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保平

此前我不知道伊利有这个事,我是看了朋友圈这张图,才知道。

然后我跑到王志安微博去看,还真有其事,真有其言。

据媒体报道,刘成昆告诉辩护律师,自己的小说“是虚构的”,是根据了解的一些素材,包括潘刚一些现有的网络资料和爆料信息,以及王石去哈佛大学讲课、乐视总裁贾跃亭长期滞留美国不归等,还有一些影视作品中的素材,比如金庸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的宋青书恩将仇报,才产生了创作冲动,写出了小说。

依我看,这符合小说的一般创作规律,就是“素材来源于一定的生活环境,作品中的人物可以生活中某一典型人物或事件为原型,在此基础上加工制作,充实提炼。为了使人物事件更生动和吸引人,也可以虚构、夸张,添枝加叶、这样形成的艺术形象与生活中具体的某个人物及其经历很难完全相似,如果读者‘对号入座’,硬说作品中的人物就是自己而控告作者侵权是没有道理的。”

即便怀疑“作品中的主人公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人物经历,基本历史事件几乎完全相同,甚至作品中的人名也采用真实人名的谐音,主人公生活过的一些地名也基本与真实生活的地名相吻合”,存在诽谤的嫌疑。那么,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跨省抓人,不符合程序。

而以另一罪名“寻衅滋事”跨省抓捕,更是让人难以理解。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刘成昆坐在家里写作发文,又没有上门去辱骂、恐吓,也没有在外面闹事,何来寻衅滋事

任何一个人的名誉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不得受到诽谤,我们要打击那些无事生非的造谣诽谤行为。如果刘成昆诽谤罪成立,他就该受到惩罚。但所有这些,都必须依宪治国,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绝不允许谁有权就可以特别,谁有钱就可以特别。

此案的具体法律辩论,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去做吧,我的态度是,我要抵制伊利的一切产品。

作为一个有消费权利的消费者,我抵不抵制,买不买一个产品,是我的权利。我这一次要好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抵制伊利的一切产品,绝不买伊利的一切产品。

我的选择不是受到王志安的影响和号召。我也不要求,也不提议大家跟做同样的选择,我只是出自己的本心。

我坚决抵制伊利的一切产品,是因为我知道,不合程序的跨省抓捕,只会造成人人自危,人人处于恐惧之中,不知道自己哪一天说错了哪一句话,就有人冲进你家里,把你抓走。

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是人的天赋的四大自由,我们不能接受自己随便受到侮辱和诽谤,更不能接受不合程序的跨省抓捕。

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相比起人格尊严,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生命不安全,一切都是浮云。如果我们不站出来争免于恐惧的自由,明天被跨省的就是你。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伊利仗着自己是纳税大户,驱使地方权力跨省抓捕,是要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中国人,“有钱能使磨推鬼”,“我有钱我可以搞定一切”吗?如此企业,不值得我尊重,如此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值得我购买。

每天一杯奶,强壮的不是中国人,而是强壮了打中国人脸的手。我越买它的产品,就越有可能脸被打得啪啪响。每天一杯奶,脑子进水会更多;喝进去的是奶,流出来的是泪。所以,我拒绝自取其辱。

我知道,我一介草民,抵制或是不抵制伊利产品,买或是不买伊利产品,对伊利没有任何损失。但这表明了我的选择,表达我的态度,就是对这种有恃无恐,随意侵犯人的免于恐惧的自由行为,大声地说:NO!

下面的附件是刘成昆妻子的叙述,来自网络:

四月份本应是北京最美的季节,花儿绽放,春意融融。但2018年的四月,对于我们家来讲,却失去了往日的颜色,全家沉浸在一片灰暗的气氛当中。

就在愚人节后的第二天,我丈夫被警方带走了。记得那天早上七点多,我丈夫像往常一样带着我家大宝下楼,送他上学,而我在卧室里照顾刚刚醒来的二宝。过了大概有几分钟的时间吧,门铃响了,我知道应该是我丈夫回来了,因为他一般送孩子上学时都不会带钥匙。我心想,今天送孩子够快的呀!但也没多想,等我丈夫进卧室放东西的时候,我还逗我家二宝:“爸爸回来了,叫爸爸!”可是并没有换来我丈夫的欢声附和,我听到的是:“警察来找我了。”起初,我没听清,看到卧室门口有人影晃了一下,我才明白过来。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也猜到大概是发生了什么,因为我知道他在公众号上写了题为《出乌兰记》的小说,也听到他打电话说这个小说怎样怎样了,还说有人被抓了。

因为怕影响到二宝,我并没出卧室,只听到有人在收我丈夫的电脑和手机,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吧,我丈夫整体还算平静,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他们走后,我从我家老人那了解到,他们来了大概四五个人的样子,有着警服的,也有着便服的。他们直接在楼下就把人截住了,然后一起跟我丈夫上了楼。进屋后,其中一位是着便服的女性,还到其中一间卧室里转了一圈。婆婆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很是担心,他问其中一位男性警察:这是要做什么?警察说:“没事,一会就回来了。”甚至还跟我婆婆聊了家常,问我婆婆是哪的人。之后我问我公公和婆婆,他们有没有说是哪个单位的,有没有出示工作证,我公公婆婆都说没有。

