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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蒋立山:法治改革的方法论问题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69 次 更新时间: 2012-01-31 14:08:17 蒋立山:法治改革的方法论问题 进入专题 : 法治改革    ● 蒋立山       【摘要】依改革思路所包含的元素多少以及倾向性的政策主张的不同,可以大致把过去30年关于中国法律改革研究划分为一元直线式的改革思路、二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与多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此三种法律改革思路,尽管在实际政策主张上可能存在重大分歧,但在知识层面上不是一种相互矛盾或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基础性支持和递进扩展的关系。随着考虑元素的增加,法律改革思路的复杂性呈递增趋势,与实践操作的距离也有可能相对拉近。就目前中国的法律改革现状和趋势看,特别是从中国法治发展战略的宏观层面看,适度提倡和推进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问题研究,无论对于拓宽法学的研究方向,或是对于中国的法治实践,都已经显出了某种必要性和迫切性。     【关键词】法治改革方法论;一元直线式思路;二元协调式思路;多元协调式思路          中国法学多年来的法治发展研究情况表明,人们擅长并热衷于从价值角度研究法治改革问题,却不擅长从技术角度和方法层面上研究问题,这越来越成为了一个明显的知识缺陷。此种情况在关于中国法治改革的宏观问题上特别明显。     至少在部分法律学界人士看来,三十年左右的法律改革不仅没有带来法治发展的喜悦,反而增添了人们对中国法治前景的忧虑。不仅国际社会关注未来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国内的不少人士也对法治前景感到信心不振,甚至产生了悲观和急躁情绪。由此,间接或直接围绕着法治国家、司法改革以及中国宪政问题等相关复杂问题,出现了希望迅速推进法律改革的呼声和主张。这也引发了本文欲意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从技术和方法角度分析和设计法律改革。     其实,过去三十年里,中国学术界至少曾经爆发过两次与中国法治前景问题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学术讨论。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围绕所谓改革理论纲领问题,以荣剑、黄万盛、于浩成、张宗厚等人为一方,主张“民主先行论”,以张炳九、萧功秦、吴稼祥等人为另一方,提倡半集权式或过渡性权威的所谓新权威主义。①另一次是2000年以后,围绕中国与俄罗斯等所谓转型国家的改革比较问题,以杨小凯、萨克斯(Jeffrey Sachs)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主要是海外学者)继续为激进改革辩护,并以社会转型实质是宪法性秩序的转换为核心观点,认为中国渐进改革的短期成功可能不利于长期变革,甚至可能会不如实行激进改革的国家。与之相反,以林毅夫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主要是国内学者)认为渐进改革比激进改革可取。②有媒体报道说,此场争论被很多知识精英和政府高级官员定义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就战略级别上的中国发展所进行的最具原创性洞见,也是最具平衡锋芒和理性精神的论辩”。1     在学术界,类似民主先行论或直通车式的宪政转型的主张经常被冠之以“激进”二字。但另一方面,问题又是“激进—渐进”范畴所不能够完全涵盖的,其中还涉及了一些更为具基础性的方法论问题。主要是,当人们思考或设计某一项法律改革时,是仅仅考虑制度性因素或是制度的合理性因素就足够了,还是应该同时考虑法律之外的非制度性因素?如果仅仅从制度合理性视角考虑问题是不够的,那么应该如何把制度因素与非制度因素以及各自的(主要是非制度因素的)趋势性变化纳入一个统一的视角之中,进而考察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其中的所谓动态均衡问题呢?如何把关于制度变革的合理性论证与可行性论证结合起来,进而把关于制度变革的目标性构想转变为一种相对可行的实践行动方案呢?2     上述这些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制度改革或法律改革作为一项知识工程3是否可行或是否值得?法律改革的合理性论证与可行性论证的结合是否可行或值得?或者还可以把问题这样来表述:中国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研究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了,法学家们已经把过多的精力用于制度改革的合理性论证上面,相比之下,用于制度改革可行性论证的知识努力还很薄弱。在此种背景下,即使在“制度改革或法律改革作为一项知识工程是否可行”问题上暂时难有共识,或是目前的知识进步还不足以支持关于制度改革的合理性论证与可行性论证的结合,那么,将法律改革的知识努力从合理性论证适度转向可行性论证是否值得尝试呢?把法律改革从一个学者的书斋式话语和社会价值工程转变成为一种知识工程是否值得尝试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本文将以法律改革的合理性论证为前提,探讨从法律改革合理性论证向可行性论证的过渡问题。具体说,在文中的大多数场合将假定法律改革的宏观目标是给定的,即人们对中国法律改革的合理性论证并不存在分歧。在此前提下,通过添加并考察与法律改革宏观目标相关的非制度性因素,讨论不同因素对法律改革效果的影响问题。     过去三十年中实际存在(或显性存在或隐性存在)的三种法律改革思路,依法律改革思路所包含的元素多少以及倾向性政策主张的不同,可以大致把目前已存在的法律改革思路划分为一元直线式的改革思路、二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与多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4     上述三种法律改革思路,尽管在实际政策主张上可能存在重大分歧,但在知识层面上不是一种相互矛盾或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基础性支持和递进扩展的关系。一元直线式的改革思路所包含的知识元素,以及其中的改革合理性论证构成了后两种改革思路的基础内容。后两种改革思路则是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在可行性方向上的扩展。当然,同时也可能构成对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的限制。在上述三种法律改革思路中,随着考虑元素的增加,法律改革思路的复杂性呈递增趋势,与实践操作的距离也有可能相对拉近。由于研究成本的增加与信息局限,学术研究层面的法律改革思路研究(相对于具体的政策研究或改革的实施方案研究),自然不是考察的元素越多越好,这要依所考虑的具体问题和研究条件而定。但就目前中国的法律改革现状和趋势看,特别是从中国法治发展战略的宏观层面看,适度提倡和推进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问题研究,无论对于拓宽法学的研究方向,或是对于中国的法治实践,都已经显出了某种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          笔者所谓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虽然是一种带有比喻色彩的提法,却依然有其学理的背景。与之相对应的极端表现,是一些可以被称之为“制度决定论”或“制度一元论”的思维方式。     一元直线式法律改革思路的论证思路是:确定一个大前提:理想性的制度B合理;确定一个小前提:现实制度A不合理;结论是:应该从A到B。其中,制度B的合理性证明,其知识来源多是西方国家。现行制度A,多指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现状。从制度A到制度B的结论,多关涉中国的法律改革。     在规范法学的改革图景中,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是一个被极端简化、刻意剪裁和高度抽象化的推理过程。正如前面所说的,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此种法律改革思路一般都源于西方国家近现代法治的特殊经验,是由经验型的归纳推理演变而来的。在规范法学中,法律概念或原理以经验归纳型推论的结果为开端,并以理论推论的方式展开,所以,“B是合理的”这一推论被当成了前提,成为了衡量其他国家(这里主要指中国)法律制度的标准,中国的法律制度成为被评价的对象。所以,就有了一元直线式的思维模式。     由上述情况还可以看出,所谓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其知识基础是制度层面的法学比较研究。制度层面的比较研究,是法学学科中运用广泛的研究方法。把制度层面的比较知识实际运用于制度改革的论证,能够为制度改革提供合理性论证。     一元直线式法律改革思路的主要特点是,主要以制度为考查对象,以寻求或论证制度改革的合理性为主要目标。本文所谓“一元”,是指限于“现实制度—理想制度”之间的演进路径,表现为从现实制度向理想制度的跨越。     由于一元线式法律改革思路,把制度层面的比较知识运用于制度改革的论证时,把关注焦点主要停留在制度层面的比较,相对省略了其它因素(主要是非制度因素)的作用,特别是省略了时间变量的意义,就容易形成所谓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5因此,也可以说,在“一元”与“直线式”改革主张之间存在着某种倾向性的联系。6     首先应该肯定,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中所包含的知识元素对于论证法律改革的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有着无可替代的思想启蒙意义和制度设计意义。没有这样一种论证,制度改革的决策过程既无从启动,也无法确定制度改革的价值方向。所以,此种论证是法律改革决策的基础性工程。     问题在于,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并不是一个完整,甚至是一个相对完整意义上的改革设计思路。因为,一个完整的改革设计,仅有改革的合理性论证是不够的,还应该有改革的可行性证。基于制度比较知识而形成的一元直线式的法律改革思路,在理论上自然地省略了许多因素,特别是一些在实践操作层面上非常重要的相关因素,如时间因素、秩序因素、文化因素、国际因素,甚至也省略了制度内部的制度执行能力等因素。因此,制度改革的可行性论证部分,在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中是被省略的或缺失的。     在学术研究中,省略本身并不是错误的,而是一种必然,在一定条件下还是一种可贵的优点。然而,内容有所省略的理论,其说明问题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一旦它企图说明的问题大于它实际能说明的问题时,或是以简化了的逻辑关系代替复杂的事实关系时,错误就不可避免了。     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容易导致的一种直接实践后果是,忽视了制度变迁背后的社会因素,所形成的制度安排缺乏社会支持。比如,由于制度所期待的秩序的形成,必然受影响于一些制度背后的支持性因素或制约性因素,导致制度的形成时间大大快于其所期待的秩序形成时间,7中间会出现制度与秩序的不同程度的背离情况,使制度与秩序长期处于非均衡状态。制度与秩序的背离后果有多种,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二者之间的背离所导致的社会长期动荡。     上述实践后果的另一种表现(或另一个侧面)是,西方经验在中国可能无法产生同样的效果。在把西方特殊经验上升为一般前提,又转而成为衡量中国法律制度合理性的标准的思维过程中,经验性内容的展示过程被剪裁掉了,两种不同地域经验之间的可比性考量被简化了。人们能够看到的,只是无经验内容的演绎式推理。问题是,西方经验在中国能否起到同样的效果呢?或者说,西方经验如何才能在中国有相同的效果呢?这种经验性的考查在规范法学中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简单说,西方经验在中国的有效性考查是缺失的。     马基雅弗利说过:“万事之中最难以掌握,处理起来风险最大,对其成败也最没有把握的事情,莫过于率先推广一种新秩序。”8历史上出现过许多由激进变革所导致的社会长期动荡局面,这是由社会革命造成的。一般说来,改革不同于革命。革命多是基于利益完全对立,往往不惜代价、不计后果地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改革则与此不同,是需要通过利益妥协与行动计算来避免大的社会矛盾,因而特别需要讲究可行性。一元直线式的改革设计缺乏可行性论证,从知识层面上说,这是其固有的知识缺陷。     当然,一元直线式法律改革思路的拥护者也许并不这样看问题。他们一般比较看重制度变迁、特别是宪法性规则建立本身的重要性,如萨克斯、杨小凯等人。他们认为,宪法性秩序的快速变迁,虽然会引起短期的剧烈动荡,但其长期效应是好的,是值得期盼的。故改革应该从难开始,由难到易。2但是,人们是否能够接受此种改革安排,或是在何种条件下能够接受此种安排,又在何种条件下会拒绝接受此种安排?这不是学者主观愿望能够回答的,需要深入具体研究。          二、二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          二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是在一元直线式思路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主要是将影响制度绩效的某一关键性的非制度因素或制度绩效本身添加进来,进而在各自因素的趋势性变化中,研究两者的相互关系,主要是非制度因素对制度因素的支持或制约关系。     因研究的具体制度不同,影响制度绩效的因素也不一样,可能有支持性因素,也有可能是制约性因素。比如,如果把犯罪率作为衡量法律秩序的重要指标,犯罪率与劳动就业之间就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劳动就业率低,有可能会导致犯罪率的上升,反之也同样。再比如,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因素之间也存在某种正相关的联系,农村经济现代化程度越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会相应提高,虽然这种关系不是完全等比例的。