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译者 | 《时代周刊》一位会演奏小提琴的教师,他是国家的敌人吗?

核心提示:在中国西北城市兰州的街上有一个演奏小提琴卖艺的人,他叫陈平福。他穿着破旧的西装,身材显得有些单薄,头发也有些花白,他似乎对任何人都很难带来威胁。可这位55岁的下岗教师在网上写了一系列抨击中国执政党共产党的文章之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原文: Teacher, Violinist, Enemy of the State? Web Posts Spur Free-Speech Debate in China 作者: Austin Ramzy 日期:2012/09/11 由 “译者” 志愿者杜杰翻译,并经过校对 在中国西北城市兰州的街上有一个演奏小提琴卖艺的人,他叫陈平福。他穿着破旧的西装,身材显得有些单薄,头发也有些花白,他似乎对任何人都很难带来威胁。可这位55岁的下岗教师在网上写了一系列抨击中国执政党共产党的文章之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罪名一般判给中国最知名的持不同政见人士。 这类案件在中国一般都是暗箱操作的。所谓暗箱操作也就是不顾及外国政府和人权活动人士的关注和批评,国内报纸也极少提及,网上讨论还被牢牢限制。一个著名的例子是2009年文学评论家刘晓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入狱11年。他在国内不是很有名,人们也很少议论他,可他2010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陈平福的情况和这恰恰相反。他在国外几乎没人知道,可自从他9月4日上庭之后出乎意料在中国国内网上赢得了很多支持。 在中国的博客和推特类网站比如新浪微博上,很多人把陈平福描述为言论自由的楷模。陈平福在网上写了自己在中国社会遇到的不公。一个香港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卫士”的研究员王宋濂说:”我认为网民们对他深有同感,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他没有关系,没钱,生活也不如意,很多网民都有同感。”一些评论家对此案可能对网上讨论造成的影响表示担忧。尽管网络审查,近些年网上讨论敏感话题的还不少。”如果这是犯罪,那多少微博上活跃的人要被定罪啊?”一名湖北律师刑建民写到。”那么监狱不得挤爆吗?” 财新网(一激进的北京商业杂志)在网上发了篇关于此案的文章,后来被删除。当香港的凤凰卫视转载财新网的文章之后,立即召来120000条评论,大部分评论来自大陆的支持者。”对很多人来说,此案牵扯多层次的不公,能引起共鸣,让人们恼怒。” 香港一位独立的人权研究员乔舒亚·罗森堡说。”如果他是老牌的持不同政见者倒不会激起这么多人共鸣。人们都知道自己也就是想闹闹,想知道更多。至于陈平福,他完全有理由对体制不满。人们理解他为什么对一党制是否有利于中国产生质疑。” 在中国蓬勃发展的今天,陈平福警醒世人,虽然物质财富丰盛,数亿人脱贫,还是有些人被抛在后面。陈出生于1957年。在1966-76年间文化大革命的混乱之后,他是第一批参加恢复后高考的。他从1978到82年在西北师范大学读书,后于1984年在胜利机械厂工作。他们厂最开始响应毛泽东的”三线建设”生产武器装备,那时候为防止潜在的外敌入侵,工业生产都搬到中国内陆。冷战期间,工厂的需求旺盛,虽然厂址偏僻,厂子的效益却很好。陈给工人晚上教授各门课,期间结婚生子。90年代,中国开始军事现代化改革,他的工厂艰难地转型生产民用商品(比如农业机械)。 陈自己也碰到难事。他于2005年做了心脏手术,不得不自己支付路6000美元的医疗费。同时他儿子正准备上大学,这令他的债务雪上加霜。所以陈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在兰州的大街上拉小提琴赚钱。三年后,工厂倒闭了,他不得不全职在街上演奏了。当地警察和城管对他恶劣对待,致使他于2007年开始在网上写东西。”我在街头拉小提琴的日子里,不断有政府的人来侮辱和骚扰我。他们一点也没帮过我,”他在接受《时代》电话采访时说,当时他被软禁在兰州家中等待审判结果。”而只有大众帮了我。这激起我在网上写东西的决心。” 他说他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写了300到400篇文章。兰州的检察官以其中34篇为证据起诉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所写的文章题目包括:”我不能沉默的忍受羞辱”、”反独裁者的号角已经吹响”以及”我要自由,要尊严,要和正常人一样生活”。这些文章都反映了他的愤怒,他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在社会受人尊重,但后来却在街头卖艺受尽欺辱。”昨天我看到一群像疯狗一样的城管赶走一个中年的擦鞋工,”他在2010年写的一篇叫”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文章中写到。”那个擦鞋工并没有妨碍行人,为什么要赶他走呢?如果不是因为家庭困难或缺钱,谁愿意低三下四的给人擦鞋?” 陈把他面临的这些不公归咎于独裁的体制。他因为支持去年的阿拉伯之春而成为中国随后的打击对象。在2011年二月的一篇题为”学习埃及人,我们不想再受骗了”的文章中,他写到”我确信如果没有党的领导,社会将最终和谐。”同时,陈说他在云南找到一份教书的工作,但警察因为他写的文章不允许他去那里工作,这更使他绝望。”他们说我攻击社会体制,”他告诉《时代》说,”是的,我是攻击这个制度,它太残酷了。老百姓都是好的,可政府没人性。我一点也不为他们给我的罪名感到可耻,因为我是无辜的。我说的都是事实。” 他的被告律师兰州的何惠新辩解到,陈批评政府和共产党并不等同于攻击政权。他用的是1933年陈独秀的辩护理由。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他在蒋介石政府控告他攻击政权时用的就是这个辩护理由。该论据失败了,陈独秀被判刑,但公众的怒吼使得他免受重刑。差不多一个世纪之后,这个论据可能对陈平福也不会起作用,但他同样希望中国网民的关注能使他免除长期牢狱之苦。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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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自由 | 2012年9月10日发课前往北京二中院就税案上诉“谈话”笔录全文