我丈夫被带走之后,全家心急如焚,觉得这真是飞来横祸。我甚至希望那天还是愚人节,只是别人跟我们开了个玩笑。我这样安慰自己,也安慰我公公婆婆:说不定真像那个警察说的那样,只是带去问话,最长24小时就回来了。因为直到此时,我潜意识里一直觉得我丈夫就是写了个小说而已,没指名道姓,还多次强调“本故事纯属虚构”,能有多严重?如果没人告诉我,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以谁为原型写的。大宝早上看到了警察,已经快九岁的他意识到事情可能比较严重,他放学回家后一直问爸爸什么时候能回来,我说很快就回来了,但其实我心里也没底。

难熬的24小时过去了,并没有盼来一丁点消息。我彻底慌了,心想别是黑社会假冒警察来带人的吧?此时我万分后悔自己怎么那么笨,连对方是哪个单位的都没问,也没让他们出示工作证。病急乱投医,四月三日早上不到8点,我就打电话到我家所属片区派出所,民警很热心,帮我在他们系统里查了一下,但没查到。我更担心了,按说就算外地警察来抓人也应该通过当地警方的。于是,我立马带上户口本到了派出所,准备报失踪人口。到的时候他们刚上班。民警又帮我在系统里查了一遍,仍然没查到,但也说因为是警方带走,无法报失踪人口。我向民警求助,民警人很好,终于几经周折,通过朝阳区刑总(民警是这么说的)查到,是内蒙呼和浩特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人带走的。这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不管怎么说不是黑社会就好,我也即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公公婆婆。

我从网上查到呼和浩特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电话,但拨打多次均无人接听。直到中午快十二点的时候,我接到了呼和浩特警方的短信通知和电话,告知我我丈夫已经因涉嫌寻衅滋事、诽谤罪被刑拘,并让我带律师去,同时领取拘留通知书。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老人时,看到老人的眼神更加忧虑了。尤其是我婆婆,自从我丈夫被带走后,她就开始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但还得硬逼自己尽量吃点,因为还有每天要上学的大宝,和11个月大的二宝要照顾。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劝导,跟她说事已至此,急也没用。但我知道,这样的劝说显得苍白无力,因为道理老人都明白,却不能阻止自己的心每天为儿子担心。这些天来,我明显地看到老人的皱纹更深了,也多次看到她在看着二宝的时候走神发呆,多次听到她的叹息声,而每每谈起这事,她就哽咽落泪。大宝在开始几天里天天问爸爸什么时候能回来,我不知怎么回答,只能让他只管上好学,别的不要担心。虽然大宝答应着,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他担心爸爸。有一天他跟我说他梦到爸爸突然不见了,还说有点不敢睡觉,怕做恶梦。我听了想哭。什么事情都不懂的二宝仍然天真无邪的笑着,就算再心急,再担心,全家也只能勉强的继续逗他笑。而我还得照常上班,现在还正赶上单位最忙的时候,但无论如何,我必须坚持,家里日子还得过呀!

今年的清明节,北京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甚至前几天北京的气温都到了夏天,我不禁想:难道这雪是为我们家下的?同时我也庆幸,因为之前说好清明节带孩子出去玩的,这下可以骗自己和孩子说,是天公不作美。

真的没有想到,好好的日子怎么成了这样?去年我们刚迎来二宝的诞生,并换了一个大点的房子,丈夫和我都努力工作,争取早日摘下房奴的帽子。但就算压力再大,我也知道我丈夫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他虽不是完人,但他正直,讲道德,守法律。过去的一年里,他最多的时候同时打三份工,白天上班,晚上兼职写稿,只为了给两个孩子更好的生活,但他却并没有叫苦喊累,相反,却后悔过去的日子太过懒惰懈怠。我知道他一直以来写稿子都尊重事实,就算言语犀利,也从来不会拿来用作敲诈勒索的资本,我经常听到他对有些敲诈勒索的行为嗤之以鼻。

哪知道一篇只为了为公号吸粉的小说却给自己招来祸端,让自己身陷囹圄,哪怕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还多次强调“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而且我看新闻报道,似乎小说内容也不是空穴来风,毫无依据的。我相信我丈夫更不会像报道里说的那样受人收买做故意抹黑别人的事。至少除了他微薄的工资,我没看到他往家拿钱,否则我们也不会为了早日还清房贷没日没夜的工作了。至于与人勾结,不知从何谈起,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媒体透露的所谓六个嫌疑人都是谁。他也知道,我家上有老,下有小,他是家里的中流砥柱,对家庭的责任也不允许他去做一些高风险的事。正因为这样,在他的小说在网络上传开,并发生了有人被抓的事情之后,虽然他依然觉得自己写的只是小说而已,为了不招惹麻烦,思虑再三,他还是主动删除了小说,但却依然没能摆脱噩运。

现在,我丈夫已经被批捕,涉嫌罪名由原来的寻衅滋事、诽谤变成了只有诽谤。很多人告诉我,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即使涉嫌诽谤罪,也应该由被诽谤人到法院起诉,而不是警方直接抓人,除非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我不精通法律,但我觉得我丈夫写的小说甚至都没有指名道姓,普通老百姓都不知道写的谁,又怎么会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呢?我确实也没看到在哪里由于他的行为造成了社会秩序混乱。我终于看到了希望!他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都急切的盼望他能够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