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BBC | 拜登开始成都行 中国严控异见人士

拜登已经离开北京抵达成都。 目前在华访问的美国副总统拜登结束北京之行后于周六(20日)前往成都访问。于此同时人权组织表示,中国对异见人士严加控制,以确保拜登不会看到任何高调抗议。 拜登将会在成都与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进行非正式晚餐并将在四川大学发表讲演。 除此之外拜登还将会参观汶川地震后的重建工作。 拜登在到成都之前与中国总理温家宝举行了会谈,温家宝表示了对美国经济的信心。就在本月早些时候,标准普尔下调了美国的信用评级。 中国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拜登也希望通过自上任后首次访华的机会向中国保证他们的投资仍然安全。 温家宝说,“虽然目前美国正在面临很大的困难,但我对美国能够克服这些困难以及能够回到健康的经济轨道上充满信心。” 据一名不希望透露姓名的美国官员说,在拜登访华期间,中美两国签署了价值将近10亿美元的合作合同。 另外据分析人士指出,拜登此行的另一目的是有意与被广泛认为是中国下一代接班人的习近平建立良好关系。 人权打压 拜登此次访华也正值美国对中国的人权纪录非常担忧之际。就在本周,华盛顿方面再次呼吁中国释放维权律师高智晟。 而在拜登此次访问成都之际,人权组织表示,警方加紧了对异见人士的打压。 人权观察机构表示,四川当局连日来大规模拘禁异见维权人士,并禁止地震遇难学生家长请愿示威。 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亚洲研究员基尼对法新社表示,在拜登到访的每一站,中国政府都在全力以赴警告所有异见人士和人权律师以及社会活动分子不要有任何高调动作。 美国官员表示,拜登在访华期间向中国领导人提到了人权的问题,但是没有提及具体内容。 拜登结束访华之后将会前往蒙古和日本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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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广 | 【时事报道】河南艾滋病毒感染者田喜定于明天刑满出狱(2011年8月17日)

2011 年 08 月 17 日 | | | 田喜9岁的时候因为输血感染了艾滋病,同时还感染了乙型和丙型肝炎。 [net] 河南艾滋病毒感染者田喜将于8月18日刑满出狱。去年8月,田喜在河南省新蔡县因损坏公物罪被判刑一年。 相关人士及团体呼吁各界除捐款帮助外,也希望能关注这位维权人士的生活状况及权益。 上星期,爱知行研究所的维权律师江天勇到田喜家里,发现他家中一贫如洗。田喜父亲在居委会上班,现在每个月500元工资。母亲有心脏病,没工作。 江天勇担心田喜出来后连看病的路费都没有着落,因此公布捐款帐户相关信息。消息被网友迅速转发。 在接受澳广独家采访时,江天勇首先介绍了田喜案件的情况。 “家庭非常贫困。尤其是田喜入狱这一年,田喜的父亲每个月要去看他,并且还要为田喜提供治病的医药。田喜不仅仅是艾滋病,他还因输血感染上了乙肝,所以需要各种各样的药物。只有抗病毒的药物是免费的,其它都不是免费的。” “所以一年来,包括去探望田喜的路费等各种各样的费用,田家大概花了3、4万元钱。所以本身收入不多的家庭因为田喜的事情现在家里面是一贫如洗。我在现场看到的情况令我心酸。所以我在网上呼吁为田喜捐款。” 接下来江天勇介绍了田喜患上艾滋病和乙肝,以及他被判一年监禁的情况。他说,1996年,田喜因一件很小的事情去看医生,医院要他输血。 江天勇说,“事后他检查出患了艾滋病和乙肝。在那之后他长期以来要求医院对他进行赔偿。他还去找政府,并到法院去起诉,但是一直就不理他,法院起诉无法立案。去年他一直去讨说法,但是当地有维稳的任务,于是他就被当地政府以毁坏公物的罪名遭起诉,并被判处一年徒刑。在他损坏公物这个事情出来之前,当地政府就有一份文件说要对田喜采取措施。根据种种迹象,我们认为,田喜完全是被构陷的。” 江天勇说,他们现在非常担心田喜的健康状况。他说,“我听他父亲说,他的状况还好,但是里面的条件太差,当然没有办法与外面相比。所以我们对他的健康状况还是很担心的,具体怎么样需要等他出来,做一个详细的检查,包括他乙肝的病情,需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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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从两个相互对立的文件看改革的前景

写完关于“八确立”、“五不搞”的第十二篇系列文章《反对“三权分立”的奥秘何在?》,我用了三天时间寄发五百来本《杜光文存》,接下来本想起草第十三篇系列文章–关于“不搞联邦制”的思考。但是,看了《人民日报》8月3日和4日发表的两个走向截然不同的文件,不禁心潮翻滚,不能自已,所思所感,一吐为快。   (一)两个对立的文件   这两个文件,一个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个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修订后的《出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前者反映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前进步伐,虽然只是很小的一步,也是值得高兴的;后者则体现着文化专制主义对改革的顽强抵制,铜墙铁壁,寸步不让。   