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蓀八四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在中南海从事立法工作十年,歷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党小组长、保密委员,兼管对外宣传。一九八八年起任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的秘书,期间俞梅蓀还因工作出色受到习仲勋等中央首长的批示表扬及接见。

据亚洲週刊报道,一九九二年九月,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夕,中共上海《文匯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啟承為求政绩,专程来京,想刺探上级精神,以利宣传口径。《文匯报》驻京办主任王捷南反覆向俞梅蓀求援,说是為支持家乡的党报搞好政策与法治宣传,俞梅蓀让他们看了《十四大徵求意见稿》。当时王捷南向俞梅蓀保证依保密法,不复印、不摘抄、不外传。其实,王捷南仍然窃取并盗印了俞梅蓀保管的中央文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洩密罪逮捕了俞梅蓀。当时由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為俞梅蓀做无罪辩护。江平辩护指:「「俞梅蓀在王捷南多次恳求下,為对党报工作给予支持,将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梅蓀谈话,借机躲开俞的视野,在另外房间将档偷偷复印。」「俞主观上不存在洩密的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但法庭根本不理睬江平的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俞梅蓀对亚洲週刊表示:「我工作疏忽,有过失,当不至於犯罪。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处理,作案当事人成為诬陷和指控我的证人,让我為《文匯报》顶罪。」一九九七年,俞梅蓀刑满回到上海,找到王捷南。王承认,他将盗印的文件交给上海《文匯报》党委。俞梅蓀说,刑满释放十六年来,十六次前往上海找《文匯报》领导,均由作案人王捷南代表报社领导承诺:「正在积极解决,请耐心等 待。」俞梅蓀又十次前往《文匯报》驻京办,驻京办陆姓主任代表报社领导断然拒绝解决任何问题。

俞梅蓀从中共党员、红墙内官 员到刑满释放者,在上海流浪维权上访五年,反被加倍迫害,长期被警方维稳打压,沦為求告无门的弱势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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