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

中国: 温家宝表示人民渴望民主无法抗拒言论自由不可或缺

温家宝表示人民渴望民主无法抗拒言论自由不可或缺 温家宝10月3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专访 CNN 作者 法广 中国总理温家宝再次发表有关民主和言论自由的谈话。温家宝10月3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专访谈论时说,贪污和通货膨胀可能不利中国稳定,言论自由不可或缺,人民对民主的渴望“无法抗拒”。 他说:“我认为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论是迈向开发的国家,或是已经强盛的国家”。他说:“所有中国人和我都拥有以下信念,即中国会持续进步,人民对民主的企求和需要无法抗拒”。 温家宝还说:他相信,“贪污和通膨会不利我国政权”。 他说,任何开放措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以维持秩序。他也同意,中国高层对于经济泡沫保持高度警觉。 温家宝在访谈中,漠视外界指责北京打压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批评。温家宝坚称中国共党领导阶层正在调适。他说:“所有中国人和我都拥有以下信念,即中国会持续进步,人民对民主的企求和需要是无法抗拒的”。 温家宝称,在人口约13亿的中国,有4亿人使用网路,高达8亿人拥有手机。他自己也经常上网。他说:“我在网路上看过严厉批判政府工作的评论,但也有对政府工作的称许”。 � tags: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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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维辰调任中宣部副部长

这部被称为弘扬主旋律的“小制作、大主题”影片从一开始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上将、 中宣部 副部长申维辰、中共新疆自治区委副书记杨刚、总政宣传部部长周涛少将、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等均以不同形式勉励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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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诽谤、国家机密、删贴和言论自由

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原则。言论自由是针对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论的标准,其最大目的就是为了监督政府,所以与其说是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论的标准,还不如说是老百姓监督政府的标准。   1、中国人很多爱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动不动就说绝对,妄图通过说明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来否定言论自由,世界上确实没几样绝对的东西,我们更不不需要动不动就讨论什么东西是不是绝对的。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党员?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大公无私?   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限制?   却单单强调: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这就像是企图通过说明,世界上所有白色的东西都不是决对百分之百反光,来证明世界上没有任何白色的东西一样滑稽可笑。难道说因为黑色和白色的东西都不是百分之百吸光和反光,所以就能说说黑和白都是一码事了吗?这种说法,是想让人潜意识里形成白和黑差不多,以达到混淆是非的目的,这就好比说因为有警察的世界一样有犯罪,所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法制,以暗示警察和法制对付犯罪没用多大的用处,所以大家也就不要要求要什么警察和法制了一样荒唐。   2、中国人很多爱犯的第二个错误是认为:言论自由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又一个误解。   其实言论自由应该有的标准是:   仅仅除了允许针对普通个人的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大家必须注意。   第一、是针对普通人,这是相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还有公众事件中的相关的人来说的,比如总统,NBA名星,影星,民间的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   以美国为例,美国法律规定:   官员和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因为如果批评和评论、监督政府官员,要求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要有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百姓还怎样有效的监督政府官员呢?同理,如果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及公众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么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么能在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呢?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以继续造谣。所以在美国你几乎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却有一大堆这种名人打名誉权官司的。   第二、是必须针对个人,也就是说,就当骂的是普通人,但是如果骂的是一个群体,比如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或者河南人,广州的无业游民,或者那个学校的老师们,这些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或者一个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以群体为单位评论各种社会现象,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群体进行评论的话,我们又怎么能够评论我们的社会呢?