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自曲新闻 | 十八大临近,公安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在十八大即将召开之时,北京公安局启动十八大安保监督保障指挥部,保证社会稳定。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也部署了相应的工作,为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在 十八大安保监督保障指挥部启动仪式 暨纪检监督系统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全局今年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党的十八大安保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全国“ 扫黄打非 ”办公室、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近日部署自8月下旬至10月下旬,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据报道,在上个月北京就曾整治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的网络言论。因此猜测,越是临近十八大的召开,类似的管制活动可能会越加严格。 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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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2012中国年鉴:红色崛起,红色之蚀》 西藏与新疆的焦虑

核心提示: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中华全球研究中心近期发布深度研究报告《2012中国年鉴:红色崛起,红色之蚀》 (Yearbook 2012: Red Rising, Red Eclipse),时间跨度为2009-2012年中。本文为其中的一个章节,概述了近年来西藏和新疆发生的骚乱事件。 原文: Anxieties in Tibet and Xinjiang 发表:2012年8月 来源: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中华全球研究中心 本文由” 译者 “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西藏的抗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遥远西部的西藏和新疆都是官方所称的”自治区”。当地主要的少数民族分别为藏族和维吾尔族,他们本该享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利。但官方的行政管理和对当地经济和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投资并没有能缓解紧张局面,而汉族大规模迁入所造成的经济边缘化恐惧有增无减,对教育和宗教政策正在扼杀藏族和回族文化的忧虑也与日俱增。  2008年3月10日,拉萨一群僧侣组织了一次街头抗议,纪念1959年西藏起义49周年,那次起义导致达赖喇嘛从西藏逃至印度。这些一开始和平的抗议很快被镇压,3月14日又爆发了新一轮抗议,此次抗议中也有平民卷入,很快变成了暴动。《经济学人》的记者詹姆士·迈尔斯对此描述如下:”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以居住在拉萨的汉族人为目标的暴行,同时也针对穆斯林回族人。”随后的打砸抢烧成为了国际新闻,暴动很快蔓延到中国其他藏人生活之处。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拉萨有18个平民、1名警察以及一些抗议者死亡。而西藏流亡政府则称暴动中共有80人失去生命。 虽然中国政府称暴动是”达赖集团”所煽动,是其旨在将奥运之年的国际注意力聚焦到西藏问题上之战略的一部分,而其他观察者则注意到藏人对宗教控制的持续不满情绪,一些人认为此次暴动要归因于经济的持续边缘化。在海外,反对中国统治西藏的活动家在中国使馆组织游行示威,在2008年8月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始之前的火炬传递中,他们也在法国、美国和其他进行奥运火炬传递的国家示威。  一次特别的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异常愤怒,就是从一个坐着轮椅参与火炬传递的中国女孩手中抢夺火炬。一群在北京的年轻人创办了一个”反CNN”网站来追踪和批评西方媒体对中国火炬以及其他问题的报道。这个网站以及中国官方对抗议活动的报道激怒了中国网民,他们谴责西方媒体明显带成见的报道,包括故意错误使用一张尼泊尔士兵殴打暴动者的照片进行误导。中国一些”爱国青年”自制了宣传视频在网上宣称:”西藏过去、现在、将来永久是中国的一部分。”  2008年3月底,中国安全力量在拉萨强制实行军事管制,在拉萨藏族地区的每个十字路口驻扎着24小时全副武装的准军事部队(这是1990年以来的首次,局面持续到写作此文时)。在暴动之后的几年,加强了对寺庙的严格控制(大寺庙的外来僧侣全部清空;几百人被拘留数月;恢复了劳教;对寺庙和来自偏远地区的藏人加强控制的新规定。)政府着重于宣传北京的统治带给西藏的投资和经济利益。但紧张局面仍然持续。  2009年2月27日,阿坝州(四川省藏人聚居区)的一名僧人高喊着西藏独立的口号自焚。他是一系列自焚事件的始发者。据西藏流亡组织报道,从2009年3月中旬至2012年6月,共有37人在青藏高原的各个村庄或城镇自焚身亡,包括西藏自治区,青海,甘肃和四川,其中大多数为20出头的僧侣或还俗僧侣和僧尼。  2012年2月,达赖喇嘛指责致命抗议应归因于中国实施的”文化灭绝”政策。北京政府指控达赖喇嘛和他的”集团”煽动自焚,将之称为”自杀式恐怖主义”和试图”使西藏问题国际化”。