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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专业控 | “改良八股官腔”必然会失败

八股官腔叫人厌烦,而打官腔者则更面目可憎、令人讨厌。从一个人的语言和说话方式得出关于他的印象,并且对他产生信任感或不信任感,这在修辞学里叫“形象效应”(ethos)。民众从政治人物的话语风格来推测他的个性或映证自己对他的印象,中外皆为常见。精明的政治人物大多善于利用民众的这种心理需要,随时调整语言策略,以取得民众的好感。 奥巴马就是一个例子。今年9月9日的《纽约时报》刊登爱立姆(H. Samy Alim)和斯密瑟曼(Geneva Smitherman)的《奥巴马的英语》(Obama’s English)一文,介绍奥巴马如何善于灵活运用语言风格来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钱。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接受总统候选人提名时的讲话,连共和党人都称赞为“富有艺术性”。参议院领袖里德(Harry Reid)说,奥巴马说话“不带黑人口音,除非他有意如此”。YouTube上有一个视频,是2009年奥巴马就职前几天到华盛顿一家餐馆用餐的情景,一位黑人出纳员在给他找零钱的时候,奥巴马笑着对她说,“Nah, we straight.”  Nah是“不用了”(no)的意思,“westraight”这两个字中间没有动词“are”,“straight”是“好啦”(O.K., fine, all right)。从用词到句法,这三个字都是典型的黑人英语,与说话者和听话人的身份都很相符,非常亲民。如果是白人对黑人这么说话,则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非常糟糕。 相比之下,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的公共形象(public persona)就要逊色不少。爱林姆和斯密瑟曼写道,罗姆尼说话的样子“便是他公共形象的话语版本”,平板而不灵活。而且,罗姆尼说话“木纳、单调、语调缺少变化……笑起来也很勉强”。在南方竞选时他也想用南方口音的“y’all”(you all,“你们大家”)来亲近听众,但大家觉得他学得笨拙别扭,听上去就是假假的。 在美国,政治人物的口才有好差之分,公关技艺也有优劣之别,但他们都得放下身段,与公众或选民平等相待,都必须使用一种能够容纳民众进入公共政治程序的民主话语,也就是说,都必须随时准备回应民众的询问、质疑、批评,耐心向他们解释,与他们互动。民主话语与其他性质的政治话语一样,它的语言不只是工具性的(用来营造可亲近或值得信任的形象),而且更是具有实质意义的领导者与民众,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政治和社会关系。与后面这层民主政治性相比,奥巴马与罗姆尼的竞选语言技能高下只是次要的差别。 人们常说,人如其言,这个说法虽有些道理,但并不完全确实,因为“言”所营造的只是一个“形象”(persona),未必就是真实的自我(person)。营造或虚构人物形象是一种常用的文学手法(戏剧独白产生的就是这种效果),在公共政治中也同样是常见的手段。在公共表述时,说话人如果能语言生动、逻辑清晰、立场客观、语气平和而不激烈、细心顾及听众的感受,就能营造一个知情达理、谨慎干练、幽默从容的好形象,被看作是一个品质优秀,值得信任的好人。 通过话语形成的个人形象有两种可能。第一,好的形象是一个真实的个人。第二,好的形象可能与真实的个人并没有必然联系,而只是一种取信于听众的手段。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谈到ethos时说,“在不可能确定事实真相或者意见相当分歧时,……我们更相信,也更容易相信好人(一方的说法)。”换句话说,越是在需要说服别人的紧要关头,就越会觉到信誉和形象的重要。谁名声好,形象佳,谁就比较能够成功地言说,取得说服他人的效果。 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中,时不时会响起“反对党八股”的声音,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人们普遍讨厌官话,官话脱不了假大空之嫌,令说官话者形象蒙羞,不受人信任,无法成功言说。然而,假大空的八股套语,其要害不仅在于空洞乏味、装腔作势的说话方式、语汇和风格,而且更在于说话者的高高在上和他们对听众的傲慢与无视。这种官话语言本身就是威权政治的产物,本身就体现了一种与民主政治格格不入的秩序和现状。 八股官腔是一种威权式的话,无论如何改良或乔装打扮,都是一种官老爷语言,与民主政治所需要的自由、理性说服语言是不同的。