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因为被强拆户维权,嘲讽法律已死,去年被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陈云飞的律师冉彤2月18日表示,案件已由武侯区检察院从成都市检察院接手,表明陈云飞被控的“煽颠罪”已经取消,剩下“寻衅滋事”一项罪名。

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并已羁押十个月的四川成都维权人士陈云飞,其案情近期发生变化。陈云飞委托的律师冉彤于2月17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后对外表示,成都市检察院接受了律师意见,取消了对陈云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控罪,将案件下移到武侯区检察院。冉律师18日对本台记者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应由市中级法院审理。日前陈云飞案被移送武侯区检察院,表明“煽颠罪”被取消:“当时是由成都市检察院准备起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后来我就和检察官沟通,检察官还是尊重了我们的意见。虽然不是明说取消了,但是他把这个案子下放到武侯区检察院,区检察院是向区法院提出起诉的,区法院是不能审理‘煽颠’案子的。实际上不再就此罪名指控他了”。

2015年3月25日,陈云飞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以同样罪名正式批捕。

冉彤还说,陈云飞只是帮助武侯区老百姓维权:“(帮助)被违法强拆的老百姓维权,在房子的废墟上搭了一个灵堂,说他侮辱了区政府。说他是寻衅滋事。其实这个罪也是不成立的。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下,你想完全无罪,确实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陈云飞就说他得不到大奖了。昨天我也见到他,我说你梦寐想得大奖,你可能得不到了。寻衅滋事就比较低了,三年以下”。

熟悉案情的成都维权人士黄晓敏18日对记者说:“据说成都市公安局或跟陈云飞私人之间有过节的一些警察披露说,给陈云飞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证言,也有具体的行动,也有大量的通过海内外网站搜集到的构成颠覆罪的基本要素的很多证据。这些办案警察说,我们一旦出手,就要让陈云飞坐牢七年以上或八年以上,甚至更长时间”。

黄晓敏认为,当局放弃对陈云飞“煽颠罪”的指控,估计与无法搜集到有力的证据有关。而四川近期又成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当地政府担心如果进一步扩大陈案,最终难以收场。

目前被羁押在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的陈云飞,曾参加过“八九学运”,2007年6月4日,曾因在《成都晚报》刊登“向坚强的六四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六个月,后被禁止出境。今年1月31日,陈云飞的女儿陈欣月在美国的“人道中国”组织等多方努力下抵达美国,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