2012年9月10日上午,遵北京第二中院电话要求,发课公司法定代表人路青,代理律师浦志强、严锡忠、胡炯明、卢国阳前往法院就发课税案上诉问题“谈话”。“谈话”结束后,因二中院不允许复印笔录,发课律师遂将本次谈话两份笔录与一审庭审笔录全文抄录。两份“谈话”笔录全文如下: 谈话笔录(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询问笔录 案由:税务行政处罚 询问时间:2012-9-10   9:30 询问地点:本院第19谈话室 询问人:陈良刚  徐宁 金丽         记录人:杨波 上诉人(一审原告)代理人 路青 上诉人(一审原告)之委托代理人    严锡忠 浦志强 卢国阳 胡炯明 被上诉人 (一审被告)之委托代理人    王家本 焦铁烨 审判长(员): 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税务处理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行初字第81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因税务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行初字第82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对于这两起案件,本院已于2012年8月15日立案。 本院在立案后已向当事人送达了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告知书。今天再向当事人双方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这两起案件由本案审判员陈良刚担任审判长,会同本院审判员徐宁,代理审判员金丽组成合议庭,由杨波担任书记员。上诉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回避? 上诉人:清楚,不申请回避。审判长(员):被上诉人是否清楚诉讼权利与义务?是否申请回避?被上诉人:清楚,不申请回避。 (以下谈话内容,审判长,审判员的发言以“?”开头,上诉人,被上诉人发言均以姓名首字开头) ?: 合议庭安排本次谈话是为了听取上诉人的诉讼意见。路青您的职务是? 路:没有职务。我只是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 :严律师和浦律师是81号案件的代理人,胡律师和卢律师是82号案件的代理人? 浦: 是的                         ————————————–第 1 页  共 9  页————————————- ?:上诉人发表上诉意见,要求和理由 浦:谈话的性质是什么?我们没有做陈述意见的打算,我们以为要商量一下什么时间开庭。 ?:我们谈话也是审理的一种方式。了解案件的情况,合议庭根据谈话情况安排审理。 胡:我们的材料也没有带。上次路青通知我只是谈话,谈话只是了解我们对案件的要求。这样的话,我们一些材料都没有带。严律师和卢律师都是从外地赶来。 ?:我们本来是通知上周五通知的。我们告知的是谈话,了解案情,听取上诉意见。上诉人提出的延期的请求,我们采纳了上诉人的意见,延迟到今天。我们没有说不用准备材料,给了当事人充分的时间。你们可以发表一下案件的意见,对本院审理过程和对工作的意见都可以发表。 胡:这两个案件我们在一审的时候,都提出了申请证人出庭和法院调取证据,都是书面申请而且是在举证期限之内,是6月7日提出,根据司法解释,如不同意,应该用书面的方式告知我们。法院开庭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的证人坐在被告席上,我们认为他不能作为对方代理人。我们向一审法院提出后,一审法院说这个问题是法院决定,这个有视频资料为证。另外,我们申请出庭的证人,法院说应该我们通知,因此都没有出庭。另外,我们要求法院调取证据,法院7月5日发出通知书,说我们的被驳回,开庭后驳回,我们认为是不合法的。我们今天向二审法庭提出,按照我们6月7日提出的要求,证人出庭和调取证据的申请,要求他们出庭和调取证据。 事实方面,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原审判决应该以质证的证据材料作为判决的依据,有一些证据质证材料只是形式,根本没有进行认真的质证。仅仅用了几分钟,如果调取一下视频就 ————————————–第 2 页  共 9  页————————————- 可以看出来庭审情况。我们认为二审应当对原始证据进行重新质证。我们没有进行充分的质证,我们没有发表过充分的质证。我们没有发表充分的质证意见。我们要求传证人到庭,由法院调取有的证据材料,要求复印一审的庭审笔录。 卢:我一审的时候没有参与到这个案子,我申请阅卷。 严:今天能安排吗? 浦:刚才胡律师和卢律师是针对82号案件,我发表一下81号案件的意见。 我们今天来参加这个活动,是谈话不是开庭。我们已经明确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给发课公司一个公道。