2012年2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宣布自焚者都是”无辜的”,传递出软化语调的信号,但流亡者及其领导仍被指控为唆使人。  2012年5月,中国政府用官方标准措辞谴责了英国首相大卫·卡梅隆、奥地利总理法伊曼分别会见达赖喇嘛的行为:会见”干涉了中国内政”,”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2012年6月上旬,下达了禁止任何外国人进入西藏自治区旅游的命令。  新疆的紧张局面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首府)爆发了一场持续数日的少数民族暴动,将近200人死亡,上千人受伤,其中绝大多数为汉族。引发暴动的起因是两名维吾尔族民工6月26日在广东韶关一个玩具工厂因与汉族工人发生纠纷而死亡。乌鲁木齐的汉族居民拿着棍棒和刀上街抵抗维吾尔族暴民。安全部队几日后平息了这场暴乱。几百名维吾尔人被逮捕,新疆的网络和长途电话通讯为此被关闭了半年多。  中国政府谴责热比娅·卡德尔以及维吾尔流亡组织煽动此次暴动。与藏人不同,维吾尔人从没有过一个可靠的流亡政府或强大的活动家阵营。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任何youm的名义领袖。卡德尔是著名的维吾尔族女商人,曾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于是她填补了领袖的空缺。2000年,她在中国的商业生涯连同政治生涯走到了终结,她被指控”危害国家安全罪”,据称从新疆向维吾尔流亡组织传递信息。2005年热比娅被释放,她前往美国开始了流亡生活,在那里她作为维吾尔活动家和维吾尔自治倡导者而日渐炙手可热。卡德尔否认她曾参与过暴动。  中国政府解释新疆紧张局面也用的是解释西藏问题的那套,强调这都是卡德尔和国外敌对势力的阴谋,企图分裂中国。而2009年的暴动也在中国媒体界和学术界引发了关于中国少数民族政策的讨论,有争论说中国当学习美国”大熔炉”的方式,而不是将少数民族分为”自治”区县,更不能给他们类似能够多生孩子的特权。政府官员就这些意见进行了商讨,国家的回应却是宣布将在新疆增加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更换了乌鲁木齐和新疆党委书记。 然而,维吾尔人与政府以及新疆的汉族居民的关系仍旧十分紧张。2011年7月30日和31日在遥远的西部城市喀什各发生了一起持刀和炸弹袭击事件,导致至少8人死亡,几十人受伤。一些外国媒体报道有32人死亡。政府发表声明谴责袭击为维吾尔分裂分子发动的圣战。2012年2月,官方媒体报道在靠近喀什的地方发生了暴动,12人死亡。警方表示,带刀的维吾尔人砍死了10人,2名维吾尔人被安全部队击毙。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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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每日原文推荐——2012/8/15-8/16

以下为今天的原文推荐,如果你有兴趣,请参与翻译并将译文寄给《 译者》 ( iyizhe@gmail.com ),如果你有好的原文推荐,请在G+、推特上向我们推荐或者发邮件告诉我们,以便与大家共享。欢迎使用 邮件组 、 Google Reader 、Google+( @xiaomi2020 )、 推特( @yigroup , @xiaomi2020 ) 跟踪我们的最新消息。 《中国日报》 :藏族牧民引领环保行动:曲麻莱县措池村书记嘎玛说,关键在于赋予牧民权力保护自己的土地,他们能够向非法打猎,开矿和建设说不。 《英文中国邮报》 :台湾海岸巡防署昨天给前往东海争议岛屿钓鱼岛的香港船只提供了食品补给,行政院长陈冲说。院长重申台湾拥有钓鱼台主权,说根据国家档案、历史文献甚至日本官方资料,按照国际法,该岛不可辩驳地属于台湾。 《金融时报》 :中国选举秀大不同:在美国,我们实践中知道总统候选人的所有该透露的信息,除了罗姆尼下落不明的报税表。在中国,我们几乎对那些领导人一无所知,薄熙来例外。 《金融时报》 :英国内政大臣Theresa May反对政府试图放松中国旅客签证申请,警告这会带来国家安全威胁。 BBC :喀什的经济发展并未带来北京所希望的稳定。维族人古老的生活方式迅速消失,在维族社区中产生了新的怒火。 《商业周刊》 :上海禁止未婚非本地居民购房,年轻人被迫先”引凤”后”筑巢”。上海6月份新房销售达到17个月以来新高,但是7月份又掉头向下,下降了16%。 《印度时报》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主席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说,伊斯兰教组织应该强调伊斯兰普世价值,提倡宽容,多和年轻人对话,以对抗极端主义。 ABC :联邦海关官员抓获了2万多双从中国运往美国的假冒豪华鞋;官员称,这些鞋子的仿冒水平非常高。 BBC :据报,日本警方将在争议岛屿上逮捕的亲中国活动人士送往冲绳,接受讯问。 BBC :温家宝警告中国增长面临压力,其面临的问题可能将持续一段时间。 《外交政策》 :两位领导人权议题的国会议员上周写信给国务卿希拉里,敦促她处理西藏不断严峻的危机:冲突、抗议和自焚。 BBC :维族人Abu Bakker Qassim生于中国,2001在塔利班训练营被捕,关在关塔纳摩,现在阿尔巴尼亚做比萨厨师。他说,”我宁可在关塔纳摩做囚犯也不回中国。” 《雅虎新闻》 :马拉多纳想到中国执教:他说愿意为中国青年足球发展做贡献。 《国民邮报》 :中国银行的诈骗嫌犯高山自愿回国——他曾在温哥华生活了八年,现在随着加拿大对外逃罪犯的管控日趋严厉,如果他最终会被遣返,还不如主动归案。他们全家在大温生活一般,并不挥霍。 本文版权属于©译者,且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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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福布斯》中國的信貸危機觸發一個巨大泡沫破滅的擔憂