通过这样的研究,人们可以看出法律改革和法律发展的可能性空间有多大,就可以将未来的相关政策目标设定在一个相对合理可行的区间里。     二元协调式思路之中的制度元素所可能对应的,是众多非制度元素中的一种,每一种非制度元素与制度元素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到底要研究制度因素与哪一种非制度因素的相互关系,依研究者的兴趣与目标而各有不同。     二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在知识层面提出了更多的、甚至是跨学科的要求。因为它要求在制度性因素与非制度因素之间寻求相对确定的关系。又由于各自因素自身就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的开放性),故制度性因素与非制度因素之间的关系肯定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内容。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结合来解决,非传统法学能够独家胜任。     尽管有此种知识层面上的挑战,二元协调式改革思路的理论研究依然是值得尝试的和能够得出有意义结论的。     笔者设想的二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路的具体操作步骤是:(1)通过法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跨学科研究,找出与制度因素(理想性的制度目标)相关的某一非制度因素在特定时空内的主导趋势或次要趋势;(2)通过量化分析(不一定是量化计算,因为也许不可能)来具体确定目标因素与相关因素在未来若干时间区域内的变化趋势与可能的关系;(3)在未来趋势空间(即开放的政策组合区域)里面寻找、比较可供选择的行动策略;(4)通过后期研究不断修正相关内容,或推翻重建(证实与证伪)。     能够说明二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路的一个实例,就是中国法律高风险项目(如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关的法律改革)的改革与社会转型秩序阶段性变化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们知道,在现阶段,制约中国法律改革、特别是高风险改革项目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社会秩序状况。当社会处于矛盾比较激化、社会转型风险因素增多时,一些高风险的改革项目往往难以出台,因为已有的社会矛盾或秩序失范的状态加上高风险改革,可能会突破社会既有风险的承受能力,把改革进程导向失控的状态。这是渐进改革所力求避免的情况。根据历史经验判断,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是一个社会秩序状况“先恶化、后改善”的过程。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矛盾上升阶段,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或叫“转型风险期”)。3按照中国已经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预测,预计到2020年以后,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国有望跨越转型风险期,进入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上述判断为人们确定中国法律改革的阶段性方案提供了一种良好的知识依据。即按照渐进改革所应该遵循的“社会风险小于或等于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的基本逻辑,在转型的高风险期,应该避免出台高风险的法律改革方案,以期降低转型风险,用相对低风险的改革项目化解转型风险。而在跨越转型风险期之后,由于社会本身的风险和矛盾因素已经处于良好的解决与控制之下,高风险的法律改革项目出台就有了良好的条件。     在上述转型秩序与高风险法律改革项目之间的关系中,转型秩序的趋势性变化构成了高风险法律改革项目的重要制约因素,转型秩序在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理论上对应着不同的改革策略。转型风险因素上升时,高风险法律改革的理想空间被压缩;转型风险因素下降时,法律改革的理想空间被相应拓宽。     当然,实践中也可能会存在不同的选择。即在转型高风险阶段,出台同样具有高风险性质的法律改革措施;在转型风险已经降低时,继续拖延法律改革,错过改革的理想时机。问题在于,此种政策选择在理论上违背了法律渐进改革所应该遵循的“社会风险小于或等于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的基本逻辑,在理论上不具有合理性,不符合理论上的最佳策略。     由此可见,二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路的特点是:(1)以制度(法律)改革的可能轨迹与某一制约因素的趋势性变化之间的关系为考查对象,重点研究制约因素的趋势性变化对制度(法律)改革空间的影响;(2)制约因素的趋势性变化与制度(法律)改革空间之间往往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但可能存在一个较宽泛的对应区域;(3)此种对应关系容易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但可以在研究中暂时排除。     关于二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维的另一个例子,是关于法学界先前经常讨论的所谓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问题。     苏力教授的《秋菊的困惑与山杠爷的悲剧》一文4(P23)在法学界曾引发起一场关于“民间法”问题的研究热潮。此种争论的政策焦点在于,是把存在于农村地区的传统习俗看作是与国家正式法律制度具有同样正当性的事物,进而认同其存在的合法性?还是把传统习俗看成是相对落后的、且应该最终被国家正式法律取代的事物。     其实,从纯客观的理论层面(相对于实践层面)看,苏力教授提出的“大写权利”与“小写权利”孰优孰劣问题,肯定是无解的,人们无法得出谁应该优于谁的问题。这容易使人们在国家正式制度与民间习俗之间出现困惑。     然而,一旦将此问题从纯粹的理论问题转化为特定时空背景下的实践问题,将此问题置于中国社会中正在发生的城市化进程来看,问题的解却是清晰而简单的—即假定当前的城市化进程不变,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相应的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小写权利”总体上势必要让步于“大写权利”。     我们可以根据美国城市地理学家Ray M. Northam于1979年提出的观点而绘制的“城市化曲线”看到,人们可以按照城市化的历史分期,把城市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大致具体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的关系问题:第一阶段,农业社会阶段(前城市化阶段),也可称为农业文明主导的法律时代。关于农业社会的法律,熟悉法律史教科书的人对此应该都不陌生。根据目前学界的共识,在前城市化阶段,即农业社会阶段,法律呈现出稳定性、保守性、地方性和崇尚神化了的自然秩序的倾向,村落与家庭共同体的价值居于个人价值之上,不同形式的家长权威得到正式法律制度的认可和维护,非正式规则的调整占主导地位。在此阶段,城市作为正式制度的维护中心和商贸中心,反映其特色的法律及价值不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的法律是农业取向的。第二阶段,工业化阶段(城市化阶段),即工业文明或城市文明趋于主导的法律时代。以工业化为主要动力的城市化进程,在城市自身及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方向引发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人口向城市的迅速集中,导致了环境、公共资源及秩序的紧张和相关制度安排的急剧变化。另一方面,人口向城市的集中也导致城市与乡村关系的一系列变化,从工业化初期乡村经济的衰落到工业化中后期城市“反哺”农村,以及城市生活方式及现代性秩序在农村的扎根。上述这些方面的法律与城市(城乡)的关系问题构成了近二百年来法律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阶段,即后工业化社会阶段,城市化水平近接极限,城市价值取向的法律文明将覆盖全部的城市与乡村社会。5(P33)     由此,现阶段中国社会出现的所谓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问题的争论,在理论上就基本得出结论,随着传统农民(即“民间法”的主体)的“终结”,9传统“民间法”也必然面临终结的命运。其中,有三个具体结论:第一,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与城市化进程呈正比关系;第二,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农村总人口的减少呈反比关系;第三,当农村人口降至社会总人口的一定比例时,农业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可能会超过城市,即文化或专业技能不高的人可能在城市做工,但不可能在农村经营农业生产。在这样一个二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中,人们可以确定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解决的二元协调式的思路,即以城市化进程为变量,分阶段有步骤地用国家法改造、提升和吸收“民间法”,进而最终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问题。     同样,国家法与“民间法”争议的政策含义也逐渐明晰,即总体上以国家法吸收、改造“民间法”,尽量使“民间法”低痛苦地“终结”。     与一元直线式改革思路不同,二元协调式改革思路有助于促进改革的合理性论证与可行性论证的结合。这是其在知识层面上的优点。     然而,上述两种改革设计思路在知识层面上的优劣,与按照两类不同思路设计的改革方案的实践效果优劣之间,无必然联系。具体说,从实践效果看,虽然一元直线式的思路与二元协调式思路有很大不同,但它们的各自政策主张可能不一致,也可以相近。更重要的是,两者各自的最终实践效果既取决于具体改革思路设计的合理性,也取决于改革动机、改革意志与改革的具体社会条件。故此,知识层面的特点与依不同思路制定的改革方案的优劣不是一回事。          三、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          至少在知识层面上,提出多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路是一项有意义的、值得尝试的事情。     这是因为,第一,二元协调式的改革思路仅在需要改革的制度与支持或制约此项改革的唯一关键性因素之间寻求相互联系。但现实中,一项制度的支持或制约因素肯定是多元的,而不是唯一性的。虽然居于首要地位的关键性因素可能具有唯一性,但居于次要地位的支持或制约因素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虽然法学研究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涉及法律改革的全部因素考虑在内,但考虑其中的一些因素而不仅仅是某一因素,经常是必要的。这是二元协调式改革思路所不能完全胜任的。10     第二,在当今中国这样一个改革的时代里,法学家集团仍然充当着法律改革的设计参谋者的角色,法学家不能仅仅满足于传授相对简单化的书本知识,他们必须同时努力具有跨学科的视角和处理复杂具体问题的实践智慧。因而也就必须要努力学习和适应如何面对现实的法律问题,善于以制度与制度之外的多元视角处理问题。     在以往经验主义的改革实践中,人们可以通过摸索、“试错”和利益碰撞磨合的方式来逐步地寻求法律改革与其它因素的协调。当法律改革成为知识思考和理性设计的对象时,特别是当法律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一种值得人们追求的理想性目标时,尽可能从知识层面上把握法律改革与社会多种因素之间的协调关系,就成为一件值得尝试的事情。11     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提出了更多不容易处理的问题,即多元因素是多少?有什么限制?多元因素中的哪些因素是可以选取分析的?哪些因素缺乏的可能性?多元因素的各自未来趋势如何判断?多元因素的各自趋势之间的关系如何确定?在由多元因素趋势搭建起来的未来空间中如何确定相应的法律改革策略?这是一类问题。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隐含着另一类可能是更深刻的问题,即在当前中国法学与社会学科的跨学研究尚不发达的条件下,法学学科或周边其它学科的发展状况能否支持此种知识工程?此种知识构建的可靠性有多大?12     从理论上看,多元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是非常难以处理的。比如在数学上,一项已知因素与多项未知数之间存在着众多组合,其解是不确定的,有多种可能性。同样,具体在法治改革问题上,多元因素是多少?多元因素之间的组合关系是多少种?在理论上是没有限制的,但每增加一个因素,知识的处理难度也会相应增加甚至是成倍增加。     一个相对低成本或实践可行的办法是,少谈或根本回避纯理论上的讨论,而把问题的关注点转向特定实践背景下的具体改革问题,转向有限时空背景下(即排除与具体背景无关的因素)的中国法治实践,从中获得一些相对确定的关键因素和关键因素之间的相对确定的关系,从而围绕特定法治实践确定一个相互关系的思路。     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可以有多项制度之间协调的法律改革思路(包括并列项目的法律改革思路、主从关系的法律改革思路),一个制度与多项影响因素之间的协调改革思路,或是一项制度的多阶段协调的法律改革思路。具体内容取决于所研究的问题。     在二元协调式改革思路的建立方法基础上,本文设想的建立多元协调式法律改革思路的方法是:(1)尽量选取目前能够相对把握的关键性因素或确定性趋势。这里主要指一些现成的、能够揭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如城市化水平、公民受教育程度、公民政治态度与政治价值取向、GDP数据及一些专业的法律指标等。对一些偶发性趋势或因素视情况取舍。(2)尽量贴近未来的实际趋势。