我们不希望一审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在二审发生。这种重复给人的伤害太大了。 我们正向检查机关控告一审合议庭构成刑事犯罪,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这种枉法裁判的性质对法治而言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希望得到一审开庭期间的录像。因此我们希望对二审怎么样的开庭等问题进行磋商。 谈话应该落足匡扶正义的需要,应该查明事实,不然就违反了最高法院的初衷。我们不同意用谈话的方式解决二审的开庭问题。我们仅仅是沟通,包括和被上诉人的沟通。 我们看到上诉人经历了非常多的不公开。这事发课公司最后的机会,我们不会放弃。 浦:我们要求法庭发传票,公开开庭审理,要求法庭回答我们的申请传唤证人出庭,和调取公安机关经侦总队持有的上诉人公司的材料。在行政案件中,他们是不能以这个作为定案依据的。一审的时候武楠说的是假话,证据一定不在税务局,一审关于已经核对过原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是虚假的。现在提出法律的最起码要求,如果我们不见到凭证的原件,我们是失职,我们没有委托一审法院帮我们质证,一审定案的所有被告举证都没有经过质证。 发课公司是否有违法事实,是否应该被处罚,这些关键证据一审法院拒绝调取,我们希望二审予以纠正。另外,希望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尤鹏南除外。 ————————————–第 3 页  共 9  页————————————- 关于案件本身的要求,我们不在谈话程序中做陈述。我们要求在公开开庭期间陈述。 发课公司现在已经付出了八百多万的保证金,现在这样做我们是在创造机会检索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的行为,被告也是为公安机关掩护,希望二审法院公正。 严:我只准备了谈话,没有准备开庭,没有带证据材料。是不是应该给上诉人一次机会充分表达意见,给律师发通知做好开庭准备。基本的程序事项还是要遵循。有程序事项,才能分清我们的角色。我们认为事实有争议,我们也提交了证据,符合最高院的证据规定。二中院应该有这个水平,不会应当开庭而不开庭。我们认为应该开庭。 第二点,我研究了谈话,没有找到谈话是法定程序,没有法定依据。没有任何一个文件规定了行政诉讼中有谈话的这个程序。虽然民事中有询问的规定,但行政诉讼只是参照。谈话是非正式的,但我们还是愿意沟通。 第三点,案子我们为什么不按照正当程序来呢? 为什么要引起社会的沸沸扬扬?该开庭就开庭,该质证就质证,可能开庭时间长一点,但勤奋一点就能满足公正需求。该走的套路要走走,无论是对法院的形象还是对案子都是一种交待。该开庭还是要开庭,该传唤证人还是要传唤证人。我们行政诉讼中对执法证人出庭有异议不需要经过法院准许。不需要有对立情绪。这样的执法证人应该通知他来开庭,一审的时候他作为对方代理人了,浦律师也提出来了。也许很多关心这个案件的人不一定能看懂案子本身,但是程序事项都能看得懂。希望二审法院不要重蹈一审法院的做法。判决结果我们都尊重。无论是今天还是未来,司法程序都是捍卫的。法律规定的程序都不遵守,会波及到我们国家的形象。我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上诉人层面,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应当去做的,尤其这个案件是社会关注的,还是要做到位:第一还是要开庭,我们已经表达了对事实争议和提出了新证据,这都构成了开庭的条件。第二,希望传唤证人出庭。第三,请二审法院调查总金额一千五百万里有 ————————————–第 4页  共 9  页————————————- 没有成本支出。这个可以到公安哪里去看看,有很多材料没有提交。第三,我觉得这个案子设置了很多障碍,让我们不能发表代理意见,不能复制一审的笔录,这个已经是答应了我们的,让我们第二天下午两点来复制。我们第二天去了答应我们的人不出现了,合议庭否认答应过我们同意复印笔录。一审的时候限定发言时间,质证的时候是按组质证,二审的证据材料原件我们还是希望看一看,不是每个都要看,我们可以只看看部分证据。我们希望二审法院堂堂正正光明正大,有什么可怕的呢?越是这样外界越是不理解,我觉得今天来要向二审法院提出我们的看法,我们确实是觉得在这个案件中到底要遮掩什么?如果程序上的事情都不做,那就不能做到水落石出。我们写的代理意见我认为一审法官没有看。我们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案件只有保证程序,实质问题才能个水落石出。关心这个案子的领导和群众也才能知道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现在如果法院经过复议,一二审都没有查清楚这个问题或者让人觉得没查清楚,这样就会把负面意见强加到法院上。 另外,今天我们希望能够阅卷,对新加入的律师代理案件是必要的。通过阅卷也能知道被上诉人在一审中锁定的事实证据。 ?:路青的意见? 路:要求开庭。我的公司的帐目是去年4月6日之后,被公安把会计帐目抄走之后,再没见过,一审中也没见过,我们要求退还给我们公司的原件。 胡:这个案子我们认为是冤假错案,这个在上诉状中没有提到。二审开庭的话我们肯定会提到。当事人4月6日会计资料被公案机关查抄,到现在没有发还。税务机关去年7月20日限定29日之前提交证据证明没有偷税,但所有东西都被查封扣押没法提供,税务机关据此作出对上诉人不利的决定。我们有权申请调取相关证据,一审没有调取。开庭的时候浦律师                                                                          (第5页,共9页) 说“演戏要有个演戏的样子”我认为很正确。