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新疆喀什法院近日以「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為由,審判堅持蓄留鬍鬚、穿戴面紗罩袍者,其中1名男子因為留長鬚,被判有期徒刑6年,他的妻子蒙面,判刑2年。

香港明報報導,名叫買買提明的男子,從2010年開始留鬍子,不理會村幹部和中共喀什市政法委人員多次勸導,被喀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因犯「尋釁滋事罪」,被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2年。

中國青年報29日報導說,新疆喀什法院稱被告是「遭宗教極端思想蒙蔽的不法分子」。報導指出,喀什官方去年開始推動「靚麗工程」,要求男子不蓄鬍,女子不蒙面紗、穿罩袍,消除「穿戴留」現象。

報導引述中共喀什市政法委說法,為鞏固無「穿戴留」成果,全市各鄉鎮遵守「村規民約」,做好教育轉化和跟蹤回訪,與每戶家庭簽訂「去極端化」責任書。

喀什市政法委強調,單以浩罕鄉為例,2014年就「轉化教育」蒙面罩袍婦女百餘名,組織全鄉「一對一、多對一」結隊幫扶,消除了蒙面罩袍現象。

海外華媒則報導,聯合國宗教或信仰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比勒費爾特表示,大陸官方經常干擾維吾爾族,例如要求學童不得遵守齋月戒律,在部分新疆城市限制穆斯林服裝,「這些都是令人不安的事例」。10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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