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华闻

美国之音 | 四川甘孜一藏人僧侣自焚

 2011年 8月 15日 中国西部媒体报导说,一名僧人星期一自焚后死去。这名僧人显然是通过自焚抗议中国对西藏僧侣的镇压。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证实这名僧人死亡。自焚事件发生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设在伦敦的自由西藏网说,自焚的僧人29岁。他把汽油倒在身上后点燃,并在大火中高呼“达赖喇嘛万岁”。中国禁止公开敬拜达赖喇嘛。北京指责这位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谋求西藏独立。 这一事件发生几天前,中国指定的班禅喇嘛视察了一个被警察严密看管的地区。班禅喇嘛是藏传佛教排名第二的精神领袖。但很多藏民反对这名北京指派的班禅喇嘛,原因是这名班禅喇嘛是北京挑选的,而非达赖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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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格尔登寺僧人遭重判,中国杀鸡儆猴?

星期一,一名四川阿坝格尔登寺的僧人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罪名是在格尔登寺一位僧人的自焚案中犯下故意杀人罪。观察人士表示,中国政府希望借此判决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 8月29日,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一位名叫仲周的藏族僧人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今年3月16日,16岁的格尔登寺僧人彭措在自焚后被同寺僧人仲周安排藏匿达11个小时之久。新华社报导说,由于拖延了抢救时间,彭措于第二天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彭措是仲周的侄子兼徒弟。 美联社报导说,公诉机关指控,仲周在明知彭措已严重烧伤急需治疗的情况下,仍将彭措转移、藏匿,阻止救治,导致彭措因延误救治而死亡,其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人权组织说,彭措自焚是为了抗议中国对藏传佛教信徒采取的政策。 *中国做法南辕北辙* 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国际西藏声援运动”主席玛丽·贝特·马尔凯(Mary Beth Markey)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没有着手去解决导致彭措自焚的深层问题,而是去追捕和这个案件有最直接关系的人,这表明了中国政府杀鸡儆猴的决心。马尔凯说:“这是中国政府希望能够把僧人自焚这种极端方式压制下去的一种手段,因为自焚让中国政府很头痛,迫使政府不得不去处理这些问题。这些审判和最后判决根本没有展现出应有的法律推理,这对我们这些西方人来说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很让人难过。” 美国之音记者打通了马尔康县人民法院行政办公室的电话,当记者表示希望了解案件的审判情况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一个法院,审判是我们的职能,今天我们确实有开庭,而且我们是公开开庭的,对于我们法院来说,审判的对象只有被告人,其它的我不知道。”当记者询问这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告知案件承办人员的电话时,她以“那是内部信息不能对外公布”的理由拒绝了。 自从彭措自焚导致格尔登寺的喇嘛举行了一些抗议活动后,政府对格尔登寺及其周围地区实行了严密的保安措施。美联社报导说,外国新闻记者不允许进入该地区。 *无益于改善汉藏关系* 今年6月初,联合国“强制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小组”呼吁北京公布300多名被关押的藏人喇嘛的消息,那些喇嘛4月份在举行抗议活动后被警方从格尔登寺带走后失踪。中国政府后来回应说,为了让这些喇嘛能够遵纪守法,地方政府安排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 “国际西藏声援运动”主席马尔凯强调,中国政府采取审判、判刑等胁迫性措施完全无益于改善目前政府和藏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她说:“中国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藏人心中的不满情绪,而不是使用强力来使藏人保持安静,这种手段短期内可能能够收到一点效果,但是长期来说是没用的。” 另外两名被告喇嘛泽让旦真和旦纯,将于星期二出庭接受审判,他们被控鼓动并帮助彭措自焚并且导致彭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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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美国务院:中国等八国严重违反宗教自由