我认为法院应当保证我们质证的权利,这些基本的事情都不做还对律师进行限制,我们就无话可说了,二审该走的程序必须要走,我们提供了新证据,我们认为庭审认定的事实不请,我们认为本案不应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对我们提交的证据和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严:到底是不是开庭? ?:稍后答复。 浦:案件的过程是4月3日被抓,6号的时候朝阳公安局拿走了几乎所有的账目,公章也没有了,他被抓走了,艾未未出来之后税务机关做了税务处罚通知书,我们给税务机关提了申请,要求在听证之前返回发课公司的账目材料,我们依据的是三个月返还账目材料的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不公开听证,理由是涉及到商业秘密,我们声明放弃商业秘密,后听证不公开进行了,20日税务局要求我们去派出所看账目资料,我们认为派出所不是合适的场所,所以没有去。我们到现在所有的原件都没有看到,根据刑法的201条,必须是税务机关就税务问题做出的两次处罚,还要达到要求比例才构成刑事案件的标准,税务机关案件来源是接受公安机关的转办。税务机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现在税务机关一审法院被拖进来,我们希望二审的时候正本清源。我们需要看到原件,我们在一审的时候表达了这个意见,还申请了回避被驳回,我们觉得行政机关是为了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的,国家制定的行政诉讼审判制度,就是为了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我们的坚持显然给合议庭提供机会进行了更好的审查,我们是对当事人负责,是为了法制统一吏治昌明。 严:一审法院不给我们机会。 浦:艾未未是一个艺术家,下午要给艾未未复盘,你们的表现都会在历史上留下印记。 严:复议阶段卢律师去阅卷,飞机刚到北京,第二天维持的决定书就出来了,代理人的陈述权无法保障,几千页的卷子刚阅完,决定书就发表了。                                                                                                                     (第6页,共9页) ?:路青还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路:我们还是要求公开审理。 ?:刚才上诉人及代理人都发表了意见。首先今天的谈话是合法的正式的审理方式,不是非正式的方式。我们已经通知了时间并按要求进行了延期。我们还是希望对案件的全部方面发表意见,我们会认真的听取。谈话是当事人表达意见说服法官的机会,可能对当事人更有利。上诉状是静态书面载体,请珍惜今天的谈话机会。我们确实给了当事人准备时间,还是希望充分发表意见,我们会充分考虑,对我们了解新案情是一个帮助。如果不表达意见,相应的影响只能当事人自己承担。第二,开庭的问题和调取证据及证人出庭的问题,开庭的要求我们已经收到了,我们会结合当事人的诉讼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研究,今天没法给上诉人答复。第三,阅卷的问题,上诉人想要阅卷的范围是哪? 浦:我们也要阅卷。 卢:主要是庭审笔录,还有一审的证据材料。 ?:证据一审的时候交换过的吧? 路:一审让我去了,也没说干什么,我取了之后只看到复印件但中间缺页,刘正刚是股东之一也是出纳,被公安抓走了,会计在里面。所有的原件我都没看见。我们的公章都没有了,只有一个营业执照的夹子在那,所有的东西原件都看不到。一审的时候我们没有质证的机会。开庭后第二天让我去取,我在规定的时间去了,她们否认同意我们阅卷的事情,我提交了回避申请书。 胡:证据交换之前没说是证据交换,到了之后只是签收就完了,实际上只是向我们移交证据,没让我们发表意见。 路:我们不知道武楠对证的是否是原件。复印的东西页码不连续全是复印件。原件按照规定是应该三个月内完成返还。公司的东西都被搜查走,到现在 原件我们都看不到。 卢:我们要求看的还有一审的视听资料。 ?:你们要求看一审视听资料,请出示法律依据。                                                                                                      (第7页,共9页)    路:艾未未从来不管公司的事项,当时释放之前签收了一个审查意见书。我们和公安还是国保进行了沟通,当时在强逼之下签的,他们以这个作为证据了,在艾未未放出来同一天下午签的这个东西。 ?:上诉人主要在一审审理程序方面提出意见,另外涉及到行政程序中的问题。你们上诉状中提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希望你们发表相关意见。 路:我们律师进行了调查,我们补充了很多证据。 严:我们没有准备质证,关于证据不仅仅是实体还有程序,我们还提了新证据,我们希望通过开庭来陈述,或者你们通知来质证,我们也可以发表质证意见。有关新证据,被上诉人还要发表意见。我们还是希望开庭。 浦:理解合议庭的善意,今天不具备陈述条件,我们刚才也提到了一审的问题。证人和证据还未安排,希望法庭在举证等权利经过保障的情况下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一审这样的处理太过匪夷所思,导致我们在二审通过谈话表达案件全部意见的条件不具备。本来应该是我们同被告进行质证辩论,最终演化为我们和法院进行对抗,这个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应该是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一审没有体现。 严:一审只问了一个问题。其它就是提醒我们注意法庭纪律。 浦:他们要求一组一质,每组都只给了很短的时间。 胡:张副院长找我谈话的时候我才拿到证据目录,根本就是走形式走过场。 