官老爷语言是单向贯彻信息发送者的意图和需要;而说服则是双向互动的,兼顾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交流需要。官老爷语言居高临下,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随时可能在交流的某些环节上违背真实原则;而说服则必须平等对待对方,诚实地遵守真实原则。官老爷语言不容受众发问,因此依靠某种外部强制力维持信息的传递机制;而说服则必须容许、鼓励对方发问,双方都是自由而不受胁迫的自主主体。因此,在官老爷语言和民主说服之间不只是话语样式的不同,而且是话语制度环境的区别。在官老爷语言唯我独尊的地方,一定存在着不容民主话语的胁迫性制度。 经过改良的八股官腔有时可以添加一些新的成分或变化,但如果不能以民主话语代替官老爷话语,改良的成功顶多只是暂时的,因为成功的改良很快就会被机械地模仿和重复,成为一种新的成套和八股。官腔是一种体制性的话语,它虽然看起来是从某些个人的嘴里说出,但代表或代言的却是体制、制度、机构的意志,改良官腔必然失败,这是由官话的结构性僵化所注定了的。废止八股官腔不只是废止一种语言,而是废止一种威权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用以代替陈旧官腔的不应该是改良的官腔,而应该是民主的话语。 (专栏约稿,请勿转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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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面】外国人无权参政议政

【另一面】外国人无权参政议政 导语: 前日,俏江南董事长张兰因卷入合同纠纷却无法与法院取得联系,疑似已不是中国国籍,却保留了“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资格,遭到众多学者与网友的质疑。“外国人代表人民”在世界诸多国家均不存在,即便是移民的参政议政权都有严格限制,然而由于中国现行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网友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参政权是国家主权赋予公民的权利 参政权作为国家对公民政治权利与政治自由的保障,主要是建立在国家主权之上的 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参政权不仅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在内的狭义概念,还包括考试、担任公职等广义的概念。通常说来,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生活的自由度,因而参政权一般被称为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现代国家对于“参政议政权”的提出,主要是建立在国家主权的基础之上。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对于世界上众多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而言,由主权概念所延伸出来的国籍概念,也因之而有所变动。国家之间领土范围改变或疆界模糊化,血缘开始变得复杂而国籍问题不能再单以血缘与地域为基础。而殖民国家的瓦解,更使得多重国籍问题成为一个许国国家必须面对的政治问题。谁是本国人?谁又是外国人?已经不再是能截然分开。 基于历史因素的公民参政权的转变,也是以“社会结构”与“国家利益”的考量的核心 在殖民母国与独立新国家之间,其人民就会存有同时要面对两个国籍或要选择国籍的问题,这也成为西方国家开放外国移民参政权的主要原因。而社会结构与国家利益的考量常常是最主要的驱动力。 以英国为例,由54个会员国组成的英联邦的所有人民,在英国仍可享有政治参与权,因为英国1918年议会通过《人民代表选举法》即规定:英国国王的臣民都有选举代表的权利。如爱尔兰共和国独立后,其国民在英国仍享有选举权,而英国人在爱尔兰共和国里,也一样享有政治参与权。严格来说,这些独立国家的人民对英国而言也并不算是真正的“外国人”。 国外仅有部分国家赋予移民参政权  联合国192国中仅65国赋予移民一定的“参政议政权”,极少数国家允许移民担任公职 以欧洲的经验来说,对移民“参政议政权”,即“公民权”的赋予,均是根据历史经验、文化性格、以及具体的经济与社会情形来做出不同的选择,并不存在普世的标准。以德国为例,德国的移民者可能长期在德国工作,可能可以享受某些社会给付权,但却不能享有公民权;相较而言,法国针对外国移民的态度虽然比德国较为开放,比较愿意给予外国移民公民权,但却也同时强调外国人的“融入义务”;而荷兰作为一个以贸易与商业立国的海港国家,尽管依照国家规定是以财产作为移民赋权的基准,荷兰的某些大城很早就赋予移民公民权,包括选举权。 