改革过程出现两种不同的走向,反映了改革反改革的对立和民主反民主的对抗,这是近几年最高权力机关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经济领域的两个“36条”和对房地产业的调控,行政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最近的“三公”经费公开,都说明改革的稳步进展;而在政法领域和文化思想领域,却是专制的加强和压迫的加深。贪官污吏狼狈为奸,鱼肉百姓,对反抗者动辄武装镇压;许多维权律师和异见人士横遭监视、盯梢、囚禁,甚至判刑入狱;成千上万抱冤上访者被截访、殴打、拉回原籍关押,甚至被送进精神病院;专制统治造成的冤假错案,遍布全国。对舆论的控制更是不断加紧:报刊的重大选题,都必须报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许多有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的著作,被列为非法出版物,或明令取缔,或借扫黄打非之名查禁没收;各地发生的重大事故,不许报刊自行报道。这些都是同改革背道而驰的。   这两个走向的最显著差别,在于前一走向,即改革的民主的走向,往往受到权贵势力的干扰、阻挠、抵制,因而虽然有着比较完善的设想和规范,却总是收效甚微;而后一走向,即反改革反民主的走向,则由于权贵势力盘根错节,相互勾结,虽然同“以人为本”的原则相悖,却可以横行无阻,得不到应有的遏制。这个状况反映了在朝的改革与反改革、民主与反民主的力量对比悬殊。因此,改革的前景不容乐观。   (二)“三公”经费公开和政务公开   《意见》发表在中央各部公开“三公”经费的时候,是意味深长的。根据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98个中央部门中至今已有92个部门公布2010年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虽然公布的内容一般都过于简略,没有说明支出的根据,统计口径也不一致,受到民间的广泛质疑,但公布“三公”经费本身就是一个应该肯定的进步。   为什么这样说呢?   政治体制改革应从哪里突破?这是许多改革者苦心探索的重要问题。1986年邓小平曾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明确规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但党政职能分开意味着政治权力的转移,党将放弃凌驾于政府和社会之上的地位,一党专政将被逐渐淡化,许多领导人的既得利益将会遭到损害。因此,它的推行必然会遇到强大的阻力。即使没有1989年的意外悲剧,也将难以顺利开展。   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一个绕不开的关键是建立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机制。由于体制内的普遍腐败,党政机关自身的制约和监督软弱乏力,很需要体制内外密切合作。合作的渠道,最好当然是民间的报刊和社团。但要开放报禁社禁,谈何容易。我们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大声疾呼,却不能指望它近期就会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而在需要公开的信息中,“三公”经费是公民最为关注的项目。它同申报个人财产相比,震动较少,阻力也不大。但它可以引起民众的重视和评论,实现在朝在野的内外交流。目前在网络上和报刊上的热烈讨论,说明它确实有助于官方和民间的互动交流。特别是审计署,在提交了一份比较详细的“三公”帐单之后,最近又公布了该署2010年的绩效报告,告诉公众钱是怎么花的,让大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价。如果这个做法能为其他部门仿效,就可以为公众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并且将有效地促进朝野的交流合作。为此,可以考虑根据公众的评论和建议,制定有关公开“三公”经费的实施细则,使这项措施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这个时候发布《意见》,在时机的选择上是十分得体的,对于进一步深化“三公”经费的公开和全面的政务公开,可以产生相互促进的效果。在这个《意见》里,我最欣赏的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这就是说,今后的政府工作,只要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原则上都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民众公开,只有在特殊的例外情况下,才被允许不予公开。其他如“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等等,都是具有改革意义的,问题在于如何落实。为了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一方面有必要把这些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以便贯彻执行和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还要防止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和阻挠,不能让这个意义重大的改革措施流于形式。   (三)令人大失所望的《出版管理条例》   《人民日报》4日发表的那个《条例》,是一个使人大失所望的文件。原来的《条例》自2001年发布后,批评之声就不绝于耳。这个本来应该是贯彻宪法第三十五条的出版自由的法规,实际上成了限制公民出版自由的恶法。人们呼求着、期待着有关部门修改它,化恶法为良法。可是这次根据国务院决定修改的《条例》,不但没有删除或修改那些限制出版自由的条文,相反,还加强了监管的力度,增列一章“监督与管理”,把原来只有一条的内容,扩充为五条。而原来那些带有限制性或专制主义色彩的条文,却都没有修改。   我们现在不妨再一次地审视这些遭到许多公民强烈反对的条款。   《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这里提出制定条例的主旨,首先是“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第三才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这就为整个《条例》定下了调子,它是为加强管理和控制而制定的。第三句话不过是一个幌子,“公民依法”才能“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这个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依什么法呢?就是像《条例》这样体现专制主义意旨、限制公民权利的恶法。如此这般,一个本应贯彻宪法精神,保障公民权利的法规,就转变为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了。   第三条:“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里的“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这次修改时增加的。我早就指出,“三个代表”的荒谬已经使它成为世界性的笑柄,出版活动居然要以它为指导,这样的出版物未免太可怜了。   第七条规定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查封或者扣押”有关的物品。这几年的许多事实表明,这个“涉嫌违法”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它可以加在任何与指导思想不一致的出版物和民间团体上,进行“查处”、“查封或者扣押”,从而扼杀真正具有创新意义的著作。   第二十条: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期刊社的重大选题,均需经省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这一报备重大选题的规定,把出版社和杂志社牢牢控制在主管部门所允许的范围内,并且为主管部门提供了任意处罚出版社和杂志社的机会。   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印刷或复制出版物的单位,须向省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过审核许可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方可从事印刷或复制业务。第三十二条还规定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委托印刷或复制各种出版物。这样,就剥夺了非出版单位和任何个人印刷或复制作品的权利,这是典型的文化专制主义。   《条例》多处提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似乎它是主管出版的最高权力机关。这个最高权力机关是新闻出版总署吗?不像。是文化部吗?也不像,因为他们在很多情况下4是奉命办事。是中宣部吗?它发号施令,却不是行政部门。这个“主管”着、控制着公民的出版自由的部门,文件里却根本没有提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四)改革的前景   《人民日报》在前后两天里发表了这样两个倾向不同、相互对立的文件,反映了高层领导集团里两种势力的矛盾与对抗。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来,高层的改革势力持续地为推进改革和政治民主化作出不懈的努力,但他们始终处于劣势,遭受着反改革反民主的权贵势力的抵制、排挤、打击。因此,他们的努力往往以事倍功半、甚至是劳而无功宣告结束。   公开“三公”经费和发布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无疑也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实际措施。但“三公”经费的公开是否能够普遍化、制度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否能够落到实处?现今尚在未定之天,渺茫得很。广大民众经历过太多的期待和失望,以致许多人现在对权力部门不抱任何希望。这是不难理解的,毕竟,当政者没有兑现的诺言太多了。这是因为,在朝的主张改革和民主的力量太薄弱了,而反改革反民主的权贵集团则占取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权、执行权。民主性的改革设想得不到有力的支持,“政令不出中南海”;专制性的决策却由于权贵势力的上下纠结而畅行无阻。