浦:我们要求看原件,武楠说他们已经看过了,再要求看就是扰乱法庭秩序。他们只有五个座位,只有五个人旁听,其中三位审判的时候也来了。我去厕所都是法警押着去的。开庭的时候院长就进来了,但合议庭就未说院长扰乱法庭秩序。 严:秩序失控可以休庭,但院长突然闯进来匪夷所思。 ?:路青还有什么意见要发表?对案件其它方面的意见是否要发表?                                                                                                                           (第8页,共9页)              路:一审审理程序是非法的。 ?:对于今天的谈话上诉人是否还有补充意见?上诉状提到了其它方面的问题,你方是否要做全面陈述? 路:律师说的很全面和专业,案件一审程序很乱,先说到这,我们还是要求公开开庭。 ?:被上诉人的意见? 王:今天的谈话,上诉人谈到一审程序和二审审理方式的问题,对上诉状提到的意见,我们已经提交了答辩状,我们坚持答辩意见。被告认可一审判决,认为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另外一个代理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焦:没有 ?:上诉人是否发表其它意见? 路:尊重律师的意见。 ?:上诉人代理律师的意见? 浦:遵从路青的意见。我们是否可以复印今天的谈话笔录? ?:今天不能给你们复印,阅卷的问题我们合议庭也需要合议。 胡:我们是否可以抄今天的笔录? ?:我们过会会有答复意见。先看笔录。                                                                                                                                      (第9页,共9页) (以下是上诉人路青看完笔录后对笔录记录的三处更正)    P8页 第一行    路:艾未未不是公司的负责人。   我是6月22日在家,三个公安和国宝强迫我签了一个书面说明。          P9页 第一行    路:一审审理程序上有些是违法的。           P7页 第19行      路:刘正刚是股东之一,胡明芬是出纳,去年都先后被抓进去了,关了70          多天。                                                                                           路青                                                                                     2012.9.10 谈话笔录(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询问笔录    案由:税务行政诉讼 询问时间:2012.9.10 询问地点:本院第19谈话室 询问人:陈良刚 记录人:杨波 到庭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法定代表人 路青                  上诉人(一审原告)委托代理人 严锡忠、浦志强、卢国阳、胡炯明    陈:我们今天进行了发课公司诉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两个案子的谈话,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意见。在谈话过程中,上诉人提出开庭、复印笔录、阅卷等申请。谈话后我院安排了上诉人查阅卷宗,上诉人抄录了一审庭审笔录和二审谈话笔录。今天的诉讼活动从上午9:30一直持续到现在,下午3:30。对于上诉人在谈话时提出的有关申请,合议庭将会予以考虑。 陈:今天的谈话到此结束。请上诉人阅笔录后签字。 浦:非常感谢几位法官,我们很感动,几位法官尽力了。 严:其它要求研究后会给我们答复? 陈:下一步的诉讼安排听通知。 严:会不会给我们书面答复? 陈:我们会进行研究。 胡:研究的结果请给我们答复。 陈:我们要对上诉人的上诉意见和书面请求以及今天的口头要求进行研究,依法进行审理。 浦:我们提的都是合法要求,不需要经过研究。审判长可                                                                                                                   (第1页,共2页) 以对我们提的这些要求当机立断,我们所有的人感谢二审合议庭成员对我们的接待,包括阅卷,虽然阅卷是正常合理要求,但是在中国目前很奢侈。我们提出的要求证人出庭,调取证据等都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我们不认为这些要求合议庭需要评议和协商。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没有权利这么做。 严:希望开庭质证。 陈:我们都会对你们的要求纪录在案。对于案件的情况我们肯定是需要研究的。 胡:通知我们谈话,相关材料都没带,新证据我们在开庭的时候会向法庭出示。 陈:今天谈话到此,看笔录签字。                                           卢国阳 2012年9月10日                                               浦志强  2012年9月10日                                        胡炯明  2012年9月10日                                        严锡忠  2012年9月10日                                             路青    2012年9月10日                                                                                                             (第2 页  共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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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Voices | 法国:汽车驾驶强制携带酒测器,致力于减少事故