从一些可能较大的趋势性变化看未来,而不是从可能性较小的趋势看未来。比如,经验显示,渐进改革失败会导致激进改革,即如果渐进改革没有走到尽头,渐进改革还有希望,以激进改革的思路构想改革方案是没有多大现实意义的。(3)尽量靠近当前和未来决策者的可能考虑,以期获得最真实的趋势,并做价值评价。这里主要是想强调,在中国法治发展研究中,要特别关注和研究中国的“80后”与“90后”群体。因为在2020年至2050年之间,“80后”与“90后”群体会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并预期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性阶段。“80后”与“90后”是中国的未来,是未来公民社会的基础和中国政治集团的主体,他们的政治态度、政治理念与当时的社会条件,会直接或间接决定中国的政治走向。          四、多元协调式改革思路与中国的法治发展战略问题研究          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问题,并不简单是一种知识层面的挑战,也是中国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对法律与制度改革提出的实践要求,是法学界对中国法治的长期性问题形成基本共识之后的合理选择。一方面,通过解读近年来的政治文献,人们可以发现,中国决策层非常希望获得一种法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想局面(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法治建设)。另一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法学界在中国法治长期性问题的认识上基本上形成了某种共识,即鉴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现实情况,中国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既然认定法治国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事业,如何把近期改革与远期改革协调起来,合理谋划安排,就是应该考虑的事情。     特别是,现阶段中国仍然面临着由不同条件或潜在诱发因素所构成的多种可能的趋势,每一种趋势又大致对应着不同的改革前景—既有成功的前景,也有受挫或失败的前景。其中,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趋势性变化或一些偶然的潜在诱发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把既有的或未来的法律改革引向不同的结果。     在此种背景下,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由于可以同时考虑时空或状态变量等多种因素,并由此构画出一个大概涵盖多种可能的未来趋势空间,最有可能贴近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情况与未来趋势,用以描述和分析中国的法治发展战略问题。     按多元协调式的法律改革思路,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整个图景包含众多层面的制度与社会元素。其中又可大致划分为两大层次的内容:一个层次是法律发展的趋势空间与可选择的目标系列(制度空间与制度目标),另一个层次是影响趋势空间与目标变化的社会因素(影响制度空间与制度目标的社会因素,其中又可划分为趋势性因素与偶发性因素)。在两者之间,后一层次的因素可能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明确了上述两个层面的内容之后,确定两个层面之间的大致关系,可能更为重要。     比如,政治学中有一个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即中产阶级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石,一个中产阶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其民主制的运作获得成功的机率会更高。那么,中国在什么时候有望成为中产阶级占主导的社会呢?人们可以通过来自不同方面的预测信息,粗略地判断中国政治民主时代全面来临的可能时机。     具体说,按国家统计局2005年确定的标准,预计到2020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将由现在的5. 04%扩大到45%。 6这个统计背后的标准及预测结果受到不少置疑,类似研究得出的结论可能要稍谨慎一些。如美国麦肯锡公司2006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中国中产阶级正在崛起,2025年将达5. 2亿人。7按陆学艺的分析,根据1999年的统计,中国的中产阶层占全国总人口的15%,并以每年1%-1. 2%的速度增长。2020年中国逾四亿人是中产阶级。8虽然上述各种分析的标准不尽相同,但大致都认为,2020年前后,中国中产阶级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而按陆学艺的“每年1%的速度增长”的动态速度推论,到2040年至2050年之间,中国中产阶级将占总人口的半数以上。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提出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形成足够大的中产阶层的五条标准:城市化率是否达到七成以上;“白领”社会劳动力是否大于或至少持平于“蓝领”;恩格尔系数是否平均降到了0. 3以下;基尼系数是否控制并保持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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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人物周刊:“刀锋”许小年

作者:本刊记者 徐琳玲 发自北京 日期:2011-10-21 “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所以,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摘自毛姆小说扉页,源自古印度哲学经典《奥义书》 桌上的餐盘一个一个地撤了下去。 小餐厅包间里,最终只剩下记者和许小年。有一瞬间,我有如坐针毡的感觉。 他比印象中瘦得多,总是眉头紧锁,拧成一个深深的“川”字,眼神言辞锋利得像一把刀,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某个人——虽然,把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人比喻成鲁迅,很落俗套。 说他像刀,锋芒毕露,出手精准,直刺要害,其学界友人陈志武笑称之为:“不留余地,被他批的人,在地上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躲的洞。” 他对媒体是出了名的要求苛刻。曾在一个场合,他把十几个围着他的记者一个一个地“训”过来:“不专业,不认真,事先不好好做功课,盲目追逐热点。”一位做经济报道的女记者至今不能释怀:“他是我所见过的经济学家中,最傲慢、最没有礼貌的。” 许小年自嘲说:“我把记者们全都得罪了。” 他对同行亦不留一点情面。见京城某位“入仕”经济学者近年来频频为中央经济政策背书的言论,他直接批之:“斯文扫地,学界悲哀。归去来兮,自由之思想,归去来兮,独立之精神。” 最狠且准的,是他对政府政策和体制之弊的批判,刀锋直指某些身居高位的“尸位素餐”者,让听者既觉痛快淋漓,又隐隐生出不安。他的学生、一位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上EMBA班的企业家疑惑地问记者:“许教授说的这些话,你们媒体真能写出来么?” 他非常不买账,非常无所谓,有时非常酷,有时非常悲悯,和悲悯之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绝望。 锋利,是个性然使,也是一种启蒙策略,许小年曾说:人们的惯性思维像是一层硬壳,顽固地包裹着旧观念,愚昧地拒绝新思想,“我试图用事实和逻辑产生冲击,敲碎这层硬壳。” 知识分子的独立、士子的家国思想和某种红色正统教育烙下的情感,在这位思想者的身上纠结。置身于这个大社会变革时代,他一样也是新旧世界交替的产物。 1966年8月18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和革命群众在一起 青春 幻灭——告别革命 在母亲七十多岁的时候,许小年和老人家有过一次对话——“您年轻时在学校参加地下党,干的都是反政府的事,然后建立了一个您所认同和拥护的政府。现在我天天批评这个政府,您能接受吗?” “她想了一会儿,给了我一个富有哲理的回答:‘每一代人都有他们自己的追求。’” “我特别感谢母亲。她从来不干涉我的研究,只为我取得的成绩而骄傲,不管结论和她毕生事业的方向相左还是一致。” 他也曾是“根正苗红”的革命接班人。许小年的父母原籍宁波,是上世纪40年代上海滩的进步大学生,在读书期间双双加入中共地下党。他们的上级是乔石,时任中共地下党上海学委的负责人。 当国民党当局觉察到这一批青年地下党员,要对他们实施抓捕之时,打入国民党内部的地下党截获了这一情报。在组织的秘密安排下,黑名单上的七十多个青年学生从上海转移到皖南新四军解放区。许小年的父母先在金寨一带的根据地工作,待到淮海战役结束,进入合肥,许小年就出生在那里。 他的名字“年”,取自当时父母的工作单位——青年团安徽省委。他后来曾问父亲为什么会参加地下党,父亲告诉他:一是因为国民党太腐败,二是“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到的印象,说国民党不打日本人”。 建国初期,中央政府组建机械工业部,从全国各地抽掉了一批有文化的党员干部。1957到1958年间,许小年的父母奉命调到北京,从那以后,两人在机械工业部兢兢业业地工作了近大半个世纪。退休时,父母都是局级干部。 成长于这样的红色干部家庭,许小年从小浸润于最正统的思想中——“爱党,爱国家,爱人民,对社会负责任,对人民负责任。”无论今天他的批判看似多么无情、充满嘲讽,但字里行间总能读到一种“自上而下”的情怀与立场。他也承认,自己心底里“对这个党、对共和国,还是有一份感情在的”。 1966年8月5日,最高领袖毛泽东在中南海大院里贴出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矛头直指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和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长达十年的“文革”由此全面启动。 十来岁的“革命小将”投身于红色革命之中。“真是全身心地投入,毛主席号召红卫兵小将砸烂旧世界,我们就去砸,破‘四旧’,批斗地富反坏右,抄过他们的家,打过人,这些事情我都干过。” 从1966年8月起,毛泽东在天安门多次接见红卫兵。许小年没有赶上第一次,他参加了第二次——1966年8月31日,那个日子清晰地留在他的记忆中。“远远看到毛主席的身影,在天安门城楼上向我们挥手,我们声嘶力竭地喊着万岁,在广场上跳啊、蹦啊,幸福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真的有人流下了眼泪。我也暗自发誓,一定要继承老一辈革命家的传统,把他们开创的事业进行到底。非常非常单纯。” 不久,单纯的“革命接班人”随两万知青下放到延安。眼前的贫穷,让许小年惊呆了:用“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老乡们破衣烂衫,一条一条的棉絮露在外面。手伸出来乌黑乌黑的,他没敢去握,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没洗过。 “这就是我们想象中的革命圣地,我们从小听的歌儿,唱的是老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三五九旅从30年代起就在南泥湾开荒,开出了‘陕北的好江南’,为什么三十多年过去了,老区的农民仍然这么穷?” 很快,他自己就知道什么叫作营养不良和饥饿了。每天吃的是小米、玉米面,夏天能吃到一点儿新鲜蔬菜,从入秋到冬天就只有“老三样”:腌萝卜、腌白菜和土豆。饭菜里没有一点油腥,一年吃两回肉:春节,吃回猪肉;农村六月六,“龙抬头”,吃回羊肉。 每天干的是撑不住的重体力活。夏收时节,有一次他背着一二百斤的麦捆到麦场脱粒,爬坡时两眼冒金星,腿肚子打转抽筋,怎么也迈不动步子。一低头,额头上的汗水滴滴答答,一条线落下,干裂的土面上泛起水波般的细浪,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儿时读的“汗滴禾下土”的场景全然再现。 生产队长路过,看到后大声呵斥他:不会分两次背吗?!两次意味着要跑两趟,到麦场的路程遥远。等他再次回到麦场,天黑了,别人已经收工。十来岁的少年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山下炊烟升起,许小年开始思念远方的母亲。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夏季白昼长,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秋天抢收农田作物还要披星戴月。霜冻之后,知青们到地里收大豆,风干了的豆荚像刀片一样锋利,双手去拔,掌中和腕上满是伤口和鲜血。 怀疑很自然地开始滋长。“为什么会那么穷?为什么一年辛苦下来饭都吃不饱?说我们制度好,解放后人民当家作主,生活幸福,可是为什么连解放前都不如呢?”——当地农民告诉这些城里来的知青,过去粮食多得多,日子也好过得多,他们都愣住了。 另一部分疑问则和他的个人遭际有关:“为什么我不能去上学?为什么我会被送到农村?难道我就这样干一辈子农活儿吗?” 他把这些困惑写进了给父母的家信中,父母此时已下放到“五七干校”。然而,每一次回信都是严厉的训斥,母亲尤其不能容忍儿子的“落后思想”,她告诫他要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虚心接受农民的再教育。“我嫌烦,干脆后来不和他们讲了,自己闷头思考。” 盲目的激情渐渐退去。许小年开始思念北京,最强烈的是读书的念头。他没有读过中学,刚进中学校门“文革”就开始了。他向一起插队的同学借来数学、几何、语文课本,他的中学是在窑洞中自学完成的。 “白天干活,晚上在窑洞里的油灯下看书。油灯冒的烟吸到鼻子里,早上起来,知青们看到我就笑了,说你鼻孔下的这两道黑,活像希特勒的小胡子。” 觉是永远不够睡。晚上看书到半夜,第二天起不来,生产队长早上来砸门,吼着催他们上工,这让知青们想起课本里的“周扒皮”,还有那半夜鸡叫的故事。 1971年10月,一则惊天骇人的消息从北京传来。一夜之间,写进党章的接班人、毛主席的最亲密战友、“永远健康”的林副主席成了叛逃的反革命分子。神圣的幕布被撕裂了一角,无数人从梦中惊醒。随着官方组织的“批林”运动,一股怀疑与反思的思潮在民间迅速扩散。 许小年用“傻掉了”来形容自己当时的反应。