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麒元:明朝灭亡对中国政改的警示
税政就是最大的政治。治国先治税,税政既宪政。统而言之,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在建立现代税政之后,建立与税政相匹配的宪政体制,进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长治久安。
事实上,从改革开放开始的那一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已经开始了。台面上貌似一切如故,台面下早就悄然蜕变。中国自改革开放的那天起,政治权力就在悄然转移。毛泽东曾经试图阻止这种政治权力的逆向转移(由人民群众向官僚买办转移),毛泽东甚至采用了文革这样激烈的对抗方式。所谓“无产阶级转政下继续革命”,与其说是夺取资产阶级(官僚买办)的政治权力,不如说是捍卫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力。然而,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革的直接后果就是改革,政治权力仍然逆向转移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正在悄然转向官僚买办主导的财阀专治。确实不再是“老路”了,当然也不是“邪路”,倒是很像拉美式的官僚买办资本主义道路。现在,随着最后的逆向土改(所谓的城市化),在城市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粉碎之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即将基本瓦解,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即将转移完成了。虽然,中国的宪法仍然是一部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法,但是,国体和政体大体上已经面目皆非了。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中国人民的经济主权(财产主权),这原本是中国人民最核心的民主权利,也是中国人民政治民主的基础,这也是宪法赋予中国人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可惜,这个根本权力和根本利益,正在以深化改革的名义,变成利益集团的“最大的红利”。不经意间,中国的政治体制已经发生了巨变。现在,就剩下国体和政体在名义上的最后改变了(所谓的改革最后攻坚)。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对民主的理解被严重误导了。民主,首先是经济民主。放弃了经济主权(财产主权),空谈政治主权(民主选举),实在是荒诞不经的政治骗术。西方民主的本质,是经济民主。西方的经济民主,表现为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大劳动者,仍然占据社会财富的主体,仍然具备全民共用财产和收入的本质特征。同时,西方的二次分配非常公正,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也有效调节了一次分配的扭曲。反观中国的改革,一次分配极度扭曲,二次分配仍然是极度扭曲。我们总体上是在吃公有制和集体所以制的老本,一旦这个“改革的最大红利”吃光了,再次革命恐怕也就在所难免了。我们改革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不是手持选票而脚无立锥之地。如果,所有的改革,都是剥夺国民固有资产(瓦解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那改革的终极结果恐怕是比文革更恐怖的武革。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历经无数次革命均田到土地兼并,上一次惨烈的革命其实并不久远。
历史经验值得记取。中国古代,在宋朝和明朝,有两次经济体制改革,分别是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变法。这两次变法,实际上是中国两次进入现代化的尝试。结果,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无法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均以失败而告终。今天,中国改革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国运盛衰存乎一念之间。
为了便于集中阐述问题,本文仅以明朝历史为例证,讨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一、明亡于税政。
明亡,亡于财政。具体地说,明亡主要是亡于税政。
张居正曾经试图挽狂澜于既倒。所谓万历中兴,就是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成果。