 2011年 9月 13日 美国国务卿克林顿说,目前世界各地对宗教的迫害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侵犯,“使极端分子更肆无忌惮”,并且“助长教派斗争”。 克林顿星期二在华盛顿发表两年一次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时,作出了这番评论。 她举了星期一枪手在伊拉克袭击什叶派朝圣者的例子,她称之为“可恨且毫无意义”的行动,这种行动的唯一目的就是破坏和谐社会的构筑。她誓言,美国政府将继续努力支持全世界的宗教自由: 克林顿说:“我们的使馆鼓励不同信仰间的对话,而且我们将直言无讳地反对限制宗教信仰自由。因为允许宗教自由是我们的核心信念,它不仅是可持久民主也是尊重个人权利和尊严的和谐社会的基本成分之一。” 美国在宗教自由报告中,指明缅甸、中国、厄里特里亚、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乌兹别克斯坦是宗教自由的最严重违犯者,或者说是“特别令人关注的国家”。 这一指称说明这些国家从事或者容忍“严重践踏宗教自由的行为”,包括迫害、骚扰、虐待、歧视和拘留少数族裔宗教徒或者活动人士、禁止进行未得政府许可的宗教崇拜活动。 克林顿说:“当政府压制宗教表达自由时,当政治人物或者公众人物试图把宗教作为打开局面的议题时,或者当社会未能采取步骤谴责宗教偏见并制止源于宗教身份的歧视时,他们就会使得极端分子更肆无忌惮,并助长教派斗争。” 美国政府对这份报告指明的八个“特别关注”国家中的六个施加了制裁。沙特阿拉伯和乌兹别克斯坦没有受到制裁。 这份报告从去年七月到十二月调查了198 个国家和领土的宗教自由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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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 | 中国:艾未未案例反映中国当局漠视法治

中国政府逮捕艾未未是个政治性的决定,释放他也是如此。这也阐明国际社会的压力是如何运作的,因为北京政府拘留他,声誉上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 (纽约)人权观察组织今天指出,中国艺术家和活跃人士艾未未6月22日获释,无疑对其亲友及支持者带来安慰。然而他被逮捕一事、被拘留的情况以及得以获释的条件,呈现了许多让人担忧而尚未解答的问题。人权观察尤其关注逮捕事件的政治性质、警方使他”认罪”的情况,以及他释放后或将面临的自由限制。 艾未未取保候审后,官媒新华社随即发表声明声称鉴于 他 认罪态度好,且患有慢性疾病,所以被假释。声明还表示,当局也考虑到艾未未多次主动表示愿意补缴欠税,所以决定释放他。 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政府逮捕艾未未是个政治性的决定,释放他也是如此。这也阐明国际社会的压力是如何运作的,因为北京政府拘留他,声誉上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54岁的艾未未是中国最杰出的艺术家之一,也是一位直言不讳的政府批评家。4月3日,他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强迫失踪,但被拘留的事直至4月7日才由当局予以承认。警方以”监视居住”形式拘押他80天,关押地点不详。在这期间,他除了被剥夺联系律师的权利,他的妻子也只能探视他一次,且是在他被关押42天后。 艾未未假释后与一些活跃人士和记者透过短讯交流,应该会返回在北京郊区的住家。人权观察表示,他很可能会面临行动上的限制,并须定期向警方报告。 在过去的六个月里,中国政府已对数十名活跃人士、作家、律师等人进行强迫失踪或任意拘留。一些人获释后竟然异常地保持沉默或隐居,与往常有很大的差异,让外界担心他们曾被威胁,若继续发言将会受到更多的侵犯。自2月中旬以来,至少有10位名声未及艾未未的人被强迫失踪,迄今与外界隔离,下落不明,因此很可能在 关押期间 遭受酷刑。  “国际压力显然督促中国政府作出推断,继续扣留艾未未是不合乎成本效益,弊大于利的,”理查森说。 “中国政府目前的这波镇压还殃及到其他许多的无辜受害者,国际社会应该为他们对中国当局维持同等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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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 | 中国:中国政府不应软禁活跃人士胡佳