“刚到农村的时候,你只是怀疑政策,甚至怀疑这个体制,但有一点毫不动摇:毛主席永远是正确的,错在下边的人没把事情办好。从林彪事件开始,我们对毛主席打问号了。” 被吹落到社会底层的他,也隐隐觉察到了紫红色高墙内的权力角逐。 1976年,“四人帮”的被捕和审判,把他最后的一点信仰扫除得干干净净。 “我们这一代是读着张春桥、姚文元的文章长大的,现在看到这些理论连他们自己都不信,感觉受骗上当了。当时,没有人敢跳出来批判毛泽东,但这一套官方说法已是漏洞百出,没办法让人相信了。”“读了那么多毛主席的著作、马恩列斯的著作,我敢说比绝大多数今天的左派都读得多,忽然间发现,这一切都是说给别人听的宣传。” 官方灌输的整套意识形态土崩瓦解。“非常痛苦。你们很难理解林彪、‘四人帮’事件对我们这一代人的冲击。在事实面前,我们必须承认自己错了,过去奉为真理的信仰是错的。内心深处痛苦不堪,很不情愿放弃。” 许小年后来的相识、下放到内蒙古的秦晓在给同学的信里引用了《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一段话:“一个人从出生到他成熟前,是被灌满了各种谎言,他(她)成熟的第一步,就是呕吐,把这些谎言都吐出来。” 当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类宗教式信仰消退,许小年开始寻找、构筑一个可替代的精神世界。 在农村,他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够找到的书籍,俄国的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法国的福楼拜、莫泊桑、巴尔扎克,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马克吐温的短篇,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十日谈》,也有斯大林“钦定”的联共(布)党史和苏共版的政治经济学。 “都是‘文革’中劫后余生的一点书,谁家里藏了几本,大家就互相借,传着看,读的人多了,页角翻卷起来,破旧发黑。每次有人回北京探亲,大家都嘱咐带几本书、带几块肉回来。”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俄罗斯和法国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巴尔扎克的作品,“感染力和穿透力太强了。”在这些作家笔下,对现实的批判,对人的关怀,特别是对“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底层小人物的同情,成为那个时代开明贵族的灵魂和贵族情怀的标志。这对许小年影响至深,“批判的目的是改良,驱动改良的是悲天悯人,是爱心。实际上,马克思也是批判的,只不过他的结论是暴力革命。” 侥幸没有被烧掉的中国传统经典《红楼梦》、《三国演义》、唐诗宋词也出现在知青们的炕头和桌上。到眼熟手痒之时,他学着写古体诗。 “读李清照的词,觉得很美,但不愿公开承认,柳永就更甭提了。非要装出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喜欢辛弃疾、岳飞,壮怀激烈,革命者的气魄,不能喜欢李清照,缠绵婉约,小资产阶级情调,与革命精神格格不入。” 对文学的爱好,许小年保持到今天。他隔一段时间就会摸一摸《红楼梦》。出差随身带着iPad,存了电子版的《楚辞》,夜深人静之时,拿来读上两句,细细品味。他还保留着即兴填词作赋的习惯。 得益于古人和古文,许小年练就了出色的口才和洗练的文笔。中国企业家论坛主编傅小永评价说:“他是大陆经济学家中综合表达能力最好的一个。” 同村的知青都喜欢看书学习,形成了一个互相影响的小气候,高考恢复后出了几个大学生。一二十里以外,隔了几个山峁,知青点风气就不一样。“文革”结束后,知青陆续回城,如今大多已退休或下岗。最近一次聚会是两年前,除了彼此的白发,他竟不知和当年的伙伴再聊些什么。 有人总结说,延安知青中出了4个人物:习近平、王岐山、任志强,还有一个就是许小年。 “太少了。大多数人被埋没了,比我聪明的人有的是,就是没有机会。两万多陕北知青,挣扎到现在,没有被时代淘汰的寥寥无几,看上去还在忧国忧民的就更少了。” 3年后,许小年作为工农兵学员,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的电机工程系。时值“文革”晚期,学校里天天搞“教育革命”。已告别革命的许小年潜心读书,对付完专业课,他用大把时间来读各类杂书。他的兴趣很广泛,读完了《资治通鉴》和《史记》,并一度热衷于理论物理和相对论,对时间和空间产生了浓厚兴趣。 大学毕业后,许小年被“发配”到吉林省松花江边一个工厂当工人,然后是技术员。这给了他亲身体验和观察中国工业和城市经济的机会。在代表着共和国重工业最高水平的东北基地,工厂生产的是苏联设计的陈旧产品,工人干活吊儿郎当,没有责任心,粗制滥造。 这使得他再次思考那个老问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到底在哪里?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的先进性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 3年后,他把自己的思考写在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小文章——论述工厂为什么不应该“大而全”、“小而全”,而应该搞专业化的问题,博得了老师的赞赏。 1978年,许小年摘掉了“工农兵学员”这顶此时已不甚光彩的帽子,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成为“文革”后第一批硕士研究生。 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部分年轻人在中南海留影,左起:许小年、于伟加、陈越、朱嘉明、皮声浩、黄江南、丁宁宁(柳红提供) 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几位老领导合影,左三为马洪,左四为薛暮桥,右二为马宾(柳红提供) 中南海里的年轻人 1977年,邓小平复出主持大局,决定将国家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1981年,中共党内资深的经济干部、时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的马洪,向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提交了一份手写的报告,建议成立“技术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技术经济中心”),作为国务院的研究咨询机构,综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技术和经济,推动国务院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1985年,技术经济中心和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价格研究中心合并为现在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刚刚毕业的许小年和同校的皮声浩、北大的李善同、清华的程秀生一起进入技术经济中心。按照规定,上半月报到的发一个月工资,下半月到的只能领半个月工资。许小年是11月14号报到的,这让晚了两天的李善同“耿耿于怀”了很久,每逢聚会都要和许小年过不去。 技术经济中心的办公室设在中南海的一幢工字楼里。对一群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来说,是一步登“天”,“我们那时在外头找对象都加分,姑娘们一听说你在中南海工作,印象分立马就上去了。” 一出校门就站在了改革的“开端”,许小年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应该说我是赶上了一个很好的时候:当时的政府急于改变社会经济落后的状况,对外来的思想和方法都采取一种虚心学习的态度。” 30年的亲身经历与研究,使得他对热门的“中国模式”之说颇为不感冒:“我们不能因为兜里有点钱,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中国改革成功证明了市场经济的胜利,这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 技术经济中心承担了国家大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许小年和同事们参与了包括三峡、山西煤炭基地开发、山西能源基地综合开发建设规划、管道输煤在内的一系列项目论证。他和丁宁宁随后承担了《国家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条例》的组织工作。1983年,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技术经济中心主持了一项大型的预测研究——“2000年的中国”,为政策制定与规划提供依据。 2008年,许小年和技术经济中心的老同事们重聚,围坐话当年,回顾上一世纪80年代的那些预测,“结果发现只有人口预测是准的,其余的都不准,而且差了十万八千里”。这位市场经济的信徒越发地坚信:“什么规划、计划都是瞎扯淡。” 80年代的中南海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有幸踏入改革核心的年轻人们每天都在为国家的未来讨论、争吵着,调研、学习、写报告。工作之余,他们夏天跳入中南海游泳,冬天滑冰到囚禁光绪帝的瀛台,这样的“自由主义”终因“影响不好”而被高层禁止。 盘桓他心中许久的那个老问题——“我们的体制问题在哪里?”一点一点地得到解答。农村的“包产到户”刚启动,许小年就回延安做调研,“插队时感觉到人民公社有问题,生产队里吃大锅饭,谁也不出力。把土地分给农民,才能够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曾做过吴敬琏助手的《80年代:中国经济学人的光荣与梦想》的作者柳红如此评价这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老三届,当过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对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了解,又赶上上大学、读研究生,是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学以致用之心,以热情和激情切入到改革的核心问题。”在贡献上,他们承前启后,“将来自中国社会底层民众自发的改革意愿,转化成执政党的文件政策,转化成学术理论。” 客观地说,这些充当改革智囊的年轻人能在80年代改革中发挥可载入史册的作用,除了当时高层的开明和理想主义的风气,还得益于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独立于中央机构部门,直接向国务院负责。 30年后,许小年忧心于改革停滞不前,谈及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他主张恢复80年代独立的体制改革机构。“如果让部门来操刀改革方案,是与虎谋皮,缘木求鱼。”“这是我们在现有的宪法框架下可以做的。也是邓小平在30年前就提出来的。” 他把推进改革开放,定义为“重回80年代并且超越80年代”。“回到那种开放自由氛围当中去,但是,要讨论的课题是要超过80年代——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实践了,而且这个过程也产生很多和80年代不一样的新问题。” 80年代国门的开启,也使得这个年轻人受到了新的思想冲击。 1980年,世界银行派出近30人的经济考察团来华全面考察中国经济,随后撰写了一份报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是1949之后由中外专家按国际规范编写的第一例报告,系统地描述了中国经济的状况和改革的设想。 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十分欣赏这份报告,和外国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谈,指示改革的智囊机构研究和借鉴报告的观点。 “文革”期间捂着被子偷听敌台打下的外语底子,让许小年有机会去接待外国专家。一个英国经济学家过来和他们座谈,他发现自己一点都听不懂,“主要不是语言障碍,而是听不懂那些术语和理论。”他只有晚上回去看报告、查书,第二天再和人家谈,一点点地消化。 为什么要放开价格?为什么要私有化?包产到户为什么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硕士许小年被这份外来的报告震动了:“自己学的那点政治经济学不行了,根本解答不了这些问题。” 与“中心”一墙之隔的五旬学者吴敬琏也感受到同样的冲击。1970年代末两次出国考察和学术交流,使这位复旦经济系的老毕业生顿生“洞中数日,世上千年”之感。1983年,带着一堆改革问题的吴敬琏受福特基金会邀请,到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 而立之年的许小年也萌生了到国外留学的念头,他必须权衡巨大的机会成本:是否离开象征最高权力的中南海,放弃在一场宏大改革中可能展现身手的历史机会? “朋友劝我,家人也劝我,父母说,进了这么一个单位多不容易呀;单位领导也说,别人是打破脑袋要进来,你却要出去,再想想吧。我说已经想好了,去国外读书,因为我的经济学不行,跟外国专家没有办法对话,将来在这里做研究的潜力也受到限制,还是让我走吧。” 1985年,握着向单位借钱买的机票,许小年登上飞机,前往加州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这一年,中国的改革翻开新的一页:从农村扩展到城市,从计划经济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物价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全面铺开。 他从国内带去的积蓄一周就花完了,不得不向房东和同学借钱,生活很清苦。“那是第三次感受饥饿,第一次在‘大跃进’时期,第二次是下乡。”和胃肠一样处于饥饿状态的是头脑,他发现了“新大陆”——被国内称为“西方经济学”的现代经济学,有着自身严密系统的研究方法和令人兴奋的研究成果。他感觉自己像一块干海绵丢进水中,饥渴地吸收各个学派的理论和知识。虽然名义上是读博士,但许小年是从本科的经济学课程补起,第一年读得很辛苦,以致胃部两次出血。 1991年,许小年博士毕业,在麻省的阿姆赫斯特学院(AmherstCollege)担任助理教授。 留美期间,他继续关注国内的经济改革,担任了“中国留美经济学会”(简称CES)的理事。CES是更早到美国的一批中国留学生组织建立的,创办理事有6人,包括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北大汇丰商学院院长海闻、Koch公司中国区现任总裁王辉进。 在陈志武记忆中,许小年是CES里活跃的成员和组织者之一。90年代互联网刚刚起步,散布在北美各地的海外学子们通过newsletter保持着密切交流,他们最关注和讨论最多的,是中国的经济改革。除了每年举行的年会,他们还在全美经济学会上成功地推动了“中国论坛”的建立。 