白大褂的人马上闭口不谈,扬长而去。
以上便是浙江湖州杀猪式审判触目惊心的场面。池慎刚案,湖州当地曾以死刑相威胁,强迫解除徐昕律师,甚至还说,要抓了另一位辩护人沈律师。
2020年6月22日开始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池慎刚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天是第三天。
从前两天的庭审情况来看,吴兴区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具体作法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引发了池慎刚本人及其他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一致抵触和反对。
但吴兴区法院一意孤行,连法律这个遮羞布也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肆意裸奔,导致审理中的怪现象频出,令人喟然长叹不已。
先是吴兴区法院违反公开审理原则,非法限制旁听,任由你如何交涉说理,视刑诉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为废纸,从院领导到审判长再到法警均无言以对,但是就是无动以衷。
接着,在审理之中法庭宣布对本案五被告人实行分案审理,除池慎刚之外的其他被告人由于认罪认罚另行审理。(详见文章:“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 | 湖州池慎刚案)
如此则本应合并审理的案件被硬生生地分到湖州市的长兴区、吴兴区、德清区、南浔区四个区的法院审理。
同一案件共同审理,此乃查清案件事实和司法效率之必然选择,除非由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共同审理、必须分案审理的除外。
就本案而言,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控方指控的全案进行否定作无罪辩护,指控池慎刚构成犯的客观证据几乎没有,唯有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在这些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之中也是存在诸多矛盾和无法查实之处,根本无法通过这些证据进行逻辑归纳并得出池慎刚犯有被指控之罪的结论。
更何况,其池慎刚和同案的池行翔(池慎刚儿子)陈述,本案在侦查阶段存在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有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已经提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之申请,但公诉方和法庭拒不配合。
如此重大疑难案件,公诉方居然称没有同步录音录像!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基本审理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法庭认定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而不是依据审判人员的主观臆断,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就是裁判原则的具体体现。
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在现代司法文明史具有重要意义,把原始落后的神明裁判彻底抛入垃圾箱,代表现代司法对事实认定方式的重要进步。
对于池慎刚一案,似乎有一只手在操作着整个案件的运行。从侦查开始,本应回避的侦查机关未依法回避,移送审查时将案件硬生生分割。
审判时,对本案其他被告人进行威逼、利诱,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强大的司法机关面前弱不禁风、秋风扫落叶似的退却,纷纷选择在歪曲事实前提下的认罪认罚,为了换得刑罚受领上的从轻。
但是,这些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所作的非客观陈述,将成为指控池慎刚的直接证据。
于是,一些建立在未能经过严格查明的其他被告人的陈述将成为推定池慎刚构成犯罪的事实基础。
这在刑事推定制度中本不成立,但是当案件是由一个显失公正的法庭、显失公正法官在主持时,即使基础事实的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本不应当作推定的前提,也会被恶意应用,作为冤狱的重要素材。
由于认识到分案审理的弊端和不利,池慎刚及其辩护律师对分案审理的作法坚决提出了质疑(甚至是被分案审理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不妥和异议),但年青的审判长代表法庭不置可否,继续按原来的剧本推进分案审理。
在抗议无效、法庭对辩护权无视的情形之下,辩护律师无奈退庭。
前天,池慎刚在退庭的过程中一头撞向卫生间墙角,以死抗争!
吴兴区法院的这一幕,注定要被写入中国司法史。有关人员操纵案件,暗箱操作,相信终会得到公认,唯一需要的是时间!
撰文 | 理强
编辑 | 纣现
【附1】:《池慎刚案的10处反常,未完待续!》
池慎刚案系因其实名举报孙甫成、凌海良而发。
此二人何许人也?孙甫成湖州长兴县公安局政委,凌海良原长兴电厂华兴公司总经理,二人不仅有亲属关系,更因为这些年千丝万缕的事太多,使得二人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之局面。
长兴公安的民警里更是盛传:孙甫成是公安局政委,而凌海良是“第一政委”,也是“地下政委”的说法。
所以,当池慎刚举报凌海良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孙甫成徇私枉法包庇凌海良违法犯罪、为其提供保护伞时,反遭歹人猛烈还击,直接给池慎刚扣上浙江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案帽子。
各位看官或许会问,如何知道池慎刚不是真的坏而是遭人陷害?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池慎刚案子的反常之处实在太多,不得不令人怀疑其中必有小妖作怪,下面我将本案办理过程中的十大反常之事一一罗列,还请各位看官自己品鉴。
1.被抓时间,反常
2018年5月4日池慎刚被公安带走,而就在被带走前一个月池慎刚实名举报了孙、凌二人,两个时间点未免离的太近。
2.侦查机关,反常
池慎刚是被长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恰巧池慎刚举报的也是长兴公安政委。被举报之人立案侦查举报人是不是明显了点。
3.涉案事实,反常
池慎刚起初被刑拘的罪名是非法拘禁,可关于非法拘禁的事实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公安自己都不好意思将案子送到检察院报捕。于是冒着超期羁押的风险,实在找不出池慎刚其他违法之事,就将10年前已经处理完毕的挪用资金罪再次翻出,最终检察院以该罪名批准逮捕。
4.罪名来的反常
2018年10月18日池慎刚案以普通罪名移送审查起诉。后来检察院和纪委来询问池慎刚时,池慎刚以为终于盼到了救星,接着继续举报长兴公安局局长盛洪卫,于是乎池慎刚的头上又多了一个涉黑罪名。当然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新事实增加新罪名也属正常,但池慎刚的新罪名立案时间是2019年4月2日,而关于新罪名的讯问工作在3月就已开始。公安是未卜先知,预料到池慎刚涉黑所以提前进行讯问吗?
