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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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十二五”规划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要重点推进八个方面的改革。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十二五”时期,要将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着力点。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十二五”时期,要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和改革进程,加大推进部分行业改革的力度。对铁路、盐业等行业,要加快推进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职能相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探索输配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对电信、民航、石油、邮政、市政公用事业等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行业,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要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同时,对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涉及自然垄断业务和承担社会普遍服务职责的国有企业,强化对其政策性目标的考核。此外,要继续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中央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上均取得显著进展。但必须看到,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很多,“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十二五”时期,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结构优化,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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