核心提示: 一個新的信貸危機正在中國最富有的省份爆發,引發人們對在龐大銀行業和整體經濟出現的多米諾骨牌效應的憂慮  原文: China's Credit Crisis Triggers Concerns About A Great Bubble Bursting 發表:2012年8月10日 作者:Laura He 本文由” 譯者 “志願者翻譯併校對 一個新的信貸危機正在中國最富有的省份爆發,引發人們對在龐大銀行業和整體經濟出現的多米諾骨牌效應的憂慮。分析師擔心,中國如果繼續遭受困難的貿易狀況,以及樓價下降的話,它便處於一個巨大信貸泡沫可能破滅的邊緣。 一個新的信貸危機 據廣州《21世紀經濟報導》新聞報導,七月時,上海南方的浙江省有600家民營企業簽署了一份請願書,呼籲當地政府救助,以減輕他們的信貸危機,因為銀行已收回或取消其貸款。 同時,在企業勉力應付一個揮之不去的信貸緊縮的時候,浙江的不良貸款大幅增加。根據浙江銀監局最新公佈的統計數據,全省未清偿的不良貸款在2012上半年攀升超過35%,至119億美元(759億人民幣)。在溫州,浙江省的創業中心,銀行的不良貸款比率在六月底上升至十年來最高的2.69%。 這標誌著,中國僅次於北京和上海的第三大富庶地區,在去年溫州爆發私人貸款危機後,開始了新的信貸危機。據報導,警覺到危機的浙江政府官員與銀行舉行會議,以尋找有效的方法來阻止可能出現企業倒閉的連鎖反應。 负责处理此事的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主任錢賓達,周四在电话中一開始向《福布斯》否認他的辦公室收到了來自民營企業家的請願書,並補充說該案件已轉交杭州市政府處理。然後,他收回那答案,並說他毫不知情。杭州市政府的一位官員後來向《福布斯》證實,有關請願信已移交給浙江省政府財經事務辦公室,而不是市政府。 據說這危機是銀行追還貸款造成的,因為7月是銀行討債的主要截止日期。仔細說來,它是由兩個事件觸發的。一家大型集团浙江中江控股的資金鏈断裂,未能償還私人貸款,贷款的利率高过20%。該公司董事長俞中江6月時以非法集資罪被逮捕。第二,杭州房地產開發商天宇建設的子公司非法向公众集资。2011年年底,天宇建設申請破產。 今年三月,另外兩家公司出於同樣原因而正接受調查。 由於企業間的相互信用擔保體系,這四家公司反過來影響600家其他浙江公司或法人實體,包括行業巨頭,如辦公家具供應商榮氏集團,文具商Warso集團,及領先的電子產品製造商虎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相互信用擔保是指兩家公司同意承擔對方貸款違約的責任。為了降低信貸風險,銀行向民營企業貸款通常需要有擔保人。大多數民營企業由於規模小,要申請780萬 美元(5000萬人民幣)的貸款,可能需要幾個擔保人。而在浙江省,這種多家公司聯手分擔財務責任的安排很常見。因此,當一家公司無法償還貸款時,銀行經理便會向他們的擔保人追收貸款。 據虎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網站,該公司全資擁有15家子公司,總資產5.5億美元(35億人民幣),位列中國民營企業500強。 事件大大增加了銀行的不良貸款,銀行開始積極從所有有關企業追收貸款。一些民營企業面臨的還款壓力,轉瞬便變成更廣泛的企業資本危機。 上海的《每日經濟新聞》在7月報告說,自三月開始,幾家銀行要求虎牌就一批貸款支付約7.54億美元(48億人民幣)的款項。 Warso及其附屬公司Carleo集團也已被摧還高達3700萬美元(2.35億人民幣)的貸款。根據該報紙的報導,這些公司面對越來越大的壓力和銀行 可能提出的更多要求,正尋求其他企業或私人貸款的緊急援助。 上週四,榮氏集團公司的職員回應《福布斯》說,他們的董事長陳桂榮已經舉行了一整天的閉門會議。是什麼會議則沒有具體說明。與此同時,Warso的僱員說,CEO劉建軍(音)出差了。 沒有人知道這600家公司總共欠下多少債務。但杭州家具協會的一份報告表明,單是杭州家具這個行業,便有超過100家公司捲入相互信用擔保貸款危機,涉及的債務金額超過10億人民幣(1.6億美元),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23家金融機構也牽涉其中。 企業倒閉浪潮 分析人士警告,如果銀行繼續要求提前償還貸款的話,這些公司可能會崩潰,並可能引發企業倒閉的可能連鎖反應。 《21世紀經濟報導》援引一位高級銀行官員的话說,雖然該省的民營企業所佔的經濟份額比其他省份的大,這個問題並不只是在浙江發生。此外,比起別的省市,相互信用擔保貸款在浙江的使用更為廣泛,佔企業融資總額約60%-70%。 根據在廣東省信用擔保協會的最新研究,在珠三角——中國另一個全國經濟增長樞紐所在——,由於2012上半年經濟放緩以及人們對金融風險的擔憂,擔保公司的業務量下降了20%。該協會的執行董事李思聰在一份8月2日發布的研究報告中說,該地區的擔保公司都不願意向中小型出口企業提供擔保,那些公司由於海外需求下 降、以及商業銀行收緊信貸批核的監管標準而面臨經營和財務困難。 在珠三角地區,已經有幾家公司暫停營業或倒閉。 廣東玩具製造業巨頭,原先由香港富商李嘉誠擁有的冠越玩具有限公司,由於資金鏈中斷,在七月宣布結業。 李嘉誠,在《福布斯2012香港富豪榜》排第一,兼且是世上第九位最富有的億萬富翁。根據他旗下的和記港陸有限公司公佈,李嘉誠在2008年把該公司出售給美國商人Andre Ellert,作價467萬美元(3,645萬港元)。自那時起,由於發達國家經濟不景氣,中國的玩具製造業經歷了嚴重衰退。 根據《香港經濟日報》8月3日的新聞報導,廣州LED照明產品製造商,廣州市創意照明設備,同樣結束營業,並遣散員工。 連鎖反應 分析師擔心,浙江當地的信貸危機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甚至會使較低利率的銀行貸款也出現違約,導致銀行削減健全企業的信貸額度。這最終可能意味著中國龐大的銀行業和整體經濟方面更大的問題。 西方出生、在北京清華大學任教的經濟學教授程致宇(Patrick Chovanec)比對了浙江信用危機和美國2008年那場導致金融海嘯的次貸危機,認為這”環環相扣、往往私相授受,有時又有循環信貸安排的網絡,讓人聯想到引發次貸危機的華爾街。” 程致宇就浙江的相互信用擔保網絡發表了題為”多米諾骨牌倒下”的博文。他寫道, “在這網絡中,大多數人認為能夠控制的一些相對而言較少量的抵押貸款損失,引發了使各大銀行倒下的連鎖反應。” 在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教的經濟學教授喬新生在7月發表一份了報告,題為《浙江省信用危機暴露出中國經濟的秘密》。