但是世界多数国家对于移民赋权都持保守态度。根据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于2011年9月发布的 《各国移民参政权之比较研究》 中统计的数据表明,截至2007年,联合国192个国家中,有65个国家赋予外国移民一定的参政权。其中,欧洲44个联合国会员国家中,仅有芬兰、英国、葡萄牙和瑞典对特定国家开放国家级别的选举,而在亚洲,仅有以色列、香港和韩国对所有国家移民开放地方级别的选举。 即便对移民“参政议政权”较为开放的国家,在政府高层官员的任职上都决不让步 除此以外,对于国内政府官员的任职资格,连仅有的对移民“参政议政权”开放的国家,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根据现行美国宪法第2条第1项的规定,美国总统候选人必须满足“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这三个条件,因而,即便美国著名的外交家、战略家亨利-基辛格的政治威望如日中天,最终也未能成为美国总统侯选人。然而,事实也同样证明,这位来自德国的移民拥有在美国进行政治活动的足够的自由,即所谓的“参政议政权”,可对于总统的竞选却并不能如愿。 2008年,香港因特首曾荫权行政任命的副局长拥有外国护照问题而沸沸扬扬,舆论认为这些高官们不应拥有双重国籍。而台湾的现行法律也规定:拥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担任政府公职,且公务员一定等级以上的人必须是单一中国籍,除此以外,在台湾“不具国籍之外国移民,不得行使任何参政权利;取得国籍之外国移民,除被选举权及特定服公职权受限制外,其余参政权如选举权、公民投票权或应考试服公职权等均不受限制,与原生国民相同,外国移民一经取得我国国籍,即得享有并行使之。” 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居民普遍不具有“参政议政权”;日本曾爆发千人集会反对相关提案 通常,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获得永久居留权(即“绿卡”)的居民与公民在所有国享受的权利大致相同。以澳大利亚为例,部分公民可以普遍享受的权利,新到的永久居民则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方能享受。而永久居民与公民最大的不同,则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选举权,二是被选举权,三是参军,四是被选为陪审团成员。 早在1988年,日本中央大学教授长尾一紘就发表题为《以选举权为中心的外国人人权》论文,提出“给予在日本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参政权利”,并提倡“外国人参政法案”的出台,按照该法案,日本将赋予92万常住外国人参与地方政权的权利,其中包括近14万中国人。最终,该法案因“如果在日中国人获得参政权,就存在这部分人按照中国意志颠覆日本的可能”等因素,遭到本国国民的一致反对。 中国拒绝双重国籍 制度执行两重天 中国本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一手护照一手户口的“双重国籍”状态却并不少见 所谓双重国籍,就是一个人“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的公民权或国民身份,也指一个人形式上同时被允许合法持有两本或两本以上、不同国家的护照。全世界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瑞士、德国、荷兰和爱尔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也包括俄罗斯、印度、越南、菲律宾和大多数拉美国家的70多个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明确承认或“默许”双重国际的存在。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同时,由于国籍法同时规定退出中国国籍亦需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的情况大量存在。2012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金硕仁曾提出:“虽然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中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籍’。” 