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网民使用“聊天”这个词 昨天,思宁拟在新浪好友的博客“写留言”,发出“针对近期频发的杀害儿童案件的犯罪心理及‘精神病’凶手刑事责任的问题,定于5月15日20时在IS语音聊天室105022频道法治夜话互动节目举办关于杀童犯罪心理与刑责的报告会。报告人:思宁(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聘任副教授、实习律师)。欢迎光临并参与互动讨论”的文字时,新浪网“提示”“不能包含Sina等特殊含义字符”。 思宁认真检查,认为留言并没有包含“Sina”,也没有包含网址链接。进一步删除“IS”“频道”“杀童”“犯罪”等多个字符后,新浪网依然“提示”“不能包含Sina等特殊含义字符”。 经过反复检测,最后发现,原来“聊天”这个词才是禁止网民使用的“特殊含义字符”。 要在他人博客“写留言”时使用“聊天”这个词,只有在“聊天”二字中间加空格,才能突破新浪网过滤词系统的封锁,发出留言。 在一个宪法中宣称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国家,“聊天”竟然是禁止网民使用的词! 2010年5月16日 —————————————————— 题图出处http://hi.baidu.com/fromltox/album/item/15c74ff262c93731b17ec5e4.html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