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河北省雄县司机高志新送为自己打工的一对河南周口籍民工夫妻到霸州乘火车返乡,同时还顺路带上在雄县另外一处打工的这对夫妻的两个儿子和他们儿子的工友一家三口人。高师傅说:“想顺便做件成人之美的好事,没想到自己却因此被霸州市城管局认为是非法营运,还要被罚款一万元,自己成了天底下最冤的‘冤大头’了。” http://is.gd/OkYFwu
看看这位高师傅是怎样应对的:
- 联系上了记者;
- 与记者一起2次走访了霸州市城管局交涉;
- 联系民工及民工的老板,想问清楚他们给城管局是什么样的证词;
- 还想自费邀请城管执法人员一起驱车800公里以外的地方去找民工对质。
目前暂时的情况: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高师傅的应对策略虽然暂时得到了舆论的一定响应,但是在实质上未取得突破。个人以为,高师傅的应对策略中除了第1条之外,其他的策略并不是最佳选择。若是我遇上这样的事,我或许会这样处理:
1、联系媒体
目的是揭露这一行为。这一措施只是辅助。
现实中有一种现象:很多人会利用人情去托人解决这类事,这时当然就不会去联系媒体。对这种现象的评论此处就不展开了。
2、不随记者采访有关部门,也不会去交涉
原因是:绝对不相信仅凭一已之言能够撤销处罚。你可见过吃罚单能说说就免罚的吗?这是常识。
3、不浪费时间去取证
这里有一个法律知识:行政处罚,取证责任在行政机关。
对于高师傅而言可能不太明白,这可以理解,但没去向懂行的人咨询是有没考虑周全的,相信他的亲戚朋友间总有直接或间接的对这些常识理解的人,打个电话仔细问一下就可以知道大概了。
4、想办法先拿回车
顺便提一下,《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可以扣车。但已经扣了的前提下,根据你对车的急用程度,在最后期限时还是暂时支付罚款把车拿回。不要去考虑先拿回车而不交钱的可能性,这是不现实的。
5、起诉
一旦交了罚款,就不要再考虑用交涉的办法去撤销处罚拿回罚款了。这时候你就应当直接去诉讼,除非你自我评估下来花在诉讼上的时间远远比这一万元要高得多。
提起行政诉讼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所花的实际时间肯定比你去有关部门交涉要少得多,还有如下好处:
(1)变被动为主动(至少是变为平等),有关部门会主动来法院开庭,甚至于主动联系你调解,不用自己去无谓地跑去交涉;
(2)有关部门会认真审核自己作出处罚的证据是否充足,因为败诉也是不良政绩;
(3)不需要取证自证清白,只需要指出对方证据的不充足并补充说明自己有工作不需要做这种营运即可。
起诉需要花的时间很少,费用也低。和民事诉讼不同的是,行政诉讼的诉讼理由特别好写,就写行政处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就可以了。为什么呢?还是因为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那边。所以,诉状完全可以自己写。没有格式不怕,不会上网搜也不怕,直接到法院立案的地方就可以索取到纸质的模板,填写就可以了,而且还可以就格式问题咨询一下立案的法官。怕法院不好好指导你,不会的,现在正在创建什么和谐为民司法呢。
除了诉状还有什么呢?1、证据:就是处罚单;2、身份证复印件。全部一式两份交法院立案就可以了。
写诉状交法院立案,抓紧点的话,半天足矣。
注意:
1、最佳的选择,未必是立即没有麻烦了,未必意味着得到主观上想要的最佳结果,而是从整体上来看最经济合理的办法,例如:
行政处罚单已经开了,非因法定原因,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影响行政处罚执行,并且因为要取回车,所以先行支付罚款就不可避免。这就是麻烦。
2、不要去多考虑什么司法不公正怎么办啊等等问题,这是浪费时间,真的是浪费时间。
3、结果仍是不能完全确定,毕竟还要看当庭的证据显现情况以及法官的判断。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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