人大代表仅要求拥有“中国国籍”,其余皆无限制,包括同时拥有外国“绿卡”的华侨 而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只要拥有中国国籍的任何民族、种族的人,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中自然包括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 对于人大代表而言,依据“各级人大代表在开会和闭会期间,均享有一定的从事国家管理工作的职权,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规定,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行职责时,不得退出中国国籍。也就是说,理论上并不存在当选人大代表后再加入他国国籍的情况。 政协委员国籍没有具体规定,不排除有些拿着“绿卡”的政协委员的情况 相较而言,不管是国籍,还是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对政协委员并未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其对人员构成的规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 早在2008年,曾担任第九届与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的巩俐入籍新加坡,全国政协新闻部门当时即对媒体表示,“虽然章程中并没有涉及国籍的条例,但政协委员一般都是中国公民。”而2012年两会其间,针对“外籍政协委员”的讨论,中国全国政协发言人赵启正则称:“根据他的调查,一些身陷外国国籍传闻的名字有的不是政协委员,有的没有外国国籍。到现在我没发现,除非他做得大家不知道。政协委员,外籍是不行的。” 结语: 对“外国人”参政议政权设置严格的、符合国家历史与现实的条件限制,不仅是对国家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是真正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出品:网易另一面,编辑:沈燕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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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新聞網 | 女主播遭淫官逼做二奶 懷胎七月陪上床 網上實名舉報禽獸

香港蘋果日報 內地再有淫官被曝光!黑龍江雙城市電視台前女主持人王德春網上實名舉報,稱遭當地官員兼人大代表孫德江脅迫做二奶,長期與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甚至她懷胎 七個月,還被迫發生性關係;每次欲擺脫都因孫威脅要將事件曝光,因顧及面子而作罷,最終令她家破人散;最近見網絡反腐成氣候,才挺身而出舉報。她又指孫涉 以權謀私、大肆斂財。當地紀檢昨宣告介入調查。 雙城市紀檢部門昨向內地媒體證實,同時收到了王德春實名舉報,稱王曾任當地電視台主播、記者,但現已不在崗,並離開當地。當局並證實被舉報者「確有其 人」,為現任黑龍江省雙城市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孫德江;孫曾任市招商局副局長、雙城啤酒廠廠長,是人大代表。當局稱接報後認為事態嚴重,昨日開會研究,決定 成立調查組介入,但未透露孫是否已被停職。 為母造假退休證成要脅條件 32歲的王德春在微博公開舉報信指,她當年在採訪時認識時任啤酒廠長的孫德江,被孫看上,孫不顧她已婚,以各種理由接近她,更以「請法律顧問」名義,聘請 她兼職律師的丈夫;她的母親沒工作,孫又幫忙造假,將她母親辦成為啤酒廠的「退休職工」,享受退休待遇。不料這都成為孫日後脅迫她做他情婦的條件和理由。 王德春指,孫抓住她要面子、膽小,威脅她長期保持非法性關係,稱若不從就把她母親「退休待遇」取消、把兩人「秘密」告訴她丈夫,「搞臭」她。最沒有人性的 是,她懷孕七個月時,即2009年12月,孫得知她丈夫不在家,竟威逼她開門,強行與她過夜,王德春在檢舉書中怒斥王「簡直牲畜不如」。她生完孩子後,曾 求電視台同事、也是孫的朋友求情,讓他放過她,但孫不依還百般威脅,令她害怕退縮。 丈夫離婚「我甚麼都沒有了」 王指,她最終被迫與丈夫離婚、家破人散,自己也要背井離鄉,「現在我甚麼都沒有了,所以不怕了!」她又稱明白實名舉報後自己也將顏面盡失,但看到近日網民 成功舉報重慶淫官雷政富,「我要鼓起勇氣舉報那個禽獸,請大家支持我」。她又指,孫德江還以權謀私,借為他人辦理假退休手續,大肆斂財。她還在網上公佈了 自己和孫的證件號,以作旁證,並稱「如果有任何責任,我都願意承擔」!她的實名舉報被網民關注,但昨日她的微博已關閉,外界亦無法與她本人取得聯繫,網民 擔心她是否遭到不測,呼籲當局介入,保護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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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网 | 方舟子和吴法天翻脸是一个民主教材