比如我批评说:“我小孩的学校老师都是只知道收钱,不会教书的垃圾”那个学校就因此说我损害了他们的学校老师的名誉,要和我打官司,大家说要是这样,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呢?人们又怎么能够通过言论的评论参与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呢?以美国为例任何评论政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   第三、必须造成实际损害,我举一个例子,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萨达姆没有死,那个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无奇不有,曾经发生过对一个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调侃的报道,这个教授后来提起民事诉讼,结果是,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另外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之间的斗嘴和骂架也很少有人去打官司,就是因为实际损害很小,根本犯不着为这种小事去费神讨力打官司。   第四、只有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也就是说只有普通的个人受害者能提起诉讼,政府不能因为言论对老百姓进行诉讼,老百姓任何评论政府的言论都是自由的。也就说即使布什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前面我们已经说了,他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政府的钱去为自己正名。   3、中国人爱犯的第三个错误是认为:只要是涉嫌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有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不能说。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现代民主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政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有责任保住自己的机密,但是作为监督政府的老百姓和媒体没有这个责任。当然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或者组织没有和政府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只有那些与政府签署了保密协议的政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政府雇员),并且政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这样的人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政府规定为机密的内容保密。   这条不仅适合于政府和政府雇员(包括军人)之间,也同时适合普通的公司和他的员工之间,其实看看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经常公司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 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连受理都不会受理的。   同样道理凡是没有和政府自愿签署保密协议的老百姓或者民间组织或者媒体和公司都没有为政府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说简单一点,对于我们老百姓,我们既不是政府的人,又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我替你保密,何况政府是我们老百姓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我们老百姓不放心的了,万一老百姓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政府可能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政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理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我们,甚至让我们蹲监狱,这还了得,所以说保密这档事儿,那是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没有替政府保密的义务。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感到疑问,那美国政府把某些资料列为机密文件干什么?关于这点其实很好理解,首先这是美国的行政部门内部制定的机密条令,这种条令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因为他仅仅在美国政府内部有效,也叫行政法令(只在行政部门内部有效的条令,说得通俗点就是政府内部纪律),政府自己制定的规矩是管不了民间自由的老百姓和媒体的。至于政府怎么保密,那就只有靠政府自己管好自己的人了。   看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伊拉克战场上的有些记者报道的内容要通过军方审查后,才能发表了,其实这些记者都是自愿和军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就包括记者到军队内部进行采访和所有要对外发表的信息,都必须通过军方先审查,当然作为回报,军方会为该记者开放一些军事行动,甚至提供战斗车辆让其跟随军队到前线方便采访。