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改牵涉到各方面利益的剧烈博弈,空喊口号无用,必须在税收法制、财政公开、减少公务员人数方面有实际行动。税改如果不能突破最大的既得利益阶层——各级权力部门的阻力,就难有寸进之功。
在严峻的实体经济转型形势的倒逼之下,财政部与国税总局紧锣密鼓地推出税收结构改革。
12月25日,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阐释了明年完善结构性减税的路线图,同时表示要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此轮税改的目标非常清楚,一是保实业,二是强民生,三是保进口。这些目标就短期而言非常正确,很可惜未曾触及具体举措,根据以往的经验,人们有理由担心,这些改革举措将会遭遇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的强大阻力。
此轮税改必须在税收法制建设、公共财政等方面有根本性变革,才能改变税收改革越调越高、调而无效的覆辙。
了解中国实际情况的人清楚,近十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缘于两大原因:政府从公共服务型政府向投资型政府转型;公务员队伍越来越庞大。
当政府的主要功能从公共服务转向投资,政府部门也就成为一个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依附于该经济实体的所有官员,身份也就转变成为投行家或者企业主,筹资性现金流总是越多越好,债务利率总是越低越好,“政府公司”因此借助税费、规费、低息债等各种手段增加收入。甚至不顾当地实体经济与消费的增长,推出类似黑社会的外地车小时进城费等匪夷所思的手段。
很遗憾,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有力的手段阻止市场权力部门的无度扩张,这导致一些税收优惠形同虚设,更导致税收优惠离开法治范畴,成为官员寻租手段。
如谢旭人在会议上提出,明年将继续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实施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明年还要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事实是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或者徒有其表。
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9条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措施,核心内容是减轻税收负担和加大信贷支持,但有名无实,有待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一些小微企业实行的额定税制被取消,反而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负担,而另一些早就将小微企业起征点提高到5000,所谓提高起征点不过是对事实的延迟确认。
中国建立基本社保体系,成本将近一半由企业主承担,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表示,现在办一个企业,社保费率占工资的50%,再加上所得税等肯定会倒闭,90%的企业不偷税漏税可能会倒闭。另据周天勇测算,2009年企业税外收费2.19万多亿,占到当年整个6万亿税收的1/3,估计这几年数据更高。加之土地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征收过头税等现象屡禁不止。此时,需要从根本上改变权力部门投资人的身份认定,恢复公共服务提供者,而让市场主体进行投资交易,否则地方政府、权力部门的经济人理性受不到人大、社会舆论监督,必然无度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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