在网民印象里,方舟子、吴法天、司马南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他们都是互联网红人,各有故事,各有传奇,各有色彩,但立场一致。在新浪微博,他们一直敌我分明,互相温暖,互相励志,互相抬轿,抱团迎敌。 对习惯掀起舆论高潮的公众人物来说,低调无声,无异于自废武功。方舟子、吴法天和司马南都不是甘于寂寞的庸常之辈。司马南因为在薄熙来事件的变色龙做派,人格近乎破产,网友掩鼻而过。方舟子离开了新浪微博,转战搜狐,打假没有新鲜事,公众曝光度少了。吴法天约架之后,也乏善可陈。 前几天,方舟子和吴法天因为“倒韩大旗”之争,割袍断义,重新吸引网友眼球了。方舟子和吴法天,想不到也翻脸。官场翻脸如翻书,统一战线的战友翻脸,也如翻书吗? 吴法天发帖“倒韩”,引发方舟子不满。方舟子在搜狐微博向吴法天接连发难,转发粉丝原创帖《我为什么批吴法天》,满纸文革语言,历数罪状,加了一个让吴法天认为是“低级抹黑”的评语:“吴大旗从来就不是‘倒韩派’,他想被肃反也得有资格啊。” 吴法天为此耿耿于怀,心怀屈子般忧愤,发表了洋洋五千言《关于“大旗”事件的澄清》。一是解释,没有抢了方舟子的“倒韩派”旗手。旗手倒韩,劳苦功高,怎能投机摘桃?二是喊冤,方舟子批判吴法天是投机分子,曾经对韩寒“肉麻吹捧”,“人品有问题”、“不止是手贱”,扣上“吴大旗”、“吴存瑞”帽子。“这种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居然还自诩对事不对人”,这还是友军吗?三是辩驳,吴法天说“韩三篇情商很高,把那些伪公知玩得团团转”,陈述“韩寒当时对方舟子的问题都做了回应,回应很真诚,双方可以更多地良性互动。这根本算不得挺韩!”四是摆功,“在打假之路上,一直打酱油”,斩获大叠打假战绩。五是愤慨,痛斥方舟子“把十个月前的帖子放出来断章取义说我挺韩的时候,我震惊了。他何以能不动声色地隐忍到现在来算帐?”六是明志,“没有挺过韩也没有粉过方,始终是作为独立的思考者而存在。”七是爆料。看起来是一个圈子的家长里短。最后,吴法天愤愤不平,这不是要“批斗搞臭”我吗? 曾经的亲密战友,而今唇红齿白,口诛笔伐。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民主教材。方、吴言语交恶,不时蹦出“肃反”、“打倒”、“批斗搞臭”、“大旗”、“倒某某某”、“敌我”之类强悍、凶狠的用语,字里行间所呈现和折射的,是与现代公民文化格格不入的封建专制思想遗毒,是文革专政思维的残余。 其一,权斗文化,扑面而来。中国千年封建权斗文化,延续至今,发展成“统一战线”。“把朋友搞的多多的,把敌人搞的少少的”。“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官场厚黑学,成为权斗文化的智慧结晶。权斗文化,使人性之恶不断膨胀和激化,摧残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信与善意,而且诡计多端,防不胜防。权斗文化是一种极端自私、残酷的相残文化。 “最亲密的战友,往往是最危险的敌人”。在中国历代权斗中,案例不胜枚举。在权斗文化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崇尚强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在打假斗士方舟子和法律学者吴法天的交恶中,再次验证权斗文化的翻脸无情。在尔虞我诈的权斗文化中,谁都没有安全感,谁都会从背后捅你致命一刀。 其二,圈子文化,挥之不去。以家国天下为文化精髓的中国人,圈子文化根深蒂固。一出国,先找同胞;一出门,先找老乡;一当官,先找队伍;一上微博,先找同道。圈子文化,本无褒贬。民主国家也有圈子,他们的圈子遵循规则和法律,中国的圈子遵循潜规则和老大。当官过分圈子化,就容易结党营私,党同伐异,走腐朽的老路;公众人物过分圈子化,就容易唯我独尊,只要立场,不要真理,只要热捧,不要理性,走专制的邪路。伴随圈子而立的,是山头文化。以前是“有枪就是草头王”,如今是有权有钱有势就是爷,而网络上,敢颠覆,敢引爆,语言越暴力越煽动,好像就越有精神领袖范。加冕或自我加冕为领袖和旗手的,似乎就登上了网络神坛,不得质疑、不敬和冒犯。其实,当一个斗士成为旗手、封山为王的时候,马克思那句“播种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就开始应验了。 