“胡佳本来就不应该被判服刑,这已是个不公正。如果还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关押他,就会充分显出中国政府对尊重‘法治’的承诺是多么薄弱的。” 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 (纽约) – 人权观察组织今天指出,知名维权人士胡佳刑满出狱后,中国政府不应将他和家属软禁或以其他法外手段剥夺他们的自由。胡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关押地点是北京市监狱。他即将于2011年6月26日刑满出狱。 胡佳的政治权利还将被继续剥夺1年,在这期间没有投票权,也不能接受媒体采访。 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胡佳本来就不应该被判服刑,这已是个不公正。如果还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关押他,就会充分显出中国政府对尊重‘法治’的承诺是多么薄弱的。” 经过长时间被非法软禁在家中后,胡佳于2007年12月被逮捕。他曾经还被执法当局强迫失踪两次。为了记载保安人员在他软禁时期对他的流氓及非法待遇,他拍了一部名为《自由城里的囚徒》的 纪录短片 。 2008年4月,胡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服有期徒刑,裁决基于他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发表谴责中国人权状况的文章。当局经常采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对付对中国政府、共产党和一党政治制度的批评,将批评以刑事处置。 人权观察 指出 ,胡佳的审判不符合国际公正审判标准,显明是政府有意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钳制著名的维权人士。2008年,胡佳获得欧洲议会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Sakharov Prize for Freedom of Thought)。 胡佳服刑时期,同样是维权人士的妻子曾金燕,大部分时间和他们的小女儿生活在警方严密监视和骚扰下。警方对他们的住家进行紧密且干扰式的监控,非法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阻拦记者和外国外交官探访曾金燕,还干扰她的电话和互联网通信。 六月中旬,曾金燕对外国媒体表示,警方已通知她说胡佳不能”正常出狱”,曾金燕也说她”正在为长期软禁做好心理准备”。她也曾指出房东因为受到”压力”,拒绝继续租房给他们住。 “对中国维权人士而言,被判入狱不过是失去个人自由的一种形式,”理查森说。”他们出狱后往往还得面对被软禁、行动被限制以及被强迫失踪。” 胡佳患上慢性乙型肝炎的严重并发症,但监狱当局坚称他不符合标准,一直拒绝他自2009年7月开始提交的保外就医申请。根据中国法规,符合相关条件的囚犯若已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其他高知名度的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刑满出狱后,连同家人一起被非法软禁,行动自由上严重受限制。这些人包括: 哈达 ,蒙古族活跃人士。哈达以”分裂国家罪” 和”间谍罪”被判处15年监禁,刑满后应于2010年12月予以释放。哈达因为创建内蒙古民主联盟–一个在中国蒙古自治区促进内蒙古族文化和公民权利的组织–而引来了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当局是以他主张蒙古自治,不让中国中央政府统治的文章,为证据指控他。 中国政府曾发表哈达的照片,声称照片是他被释放后所拍的。但哈达至今仍然与外界隔绝,下落不明,据称是被政府官员强迫失踪。哈达的妻子新娜和儿子维勒斯据报在2010年12月以”非法经商罪” 和”持有毒品罪”被拘留。同样的,他们与外界隔离,至今下落不明。 陈光诚 ,盲人律师,2005年6月提交诉讼案,指控山东省临沂市的政府官员强制执行严格的人口控制法律。2005年8月,地方官员软禁陈光诚及其家属,不让他们联系外界长达7个月。2006年3月11日沂南县警方人员”失踪” 陈光诚,三个月后才于6月11日承认已将他正式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6月21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逮捕陈光诚,原因是他”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 。陈光诚被定罪后,被判有期徒刑4年3个月。 自陈光诚2010年9月被释放以来,他、妻子袁伟静和女儿被关押在他们山东省的农村住家。陈光诚和妻子偷偷拍摄记录他们被非法软禁的视频,2011年2月由一个非政府组织发布。陈光诚在 视频 中说:”我从一个小监狱进到一个大监狱” 。6月中旬,外国媒体报导袁伟静写了书函,表示她和丈夫因秘密录像遭到政府官员和保安人员的报复,被加以酷刑。此外他们五岁的女儿被禁上学,以作为对他们全家的集体惩罚。 郑恩宠 ,上海律师,曾为被非法驱逐的上海居民作辩护。2003年被指触犯了中国不透明的《国家秘密法》,虽无确切证据但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自2006年获释以后,他和妻子一直被便衣警察非法软禁。郑恩宠被禁止离开住家,妻子则仅能在监控下每天出门一次去买菜。警方已切断了他家的互联网连接,手机也经常被切断。 “当局毫无根据地判处政府批评者服刑,释放后还对他们及其家人予以强迫失踪或限制,是在一桩严重的人权侵犯行为上再加诸另一桩,” 理查森说。 “中国政府不单是加剧其人权侵犯行为,它更让其他国家认为,中国不尊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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