喬教授說,在過去的幾年中,由於當局打压官方的融資渠道和各大銀行偏爱大型國有企業,浙江和中國其他地區的地下貸款蓬勃發展。許多小企業別無選擇,只能向那些通常收取24%至36%不 等的懲罰性高利率的非銀行贷款人借貸。 隨著中國經濟放緩,許多小型企業一直在掙扎償還債務。自2011年4月,在浙江的許多著名企業主已開始對從私人非銀行貸款人借來的大量貸款違約。一些破了產的大型企業很快把更多的公司拖入漩渦。 危機將擴至多遠?沒有人知道。 喬教授關注的是,浙江那相互交織的信用擔保網絡,可能會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對更多的公司來說,意味著災害。他說,信貸源枯竭的風險是有的,由于涟漪效应对正规银行系统的影响,即使蓬勃發展的公司也可能陷入危机。 在遞交的請願信中,600家企業促請政府與銀行協調,停止回收債務和暫時将已追還的貸款重新分配。 中國當局及銀行會不會同意這樣的條款仍然不明朗。但分析人士認為,簡單地給予財政支持,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他說:”我們已經看到了在中國經濟之上不斷增長的泡沫。”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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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韦森:切莫撑开腐败寻租的制度保护伞

韦森:切莫撑开腐败寻租的制度保护伞 进入专题 : 预算法    ● 韦森 ( 进入专栏 )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自2012年7约6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共收到修改意见33万多条,参与人数也高达19万多人。这既反映出当今中国全社会对修改此法的重视,也反应出国人对预算民主政治的渴望与期许。   7月下旬,笔者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天津财经大学首席教授李炜光,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岗研究员、聂日明研究员,以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与管理学院院长马骏教授(书面交流与参与)等十几位长期关注这个问题的国内学者一起,举行了一个《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一下简称“二审稿”)专题讨论会,已经形成了几条基本共识,并已通过全国人大的官方渠道正式向人大法工委提出了对新《预算法修正案》逐条的具体修改意见。   笔者这里不想全面的谈我们这些对这次《预算法修正案》的修改建议和意见,而仅就“二审稿”中第五十四条删去原《预算法》第四十八条“央行经理国库”条款所引发的相关问题,谈一点笔者个人的看法,而文中的任何观点和看法,均由笔者个人负责。       改“央行经理国库”将是一项重大政府管理体制变革      这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删除了现行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内容,代之以“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细读新《预算法》修正案这一系列新条款,我们发现,改变和取消现存的央行经理国库的制度,欲把国库收归到财政部独家管理,并随之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几十万个“财政专户”合法化,进一步虚化人大对财政预算的批准、支配、监督和审理权,才是这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的核心和实质。   这一《预算法修正案》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投票通过,将导致中国国库制度一个重大和根本性的改变。因此,自“二审稿”在全国人大网上挂出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在财政学界、经济学界、法学界、政治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是否继续实行现行的“央行经理国库”制,是否坚持和完善央行经理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制,则成了学界和社会各界集中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   了解这个问题沿革和内情的人会知道,财政部与央行关于到底是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还是代理“国库”,已经争论和争执数年了。将“经理”改为“代理”,表面上只是一字之差,在真正含义上乃至在实际体制安排上却大相径庭。“经理”具有主动性,“代理”具有被动性,“代理”即是把国家委托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变为财政委托人民银行代理国库,这将改变现行国库管理中部门合作与监督制衡的关系。   在这次《预算法》修正案的二审稿中,起草人巧妙的是不再执着于到底央行是“经理国库”(原《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和1995年通过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八款写定下来的),还是“代理国库”,而是直接把原《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删掉,代之以“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增加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及预算支出的拨付业务”这样的条款。