《明神宗(朱翊钧)实录》说张居正:“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居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
十年内海寓(内)肃清,四夷?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姿禄?鹬了陌儆嗤颍?删?拢?纸?遥?峡汲桑?郏ê耍┟?担?逵蚀??说啬叮???弥?乓病薄J崂碚啪诱?母铮?淙荒谌菔?址痹樱?沟闳词贾詹焕胨罢?M蚶??辏?578年),张居正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按亩征银,虽然没有彻底贯彻,但纳税土地从四百多万顷回升到七百万顷以上,使政府的财政情况大为改善。《明神宗实录》上说,“太仓粟可支数年,?姿禄?鹬了陌儆嗤颉保?蔷褪钦啪诱?罢?母锏某晒?U啪诱?罢?母锘竦贸晒Γ?褡诘靡云较⒛谟峭饣迹?鱿种行似?蟆
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就内容而言,是调整明朝社会的二次分配结构。其现实的目的,是要强化中央集权(皇权),以处理日益深重的内忧外患。张居正很清楚,他的税政改革遏制了土地兼并(缓解了一次分配问题),也间接维护了百姓利益(民权)。张居正变法,将针对劳动者的“丁税”,过渡到针对资产持有的“亩税”,不仅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均贫富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可以抑制恶性发展的土地兼并,可以阻止佃农的农奴化。但是,非常遗憾,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没有能够深化为国家财政的制度建设,更加无法进化为国家政治制度改良的成果(建立宪政)。不能制度化,就失去了可持续性。最后,随着张居正过世,人亡政息了。有明一代,张居正的税政改革竟被曲解为“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而没有延伸为神宗本人的制度创新。令人惊讶的是,神宗完全不理解张居正改革对皇族及国家的重大意义,神宗本人并不认为张居正的税政改革是帝王的成就。暗昧的神宗为宵小裹挟,远近不分是非颠倒,不仅否定了老诚谋国的张居正,竟然连为明朝续命的税政改革一同废弃了。张居正留下的那一点点制度红利,哪里经得起皇子皇孙们的瞎折腾。张居正死后六十二年(1644年),明朝最后一个皇上崇祯(朱由检)在煤山(景山)自缢身亡。
神宗的经济政策复辟,明确阻绝了晚明政改的可能性,这毋庸置疑是一次历史性的大倒退。神宗亲自灭绝了自己子孙的未来,也根除了中国开始现代化的历史契机。神宗们鞭?普啪诱?挠跋焓?侄窳樱?灾劣谡啪诱?砗笏陌倌辏?泄?罢?负趿宋薮缃?I踔粒?敝两袢眨?泄?嘉薹ń?⒒?谧什?妥时究嗡暗恼?娴母乘爸贫取H绻??谧时局饕逡丫??济妊康拿鞔??蛴μ?∪肽抖?由斐霾?ü勰睿?蛴Σ?ǘ???徊抗??咝У乃胺ǎ?蛴ο执?胺ǖ牟?ㄈ啡隙?纬缮桃敌庞茫?蛴λ罢???⑼暾?南苷??敲矗?泄?崆八陌倌杲?胂执??参闯⒉豢伞H欢???肺薹?偕琛C慷撩魇罚?既萌硕笸笸聪А
二、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
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在于变法局限于经济政策变通,而未能升级为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自王安石到张居正,中国古代曾经经历两次解决社会分配问题的伟大实践。可惜,这两次实践,都因为政治权力结构性失衡,而最终导致了失败的结局。在中国古代,社会财产的主体是土地,土地私有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次分配问题大体上没有多少讨论的余地。这样,二次分配是否公平和高效就变得十分重要。所以,二次分配考验历朝历代的财政制度水准。其中,财政制度的核心就是税政。所谓清明政治,无非是能否建立一套可以确保公平高效的税政。古代如此,今天何尝不是如此。问题是,税政税政,“税”后面之所以要加一个“政”字,意味着征“税”必须解决“政治”配套问题,也就是税政必须用制度建设用以固化。
明朝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大体上一分为二,官僚与地主两位一体,皇权与百姓两位一体,两个权力主体互相博弈。笔者一直对明朝的士大夫阶层(特殊利益集团)深恶痛绝,他们把持舆论、操纵行政、兼并土地、控制工商业,为维护贵族和大地主利益(利益集团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明朝百姓的唯一希望,就是皇权足够强大,可以平衡官僚地主专治,有效捍卫普通民众利益。很遗憾,明末皇权多因为皇帝孱弱而衰微。皇权衰微,则民权就更衰微。民权衰微,则官权横行霸道,以至于最后官逼民反。显而易见,晚明的政治结构严重失衡,无法维持一个公平高效的“税政”。很讽刺,四百年过去了,明末社会的政治现实,再一次生动地在当代中国轮回了。