对公众而言,方舟子努力以证据质疑韩寒代笔,弘扬一种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值得支持和赞赏。至于“倒韩旗手”插在谁家屋顶,公众不会有太多兴趣。中国社会的道德评价传统,一直崇尚建功立业而又淡泊名利者。 其三、抹黑文化,变异开花。抹黑是权斗文化的分支。之所以强调,是因为方舟子和吴法天的红白翻脸,都演绎在舆论场。我尊敬方舟子的科学精神,也尊敬吴法天的法治理念。但我不苟同他们的习惯性网络用词,把自由派故意说成“柿油派”,把公共知识分子恶意称为“伪公知”。我也写过《公共知识分子是时代胭脂》,直言:“公共知识分子的出炉,源自思想解放的南方报系。虽在一定时期,给中国知识界带来社会责任和道义担当的追寻、推崇、升华和固守,但其本质上是一种媒体炒作,是一种圈子文化的变异,捆绑着名利,难以超脱升华,更难以肩负中华文化复兴的重任。”但一直尊重所有自诩或加冕的“公知”。各抒己见,不意味着有权给异见者戴帽子。 现代人穷究真相,探索真知,追求真理,应该本着平等、自由、尊重、友善、包容的民主原则。学会尊重对手,首先尊重对手的人格和人权。道不同,可以不相为谋;但道不同,不能就视为“敌人”,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抹黑、搞臭、再打倒,永世不得翻身,那是文革令人毛骨悚然的专政,是法西斯手段。文革知识分子之间的不堪往事,还不够吗?在抹黑文化中,谁能洁身自好呢?吴法天如今不是尝到了被抹黑,被“批斗搞臭”的滋味了吗?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昨天前人做的事,就是让我们唏嘘长叹的历史。今天我们做的事,就是让后人评头论足的历史。前尘往事成云烟。一时荣耀,不是恒星。是恒星,就有永恒的热量和光芒。现代人的热量和光芒,来自人道,来自创造力,来自科学精神和民主素养。历史不会走回头路,总是一直向前,一直向善。(文/ 郎遥远 ) PS:对于方舟子这位打假斗士无需累赘,大家都非常了解, 媒体调查“你最想轰下台名人” 中高居榜首。其中更有villiva这位忠诚的@方舟子的粉丝制作了 方舟子十戒 引大家捧腹。相较而言,吴法天的名气远没有方舟子大,大家可以看看南方周末写的 吴法天是怎样炼成的? 如果您的阅读器看不到图片,请订阅 http://feed.luobo8.com/ 即可显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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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Holistic:党内民主不会给中国带来政治改革

10年一度的中共换届给人们带来了对新一轮中共领导的期待。尽管胡锦涛18大上的发言明确表示“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很多人对于习近平的不提毛邓思想的务实发言还是反应上佳。由于习李从未显示维持专制制度的强硬态度,媒体和一些自由派人士未免对新一届政治局产生一些期盼。 这种期盼也似乎得到了部分回应。党代表提案制,似乎开启了“党内民主”的先河。在对18大人事安排的失望之余,这一项制度性的革新给了人们一丝希望。毕竟,现代“民主”社会的开端是从英国的Magna Carta开始。最初的“宪政”改革并不对普通平民开放,而是贵族们与国王博弈的结果。英国的经验似乎证明,在权力上层开启的制度性变革,经过长期历史沿革,是有可能逐渐普及到普通大众中去的。这也许提供了一条中国的制度改良之路。 但如果你追朔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近两千年来,在开明君主治下官僚集团对社会的掠夺并没有减少,反而是特别专制的朱洪武依靠血腥的酷吏统治让官僚集团战战兢兢,腐败程度相对较低。同样,在共产党治下,毛泽东乾纲独断下吏治虽不能说清明,但远胜于邓小平的反对个人崇拜之后的“改良”。而邓为自己身后设置的“集体领导”虽然给人们对政改的期待提供了无限遐想,但要么就是像温家宝的光打雷不下雨,或者干脆到18大雷也不打了。 事实上,虽然江泽民的垂帘听政依然施加了很大的影响力,但江远不如邓的一言九鼎;胡锦涛虽然埋下了胡春兰做下一代接班人的伏笔,但裸退之后影响力更不能跟江比;习作为新一代核心其施展空间比前任更小,还活着的退休政治局常委就20几个。最高权力的分散程度可以说在49年之后是史无前例,但腐败程度在49年之后也是史无前例的。而且,比起80年代,对政改的热情,可以说是大踏步后退了。这种倒退,并不能归于64事件–最近,李鹏、陈希同等当年64操刀者,纷纷写书撇清自己跟64的关系。如果说让他们给64“平反”是完全不可能的话,至少对64淡化应该说不是太离谱的。但他们对“改旗易帜”的警惕,比任何时候都高。新一届政治局中“保守派”占绝对优势,据说就是老人们介入的结果。而最近18大之前另一件大事是温家宝对手在18大之前大量披露温家人通过合法但不合理手段获得的巨额财富,有意思的是政治局中温的对手也并没有借机置之于死地的后续手段,反而是集团中政治体制上倡导走回头路的博谷夫妇将被以刑事案重判。 