1996年,世界银行一个关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研究项目,把许小年和诞生不久、已经历几波疯狂的中国股市联系在了一起。他一年来回国内多趟,到上市公司做调研,收集各种信息和数据。 他把自己的实证研究写成一篇关于中国证券市场的论文,投给了吴敬琏担任主编的《改革》杂志,获得了当年的中国经济学最高奖——“孙冶方经济学奖”。 这是许小年在海外完成学业后在国内发表的第一篇经济学论文。他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研究,引起了华尔街的注意。1997年,许小年“下海”,到香港出任美林证券亚太区高级经济学家。 命运,再一次把他推回到中国的改革进程。 马洪和技术经济中心的鲁志强讨论文稿(柳红提供) 老经济学家孙冶方在病榻,后以他命名的“孙冶方奖“被视作中国经济学的“诺贝尔奖”。许小年九十年代曾获此奖(柳红提供) “海归派”的荣与辱 1998年底,许小年加盟成立不到4年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出任董事总经理兼研究部负责人。 中金公司由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和其他几家外国金融机构共同投资组建,这是中国境内的第一家投资银行,从中方高管的名单可见浓厚的官方色彩:第一任董事长是王岐山,第二任是周小川。 从美林到中金,许小年称“主要是因为盛情邀请,无法再推托”。“如果说还有一点理想的话,就是希望中国有一个自己的投资银行,当时我们只有商业银行,不知道投资银行业务怎么做。” 进入这家带有浓厚本土特色、各方面还不规范的机构,克服了最初的不适应,许小年几乎从零开始,组建研究团队,确定研究方法。“说起来难,其实也不难,照搬照抄人家成功的模式就行了。”他引入了国际投行的一套标准化的系统分析方法,强调基本面的重要性,讲究逻辑的严谨和数据的翔实,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把国内流行的画曲线、看趋势、讲概念式的所谓“技术派”研究“送还给算命先生”。 “如果说我们对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有一点贡献的话,那就是建立了新的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他对此颇感自豪。 短短数年间,中金研究部名声鹊起。2003年,一家本土媒体将他所领导的中金公司研究部评为年度“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许小年本人及4位下属亦被评为“个人最佳”。 他个人的声望也从这个时候开始。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抢滩中国的国际投行中,涌现出一批被媒体追逐的“明星经济学家”,其中风头最劲的,除许小年外,还有高盛的胡祖六、摩根士丹利的谢国忠。 在中国企业家论坛主编傅小永看来,在投行经济学家之中,许小年是对宏观把握得最好的一个。“这可能还是和许的早年经历有关,他的视野更宽阔,与一般商业金融机构研究者的出发点和角度都不太一样。” 不无讽刺的是,让更多的普通中国人知道这个名字的,却是一场巨大的股灾。 2001年1月,年过古稀的吴敬琏接受央视采访,抨击中国股市成了投机者的天堂,甚至连赌场都不如。吴是许小年敬佩的学界长者。 8个月后,许小年执笔写了一篇名为《终场拉开序幕——调整中的A股市场》的内部研究报告,称目前的市场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健康的。当指数跌到基本面可支撑的程度——比如说1000点,可考虑引入做空等机制。 这个观点随即被一家财经媒体披露,并冠之以“推倒重来”这样具有煽情主义色彩的标题。因许小年的名声和中金公司的背景,“千点论”一出,便在市场上掀起轩然大波,遭到公众、业界和学界的“口诛笔伐”。 无视上亿股民的利益,身为中金公司代言人的许小年欲“腰斩”股市,居心何在?谩骂、威胁和阴谋论滚滚而来,塞满了他的电邮信箱。那一段时间,家人为他的人身安全担忧,母亲叮嘱他:“孩子,你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对他大肆声讨的,还有一批本土学者。在他们看来,作为“海归派”代表人物的许小年脱离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将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路径作为“普世标准”,企图推倒重来。 按马克思主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看,历史是站在了吴敬琏和许小年这一边。在经历了长达4年的阴跌之后,2005年6月,上证指数击穿1000点。预言成为惨痛现实。 对于社会流传千点论成功预言的逻辑,许小年称之为“狗屁不通”。他不满于媒体对这段往事长久不衰的兴趣,并对本刊记者说:“‘千点论’确实在我那篇很潦草的报告中提到了,‘推倒重来’则纯粹是媒体的捏造。” 南美蝴蝶哪一瞬间的翅翼颤动引起了龙卷风——答案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这场由“赌场论”和“千点论”引发的大争论,已被定性为中国证券市场20年历史上的“真理标准大讨论”。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刘鸿儒对此有过总结。他认为,这场大讨论是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的背景下发生的。当时,中国证券市场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特殊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举步维艰的情况下,社会上产生了诸多质疑、批评和责难。 证券界和学界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派以“海归”人士为主,主张效法“西方规范的资本市场”;另一派强调“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其拥护者基本为本土研究人员。在很多人眼里,观点鲜明、言辞尖锐的许小年主张“全盘西化”,是“海归派”的标杆人物。 若放在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来看,这场关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大讨论,是“自由市场派”和“中国模式派”两种思潮较量的战场之一。无论是事关资本与金融市场,还是更为宏观的经济政策,乃至今天关于社会制度和文化之争,许小年都是主张“普世价值”的干将。 十年前的往事,依然搅动他的情绪。自信坚守逻辑和常识的许小年,对“土鳖”们的观点嗤之以鼻。“对个人的伤害是有的。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一旦涉及到利益,民众就不肯听真话。我只是一个研究人员,我只是说出我的研究结果,为什么要遭到这样的讨伐?人们宁愿听假话而不许你讲真话,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心理?” 他想起了恩格斯的一句名言——“如果涉及利益,几何定理也要被修改。”“我对这句话的体会特别深。” 这是“知识精英”许小年与普通大众之间第一次正面的激烈冲突。他从中学到了什么? 这或许使得许小年成为一个更坚定的改良主义者。无论对政府的批评有多么尖刻,无论对当下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多么强的紧迫感,在各种场合中,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宣讲“温和的、理性的、学会妥协的渐进式道路”。 拥有220万粉丝的微博,是许小年用来观察中国当下社会面目的一个窗口。“从我的微博上面天天可以看到,在那里破口大骂的,盼着社会大动荡的民粹主义者盼着打土豪、分田地、清算别人的那一天。” 红卫兵时打人、抄家的“恶”,依然刺痛着他。“历史教训太惨痛。历史上农民革命的残忍是没有底线的,其程度不亚于专制皇权的暴力。” 2008年10月,许小年探望四川红白镇中心学校的学生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 2004年2月,一条流传许久的消息成为现实——许小年离开中金公司。 其后,他加入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出任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至今。 一般来说,投行出身的经济学家离职后的典型“出路”有两种:一是依靠积累的广阔人脉转做投行业务,如龚方雄,王庆,哈继铭等;二是由“卖方转为买方”,创办投资公司,譬如胡祖六和谢国忠。 每每被人问及事业选择,“随机行走”是许小年经典的口头禅。然而,一位他曾经的部下却说:“许是有理论偏好的人,投行未必是最合适他的,也不是他最终的志趣。和胡祖六他们这些标准的金融系统技术经济学家不同,他还是有传统士大夫情结的,身上知识分子气很重。” 对于7年投行生涯,许小年认为自己是有收获的,帮助他第二次认识中国——认识了转型中的中国,对半政府半市场的经济体系有了深入的了解,成为日后学术研究工作的一手资料。唯一遗憾是“待的时间长了一些”。 京城的经济学圈子里,不定期地流传着许小年“入仕”的消息。一位出入高层金融圈的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2010年,某中央金融机构曾想邀许小年加入,经由过渡性工作,出任一个关键职位。传闻在半年后没有了下文。 “以他的资历,要进入体制内作一个技术官僚是不难的事。不过,我觉得,他的个性不太合适在体制内,做一个独立的学者,贡献会大得多。” 自2003年起,一股“国进民退”的浪潮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全面展开。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在2007年爆发,中国政府借宏观调控和经济刺激政策,对经济的管制日益严格。对于市场经济和改革的“倒退”之势,包括吴敬琏、茅于轼、张维迎、陈志武、周其仁等一批自由派经济学家开始在各种公共平台提出反对意见。 许小年一直是其中最尖锐的批评者之一。从2003年底起,他多次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谈国有股减持、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商业银行改革,批评“国进民退”、宏观调控和凯恩斯主义的抬头。2010年,他指出:推动改革之难正在于触及了政府的利益,经过30年改革,政府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大的利益集团。 和多数学者不同的是,近几年,许小年的思考已逐渐超越经济学领域,从政治、文化、历史、社会观念的角度来寻找中国社会转型中更深层次的障碍。他将中国的改革困境,归结为“现代性”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冲突。 独立学者柳红评价说,在80年代充当过改革智囊的那一代经济学人中,许小年是“一直比较活跃、比较有社会关怀的”。 对于他的思考和批判,在被视作极左阵营的“乌有之乡”网站上,一位笔名为“刘泰特”的人士在其对许小年的系列批驳文章中也由衷称赞,称他“透析了中国市场经济内在的深刻矛盾”,触及到本质,而“众多经济学家却一直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中国企业家论坛高级研究员岑科对这几位国内知名的自由派经济学者都有过接触和观察。他认为,这是一个自然的趋势,“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原先单纯地从利益或者制度层面来看社会转型,有很多解释不了、求解不了的问题。他们通过比较、思考,逐渐在寻找制度背后的东西。” 这种转变,在张维迎、陈志武的思想脉络里也有体现。但是,许小年的探索显得更深入、更自觉,表达也更鲜明。 说到许小年的“冲”,陈志武在越洋电话那头轻声笑了:“这两年,小年是越来越超脱了。你们说是独立,我想,一个更合适的词是‘超脱’。” 同为自由市场派的陈志武宛如许小年的另一极——温润宽厚,总是面带微笑。他们2003年在一个高尔夫球场上相识,在学术上有很多认同感,虽不频繁见面,却一直彼此关注着对方的学术成果。 陈志武向记者透露,他曾收到过国内某几家中央机构的盛情邀请,但是,对方要求他遵守一个协议——不能随便对外发言。“这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的。学术和人格上的独立,比什么都重要得多。我想,小年也是一样的,会更在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身为“局外人”的陈志武并不认为,他们这些在体制外的对政府影响力更微弱,“正因为我们独立于中央机构,独立于部门利益,或许对决策层的影响力更大一些。” 2007年,原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从职位上退下来,在香港筹建博源基金会,“着眼于研究中国社会转型的中长期问题”。许小年是其学术委员会的成员。 博源被极左人士称为“权力、资本、西奴学者的邪恶联盟”,其成员都是当今政界、学界和商界的翘楚,他们和体制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前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中投公司总经理高西庆、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等人。 他们和许小年同属一代人,曾被红色理想所燃烧,下过乡插过队,在共和国的后30年中以各自的方式参与和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并有幸在海外学习,受到现代思想的熏陶和训练。历史曾给他们留下痛苦的记忆。对中国问题认识上的某种“志同道合”,使得他们聚在了一起。 博源总干事何迪曾对外解释说:“在走向现代性国家的过程中怎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动乱、避免民族灾难、实现平稳的转型,这就是我们的诉求。” 许小年说,他们常常在一起研究和讨论问题,但强调从来没有“奉旨”行事,仅在和政府的共同兴趣点上出现交叉与重叠,“如果是奉旨研究,那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我问许小年,这是不是一种“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心境。 他以一种嘲讽的口吻回答,要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划清界限。“我遵从的是自己的良心,一种现代的、非常个人的良心。” “我的良心在哪里?不在皇上,不在圣人,不在民众,也不在儒家的教诲。良心与外在的规定无关,不是从外在走入内心,而是发自内心,从内心走向外部世界。