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市委宣传部:”有关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的规定如下“ 08/09/2002 市委宣传部通报按照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意见,中宣部就有关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的规定重申如下:1,未经批准,不要擅自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2,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统一发新华社通稿。3,不要转载转播未经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核实的火情消息。4,请新闻单位注意加强与国家林业局防火办联系,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中共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所在分类:审查方志,✿真理部指令标签:真理部指令,北京市委宣传部,防火办,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 Related Posts 【真理部】注意对李克强评价过高的言论 【真理部】全网封杀耳光乐队 【网络民议】知乎问答|如何评价工信部要求开展App备案? 【立此存照】工信部启动APP备案,需备案再开展业务 【真理部】抖音对KOL六四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