这些事情究竟说明了什么? 历史学家秦晖曾经作过英国宪政改良与中国的对比。其观点跟绝大多数的“众所周知”的历史截然不同。他的结论,一言以蔽之,即封建的英国,导致了权力上层的宪政改良可以逐步推广普及到普通大众。而中央集权制的中国,和政治制度类似的俄国等,未能成功改良,而陷入了革命而不果。 这就是集体领导、党内民主跟Magna Carta的本质不同之处。Magna Carta之前,英国是真正的封建制度,封地领主有本质上独立于国王的主权。而Magna Carta是把这种分权的不成文“规矩”,变成了成文法。在封建的事实基础上,建立了明确的对中央权力的限制,而其理论成为以后自由主义的基石。这种制度及其相随的理论(或可称其为意识形态),是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是保护自由人的人身和财产(对抗随意税收),是分权。注意,这里的理念并不包括抽象意义上的“人民”的利益,或者“人民”的意志。其“民主”的组织形式,council of 25 barons,并不是一个代表所有贵族而可以行使政府职能的机构,而是一个限制国王代表的中央权力的对抗性机构。在这种本质上限权和承认个体权利高于中央权力的制度下,个体权利推广到所有自由成人在逻辑上没有障碍。国王不能对贵族生杀予夺,贵族对自由平民生杀予夺的权力自然也会受到抵制。 而中国的历史完全不同。早熟的中央集权制度在商鞅变法和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变为现实。其制度是先将无限的权力集中到中央,其合法性基于“天命”,所有官僚的执政合法性源于中央。皇帝对官员的任命具体到县。每一个具体官员执掌的地理范围再小,他的管辖范围再细,他对于他子民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置疑的。基于这种非封建制度的“分权”,分的是具体事务,但权力本身的力量,一点都不会因为“分”而减少。官越多,个体平民承受权力的压力越大。 而在这种中央集权的体系下,人群是分成两类的,即有权的和没有权的。这个权,其合法性来源于中央的赋予。在有权的官僚集团内部,即使是以科举或考核的meritocracy为准则,或者以道德品质为依据,从来都不能避免吏治最后完全失效。每代轮回,经历初期的盛世,中期的收成,到末期必然官僚集团对社会的管理职能完全失效,而且集团的腐败不可收拾。官官相护,抱成一团。而任何一个平民个人,他限制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的唯一渠道是走上层路线,最终必须告御状才有可能获得公平。也就是说,因为权力是集中的,必须找到权力最终的仲裁者。如果最高仲裁者不察或不关心,那么革命就开始了。个人改变自己境遇的最好途径,也是成为体制内的人或称官家。在这种情况下,把meritocracy的科举或道德为依据的九品中正制,改成官员互选,也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中国现在的坚持共产党领导制度,跟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制相似。而其主要实质区别,就在于集体领导让皇帝这个最高仲裁者消失–没有最高仲裁者的家天下,但仍然保持权力来源于中枢。中枢权力的合法性,不能称为“天命”,就只能是“人民利益”,“三个代表”等抽象而没有实质内容的口号了。官僚集团在没有强有力独裁者控制的情况下,自然腐败的速度要远胜历代,而腐败的制度源泉,是中枢权力的“维稳”能力。官僚集团内部“民主”的结果,自然要保住大家发财的根本来源,即中枢权力,让这样的“民主”自觉推广到整个社会,是不可能的。“民主”投票选出的习近平,即使有心,官员们也没有给他这个mandate(授权),来限制官员们自己掠夺社会的权力。 在这种制度下,圈内人自我改良的能力受到限制。两袖清风的官员不可能得到重用 — 如果搞民主,那么大家不可能放心你真清官上台。而温家宝家人拿了钱,他做政坛不倒翁才能立脚。政治局里的对头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跟他过不去。而薄熙来的问题,在于他对于集体领导的平衡机制进行了实质性挑战 – 人人都贪,但你非要逮谁灭谁,用的还是腐败黑社会这种无人不犯的罪名(要知道以反腐搞人都是借口,但要搞掉大腕必须先有共识,比如江同意胡拿下陈良宇,邓杨默许江搞掉陈希同),而薄的问题,是内部平衡的决策他公然对抗;中委民主选举的习近平他要搞掉,这要把集体领导、多方妥协制度完全打破,是亡党的事情,所以得重办。 搞党内民主,如果一个小代表提出所有中央委员财产公开,有可能“民主”地通过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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