5.化名关押,反常
池慎刚在萧山看守所关押期间一直被化名为“王军”,致使律师一直无法会见。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案件,为何要化名关押池慎刚?是害怕律师发现池慎刚身上有伤?还是担心池慎刚向律师说些什么话?
6.解聘大律师,反常
众所周知徐昕律师在我国刑辩届首屈一指,而且一般只接无罪案件做无罪辩护,可就是这么一位有名的大律师中途却被池慎刚解除委托。要么受人威胁,要么脑子进水。后经证实池慎刚与徐昕律师解除委托确实受到了来自公、检、法三家威胁,并且是以其子池行翔要挟。
7.庭审方式,反常
池慎刚案属于涉黑案件,法院采取了分类分别审理法,就是从犯先审,主犯后审,认罪认罚先审,池慎刚后审,而且不让池慎刚与其他同案犯相见,不准池慎刚律师发言。如此审理真是巧妙,拉拢一大片,孤立一小片,屎盆子随便扣,池慎刚连对质的机会都没有。池慎刚在刑拘初期,被暴力抓捕时,公安将其牙床捏松了导致牙齿脱落。池慎刚现在牙也没了,就给吃点黄连吧。
8.牟爱霞当庭供述,反常
第一次开庭,法院审理到第三天的时候牟爱霞当庭翻供,只说之前的供述因相信公安的话,在没有看口供内容的情况下签字画押,但问及原因时却难以启齿。次日,牟爱霞律师称,昨日因牟爱霞情绪紧张表达不清,而再次推翻前一日当庭供述。如此反复无常,不得不令人怀疑在那夜黑风高的晚上发生了什么?
9.公开庭审不让带纸笔,反常
2020年4月20日池慎刚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可审理至第四日,突然法警不让旁听人员带纸笔进入法庭,并说是“上面”要求,哪个“上面”?赶忙翻看法律,并没有这条规定。不知法警所谓的“上面”是比全国人大立法机关更高的地方吗?
10.公开审理不让旁听,反常
2020年6月22日池慎刚案二次开庭,依旧公开审理,依旧不涉秘不涉隐私,但当我们想进去一睹池慎刚“黑社会老大真容”时却被挡在门外。浙江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全省重大涉黑案件,不让群众旁听群众怎么知道池慎刚有多“险恶”?不让群众旁听群众怎么知道司法机关为保地方安全付出了多少心血和努力?不让群众旁听群众怎么感受法律尊严?
撰文 | 钠釬小民
【附2】:《公诉人沈璋,我必须公开对你提出批评》
撰文 | 池慎刚的辩护人袭祥栋律师
池慎刚等人涉黑案件,主诉检察官(其他公诉人基本不发言)沈璋,据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科班出身。
但在池慎刚案中的种种表现,令人大跌眼镜!完全不具备法律人的基本素养,也丧失了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
本案在四月份开庭四天,因池慎刚坚持排非、调取证据、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要求,法院休庭。期间,公诉人沈璋给本案涉黑的三名被告人做了认罪认罚。其中第二被告人,池慎刚的儿子池行翔,被指控为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
沈璋以“法院要求追加池行翔为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即组织领导者或者领导者)”相威胁,做了认罪认罚。
其他两位涉黑被告人如何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我们不清楚。
我们疑惑,案件起诉前当事人不认罪,开庭四天不认罪,对正在审理中的刑事案件,公诉人沈璋有何权力提审、操作当事人认罪认罚?
本次庭审中,法庭将认罪认罚的4被告人与池慎刚分开审,池慎刚本人以及辩护人均强烈反对,公诉人沈璋竟然要求辩护人出示法律不准法院如此安排的依据?难道沈璋不清楚对于公权来讲,法无授权不可为吗?
今天上午,法院又突然安排视频庭审,对于法院如此接二连三的违法审判方式,我跟仝宗锦老师要求休庭,由沈璋立即汇报检察长,启动检察院对法院的法律监督程序,沈璋回答,法院的庭审程序合法。
我们无语,我们极为愤怒!
湖州池慎刚案相关文章:
“你儿子招了,你不准插嘴”,被告人撞墙:“不如直接判我死刑!” | 湖州池慎刚案
限制旁听,法官两面派,领导跑得快,法警坦言不懂法 | 湖州池慎刚案
因实名举报 深陷囹圄被黑扫——湖州池慎刚案
以死刑相威胁,强迫解除律师,说抓了律师 | 池慎刚案旁听记1
打黑还是黑打?| 池慎刚案旁听记2
“黑社会”成员集体翻供 | 池慎刚案旁听记3
法治浙江,不让人说话 | 池慎刚案旁听记4
既然吴兴区法院决定将池慎刚案的裸奔式、杀猪式、绑架式庭审继续推进,那就把他们的所作所为曝光在世人面前,千古留名吧。请记住主持这场庭审的审判长的名字:王进炎!还有公诉人沈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