这是和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区别,尽管两者看上去很相似。” 因写下《中国向何处去》一文而在“文革”中获罪十年的已故杰出经济学家杨小凯曾自嘲过这种无法摆脱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缺陷”:过分强烈的使命感,关心国家的命运,多愁善感,“不在其位,却谋其政”。出国之后,“症状”有所缓解,但每到国内有重大社会变动,“感情澎湃”,“悲从中来”。 我又问许小年:如果要付出某种个人自由的代价,去做一个体制内的改革者,你愿意么? “我愿意。”他几乎脱口而出,停顿了片刻后,再次斩钉截铁说:“如果可以换取对制度改革的更大影响力的话,我愿意!” 寻找社会价值认同的启蒙者 我问许小年,在这样一个时代,你给自己怎样定位?你一个在野的书生这么忧心忡忡,你想做什么?是要为庙堂献计献策么,是要启蒙大众么? 他随手抓了一张餐巾纸,给记者上了一堂节奏紧张的历史与思想史的课。跨越千年、纵横欧亚的社会大变革,在他的叙述下,脉络清晰而透彻。 在许小年看来,中国正处于历史上第二个社会大转型期:从清末开始,经民国对共和制、宪政民主的短暂探索,直至今天,艰难地寻找“儒表法里”制度的替代物。第一次大转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在秦统一中国之际,基本完成了从周代封建制向皇权专制制度的过渡,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标志着这个专制体系的臻于完善。 “为什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从未有过像现在这样的危机感?从未见过今天这样的道德沦丧,价值和信仰缺失,唯利是图,世风日下?因为社会由经济、制度和观念3个子系统组成,三者彼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社会才能平稳运行。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子系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制度和观念基本上仍是旧的。” “就像器官移植产生排异反应,新的经济和旧的制度、观念之间天天发生冲突,矛盾和摩擦不断:制度体系(主要是法制)不能支持市场经济,思想观念也不能支持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什么?是个人之间的自由交易,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需要法律保护个人的权利,国民需要有个人权利的观念”。 “我们现在很尴尬,(改革)若不往前走,3个子系统天天打架;往前走,有人很痛苦,因为改革损害他的既得利益。老百姓改变观念也很难,他们还是期盼‘明君清官’。市场经济的观念绝对不是‘明君清官’,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利。” “我在做什么?”他的笔端越过“经济”,越过“制度”,最后重重地落在“观念”二字上:“启发民智,宣扬个人权利与自由的观念。” 他所主张的“市场经济中的个人不必克已”,遭到了左派人士的猛烈抨击。刘泰特称:这是在鼓吹腐朽的资本主义价值观,是灌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腐朽观念,“这种思想,对个人是很不健康的,推导至社会和国家更是有害。” 对此,许小年回应说:“个人主义不是为所欲为,在外部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内心则服从理性,他们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理性个人主义。” 崔之元是和许小年交流较多的一位新左派学者,两人在“大政府”和国企的话题上有颇多分歧。论到“现代性”问题,这位如今沉醉于“重庆模式”的学者在发给记者的邮件文章中指出,这是一个“普遍”和“特殊”的问题,正如“市场经济的普遍理念寓于各种特殊的市场经济实践中,但任何一种‘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可能穷尽人类不断试验、无限创新的可能性。” 对当下中国“礼崩乐坏”的焦虑,普遍地存在于中国思想界。拒绝“普世价值”的学者们也在试图构建他们理想中的“核心价值观”。“新左派”中具有影响力的,是甘阳提出的“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上的儒家思想、经济上的现代市场和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对这一类的“中国模式”,许小年很不以为然,“儒家、市场、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制度,三者互不相容,非要把它们捏到一起去,生造出一个怪物?” 他认为,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是共通的,德国人在现代转型中曾想走自己的道路,最后又不得不回到普世价值。“法国启蒙运动和大革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德国知识分子认为:这些都不适合德意志,我们要有德国的特色,不能简单地接过英国或法国的旗帜,他们提出‘正义、义务、秩序’。”当个人被抽象化,变成了完美无缺的“人民”,而“人民”又由国家和政府来代表,从这里就走向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希特勒上台之后,最终走向种族主义。 “凡是否认个人权利的民族,都会经历大的动荡,付出沉重的代价,最终又回到个人权利上。” 他写书、著文、演讲,呼唤在中国进行一场关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启蒙运动,并对国人讳莫如深的“个人主义”给予慷慨礼赞: 崇尚个人权利不会形成隔绝、分散的“个人孤岛”,市场经济消除了个人之间的冷漠;在为他人生产的市场经济中,利已必先利他;市场假借人的利已之心为社会服务,这是亚当?斯密的伟大发现…… 可是,在一片没有宗教信仰约束的土壤上,移植一种“理性的个人主义”,是否会是“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呢?这和无神论者信仰有一个完美的“市场”一样,是否也是一种观念的冒险呢?或许,这不仅仅事关知识分子“脆弱”的民族自尊心。 西方的“个人主义”源自宗教,是一种有神的“个人主义”:人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所以,无论个体的生命多微小,在他都视为宝贵,他不愿一人沉沦。这和人本主义的、以自我需要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有着本质区别。路德宗教改革之意义,在于把有神的“个人主义”从教廷的权威中释放出来。 在政教分离的今天,占主流的宗教文化依然影响着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制度之外,提供着精神动力和对“动物精神”的强大约束。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就曾深刻地分析了宗教信仰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 晚年皈依基督教的杨小凯在苦苦思索之后得出结论:制度并非来自科学,而是来自信仰,“是这种意识形态决定整个制度、人与人的关系,然后就再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 眼前这位科学与理性的信徒也在自己的思想探索中:他在欧洲的思想变革中探求,也在传统的儒家学说中寻找,寻找着一种能把本土和现代精神结合起来的产物。 “信谁呢?信儒家?中国现在只有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但这‘二民主义’不是价值体系,不能指导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制度的建设。” 对“二民主义”,他始终抱着高度的警惕,“我们现在出现一个信仰真空,我指的是价值和社会伦理道理的信仰真空。那些看上去有道理、能够获得大众感情拥护的东西,很容易被确立为新的价值观。现在,总有人扔出这些东西来填补人们的信仰真空。这非常危险。” 从五四时期起,鲁迅、胡适、陈独秀这样的启蒙知识分子的挫败感时常像潮水一般地涌过他的心胸。“人,我说的是你、我这样的个体,你、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乃世间的万物之灵,抬起你的头来,重拾你的信心”。在他的新书《从来没有救世主》的序言中,许小年如诗人般感叹。 他常常会想起两千多年前那次大社会变革中的那位思想者。“我忽然发现自己很理解孔子,觉得他太了不起了。以前还瞧不上这老头儿呢。” 颇有意味的是,在记者的另一次采访中,与他境遇相似的经济学家张维迎也谈起了这位生前“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儒家开创者,也一样心有戚戚。张称孔子为“制度经济学家”,并相信——“思想的竞争不在当下”。 “绝对不在当下,也不在胜负,不在于社会接受与否,不在于执政者欣赏与否。譬如马克思主义曾是显学,现在已经不是了,但是,没人能否认他在人类思想史上的位置。” “所以,柏拉图说: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存在是什么?是精神。”许小年一把抓起写满思考的餐巾纸,紧紧地揉进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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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和平转型浅论

在《走出乌托邦.秦晓口述(五)》中说:激进的思想和做法是有代价的,启蒙也是长期的,破题、扩大共识、推动中国社会转型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担当起来的使命。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和何迪组建了一个致力于研究中国社会转型的研究机构──博源基金会,吸收了许多学者、企业家和从政界退下来的精英,通过学习、讨论、专题研究来梳理问题、建立框架、寻求共识。从摘引的这段话里,我们看到一个概念,即中国社会转型;现在有很多专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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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克坚 | 国企问题:理由、性质与出路

国企问题:理由、性质与出路 ——由《天则国企报告》引发的讨论   周    明: 浙江省委学校 经济学教授 冯    钢: 浙江大学 社会学教授 叶    航: 浙江大学 经济学教授 张旭昆:    浙江工商大学 经济学教授   一、关于国企存在的理由   周明: 国企问题早就不再是效率问题了,而成了一个政治问题。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企根本没有效率可言, 其利润完全依赖垄断地位取得。垄断国企已经成了中国经济、 政治生活中的毒瘤。如同癌症患者的恶性肿瘤一样,若不割除, 正常肌体就无法生存。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说: 第一,国企的所谓利润是以社会效率的损失为代价的, 垄断利润越高,社会承担的成本就越高;第二, 国企已经成为推进改革的最大阻力;第三, 国企的存在极大地扭曲了政府行为,封杀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一方面,身为“共和国的长子”,国企得到了政府“父爱” 的极大关怀;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国企参与市场, 其他性质的企业根本无从与之竞争。以山西的“煤改” 和钢铁行业的整顿为例。 山西的煤炭市场本来是建立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的, 但是政府强行进行重组,迫使民营企业退出,导致煤价不断上涨。 2 004 年在“宏观调控”中倒下来的铁本公司,据周其仁的调查, 如果建成很可能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 它的远见更体现在建厂之初就与澳大利亚的铁矿供应商签订了长期供 货合约,但也因此得罪了中钢协,就此夭折。 在国企问题上,一个很大的理论误区是所谓的“垄断性”和“ 竞争性”的区分。事实上,现在的几乎所有垄断行业都只是后果。 电信、煤炭等行业都是竞争性的,国企依赖其“长子” 身份获得了垄断地位,把竞争性领域行业变成了垄断领域, 然后以此为借口,说垄断领域只允许国企进入。 根据经济学理论和西方一些国家的实践, 垄断这个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即便是军工行业, 也可以是竞争性的。退而言之,就算真有一些公用事业, 必须由政府来操办,那么其定价必须采取听证形式。   冯钢:   即使国企有效率,也不能说明其合法性。对于国企,不是改不改、 怎么改的问题,而是它有没有合法性的问题。国企就是政府的生意。 政府为什么要做生意?它已经收税了。政府又要收税, 又要办企业赚钱,用税收做投资赚纳税人的钱。 这等于民企纳税给国企做资本,让国企来挤占民企自己的市场份额, 民企纳税等于自杀,这样市场中的政府不是私有化了吗?! 根本的原则是,政府不能经商,同时征税要老百姓同意。 既然军队不能经商,政府也就不能经商,道理是一样的。 老百姓既然交了税,那么他们就是公民,社会就是公民社会。 现在政府又要老百姓纳税,又不承认纳税人是公民, 而且还要赚纳税人钱!政府包揽一切,却又做不好, 同时又不放心让社会去做,那怎么行?比如说,药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光靠相应的政府机构如何搞的好? 政府部门能抓信几个问题作坊?九牛一毛。 有了一点点成绩就说成是辉煌成就,老百姓照样不敢买菜吃药, 哪有这样的道理。社会监督本来是社会的事情。 现代国家机器的基本特征就是简单化,即把它的目标对象均值化、 一致化、坐标化,使之适合于大刀阔斧的政府行为。 但是社会是复杂的,它不可能仅凭一张简略地图就一览无余, 社会问题正产生于复杂社会的复杂问题, 只有依靠社会自身才在可能真正得以解决,从这一点来看, 国家视角总是存在缺陷的。   叶航: 从终极意义上说,赚钱的国企都是不应该存在的。为什么? 因为如果可以赚钱,要政府做什么?因为其他所有人都可以去做、 都愿意去做,而且只会比政府做得更好。只有那些既是社会需要、 又不能赚钱的事情,才应该由政府去做。也就是说, 只有在市场机制不起作用、失灵的地方,才需要政府。说到底, 这就是政府存在的意义。因此, 如果有什么国企改革就应该让那些没有理由存在、 不应该存在的国企消失!   还有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以国计民生的需要作为国企存在的理由, 我觉得也是很荒唐的。