否则军方可以不允许记者到军队中采访,为了获得这样的采访机会,有很多记者都是愿意签署这样的保密合同的,当然这不排除某些不怕死的记者自己跑到前线上去采访,没有和军方签署保密协议的,那这个记者要是弄到了什么机密内容要发表,那军方是没有任何权力审查和阻止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个把美军运送死亡士兵遗体的照片,发到报纸上的飞机运输公司员工会被解雇,因为和美军合作运输军事物资和人员的飞机运输公司是和美国军方签署的有保密合同的,不能泄露任何运送的东西的任何信息给外界,当然这个公司和他的员工也是签署的有这样的保密协议的,所以发表照片的那个事情,飞机公司员工被解雇其实还算好的了,因为她这就是违反了保密合同的行为,幸好该照片的信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要不然他会吃官司,飞机公司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美国法律规定记者或媒体没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其获得的信息(包括政府的机密信息)的消息来源,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作为监督政府的媒体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责,在道义上,受访者好不容易冒着风险接受了你的采访,你还要出卖她,这也太让记者在道义上为难了,民主制度的原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可能大的保障媒体和老百姓监督政府的权力,大家想一想,作为为大家办事的政府有权力瞒着老百姓做事,把一些事情列为机密,如果还不大大加强民间的监督,这个政府就极有可能在暗箱chao作下,迅速蜕变成为化老百姓钱,又不干事的腐败政府。至于美国政府自己要怎样找出泄密的源头,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或者加强自己的内部保密工作。   我这里还可以举一个美国的例子,当年有一个原子弹的爱好者,自己写了一本书叫做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想在报纸杂志上连载,后来被美国政府知道了,一看都是保密内容,就到法院起诉,这案子在当年闹的非同小可,因为这可是威力巨大的原子弹,连法官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办,可见美国人在遇到紧急的新问题的时候脑袋也会犯糊涂,后来就开始打官司,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政府方的检察官说被告泄密,法官问泄密了什么内容,政府方回答,泄密的内容是保密的,不能告诉你,法官又问,能不能在他的书里指出来,是那一页,那一行?政府方说,这也是机密,法官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说原告泄密了机密,政府方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机密,大家看看这个案子还怎么审),最后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翻翻这个案子的资料看看,很有意思的,我就不赘述了。   4、中国人爱犯的第四个错误是认为: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能随便说,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不知道这是汉语的语言丰富性呢,还是语言表达不准确,人们经常容易混淆这样的概念,之所以会出这样的问题,根源在于我们经常所说的公共场所其实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真正属于“公共的”场所,比如街道,广场,开放的公园等等。属于这这类的地方一般大家都不会搞错。   第二类准确的称呼应该叫“准公共场所”,它仅仅是公众能够活动的但是并“不归属于公共的”比如候车室,电影院,这些场所虽然公众能够活动,但是其实他仅仅是某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场所而已,它的归属权属于某个公司,在这些场所经营者当然有权力制定某些规章制度来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这就好比说你开了一个餐馆,我却没有经过你允许,天天到你的餐馆里面吆喝买报纸,还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是荒谬的,因为这个所谓的公众场所并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你或者你的公司买或租下来的属于你或者你的公司的经营场所,在这些地方如果因为你的言论导致经营者受到了损失,你是必须赔偿的,所以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飞机里面某人喊 “劫机”是犯法的(即使他并没有劫机),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电影院里面乱喊“失火了”是不允许的,是犯法的。   属于准公共场所的地方还包括某些属于政府的办公场所,比如政府办公地点,法院,议会等,这些地方也属于第二类,甚至只有经过政府允许或批准才能进入,道理也很简单,这是政府工作人员专门办公的地方。这也就是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美国那个“反战母亲”会被逮捕,因为你可以在政府办公楼外天天喊,但是你不能闯到政府办公地点里面喊,反战母亲就是闯过白宫前面的篱笆进入政府办公区域被捕的。   当然他另外还有几次被捕是因为闯入“私人地点”,比如闯入布什家的农场,这当然也是犯法的。因为这些地方属于“完全的个人”   5、中国人爱犯的第五个错误是:公私不分,你我不分,把很多私人空间和他人空间当做公共空间,并要求自己在那里拥有言论自由。   说起来大家不相信,但是它在我们周围确确实实就经常发生。犯这种毛病最多的是认为QQ群和私人论坛应该有言论自由,但实际上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某个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其实是一样的,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当然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那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也一样。   同样的道理中国很多人认为报纸是公共空间可以随便说,这就是典型的你我不分,报纸的言论自由是指——拥有报纸的人可以在他自己的报纸上言论自由,并不是说你可以在别人的报纸上随便说,要是可以那样,那不就成了你强迫别人说你想说的话?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的自由,其实不止911的时候,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才能发表的,只是911的时候,事件发生的突然,很多以前可能基本同意发表的文章都得不到发表而表现的比平时突出而已。因为报纸(也包括所有属于某个组织和公司的媒体,当然也包括某些媒体开办的论坛)不是归属于“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组织或个人的,这样一来很多中国人就会认为既然媒体不能随便说话,也就没有什么言论自由了,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要回答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讲:   首先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是指你有自由说话的权利,但是绝没有强迫别人说话的权利,更没有强迫别人按你的话来说的权利。   