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个人电脑业逾35年的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从简陋但具有突破性的Apple II,到明快时尚的触屏平板电脑iPad。在这一过程中,他帮助整整一代人养成了全新的数字品味,也促成了数字媒体和娱乐业的重塑。
乔布斯被誉为科技界的创想家,他还代表了上世纪70年代的一种新现象:商人成了流行文化的主角,像电影明星一样为人熟知、充满魅力。乔布斯建立苹果公司(Apple)时年仅21岁,几乎从那一刻起,他那种特立独行的姿态就呈现在公众眼前,代表着科技业一种解放性的新文化。
乔布斯并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发明家”。与苹果的成功有着最紧密联系的产品中,有许多是他借鉴、购买而来的,或仅仅归功于他的成功推广。然而,他能够预见到无数消费者想从他们的数字设备中得到什么新东西,他能够创造条件为苹果的每一个进步赢得狂热的追捧——他的这种天赋是无以伦比的。
这些产品中包括第一款有实用价值、销量超百万台的个人电脑Apple II。Apple II是苹果另一位创始人、更侧重技术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的构想。另外还有苹果Macintosh,这款产品引入了可视化界面和图标,在由鼠标控制的虚拟桌面上呈现各种活动。之后苹果还推出了一系列大受欢迎的产品,如iMac、iPod、iPhone和iPad。
史蒂夫•保罗•乔布斯(Steve Paul Jobs) 1955年生于美国加州洛斯阿尔托斯(Los Altos),是叙利亚裔政治学教授和美国言语治疗师的私生子。工作努力、家境一般的保罗•乔布斯(Paul Jobs)和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夫妇后来收养了他。
乔布斯的朋友们表示,虽然乔布斯爱戴养父母,但他心中对于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经历始终怀有莫名的怨念。在工作中与他关系密切的同事心目中,他是一位具有鼓动力但很难相处的领导者。如果下属未能达到他苛刻的标准,他严酷的怒火能让人锐气尽失。乔布斯致力于让苹果的产品做到尽善尽美,他坚持保留对苹果旗下任何产品的技术、设计和营销的最终决定权。
乔布斯登上计算机业顶峰的旅途,始于他高中时暑期在惠普(HP)工作的经历。在那里,他遇到了惠普工程师、之后成为苹果联合创始人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
乔布斯后来从俄勒冈州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辍学。1974年,他为了寻求开悟远赴印度。有一次乔布斯曾说,他的竞争对手、微软公司(Microsoft)董事长比尔•盖茨(Bill Gates)其实也能够从相同的经历中获益。乔布斯毕生都保持着上世纪60年代的波希米亚精神,经常穿着“艺术家式的”服装——黑色高领毛衣和牛仔裤。
返回美国后,他和沃兹尼亚克在自己的卧室里设计出了一款简单的电脑Apple I。他们把这款机器以666美元的单价出售,获得了77.4万美元的销售额。1977年,二人又设计出了Apple II。这款电脑面向普通消费者、而不只是发烧友,配有用于连接彩色显示器的电路——这在当时是一项巨大的创新。
Apple II的成功让乔布斯变成了富翁。苹果1980年上市时,市值突破了10亿美元。但在1983年,时为全球最大计算机制造商的IBM推出了自己的个人电脑。借助IBM品牌,IBM PC在商用市场大行其道,并确立了微软操作系统的行业标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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