所有外部连结皆连结至法文网站  根据 3 月 1 日星期四 法国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iel) 所公布的官方法令,宣布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法国所有汽机车驾驶人都要携带酒精测试器。这项措施旨在减少因酒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新制实施 马修(Mathieu Sicard) 在新观察家(Nouvel Observateur)的 Le plus 网站上说明此 新规定 : 对于将你拦下的警官,出示一台功能完善的 酒精测试器 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你选择使用镶水晶的机型(译注:此为抛弃式酒测器机型),你需要准备至少两台(一台是离开前使用,一台未使用过的则是供警官检视)。 酒精测试器有效期达两年 。请务必确认有效日期。 想清楚要上夜店喝个痛快或是安全开车回家。照片由作者提供。 身为法院律师及律师汽车俱乐部副主席的 简(Jean Baptiste le Dall) 提醒 我们,在车上放置酒精测试器这条法规可追溯回 1970 年代,此条款因实施条款的不力而不受关注。即便如此,他仍期待此法规是否能 强制执行 : 那么若有一名触犯法规的驾驶者,但却是由于使用了放置在置物箱中一阵子的老旧酒精测试器,因而显示其有酒驾之嫌,我们又该如何评断这种状况呢?在酒醉的情况下要如何解释是否有「非法」驾驶的意图呢? 下为使用者 PreventionRoutiere75  上传至 YouTube 的影片,说明法国的通勤族可如何使用酒精测试器: 在市中心区域常因酒醉或嗑药驾驶而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已引起公愤。 再三发生的致命事故 2010 年法国有超过  45 万名驾驶人 没有驾驶执照。以下所列举的事故范例中,肇事逃逸的驾驶人皆没驾驶执照,且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达 0.5 到 0.8 克。 7 月 22 日于巴黎 19 区(19th Arrondissement of Paris)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高速行驶的车辆 撞到 一名女子及其 11 岁的女儿,她们正走在行人专用道上穿越马路,而该名驾驶肇事后随即逃离现场。该驾驶及车上四名乘客虽逃离事故现场,却在几分钟后就被警察 拦下 。根据 发表 于 forum-politique.org 网站上的文章,该名驾驶为累犯: 被视为「混合型恶霸流氓」的 Jiyapirasanthan J.,已犯下 22 起案件… 这名肇事逃逸的驾驶同时也犯有盗窃他人身份、持枪抢劫,在运动示威活动上制造麻烦。 同一天在上赛纳省(Hauts-de-Seine)的布洛涅市镇(Boulogne-Billancourt)发生了另一场事故中,24 岁的驾驶撞死 22 岁女子。这也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就在当周周末于圣乔治市镇(Saint-Georges of Oléron),一名男子在车祸中重伤,其儿子 到目前为止还是重伤未愈 。 根据网站「Plan B」整理,以下为开车时 不同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可能触犯的法规 : 如果你的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在每公升血液中为 0.5 到 0.8 克:你将冒有 135 欧元罚款且扣驾照 6 点的风险。 去年 7 月 30 日,一名 11 岁男孩就在其父母家门外的人行道上因交通事故而身亡,该名驾驶 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 为 1.18 克/公升。对于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 高于 0.8 克/升 的驾驶人,罚责为吊扣驾驶执照、最高处以两年的有期徒刑、4500 欧元的罚款、汽车扣押且扣该名驾驶执照六点点数。 国家道路安全观测站(National Observatory for Road Safety)的部长也 透露 : 酒驾,在连续五年来皆位居交通事故死亡的首要因素:2010 年的交通致死事故中,有超过 30% 的人都是死于与酒精相关的事故。如果涉案的驾驶人都没被测出血液中含有酒精的话,则 1150 条生命就不会牺牲了。 这些新的事件在媒体上引起了抗议声浪。许多听众纷纷致电于电台表达愤忾的心声,或在许多新网站上发表评论。KrisVador 写道 : 如果我们将车辆视为武器,为什么对于意图夺走两条生命的人只判十年有期徒刑?我认为这就是杀人案件,车辆就是武器,无关乎罪行的发生是否为自愿行为。 leparisien.fr 的读者也在这些案件的某篇文章上 发表评论 : 我「知道」有个人撞死一名青少年后逃跑,只服了一年有期徒刑,而驾驶人不只酒驾,也没有驾驶执照。 古蓝德(Grund)回应了在同篇 文章 上发表评论的另一名读者: 如果死亡是发生于缺乏杀人意图的情况下,则视为二级谋杀,无论是因车辆、刀子、枪枝或耙钉。