这就是现实,无可奈何的现实。   不过,进入新世纪后,拜现代科学所赐,一个崭新的社会力量开始介入中国的政治生态,这就是互联网。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导致收容恶法被取消后,人们逐渐认识到网络的作用。随着网民队伍的扩大和微博、手机作为信息工具的广泛应用,普通老百姓在网络上获得了真正的言论自由。老百姓不需要代言人,他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发言权。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却至今没有兑现。现在,统治者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封锁、控制的言论自由,已经被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突破了。微博和手机为民众提供了言论自由的广阔天地,它不仅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而且开辟了民间和在朝的改革力量进行交流合作的渠道,使改革出现一线曙光。   曙光之后会不会是金光万道的朝霞?这个前景还十分模糊。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结构和决策趋势,现在还很难准确判断。但是,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微博和手机将在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个有利于改革和民主的民间社会力量,将支持在朝的改革势力,与之进行有效的互动合作,形成推进改革的联合战线,共同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从而逐步扭转体制改革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里的停滞状态,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这个发展趋势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00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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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冉云飞拘禁近半年后获释 天网要求归还五一二地震资料(图,视频)

四川作家冉云飞经过一百多天的拘押后,被改为监视居住,星期二深夜回到家中。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被释放后仍不断遭到骚扰与打压,当局扣押其五一二地震事务的相关资料,又派人威胁民众不要与其中心义工往来。 图片: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 ,四川作家冉云飞 。(心语提供) 视频:2011年1月12日,冉云飞被刑拘前的一段视频。(Youtube) 今年二月网上号召中国多个城市举行茉莉花集会开始,许多维权人士与律师被逮捕或失踪。自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上星期重获自由后,四川作家冉云飞情况更引外界关注。当局指冉云飞组织及散布「中国茉莉花革命」信息,2月20日下午把他从家中带走,2月25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 冉云飞被关押171天后,转为监视居住,于星期二晚上十点左右回家。本台记者星期三多次致电冉云飞手机及家中电话但均无法接通。 媒体人贾葭告诉本台记者:“我觉得应该释放,监视居住都是扯淡,本来就不应该关,这不是我党的恩赐,就应该连监视居住都应该取消掉,而且他已经是很温和的居然还被这样,很开心的是因为没有受到那种折磨了。” 北京学者萧瀚表示,冉云飞才华横溢、一身正气,为推进中国的自由与民主宪政事业做了很多事,他是在为我们每个人受难。在继续抗议黑帮作恶的同时,也祝贺无辜受难者冉云飞至少暂时脱险。 同样在四川的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在重获自由后不断受骚扰。上周四上午被辖区所在的温江区云溪派出所传唤六个小时,公安要他放弃为地震灾民维权的要求虽然遭到拒绝,但涉及地震难属资料及灾后重建资料却在当天遭警方扣押。星期三凌晨,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其网站发表声明,希望当局即日起停止对任何组织及个人参与5.12地震相关事务工作的骚扰,并做出相关国家赔偿。 黄琦星期三向本台表示:“我们要求当局在五天里作出回应,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也没有向官方获取资料,我们是软弱,所以他们才一而再的来找我,不仅来找我,还找那些老百姓谈话,叫他们不要和黄琦往来,黄琦是跟外国有勾结。” 黄琦表示当局近日派了不少人跟踪天网义工,并以“治安检查”、“查易燃易爆品”、“办理暂住证”三度骚扰他。期间,官方人士还与数十民众约谈,说天网义工为“卖国贼”,恐吓、威胁民众停止与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往来。