其次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政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政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政府不能表态,政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和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只要做到了这些,这就是言论自由。   总结一下,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在自己的“私人领地”和“公共场所”有自由说话的权利,政府管不着,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从而可见qq群踢人、论坛删帖、媒体不刊登某篇文章和广告,这些都是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而不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组织建自己的即使通讯网络、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出版书籍、传单、报纸等这样的行为。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甚至是致命的错误,在这里要单独提出来——很多追求自由民主的中国人经常性的犯一个致命错误,这个错误在上面的内容已经部分涉及到,就是认为“言论自由就是要给人说话的权力”(尤其在谈自由民主的时候),这句话看似正确,其实完全错误,其实这句话光字面上就前后矛盾。首先说话的权力不是某人“给”的,如果需要给,这恰恰说明此人根本没有这个权力,需要别人给他,授予他这个说话的权力,既然权力需要别人给,怎么能说这人在这里有说话权,怎么会有言论自由?所以首先要去掉“给某人……权力”的意思,改为“某人有……权力”,另外就是要加上一个地方范围——“完全的公共场所 ”,什么叫做完全的公共场所,前面我们已经解释过了,这样这句话就变成了:“在完全的公共场所,任何人都有说话的权力”这样才正确。   那么在准公共场所这句话成立吗?答案也就是否定的了,因为在准公共场所,言论自由的提法根本就不正确,某人说话的权力确实就是别人给的,或者说授予的,所以应该说“在准公共场所,人说话的权力是由该场所的主人(控制者)授予的”。   比如在公司里面,允不允许说话,谁可以说话,是由公司的所有人老板说了算,   ——客运公司规定驾驶员不得和旅客闲聊。   ——电影院规定观众不得大声喧哗,甚至规定关掉电话铃声。   比如某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会议或者聚会,开办的聊天室,建立的QQ群,允不允许说什么话,谁允许说话,也是由该组织或者个人决定或者说授权的。   ——新闻发布会哪个记者有权力提出问题,是由该新闻发布会的举办方(一般为新闻发布人自己)决定的,而不是任何记者都有权提出问题,   —— 美国共和党的大会里面一般是不允许民主党人来发言的,除非得到共和党大会的邀请,不过美国的两党本来就是进退自由的,任何一个民主党的成员都可以今天退出民主党,明天马上就加入共和党,要是有人冒充共和党人去共和党大会发言,说的都是共和党人反对或者不想听的观点,这时台下的共和党人就会起哄,给这个人喝倒彩,叫他滚蛋,甚至把鸡蛋,冰淇淋扔到他脸上,因为这个大会的主人恰恰就是台下的听众。   其实要理解这个问题很简单,这些准公共场所其实是应该属于他的主人掌控的,主人让不让某人说话自然应该由主人决定,如果主人不愿意听,他人却要强行发言,其实是剥夺了主人的权力,言论自由是指(在完全的公共场所,和自己的媒体和组织里)人有说话的权利,但是他人没有在本属于你的媒体和组织里强制发言的权力,更没有在本属于你的媒体和组织里强迫你听他人发言的权力。   所以说在QQ群,聊天室,会场等地方,谈自由民主的时候,对某人禁言,大家不听某人的言论,甚至把人驱逐出去都是合理的,不能以“大家都是谈自由民主的,所以应该允许别人发言”作为借口,让大家听些大家都不想听的话当误时间,因为这句话本来就是错的。   尤其是最后一点,非常重要,虽然内容和前面有些重复,但是我还是单独把他拿出来强调,现在很多搞自由民主的人群里,讨论问题经常被破坏就是因为这句话—— “都不允许人发言,还谈什么自由民主”,大家千万不要上了这句话的当,比如在博客。你别忘记了,你是在别人的“私人领地”。容忍你,驱逐你,限制你,是别人的权利和权力。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捐赠《政府解密》,帮助我们尽快上线!Paypal账号: Donate@UploadLeaks.com 广而告之: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http://bit.ly/YesVPN 威众安全路由器,硬件翻墙解决方案! http://bit.ly/9T4y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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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既然我们实话实说”

温总理在接受CNN记者Fareed Zakaria采访的时候,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你能否真正成为一个强大而且创新的国家,如果在自由言论上有这么多限制,网络被审查? 温总理面不改色不紧不慢地说道:“我认为自由言论对任何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不管是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来说。自由言论已经被写入中国的宪法。我相信你对中国的情况不是完全了解,中国有四亿网民,八亿手机用户。他们能够访问网络表达他们的观点……” 记者再问了一个问题:“温总理,既然我们实话实说,当我到中国试图使用网络,发现有很多网站是封锁的,要得到信息十分困难。…” 温总理想都没想,继续不紧不慢说道:“我相信我和和所有中国人民有这样的信念:中国会继续进步,对民主和自由的希望和要求是不可阻挡的。我希望你能够渐渐看到中国的持续进步”。 ……省略部分就直接看英文原文吧。我感觉温总理的回答基本上还是一个老调子,即用 上网人数多 来“佐证”中国的网络是开放的。当对方更尖锐地举出网络封锁的例子之后,他就用一个宏观的信念勾画出“中国自由言论”美好的明天。 我不怀疑温总理对自由言论重要性的理解。 问题是这个明天为什么不是现在? 我觉得问题不是单单问给温总理的,还是对所有的网民的:为什么我们的反抗力量还不足以迫使这个政府实现在宪法里面的诺言?为什么刘晓波因言获罪被判了11年却得不到足够的反对让这个政府认识到他们是在违背国家的宪法? 