什么叫国计民生?在一定意义上, 任何商品都可以说它关系到国计民生。如果这个理由可以存在, 那么事实上就等于失去了判断的标准。   冯钢: 是啊。菜、奶、油、盐、铁……,哪个不关系到“国计民生”呢? 如果以此作为国企存在的理由, 那么必定会回到国家控制一切的过去时代。   张旭昆: 按此逻辑,讲句笑话,个人配偶最终也应当由政府安排。 因为现在那么多剩男剩女不仅关系“国计民生”, 更关系到传种接代的千秋大业。   周明:   国企造成的许多问题当中,一个很具体,也非常迫切的问题是, 政府行为和国企垄断全面提高了社会成本。 前段时间有菜农因菜价太低而自杀, 同时市民在市场上却仍然不得不高价买菜, 出现这种情况的最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过路费,二是油价。 现在中国的人口红利期基本结束,劳动成本普遍提高了 30% - 40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不采取措施,民营企业只有关门。因此, 作为第一步,政府应该把所有路桥公司都收购下来, 免掉所有过路费;同时以听证方式确定油价。第二步, 政府应该停止以宏观调控为名,干预民营企业的微观定价行为   张旭昆: 发改委已经变成了涨价委。这些年来,发改委好像只会做两件事, 一是让垄断国企涨价,二是为垄断国企的涨价找理由。 必须使发改委恢复 80 年代的职能,真正以改革为己任。   二、关于国企的性质   张旭昆: 国企的性质是什么?天则所的报告揭示了垄断国企的低效率, 但垄断国企的问题已经远远不是单纯的低效率, 更严重的是其收入分配机制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 垄断国企体现的是权贵所有制,而绝不是有些人所声称的“ 全民所有制”。对此,上个世纪 50 年代南斯拉夫的杰拉斯在其《 新阶级》一书中已经在理论上作出了深刻披露。 国企主导下的中国经济,已经陷入了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潭。 这是资本主义最糟糕的一种类型。现在的国企, 是一切好处多由权贵享受,却让绝大多数民众来买单。 前段时间中石化的高价酒事件就是一例。那不过是冰山一角。 从效率上看,国企的利润大量来自其垄断地位, 国企的垄断地位使整个社会生产成本高昂。从公平上看, 国企主要是为少数人服务,最好也不过是为它属下的成员服务, 远远不是它所标榜的为全体中国人民服务。 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分配问题。   周明: 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的案件最有代表性。陈同海受贿 2 亿元, 虽然数额极其巨大,但这其实只是反映了一小部分问题。 根据媒体的报导,陈同海每日挥霍 4 万元, 这种在职高消费后面呈现的是国企高管高福利的现实。 真正的要害在于,陈同海仍然不满意, 他觉得与国际上同等规模的中国企业相比,自己的收入仍然太低。 这说明了什么?陈同海自己的话一语道破了天机。他有一句豪言“ 我们是共和国的长子!”这句话几乎可以说明一切问题。   叶航: 给定中国当前的现状,如果不考虑国企存在的“合法性”或“ 合理性”问题;但我们必须追问:从宪政的角度看, 国企的性质究竟是什么?说得更直白些,从产权角度讲, 国企究竟属于谁?如果承认中国是人民的中国,那么所谓的“ 国有资产”或“国有企业”,就应该属于全体中国人民。 经济学认为,产权是由一束相应的权利集合所体现的。 这个权利集合起码应包括“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 财产分配权”、“财产处置权”以及“财产继承权”。 我想追问的是:中国人民到底在这些权利中拥有了那些? 答案是明确的,一项也没有!如此看来, 宪法所规定的理应属于我们的东西却莫名其妙的“人间蒸发”了! 究竟是谁动了我们的奶酪? 想知道这个答案,其实很容易。只要看一看, 在现实中刚才提到的那些权利究竟在谁手里。有人会说, 这些权利在政府手里,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因此,归根到底, 这些权利还是属于人民。但问题在于, 这又涉及到另一个复杂的判断, 即我们如何判断一个政府是否代表了人民。 这是一个比产权归属难得多的判断题, 因为它很难像产权归属那样给出清晰的选项。不过, 我们可以通过具象的方法来化简这个难题。 怎么具象?让我们不要抽象地、大而化之地讨论这个问题。 请用一项具体的权利要求来检验这个问题,比如,用“财产分配权” 和“财产处置权”来检验。 2007 年 5 月 3 日,中石油对外宣布: 在我国渤海湾发现了一个储量达 10 亿吨的大油田, 按照时下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及其这一油田开采能力, 其潜在的市场价值将超过 10 万亿人民币。换句话说, 它将给每个中国人带来近万元的财富。但问题在于, 按照现有的法律,我们每个人能够相信它会成为我们的财富吗? 如果没有人相信这点,我们凭什么相信政府是代表人民的? 当这部分财产落入一小部分人的口袋,这些人也许是政府官员, 也许国企老总,或者是国企高管;所谓“国家所有”和“人民所有” ,实质上已经蜕化成“权贵所有”!没有超越利益的国家和政府, 你要么代表人民,要么代表某些集团。这就是国企的本质。   冯钢: 回顾历史,国民党也是败在国企这个问题上。 孙中山本人对于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是没有好感的,他受亨利· 乔治的影响很深,从一开始就倾向于政府办企业。 他没有意识到他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 恰恰为官僚资本主义开辟了道路, 权贵阶级从国家独占中获取了比私人独占更大的利益, 国民党政府的官僚借口发展国家资本而中饱私囊, 造成了更大的贫富不均。到了后来,所谓的“四大家族”, 其实大多都是当时的国企。所以国企的现实是权贵私有化。 对于名义上全民所有的国企,要监督非常困难。“集体” 财产要落到实处,充其量最多只能到村一级,再往上,到乡镇一级, 就空了。现在甚至连从大代表去监督也不允许。不是有人说了吗: 人大代表要走访,必须通过组织。由组织来“组织”监督, 还算是监督吗?   三、关于国企的出路   周明: 从理论上看,国企是完全没有存在的理由的,应该彻底退出或取消。 国企资产应当平均分配给全体国民。如果非要与现实妥协不可( 从理论的逻辑角度来说,这种妥协是不可取的), 那么在操作的层面,从当前的现实出发, 第一步是不能对其它资本设置任何障碍。从改革路径来看, 比较有效的是分拆现有的国企、对外资开放和民营资本准入。当然, 由于国企被当成“执政的基础”, 这个同等待遇原则也成了一个政治问题。比如说, 所有性质的资本一律平等,这是早就说过的,但无法执行。 第二个是问题是建立公正的分配机制。这不仅包括国企的财务利润, 还包括国企内部人(尤其是高管)的在职高消费、高福利。 令人担心的如秦晖所言的“不公正的改革导致反改革的革命” 的出现。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 比如说江西抚州的炸弹事件,说明底层民众当中, 这种倾向是确实存在的。 事实上,就连一些国企的高管,也开始认识到了这种危险, 因而开始鼓吹和推动“体制内的改革”。比如说秦晓。 秦晓原本是招商局集团的董事长,还担任过中信集团的总经理, 他在香港成立了“博源基金”, 旗下聚集了一大批市场化倾向明确的政、经、学界人士, 比如说吴晓灵、高西庆、周其仁等。 值得注意的还有秦晓本人在文革时的经历——他曾经是“西纠”、“ 联动”等红卫兵组织的领袖之一。 在西方,市场经济的起源得益于欧洲的封建制度(当然, 这里据说的“封建”,绝非“中国封建社会”那种意义上的“封建” )。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源于区域性分权;在中国, 我追求的是制度性分权。如果制度性分权无法实现, 那么后果很可能就只能是区域性分权了。 归根到底是宪政民主问题。 秦晓的精英民主主义与秦晖的草根民主主义如果能结合起来, 可能是比较好的出路。当然现实社会中,“反改革的革命” 的危险系数确实已经相当高。 学者自己心目中合意的道路,与现实中可能实现的道路,是两回事, 两者之间几乎必定存在落差。作为学者, 必须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至于能不能实现,那可能要看运气了。 从我自己对中国历史的观察来看,结果是相当悲观的: 在存在多个选择的时候,总是最差的那个被选中。   叶航: 考虑到中国现有的国情, 如果短时期内无法让国企从它不该存在的领域完全退出来, 那么国企的改革就应该从其性质的改革着手。首先, 必须从宪政的角度明确国有资产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财 产,人民享有国有资产的“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 财产分配权”、“财产处置权”和“财产继承权”。其次, 要制定具体法律保证这些权利真正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某些特殊的利 益集团。 具体说,一、国有资产所有财富的增值,包括土地、 矿产及固定资产的增值必须以一种法律的形式记在人民的账上, 比如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账户;二、 国企高管的任用必须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式向整个社会开放, 其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报酬必须制定出明确的规定, 并经由人民代表授权和通过;三、 国企经营的利润所得必须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其分配原则, 国企的税收应该和民企完全一样, 公积金等发展基金的留存比例须经人民授权, 剩余的所有权收益和第一条的处置相同, 即记入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账户;四、国企的关、停、 并、转,特别是产权的转让和并购, 必须制定相关法律并经人民代表授权通过。五、 制定专门的法律处理现有的存量人口与新增人口的权属问题。另外, 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必须对国企进行有效的监督, 包括其经营状况、产权变更、资金流向、债权债务等等, 进行全面监督,以保证上述各项权利的真正落实。 这个重要的问题不解决, 我们怎么能够相信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个问题不解决, 我们这个社会现有的深层矛盾就得不到解决。所谓“和谐社会” 和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迟早会被破坏。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应该看到这一点。   张旭昆: 现在社会的紧张情况已经类似于 1789 年法国革命前夕的情况。 很多方面已经到了图穷匕见的地步了。 主义恶劣与人性丑陋的结合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有些事情可以局部去试点,有些事情是必须全国一起来做的, 而且是真要去做,也确实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说朱镕基时代的分税制改革,那么难的事情, 也就一下子全国推行开来了。现在来看,社会保障、教育,等等, 都是应该全国统一推行的,单凭某个地方政府很难。不要说没有钱, 国企的钱不是应该拿来用吗?不能用条件不具备、 方案不现实来搪塞,这种说法正说明决策者太糟糕。 回到国企这个问题上,退一万步来说, 即使真的需要由政府来管理企业,那也要看政府是怎样组成的。 这是无法回避的。如果改良不能进行,就只会逼出革命了。 在这里不妨回顾一下俄国的历史。俄国改革与革命的重要转折点是 1 881 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刺。在此之前, 十二月党人起义虽然失败了,俄国的改良步伐并未停止, 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刺当天原本是将要签署新的改革方案。 但民粹主义者刺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后,沙皇亚历山大三世上台, 全面采取高压政策,终于促成革命爆发。而革命一旦发生, 就可能演变到比改良更糟糕的结局了。   叶航: 说实话,每个中国人都不希望看到流血的革命, 我相信执政党更不希望看到。那么, 有什么办法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呢? 惟一的办法就是在中国实行真正的民主,而不是虚假的民主。 198 6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 布坎南继承奥地利学派维克塞尔的思想传统, 论证了政治行为本质上存在着类似于经济市场中交易倾向的原理。 在布坎南看来, 人类的政治行为无非是关于人们利益冲突的集体选择过程。 对于这一选择,布坎南则主张将其分为两类处理:一是可以获得“ 一致同意”的关于社会选择基本规则的制度安排,如涉及平等、 正义、人权等内容的基本宪法制度; 二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产品配制,如经济体制、 发展战略以及各种社会福利的分配, 包括我们前面讨论的国有资产的归属和处置问题。对于后者, 布坎南认为,即使按照多数规则无法达成统一的社会意见,但通过“ 互投赞成票”的“政治交易”,也能达成一致的公共选择, 从而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这种“政治交易”就是政治民主。 过去的 30 年,由于中国引入了一个“经济市场”, 打破了传统的经济垄断,让中国人民有了经济自主权, 从而极大调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未来的 30 年, 中国的繁荣和昌盛依靠什么?我认为,必须引入一个“政治市场”, 让中国人民拥有自己的政治自主权,在布坎南“一致同意” 的宪政保障基础上,极大地调动各利益集团的政治民主参与性, 才能保证我们的社会不出现流血的革命, 才能保证我们的社会长治久安。   张旭昆: 中国刚开始改革的时候,有人说“改革者贪、保守者廉”, 现在变成了“保守者更贪更虚伪”。一些在朝在野的所谓“左派” 人士,一面大肆鼓动民粹主义情绪,搞形红实黑, 叫老百姓大唱红歌,另一面却把子女送到欧美大学学习, 从未听说他们中间有哪位把自己的后代送往朝鲜古巴的大学去学习社 会主义建设经验, 也很少听说他们中间有哪位让自己的后代去当真正的农民工人。 这些人敢于首先公布自己的财产,公布自己配偶干什么工作、 子女在哪里读书哪里工作的情况么? 我们不能单纯听这些人口头上咋呼什么, 更重要的是看穿他们内心真正偏好什么。 而一个人内心真实偏好什么, 只要看看他对自己子女的安排就一目了然了。 当前尤其要警惕这些形红实黑的所谓“左派”重操“文革”旧技, 竭力打压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 力图把中国重新倒退到改革开放前的“文革”黑暗状态, 让个人迷信的血腥专制卷土重来。   