张居正变法,很接近“摊丁入亩”,就是由向劳动者课税,转向资产持有者课税,这与今天中国的税政改革方向非常相似。这当然极大地触动了官僚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必然会坚决反对,并进行疯狂反扑。这一点与现在的中国国情也完全相同。张居正善用专政,却未能超越专政。当他大权在握的时候,通过专政手段厉行税政变革,大体上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大权旁落,失去专政手段,立刻就人亡政息了。张居正犯了与王安石相同的错误,未能及时开启政治体制改革,未能用政治制度固化税政改革成果,未能确保制度的有效行和连续性。张居正未能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是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当然,张居正变法失败的原因不在乎张居正本人。
神宗实在不懂经济。万历年间的一切政治问题,皆源于社会分配的极度扭曲。显然,这是经典的“分蛋糕”问题。然而,神宗因自卑而刚愎自用,他未能参透张居正税政改革是为明朝续命,他不明白张居正税政改革的最大受益人是神宗自己以及黎民百姓。所以,神宗在张居正去世后,听信了贵族利益集团的蛊惑,又开始搞政府机会主义了,他放纵官僚地主做大他们自己的“蛋糕”,恶性的土地兼并一发而不可收了。神宗否定了张居正的税政改革,实际上是削弱了自己的皇权,也同时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施政能力。这样,就使得地方豪强迅速坐大;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平民百姓的利益。当然,神宗也着实不懂政治,他未参透那些损公肥私的权贵们才是大明王朝的掘墓人,权贵利益集团才是大明王朝最危险的敌对势力。所以,当张居正新法被废止之后,权贵门重新蚕食皇权(率土之滨皆归权贵),明朝的政治经济状况迅速恶化。等到了天启年间,崇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终于恢复了张居正的名誉。但是,此刻为时已晚了,权贵们已经尾大不掉了,税政改革根本无法恢复了,崇祯只能向权贵妥协,不断增加农民负担,导致全国爆发农民起义,大明王朝终于灭亡了。
就本质而言,征税权的丢失,导致了皇权(既中央集权)旁落。皇权的核心当然是财政权,财政权的核心就是征税权。张居正的改革意在维护皇权(既中央集权),也间接维护了百姓的民权。一般而言,皇权、官权、民权三者关系,是封建社会政治斗争的永?a主题。皇权是构造社会平衡的稳定机制,皇权可以调和官、民两权,官、民两权平衡则天下太平;皇权旁落,官权独大,则官逼民反,天下大乱。历史的秘密是,皇权这个社会平衡机制往往不以帝王形式出现,而常常是以阉党的形式出现的(毕竟英明天纵的皇帝可遇而不可求)。于是,中央集权屡屡被士大夫阶级描绘成为一团狗屎,必欲除之而后快。然而,历史并无绝对好恶,皇权衰落,民权不保,则必然亡国。从某种意义上讲,皇权与民权具有一体化特征;同时,皇权和民权均具体化为税政权。在中国古代,官僚与大地主是一体两面,他们是皇权与民权的对立者。
皇权、民权与官权的争斗,集中表现于税政问题上。古今中外,所谓的变法,根子就在税政上面。很遗憾,中国古代知识份子(所谓的公共知识份子)恰好出自于士大夫阶层,他们大体是要维护官权的(这一点至今未变)。所以,中国所有关于变法的叙述都故意被扭曲为党锢之争。所以,当举国上下痛恨魏忠贤的时候,却无人注意魏忠贤存在的财政意义,魏忠贤不死尚可为晚明续命。很无奈,历史上,魏公公被描绘为十恶不赦,权贵们却被美化为忠肝义胆,老百姓还要为乱臣贼子唱颂歌。细读明史,让人不禁想到“文革余孽”,谁能说历史已经成为历史。
历史地看,张居正变法可能都不能算是变法。毕竟,张居正丝毫也没有改革明朝政治的“体”和“制”。比较英国的光荣革命,实在是相去甚远了。张居正既然没能变法,变法失败也就自然而然了。
三、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标。
中国经济改革的终极目的,不是单纯地发展经济(GDP或小康),而是要构建均衡稳定的政治结构(生产关系),以使经济(生产力)可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增长。不要将手段和目的搞反了。套用邓小平的语言范式:制度才是硬道理。
历史往往惊人的相似。今日中国的改革再次遇到当年张居正当年面临的问题。中国的税政改革千呼万唤就是无法出台。税政改革都不能出台,谈什么与之配套的政治改革?明朝的张居正很了不起了,竟然可以重新清查土地,竟然可以以资产为课税依据。今天中国的管理层太可悲了,竟然不敢公开个人收入和个人财产,竟然无法以资产和资本作为课税依据。千万不要吃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几乎一切税负仍然针对劳动和劳动者(大体还是丁税),而税负竟然全部回避食利者和资本利得,这在本质上是在鼓励财产归边(土地兼并)。一次分配不合理,二次分配不到位,社会分配已经极度扭曲,国家财政日益被削弱。今日中国的士大夫和公知们,(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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