成都市温江区农村维权代表王彬如和吴勇星期二上午去温江区法院领取文件时发现有人跟踪并且车内藏有钢管等凶器,于是致电110报警,期间一百多民众聚集抗议官方的跟踪做法。 温江区国保大队队长其后抵达派出所,向王彬如和吴勇承认是他安排人员对他们进行跟踪并且已经持续了四天。王彬如就此向本台表示:“他们有两辆车跟踪,还有其他骑电瓶车的,还有些非常隐蔽,还叫我不能跟黄琦这样的人来往,我说黄琦是中国公民,他的两次刑期大家心里都清楚,他这样的人我一样会跟他一起工作一起吃饭,他说你再跟他一起厮混,到时候我们取得证据,我们就会将你们一起一网打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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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官媒英文版专访艾未未 冉云飞改监视居住回家

北京艺术家艾未未在6月份取保候审后,首次接受大陆官方媒体专访。另一位在当局打压民间以防茉莉花风波中被捕的四川作家冉云飞周二则转为监视居住,而另外两名同期被捕异见者丁矛和陈卫命运仍悬而未决。 图片:官方《环球时报》英文版刊登艾未未的独家專訪。 冉云飞成都家中旧照。(截图/丁小合成) 北京官方媒体《环球时报》英文版周三刊出对艾未未的独家专访,引述艾未未说:“透过激进的革命推翻国家政权并非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法”,“重要的是科学民主的政治体制”   对于在艾未未获假释时官方新华社报道说他已签字承认偷漏税并同意偿还欠款,《环球时报》专访引述艾未未称,曾签署文书但并非认罪书,而作为艺术总监他没有注意公司的财务情况,如果证明违法,他接受惩罚。   艾未未还对该报说他“永远不会避开政治,因为没人做得到”,他“永远不会停止对抗不公”。   《环球时报》报道称,艾未未在这次6小时的“独家专访”中看上去轻松、健康,他强调不提被羁押期间的情况。   法新社报道指,此次《环球时报》访谈中艾未未用一种跟平常不同的口吻,并未对政府做出批判。该社询问艾未未接受《环球时报》采访一事,艾称“这是《环球时报》的安排,而且事先已经过上级查核”。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英文版的访谈并未出现在《环球时报》中文版的环球网上。   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认为不管是否官方刻意安排,艾未未能重新发出声音是好事:“我觉得他只要说话就很好,不管是对谁,我个人感觉有老艾的声音对这个世界是不一样的,不管从哪儿发出来。”   艾未未4月3日被捕,6月被取保候审,据悉条件包括不接受采访以及不在网上发言,他一直保持低调,直至本周恢复在推特(twitter)上留言,更称受其牵连而被非法关押的刘正刚、胡明芬、文涛、张劲松,无辜地承受了巨大的精神蹂躏和肉体折磨,同时也呼吁继续关注仍被囚的维权人士,周二他还写道:“如果你不为王荔蕻说话,不为冉云飞说话,你不仅是一个不会为公平正义站出来的人,你没有自爱。”   同样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的四川作家冉云飞,8月9日晚上被当局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送回家中。   他的妻子周三转告本台,他目前不便接受采访,感谢外界的声援:“他现在不方便说话,一切都很好,然后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也谢谢你们。”   冉云飞在今年二月网上出现号召中国茉莉花革命首次行动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检察院批捕时罪名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六月,该案被以证据不足退回,直到本周回家,他被拘押近半年。   周三曾与他通话的浦志强律师说:“我今天早上跟他通的话他是昨晚回家的,他的精神状态我认为很好,说话的声音也很足和原来一样。我还是欢迎成都方面把冉云飞监视居住让他回家这样知错就改,本来就不应该发生对冉云飞这个事,批评政府是为政府好,怎么就不知好歹呢?任何仅仅因言论和发表看法和有自己的想法都不可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要想一个理由去收拾谁,做错了也不要一意孤行,能改也是个好事。”   与冉云飞同期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抓捕的四川异见人士丁矛和陈卫,案件此前也分别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丁矛的律师冉彤周三告诉本台:“丁矛的案件上次他们告诉我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没有能会见当事人,的确是没有什么理由。我也跟检察官沟通,希望下一步我们能按照法律规定见到被告人。”   另据知情者告诉本台,陈卫案件此前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后,8月5日再度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与此同时,该案也一样至今不准律师会见及阅卷。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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