经过这样几个条款的综合修改,组合起来,起草人的目标非常明确,最终就是要改变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制度,随之建立起一种财政部有对预算资金有绝对支配权、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或者选择商业银行代理的中国国库管理的新体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新《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第五十一条中有提到:“有预算收入上缴义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和依法设立的财政专户”,与现行《预算法》第四十六条中的“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表述相比,这一新的《预算法》修正案实际上把各级财政部门目前较普遍实行的几十万个“财政专户”给“明确化”从而使之“合法化”了。就此而论,新的《预算法》修正案的这些新的条款,应该被视作为新预算修正案对现行国库资金管理体制欲做的一些重大和实质性的修改,甚至牵涉到国家政府管理体制的重大改变。   通过深入讨论和仔细研究,我们认为,相对于1994年通过《预算法》,《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某些方面在形式上是有一定的进步的。譬如,在以下三个方面,就有一些形式上的改进:(一)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增强了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二)在各级政府财政公开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三)是修正案规定预算的编制要更加细化。但是要看到的是,这些修改并不是实质性的进步。一方面虚化人大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的监督和制衡,另一方面改变甚至消解掉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从而排除掉央行的审核、监督和制约,才是这次预算法修正案要达到的实质性目的。   首先,在落实宪法赋予人大的预算审查、批准与监督职能,强调全国及各级人大对于本级预算的权力主体作用方面,这次《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甚至还有些倒退。尽管这一新的修正案二审稿在第三十九条保留了原预算法的“中央预算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这一原则性的条款,但是在一些具体措施方面,实际上是旨在弱化而不是在任何地方强化了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譬如,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改变、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批准与监督,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范围界定,不同预算科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使用权等等方面,这次《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均明确规定要授权给国务院来制定,还没有给予任何说明地删去了原预算法第六十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想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起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的条文。另一方面,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等,都对人大的赋权表述和规定严重不足,包括财政部门向人大提交的预算编制科目不够细化,预算审批与调整对行政部门赋权过大、虚置人大职责,预算监督过于强调财政部门的自律、而忽视人大对算监督的权力主体作用等等。   一方面虚置了人大的监督制衡权力,另一方面又要剥夺乃至欲取消央行经理国库的合规性审核和监督职能,这样一来,若《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获人大常委投票通过,将导致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实际上获得了预算资金既不受人大实质性的监督制衡,又不受央行国库的审核和监督的实际全部权力,从而使财政部门全权掌控的政府预算资金的收支、使用权,甚至连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也变为财政部内部的事了。这无疑将会为政府官员腐败尤其是那些直接掌握一些“财政专户”巨额资金存放权的财政官员的腐败寻租撑开了制度保护之伞,打开了绿灯常开的制度方便通道。这样的预算法修改,是进步?还是倒退?       改“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玄机      原《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在新的《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中,这一条款变成了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预算收入上缴义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和依法设立的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前款规定的财政专户,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特定专用资金设立的专户。