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中国社会关注的湖北省委大院便衣警察围殴老妇陈玉莲案峰回路转,7月21日,有武汉警方一名派出所长潘峻在网络上发帖,指责受害者 “咬人”,并称警方与陈玉莲仅仅发生了“身体接触”。
昨天晚间,广东省宣发出对这一打人事件的报道禁令。《21世纪经济报道》、《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等广东昨天的报道被封杀。
7月2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6月23日身在现场的两名目击者。他们是华中农业大学医院教授周旭荣和他的妻子付万生,他们表示,事发当时 他们就在现场,也在上访,他们“看见了整个过程,并愿意作证。”
而这几天来,武汉警方几次找目击“警察殴打官员妻子”全过程的原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他的老伴付万生,要求他们重新作证,改变证词。
根据周旭荣的回忆,湖北省委大院有个侧门,门厅在那边,被打的老太太去省委找人,门卫叫她打电话给找 的人。
他说,“此时,老太太正拿出电话,就冲出来6个男人,把老太太打了,旁边还有一个女的劝架,说她是省委大院的家属,那几个男的还说,省长的太太也 打,我还以为是黑社会的,然后就一辆黑色轿车把老太太弄走了。”
“一个老太太怎么可能咬到6个大男人,他们是一句话没说就直接冲出来开始打人的。” 周旭荣对警察潘峻说的被殴打的陈玉莲谩骂警察以及咬伤警察的说法深感讶异。
这位上访老教授说,看到老太太陈玉莲被打得那么惨,现在再不敢去省政府上访了。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7月22上午,记者找到了发帖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派出所所长潘峻,他承认该帖确是他本人所发,但又说是别人写的,他只 是转发。
但他并未说明他的说法是否代表武汉警方,不过武汉当地有传言称,此前潘某已经内定升迁,调往武昌区担任公安局副局长,而事发的水果湖派出所正在武昌 区分局辖区内。
潘峻的文章中说,陈玉莲前往省委上访,政法委的官员是知情的,而执勤的武警和便衣警察也认识他。对此,陈玉莲的家人陈翠莲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做了 证实。
陈翠莲坚持,“打人者是认识我姐姐的,不存在打错这种说法”。她说,“我姐姐就住在省委对面的小区,每天都会去省委大院食堂吃饭,门卫应该都认识我 姐姐,而且我姐姐前一天约好政法委副书记谈职称的事情,政法委有几个处长知道她要来。”
因为被打的陈玉莲的身份——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厅级官员黄某的妻子,使得事件衍生出多种揣测。包括“高官权斗说”,“政法委内部矛盾说”, “医院买通公安说”。对此,陈翠莲说,“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授意打我姐姐,但至少我姐夫跟他们领导同事关系都蛮好。”她说,“我姐姐也觉得是人家有预谋 的,但是不敢想,我们也没跟人家结仇,我姐姐都没有跟公安接触过,但我们也不敢想。”
而对潘峻所谓的“咬人”说,陈翠莲很愤怒,她说,“为什么不公布录像,录像不会撒谎”。陈翠莲说,包括被殴的陈玉莲丈夫在内的20多个人看过录像, 但是录像就是不公布。
“现在是武昌分局组织了一个调查组,打人的是武昌分局的人,调查的也是武昌分局,有什么用吗?”而陈翠莲认为,为什么6个警察打人,最后只有3个有 处分,“处理得人多了,动静太大,领导会下课,所以要轻描淡写。”
此前,武汉市公安局的通稿说陈玉莲的伤是“轻微伤害”。根据陈翠莲的说法,“录像中,6个警察中,只动手没动脚的有2个,其他都是又动手又动脚,我 姐姐腿上的伤都是男人大皮鞋踹的,全身大块淤青有84处,加起来100多处,那是轻微伤害吗?”
北京律师刘晓原认为,这起发生在省委大院门外的暴力事件,手段十分恶劣,性质十分严重,是一起典型的“警袭民”恶性案件。因此,武昌公安分局对三个 打人警察的处分,轻描淡写,故意偏袒。只按照《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给个纪律处分,实在是太轻了,难以起到武汉警方通稿中所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鉴 戒、严肃纪律”作用。
他认为,鉴于警察是在“执法”中使用暴力,人民检察院应主动介入调查,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对陈玉莲伤情进行鉴定。如果陈玉莲的伤情构成了轻伤以上,应 按《刑法》追究三个警察的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轻微伤,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涉案警察作出治安拘留,并将他们清理出公安队伍,“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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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大院殴打老妇案报道被宣传部门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