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两会”期间,有人提出:“人大代表……只有地域的属性,没有阶层的属性,……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他们不是以阶层属性进行组合的。而政协委员是……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党派和政党人士。他们在中国社会阶层中属于上层与知识阶层。政协小组则不是按照地域划分,而是按照阶层和领域进行划分……人大反映的是精英治国的理念,政协则由社会贤达组成,反映的是智者议政的社会政治关系。”结论是“如果抛开苏联模式的影响,人大、政协制度的设计是非常符合中国传统政治理想的”。在这样的说法中,
“政协”被解释为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智者”或“贤达”政治模式。
以“精英”和“贤达”来区分“人大”和“政协”,理由是不充分的。精英有不同的精英,政治的、经济的、行业的、知识的、文化的,贤达也是一种精英。贤达可以,也应该加入人大中的其他精英,与他们一起共商国家大事,完全没有理由凌驾在他们之上,自立机构门户。
再说,政协中也未必全是贤达。“贤达”指的是贤德、通达的意思,有德性而且明道理的人,中外古今都被视为“智者”。柏拉图设想了一个有德者治理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把通达(prudence)确定为德性(virtue)不可或缺的特质,并将这种德性称作为智慧(wisdom)。在孔子那里,真正的智者是“仁者”。孔子以仁为本的政治思想有三:日养、日教、日治。养教之具为“德”“礼”;治之具为“政”“刑”;德礼为主,政刑为助,而教化则是关键。教化之方法有二:一曰以身作则,二曰以道诲人。季康为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孔子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中国是一个很重视政治贤达的国家,然而,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谁是政治贤达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传统中的贤达是读过圣贤书的人,有产业,不至于依附权势,为人正派,有声望。这样的人士一直到1949年革命胜利之前,都在地方上有影响。他们首先是社会贤达。在激烈的党争内战时期,有些人却能够做到无党、无派,坚持普适价值诉求,这使得他们在许多问题上能够有较为公正的立场,因而赢得了清誉和社会影响力,成为社会贤达。
贤达的社会作用是直接给普通人作道德和行为表率,以身作则地让社会对正派行为和行为规范有楷模、有信心、有标准。社会贤达人士中又有不少成为政治贤达,这是因为他们在与独裁的国民党的抗争中,要求民主、呼唤宪政。但以后的一些日子里,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这些人要么因为遭到了政治迫害而失去了贤达的身份,要么因为参与对别人的政治迫害而失去了贤达的实质。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贤达几乎濒于绝迹的阶段。1946年政协会议召开,郭沫若、莫德惠等9位无党无派代表以“社会贤达”身份出席会议。郭沫若的命运便是贤达后来在中国命运的一个缩影。
贤达是在非政府的社会自我治理和自我规范机制中起作用的。贤达的任务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一年一度地开一个会,去给某些高位领导“提供各阶层的意见”。行德政的治者本身就应该是贤达。在贤达起作用的社会中,贤达起到的也只是“教化”作用,不是政治作用,尤其不是政党政治作用。以贤达治天下,那是一种人治。我们现在积极提倡宪政法治,目的并不是呼唤教化式人治。
积极提倡宪政法治,需要对“精英”有与民主宪政理念相符的认知。说中国有了精英政治,等于什么都没说。精英统治本身并不是民主的反面,专制才是民主的反面。专制统治是一种不民主的精英统治。如果我们把民主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观,那么我们拒绝专制不只是因为它的精英统治,而且是因为它的专制,因为专制使得它的精英统治无须建立在民主程序之上,也无须尊重所有人平等、自由地代表和被代表的权利。
精英对统治者的进言自古有之,在封建乃至专制的制度下都有存在并起作用。但是,无论进言者的人数多少,来自多少行业,也无论他们的进言可能对多少百姓带来好处,都不能改变制度的性质,因为他们可以进什么言,进言到什么程度,都是由制度所规定的。进言者无论多么贤达、联络多少人联名提案,都不具有民主意义上的民意代表。进言者无论多么有知识、有专长、有见解,也无论他的提议有多么好,他都不会被允许违背统治者的利益。他的进言者身份,只能表示他在统治者那里受到的政治宠幸,并不具有民主政治的意义。
民主政治需要有自己的精英,也能够产生自己的精英。民主政治只有同时也是精英政治,或者说只有由有德行、睿智和有普世抱负的人所担当和运转的民主制度,才成为优秀的政治。这样的民主精英政治又可称作为“贤达精英”政治(meritocracy)。
中国并不缺少精英政治,中国缺少的是贤达和民主的精英政治。要加强和改善人大真正的人民议会作用,就需要增加民主精英的机制成分,同时积极消除非民主精英的机制成分。这就首先要从全国普选人大代表做起。不过,作为人民主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不是当传统意义上的贤达,而是当人民代表。人大代表集体是一个身负人民重托的最高领导阶层。他们之所以为精英,不只是因为他们位高权重,而且因为他们能够高瞻远瞩、目光远大、有道德信仰、坚持正义价值。
这样的精英并不是由人大这个机制生产出来的,而是必须产生于一个多元的精英群体和公民社会。他们最重要的基本社会身份仍然是公民。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对多元的社会精英来说,尤其如此。精英的意义不只是在国家权力机构中有精英,而且也是社会有精英。评论家秋风说:“如果一个社会只有国家权力,没有多元化的精英群体,那这个社会其实没有‘社会’,其国家体制也不可能长久维持。如果一个社会的精英群体完全堕落,那这个社会必然走向全面的腐烂,国家也将与这样的社会同步走向衰败”。
在当今中国,身处人民议会中的政治精英较多缺乏独立的政治见解和价值坚持。与此同时,身处许多行业中的社会精英则较多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表现得十分谄媚、势利、萎琐和庸俗。这两者合到一起,形成了当前中国精英整体沦落的景象。当今中国普通民众对精英普遍抱有虽羡慕但不敬重的心态。他们一面羡慕和向往精英人士凭借特殊身份所享有的身份地位、财富和特权,一面却又鄙视和憎恶他们的傲慢和贪婪。在民众眼里,这样的精英关心的是私人利益,而不是社会责任;是利益交易,而不是公平正义;是少数人一时的苟安,而不是多数人长久的幸福。不少人凭权势、家世、背景、特殊身份而荣获“委员”“代表”的头衔,更是加深了许多民众的疏离感和不信任感。这样的精英与大众关系极大地损耗了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所需要的精英政治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