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与原来的第四十六条相比,这新五十一条,多了两个东西:(1)除了原来的国库单一账户外,多了“依法设立的财政专户”;(2)与原来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制相比,这里多出来了一个“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仅仅是在“国家金库”后加了“财政专户”和在“国库单一账户”后加了“体系”两个概念,却意味着中国政府国库体制的重大变化,蕴含着许多重大政府管理体制改变的玄机在其中。   首先,将“财政专户”与“国库”相提并论,意味着法律允许国家预算资金可在多个地方和多家银行分散存放,而不是只存储在中国人民银行一家,这实际上否定了央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管理体制。   其次,“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意味着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后者实际上意味着,即使各级财政部门把各种“财政专户”里的巨额资金(目前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全国各种财政专户大约有18万个,专户内沉淀资金约3万亿元)存入各类商业银行,它们仍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唯一的差别是政府财政资金已不再全部存放在央行经理的“国库单一账户”之内了!仅仅是两个字之差,却隐含着巨大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乃至国家政体的根本性改变。   建立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政府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纳入这个唯一的存款账户,全部政府收入由纳税人的账户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全部政府支出,则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因此,在原则上讲,是不能在新《预算法》中写入“财政专户”、“国库账户体系”等这样的内容的,以避免政府部门以虚账户之名,行实账户之利。   从中国国库制的演变历史来看,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明确规定:“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中国人民银行商财政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在2002年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这也清楚地界定了央行经理单一国库账户的法理地位,也实际上清楚地界定了“国库单一账户”含义和现实运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收入汇缴账户、支付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乃至“财政专户”的本质。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在2001颁布的这个试行办法的第四条中,开始出现了以下条款和概念:“财政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经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现在,既然新的预算法要求所有政府财政收入都要纳入预算,那么,从逻辑上推理,也就没有为“预算外资金”设立“财政专户”的必要了,而应该顺理成章地把所有政府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央行经理的国库单一账户,而不是把专为先前的预算外资金所设立的临时的“财政专户”合法化,并相应地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这个概念下把各种“财政专户”和“小金库”存储在个商业银行的做法也给制度化和合法化了,从而从根本上颠覆乃至最后消解掉中国人民银行经理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       瓦解“央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制弊端      在新的《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中,增加了一个新的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该纳入预算”。相应地,这一修正案也取消了原《预算法》第七十六条关于预算外收入的规定(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监督。”),并在第三十二条再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从理论上来说,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取消掉“预算外资金”项,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 韦森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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