回到你所举的例子,我想厘清酒醉对于事件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 因为即使在清醒时这种状况也会发生。我甚至认为这是种去刑事化,因涉嫌人可以在整个情况以及对他/她自身行动,提出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的辩解。 liberation.fr 的读者马波立(Mumbly) 又提道 : 法院何时才要判这些杀人犯至少 20 年的有期徒刑,这样或许他们要把街道当作赛车场地使用前会三思而后行… 为了让道路安全更有保障所做的努力,从 1970 年代开始便显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降低;然而,酒驾或无照驾驶所造成的事故,仍从 1999 年到 2010 年持续增加。 校对: Portnoy 作者 Abdoulaye Bah · 译者 amit · 阅读原文 fr · 则留言 (0) 分享: HEMiDEMi · MyShare · Shouker · facebook · twitter · reddit · StumbleUpon · delicious ·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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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纽约时报》俄罗斯吸引中国劳工

核心提示:一个土地肥沃的国家正在吸引另一个劳动力充足的国家的工人前去”淘金”。 原文: Nation Rich in Land Draws Workers From One Rich in People 作者:ANDREW E. KRAMER 发表:2012年9月10日 本文由” 译者 “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图:”黄金地”农场中的中国工人 Olga Kravets为《纽约时报》拍摄】 许多年前,当一个中国的投资者在这个村庄外买得一片农场时,他很乐意称这片土地——黄金地。土地很肥沃,阳光和雨量都非常充沛。 但是这片俄罗斯农村的土地却面临着劳力的短缺。 今非昔比,取而代之的是中国农民在成片的温室大棚中采摘番茄的景象。面对着丰收的番茄,工头说他很高兴多雇佣了数百人。 俄罗斯涌入的中国劳力反映出两国不断增长的商贸联系,这两国,一个幅员辽阔,另一个则人力充足。 苏联解体已经多年,两个国家都致力于将互补优势转变为真正的商业机会。两者在矿业领域有更多合作,同时国企在石油、煤、木材这些对经济至关重要的交易则构成了经济纽带的基石。 虽然中国在俄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只是总额中很小的一部分,但是重要性却不容小视。它引起当地人对移民的紧张情绪,就像美国人对墨西哥移民的复杂情绪。   由于苏联的集中农场体系和20年来俄罗斯农村人口的减少,世界粮食计划署称,俄罗斯有世界上最大的可耕地,但是这些土地大部分却被闲置。俄罗斯的人口是1.41亿,而中国则为13亿。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担忧是否能为它庞大的农村人口产出足够的食物,以及创造足够的工作。在俄罗斯由中国人经营的一些农场将他们的大豆运往中国。因为中国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农场上,粮食出口的潜力也随之增长(如”黄金地”这样的农场出产的蔬菜则在当地销售。)   由于五年前粮食价格的猛涨,中国政府开启了投资俄罗斯农场的谈判。由中国投资公司和中俄联合基金共同出资,涉及资金10亿美元,投资于俄罗斯和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前苏联国家的农业和木材领域的投资项目,将在今年有所结果。   在一个由俄罗斯官方支持的项目中,俄罗斯的中国公司正式租用了大约一百万英亩的土地,大部分与中国东北的国境线接壤。此外中国公司出租了大约二百万英亩的西伯利亚森林,在那里,伐木工将砍下的木材出口至中国。   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投资者正在俄罗斯购买土地。根据当地农业部门的统计,黄金地农场是九个在俄罗斯中部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地区的中国农场的其中一个,更多的农场在南部的车里雅宾斯克地区涌现。中国的蔬菜农场甚至开到了离国境线千里之外的莫斯科和圣彼得堡。   黄金地的生意就像这边齐胸高的番茄苗的长势一样好,领队张伟东(音)说。他的俄语昵称叫廖沙,需要时,他还担当翻译。他手指着四周说”看看这些空旷的土地吧。”   根据联邦移民署的指标,张先生今年有70个移民劳工指标,但他说他可能要更多人。   招工不是个问题,中国除草工、种植工及采摘工们再乐意不过了,他们汗流浃背地挤在三等车厢里,从满洲里出发,一路颠簸地穿越西伯利亚。这是一次通向经济机遇的旅程。加利福利亚的墨西哥葡萄采摘工、迪拜的菲佣以及法国的阿尔及利亚扫街工人们走过的,也是一条类似的路。   李浑牢(音),一位来自哈尔滨的农民从番茄地里直起腰,她通过翻译告诉了我们为什么她跑来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赚钱啊,还有什么?”这里工资大约是650美金一个月,差不多是在中国的5倍,她说。   欧洲经济在衰退边缘徘徊,克里姆林的的外交政策最近更加强调了和中国之间的关系,这同样也是上周在海参崴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峰会上的一大主题。   在周四的一档节目中,俄罗斯总统普京在接受国有电台”今日俄罗斯”的采访时说:”我们经历着一个对我们十分有益的灿烂时代。” 