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来43%中国农民耕地被地方政府征收

(2012-02-08)

早报导读

简讯

  (北京综合讯)1999年以来,有逾43%中国农民耕地被地方政府征收,而后者在征地过程中获得巨大利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和美国农村研究所等研究机构1999年以来对中国17个农业大省和自治区的地权调查显示,有43.1%的中国农民经历了至少一次征地。而在征地案例中,有17.8%的农民反映地方政府采取了强制征地拆迁手段。

  调查也显示,失地农民中,有64.7%得到了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平均金额为每亩1万8739元(人民币,下同,约3705新元)。然而,征地卖地的平均价格为每亩77万8000元,是征收价格40多倍。其中差价大部分成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受访时说,这种双重价格的标准极大侵害农民的利益,也是造成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主因。

  郑风田也在博客上建议,要真正保护农民的命根,就应该尽快出台新的《土地管理法》,从顶层解决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乱象。

  此外,他也提议应大幅度压缩目前的征地范围,以及提升农民征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到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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