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民发帖维权被判数罪入狱5年_百姓记者_新浪博客 02/18/2011 原文 “替公安机关抓获通缉犯一事,本应受到表彰的,但赵却被判寻衅滋事罪”,赵玉新的一审辩护律师郝臣之认为,赵玉新有些行为确实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为不构成判决书上的罪名。 二审代理律师张凯明确指出,这是典型的 因言获罪 案例。上网维权,这是公民 … 需翻墙软件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 相关文章 押沙龙yashl|不说杨笠了,说说付航 有杏书店|珍惜还在公共表达的人 【CDT报告汇】自由之家:全球网络自由度持续恶化,中国连续十年垫底(外二篇) 【CDT周报】第191期:我们想要好好说话不说“黑话烂梗”,可您不让啊 【网络民议】“关键是我们想好好说话您不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