作为东道主,俄罗斯制定了会议议程。考虑到俄罗斯土地广阔,普京选择食品安全和农业作为一个主要话题,也反映了俄国在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粮食中扮演的日益重要的角色。   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一个目标,要在一年内将其与中国的贸易额自2011年的800亿美元提高到2000亿美元。而相比之下,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1年,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额为5030亿美元。   对中俄两国进一步加深经济联系持怀疑态度的人称,可追溯至1969年在乌苏里江边双方发生的边界冲突,导致了两国深层的猜忌,使得数十年来发展停滞。事实上,直到2009年,这段边界才被划定。   俄罗斯人同样对加大经济合作所带来的中国移民潮怀有恐惧,他们认为移民将会占据人烟稀少的土地。这种声音在这个村庄里经常可以听到。   “这些人在这儿做什么呢?” 一个名为娜杰日达·A·克里耶索娃(Nadezhda A. Kolyesova)的女售货员在不久前散步穿过奥斯坦尼诺时表示。奥斯坦尼诺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木房层次栉比,俯瞰下去,能看到一个池塘、一片桦树林和黄金地农场。   “我并不讨厌他们,”她说。”但是俄罗斯就是俄罗斯人的,而中国是中国人的。”   想了一会,她做出了让步,”我想应该没关系吧,只要他们以后不奴役我们的孩子。”   农场有一个惠民政策,任何当地人来农场都会得到免费蔬菜,而其中大多数都是老年人。中国劳工住在三隔板建成的临时宿舍里,他们会光顾村里的小卖部,买些香烟、伏特加、香肠还有冰淇淋。   有一次,年轻的俄罗斯人和中国人起了冲突。虽然从没有出现过什么浪漫故事,但是当地市场的几个老太太一致认为,实际上,在俄罗斯农村,俄罗斯人和中国人能够和平相处。   现在,大约有40万中国移民住在俄国,在该国全部移民中只占很小的比例,该国大部分移民来自中亚地区的前苏联国家。然而,中国移民的人数可能会大幅上升。   五年前,黄金地从一片不毛之地发展起来,在过去的产出季节,该农场取得了足够的签证,雇佣工人为其温室劳作。但是今年,俄国临时工作签证项目的程序繁杂,导致今年的配额减少。   奥斯坦尼诺当地人弗拉基米尔·巴拉萨尼扬(Vladimir Balasanyan)是农场的一名经理,中国投资者最开始就是用他的名字获得了租种权。他说,现在很少俄罗斯人想在农场上干活了。”我们的政府希望农民工作,”他说,”但是俄罗斯人不想在农场上工作。”   巴拉萨尼扬表示,之前,黄金地的中国投资者已在附近的城市叶卡捷琳堡的市场里开展了数年的贸易。通过收购村民手中的一个停产的集体农庄的股份,他获得了这块土地。现在他住在哈尔滨,通过口口相传,在附近的农村里为黄金地招募农场劳工。   农场主朴陈男(音)支付给这些中国劳工的工资比他们在家挣得多。他之所以能够付得起是因为在这儿卖西红柿可以赚得更多——在俄罗斯的这片区域,一磅西红柿的批发价为25美分,但是在中国北方只能卖8美分,巴拉萨尼扬说。   深秋的时候,农场工人们在温室里架起铁炉子,开始结霜的那些个晚上,他们从树林里取来桦木,劈开,填进炉子里,把生长季再延长几个星期。然而,不可避免的是,俄国的冰霜开始侵袭,中国人不得不离开,沿着泛西伯利亚大铁路,原路返回故土,等到下一个季节再回来。 相关阅读: 点击阅读更多与” 俄罗斯 “相关的译文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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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孙红霞: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孙女士太客气了,谈不上“指导”,在哲学方面我也是一个老学生,我们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吧。 虽然某些哲学专家教授确实存在着你所说的局限与不足,但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 哲学专家,他们的专业知识,他们的治学经验,他们的论文撰写,他们的表达与论证等等,都是十分宝贵的财富,每一个有志于哲学的人,都需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学不到这些基本的哲学知识和素养,尽管他有志于哲学,但也很难真正进入哲学的殿堂。 所谓进入哲学的殿堂,并不是指进入专门的哲学机构,而是指具备基本的哲学知识和素养,具备哲学研究的基本功。只要具备基本的哲学知识和素养,具备哲学研究的基本功,即使没有专家教授的头衔,同样也可以从事哲学的研究和探索,同样也有可能取得辉煌的成果。 亨德利克•房龙曾指出:“人类社会之所以进步,正是由于不断产生新的思想”。哲学也是如此,假如它拒绝创新,那它就无法进步,就会失去活力,就会变成一具僵尸,哲学贵在创新! 很想给你介绍一本书,书名是《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哲学教师——罗伯特.所罗门,该书是一本哲学入门读物,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人们引入哲学的殿堂,是一本极好的哲学入门读物,建议你认真读一下,一定会大有收获。此书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若买不到,可以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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