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兴荣:中国公民选举权六十年_田里草_新浪博客 05/07/2011 原文 在这样一种选举机制中,我们很难看到公民依据自己的意愿参与选举的制度空间。由此看来,宪法在 公民权利 章节中所“赋予”的公民选举权的内容仍滞留在文本层面,且一滞留达60年。而且此种滞留非现实当中有何障碍,不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真经,而是法律本身就不曾 … 看看现实中各地层出不穷的官逼民反酿成的突发 群体事件 造成的严重后果,就可以判断出官民关系恶化的程度。长此以往,社会就会发生分裂,引发动荡,出现政治危机。 五是造就不负责任的公民社会。当公民及代表所参与的选举并不需要也不允许且不能够(不了解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群体事件,新浪博客,公民,选举,选举权 Related Posts 中国新闻周刊|郑州、开封同时宣布:今晚禁行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 天涯行路|怪人们越来越“奇怪”? 张3丰的世界|外卖员是在向冷酷的系统下跪 稳中向好阿凡提|很多人都没有纳税人意识,是因为感受不到“痛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