冯钢: 现在政府下在逐渐引导舆论, 试图让更多人相信这一切问题都出在倡导自由主义改良的人头上, 特别是自由派经济学家的头上,然后慢慢地把他们从政府、 学术机构排挤出去,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了, 这是最糟糕的。人类社会历史上曾经有过“无政府”的社会, 但从来没有出现过“无社会”的国家。 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垄断了一切,社会被挤压到了最小程度, 几乎成了“没有社会的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首先是在经济领域开始扩展社会,从联产承包制度, 到村办企业,进而发展出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在国家控制的资源之外出现了社会自由流动资源, 成为搞活经济的生命源头,开启了面向市场经济的转轨。 这是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的开始,但只是开始, 因为这只是向社会让渡了部分经济活动权,却没有在政治、 文化和共同体方面让渡相应的权利。 这势必会造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问题的产生,比如, 社会有了资本的自由,私人资本可以开办企业,可以自由经营, 但是国家却没有给工人自由结社权,工人不能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 这就造成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失衡。所以说, 今天的问题并不经济自由造成的,而是社会不够自由造成的。 一些习惯了“左倾”思维的人,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 不是积极地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而是一遇到问题就想回到以往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的局面中去, 视公民社会为“陷阱”,声称要拒绝“小政府大社会”, 这不是在推进改革开放,而是货真价实地借口“维稳” 来开历史倒车。经济人类学家卡尔 · 波兰尼曾仔细地研究过不同经济 方式与社会组织基本形态之间的关系,指出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有 与之 相适应的主导性社会组织及其整合状态: 与再分配经济体制的是中心与周边的“辐辙式”社会组织形式, 与互惠经济形式相应的是对称性的组织形式, 而与市场交换关系相对应   的则是自主性的社会志愿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如果没有自由结社的社会组织形式相伴随, 单凭政府科层制组织对社会的管理是不可能真正达到和谐社会目标的 。   叶航: 我对体制内的改革力量持相对乐观的态度。现代社会中, 体制内不出现政治竞争,不形成政治派别, 光靠体制外的推动是很难实行现代民主政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 我非常乐意看到薄熙来的各种表现。因为, 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个性、有区别的党内高官。 不管国内舆论怎么看薄熙来,我以为有区别就是希望, 因为区别是竞争的前提。中国共产党 90 年的历史中, 遵义会议是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 党内存在着各种思想和思潮的竞争;在此之后, 我们就再也看不见真正的党内竞争了。 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也许有 N 种途径,就我个人来说, 我最希望看到的路径是:党内的各种有差异的思想成长壮大起来, 形成一种真正的竞争格局。我记得毛泽东曾经说过:“党外有党, 党内有派,历来如此。”他还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 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其实,党、派同源。 如果共产党里有不同的派别,我们也不妨把它称作“共产党 A ”、“ 共产党 B ”。他们之间有竞争,谁对谁错?谁说了算啊? 我想首先要在全党范围内来一个“全党公决”,如果仍然难决高下, 让人民来裁判的局面就很容易出现了。这样,民主政治就成了“ 内生变量”,就可以避免通过流血的革命来达到这一目的了。     ( 2011 年 5 月 29 日,贾拥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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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 追求人类免于恐惧的自由

上篇 出于对人类进化的长期思考,我相信理性的意义,相信理性这个范畴对于解释人类历史的价值。但无数事件表明,那些看起来正常的人们可以在或短或长的时间里陷入非理性状态。有记叙文学专门记录人的疯狂行为,也有经济学家批判理性假说,用严密推理说明非理性行为的现实性。 如果人类的行为全然无理可寻,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癫狂起来,人类还有什么希望?人类若真有这种劣根性,我们探寻文明、追求制度建设又有什么意义?笔者有乐观主义秉性,宁肯相信人类理性绝非虚幻,只是理性这东西并不总是与我们贴身而行。 现在我们把十年“文化大革命”作为非理性的、癫狂的时代。笔者自己经历过那个时代,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到高中毕业,除过高中那两年“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之外,其他时间就没有正经上过课。武斗开始以后,我们街道的各家人都用陕北人特有的毛毡覆盖了窗户,说是可以防止子弹射进家里。父亲被挂纸牌游街的罪状”之一,是说他用《毛主席语录》的塑封皮装了钞票,后来听父亲说根本没有那回事,是同事捏造诬告。更荒唐的事情数不胜数。 “文化大革命”前的那场“大跃进”也很疯狂、很惨烈。据说宋庆龄先生在自家院子里也架起炉子、砍掉花木炼钢铁。如果这样的事情现在看来仅仅是可笑,那么,育儿母亲食不果腹还要参加劳动、婴儿因此被饿毙,就一点也不可笑了。 西方中世纪也有癫狂时期。人们可以随便指一女子说她是女巫,众人验定的办法是看她被抛进水里后会不会下沉,若下沉就是真女巫,淹不死也会被烧死。不太久远发生的法西斯暴乱也是一场践踏理性的集体疯狂,数千万无辜者因此死于非命。 血腥战争结束,冷战又开始了,几个大国制造的核武器足以消灭全人类好多次。冷战也消停了,人类该告别疯狂了吧?还不是。有经济学家说,眼下还没有过去的世界金融危机也和非理性有关。明明是低收入者没有购房支付能力,可是在 ” 动物精神 ” 的驱使下,华尔街贪婪逐利,金融创新过度,听任资产泡沫发展,终于酿成大祸。另有学者说,监管部门也有非理性的“动物精神”,其危害甚至远甚于市场体系中的牟利者,上世纪 30 年代“大萧条”就是美国金融监管部门不当货币政策促成的恶果,这次金融危机美国联邦储备局也脱不了干系。 理性是什么?经济学家对理性的定义更具有语义上的可交流性,因此更高明。理性是被假设的人的基本行为方式,其主要特点有二。人会精心算计,凡事按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去做,此其一。其二,人的行为选择有某种一致性,就是说,在相同的条件下,人会有一样的行为方式,不会变幻无常。背离这两个原则的行为可视为非理性。 人的绝对理性没有能得到严格的证明,但人有理性倾向却是可以证明的。让理性包容利己心,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必然冷酷,必然不和谐,因为在很多方面人们可以通过交易实现互利。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又似乎会干出很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其极端情形被我们视为疯狂。但仔细想想,疯狂行为发生时,也不是完全无“理”可寻。 就在前几日,笔者读到秦晓先生谈“文化大革命”的一篇文章,按他的说法,中国人的这场世纪大癫狂,是因为“人的自由、理性和权利被压抑了,最后异化了”,是因为长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一个激进主义的异化过程”。秦晓先生主张对“文化大革命”做一个思想清算。可是,笔者还是疑惑。几千年来,人类社会多数时期总在压制自由,却未见得人类总处在癫狂状态。这里一定有更直接的原因在发生作用。 笔者经阅读、思考,有了一个简单的认识:恐惧使人疯狂;小恐惧,小疯狂;大恐惧,大疯狂。社会心理学会对此有一套解释,这里不必细述。这还符合经济学家关于理性偏离的认识。恐惧来自无所适从,或用经济学家的话来说,来自不确定性。有了不确定性,人就很难进行利益算计,也就无法保持一为的一贯性,于是就远离理性。极端不确定导致极端恐惧的情形下,最合适的自保办法是把周围半径内的人都看作敌人,用乖戾、凶残的办法实现自保。生理学家曾做过一个著名实验,有两组实验鼠,实验者对其中一组反复进行无规则的电刺激,对另一组则进行有规则的刺激,很快前面那组实验鼠就集体发疯了。可以相信,实验鼠如此,人也差不了多少。 一位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士在回忆文章中写道:在那段时间,我深深地感到怕。我的怕,还有他们干了一辈子革命的人的怕,在我身上凝聚成了恐惧。这其实是那个时代普通人的心理写照。 疯狂时代的领袖是不是比普通人有坚定的意志?完全不是。做过北京红卫兵司令的蒯大富就写道:“文革”当时,我们也感到很恐惧,只是在当时的情形下,想回头都回不来了。 笔者言尤未尽,留待以后再说吧。由这个思考,笔者仿佛领悟到联合国人权文件那句话的意义:让人类拥有免除恐惧的自由! 下篇  笔者在前文说过,在那种社会性的集体疯狂背后,有一种社会性的恐惧。把这种因果关系放到组织行为背景中,会看得更清楚。 在一个组织程度弱的群体中,其领袖通常会以激进的口号来收拢人心。对一般成员来说,领袖的立场越激进,意味着他越有冒险精神,自己的风险就越小。此所谓“天蹋下来有大个子扛”。于是,疯狂的“羊群效应”就容易发生。但这种情形实际上也把领袖置于危险当中了。他若要后退,就可能丧失领袖地位,即所谓“没有退路”;他若要继续走下去,除非有什么办法能加强自己的领袖地位,否则,一味靠激进口号来行动,不仅会毁灭自己,还会毁灭群体。我们注意到,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造反派领袖对打砸抢的行为也很恐惧,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领袖地位就硬着头皮死扛到底。当自己的地位和组织的生存遇到威胁时,他们更可能采取极端的疯狂行为。 激进组织的疯狂还有一种可怕的诱发因素。通常,激进组织不便于公开活动,很难用选举的办法来产生领导人。因为没有投票信息来反映谁是多数派、谁是少数派,组织的不同领导人常常会以为自己是多数派,互相之间会发生激烈斗争。又因为这种组织的领袖没有正常的退出机制,掌权者会对退出权力核心十分恐怖,更加剧斗争的残酷性。为了在斗争中获胜,不同领袖之间可能会发生激进行为的攀比,把组织引向疯狂的恶性循环。没有退路的领袖,通常愿意把团队成员绑到战车上,死扛到底。 上述情形即使在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革命组织中也会发生,并给社会带来灾难。有资料披露, 1959 年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对自己群众基础有不当估计,对党的主席毛泽东的态度不很合适,一些言行把毛泽东逼到了无退路的地步,引起毛泽东的恐惧。毛泽东的反击是更激进的政治手段,把本来准备反左的会议变成了反右的会议,结果取得了胜利,但社会却因此付出巨大代价。如果当时党内有适当的民主决策机制,结果会很不相同。 如果组织形态发生了变化,领袖行为也可能发生变化,恐惧与疯狂之间的恶性循环可能被打破。阿拉法特所领导的巴勒斯坦抵抗组织,在早期被西方人看做恐怖组织,他们的确也有恐怖行为。但后来阿拉法特被授予了“*”,这个变化其实一点也不蹊跷。阿拉法特把他的拥护者们改造成了一支有纪律的军队,其社会基础的组织程度加强了,他不需要用激进的办法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了。相反,他可以和自己的对手进行谈判、妥协;他对失去权力的恐惧变小了。所以,不是阿拉法特本人发生了变化,而是他的组织形态发生了变化。 把疯狂的原因归于恐惧,会不会有为犯罪分子开罪之嫌?笔者当然无意与此。就拿“文化大革命”时期来说,同样的形势下,就有无数年轻人没有参加武斗,没有做学生领袖。在那个非常时刻,也不是人人借机公报私仇,人人跟风作孽。一些实施残暴行为的人,肯定和他们的修养与性格有关系。“文化大革命”临近尾声时,全国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处死,也有一定的必要。但是,谚语说得好: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如果有合适的社会组织制度,天使可能有更大的自由飞翔空间,而魔鬼则可能被束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一场大范围的群众性癫狂,肯定不能说因为坏人突然增多了。如果不考虑社会本身的责任,不去通过制度建设来防范政治癫狂,我们的悲剧就总会有借尸还魂的机会。 最近若干年,关于“文化大革命”的讨论热了,但浅薄之论多,深刻反省少。是的,中国人有过全社会性的疯狂,但从大的历史跨度看,西方人比我们好不到那里去。我们没有必要动辄追溯到祖宗八代那里,找什么“文化大革命”的中华文化的根源。如果硬要找历史根源,我们既有负面的,也有正面的,不可以一概而论。 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民众需要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政治家需要有安全进退的社会宽容。但获得这种自由与宽容绝非探囊取物那么简单。首先,一个社会要有一个秩序。一个不好的秩序也比没有秩序强。有一个秩序,就方便去改革,求得秩序的改良。在无序癫狂的社会,遭殃的首先是普通百姓。其次,公共领域要有一定的竞争性,而竞争的价码最好是民众的选票。选票可以承载很多积极的信息,让政治家能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不至于乱折腾。再者,公共领域要有一定的专业化,不必把民众都裹胁到政治领域。有了这些社会条件,冲动还是会有的,但因为智慧、知识和性格类型导致的冲动会是温和的;冲动后的利益盘算也可以通过妥协来调整,而不至于斗的鱼死网破。 题记:将上月在新闻周刊发表的两篇专栏文章一并贴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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