这一段采访的视频和完整英文: http://www.cnn.com/video/#/video/world/2010/10/01/gps.wen.china.censorship.cnn ZAKARIA: You – you speak, in your speeches, about how China is not yet a strong and creative nation in terms of its economy. Can you be a strong and creative nation with so many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 the Internet being censo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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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保与斯塔西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该庆祝,还是祭奠,抑或诅咒。但我还是给父亲——一位61年中共党龄的老八路致电问候。这是他及他们庆贺的日子,这个事实,我无法抹杀。但这个日子对于我的全部意义,除关乎父子感情,还意味着不自由——人身自由与写作自由。恰好偶然翻到这篇文章,转载并评述。     如果你不知道斯塔西,那么可曾知道契卡?这两个都是臭名昭著的社会主义老大哥东德和前苏联的秘密警察组织别称。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换个叫法——国保。国保属于警察系列,他们每天进出公安局大门,但是很少穿着警服,行动诡秘,面目模糊。他们专干违法之事——这话有些诋毁这些国家公务员,准确地说,应该是他们具备超越法律的执法能力,可任意剥夺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跟全国各地许多国保打过交道,但更多的国保躲在背后秘密窃听、跟踪监控,他们从不会露面。手机和互联网是最为简捷的监控方式,当然还有其它秘密方式。对于重点人群——持不同政见者、异议人士、作家、媒体工作者、法律人士、上访者、宗教人士等等他们认为有违维稳的力量,有不同的监控和限制方式。他们会去你的家人、同学和朋友处调查——了解他们的收入状况,与你如何来往,谈过什么,你现在哪里……当然他们会发展线人,现在最为时兴的的叫法叫“信息员”——可能是你身边的每个人,包括亲属与同事。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找你喝茶吃饭;他们文质彬彬,措辞得体,甚至会与你主动握手、问好、道别;会给你递香烟、倒水。但是,他们可能转眼就会罗织罪名,将你送进监狱;可能指使不明身份者将你揍得头破血流,让你无法指认行凶者。总之,国保跟下文的斯塔西所有手法惊人的一致。   互联网非常伟大,有些网友制作了百度词条 国保 ,照录于此。   基本信息  国保属于公安系统的一个警种。公安部一局就是国保局,省厅和直辖市市局下辖国保总队,地市局和直辖市分局下辖国保支队,县市(区)设国保大队。    职能  国保大队负责组织侦察、处置所辖地区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线索;及时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苗头;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邪教、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查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敌对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社情、政情动态;加强对秘密力量和信息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监管;对重点部门、对象和重点部位开展安保。(职能实质上与西方国家情报机关下属的国内安全机关一致)   工作方式  主要的工作方式包括侦查、劝说、软禁、拘押乃至刑讯等,对象包括反动份子、非法组织以及上访者,在行动时时常采取突击、秘密的方式。这些方式体现了国保支队的特殊性质。如该大队采用普通办案方式,工作便无法顺利开展。    成员与专业书籍  国保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不少人毕业于公安院校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国保支队的主要专业书籍包括:《国内安全保卫学》、《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新版法律文书制作指南》等。   扩展阅读: http://baike.baidu.com/view/2535288.htm?fr=ala0_1   原载南方周末,标题《 永别了,斯塔西——参访前东德秘密警察总部》   “ 在民主德国的生活中,没有一块空间是史塔西所不能间接、或者在‘政治操作下的合作’形式中直接参与。”在柏林墙倒塌前的约30年里,东德平均每天有8人以“破坏国家安全”的罪名被逮捕。   自1992年1月起,普通德国民众便可查询自己的秘密警察档案。然而超过600万次申请,带来了一场残酷的政治洗礼。线人们不断被曝光,并遭到无情谴责,但东德人也一次次陷入道德困境:对特定环境下的选择,人们有权批判吗?   2010年1月15日,柏林的高尔基剧院——前东德的国家剧院——举行了一场独特的纪念活动。   20年前的1月15日,示威者从各个入口涌入东德国家安全部大院。柏林墙的倒塌激起了人们的巨大勇气,他们高喊着“史塔西滚蛋”,砸烂了很多负责国内监视与窃听的设备,并且把大批文件和档案奋力从窗户抛到大街上。   成立于1950年2月的东德国家安全部,德文简写为“Stasi”,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情报和秘密警察机构“史塔西”。   德国联邦国家安全档案委员会的负责人比耶特勒女士说,1990年1月15日是东德向民主社会转变的和平革命的最重要的日子之一。   然而,史塔西崩塌后的20年中,人们又是如何向这段冻结的历史说再见的?        档案馆向公众开放的秘密档案,令空气里充满了让人不信任的成分。 图/CFP   “党的剑与盾”     东柏林的亚历山大广场已变成时髦又乱哄哄的商业中心,但由此向东,鲁斯彻斯街(Ruschestr.)103号,是一组庞大的灰色建筑群。49栋大楼,形成规则的封闭状矩形如围墙高砌,没有明显的门牌标识,1号楼在最里面。   二十多年前,这里是东德国家安全部总部,如今,这里是“史塔西”博物馆。   从大厅进入一层陈列室,有一座名为“党的剑与盾”的雕塑,这是东德成立20周年时,“苏联同志”赠予史塔西的礼物。而“党的剑与盾”正是史塔西的座右铭。   博物馆的宣传册写道:史塔西是“积极支持、实施党的决定”的工具,集秘密警察、情报机关和侦探组织,甚至犯罪起诉和审判准备功能于一身。“由于党想让其决定被广泛接受,但同时又不相信人民,所以在民主德国的生活中,没有一块空间是史塔西所不能间接、或者在‘政治操作下的合作’形式中直接参与。”   来自德国汉堡市的公务员Philips Rausch一面缠好围巾、裹紧身上的大衣,一面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里(东柏林)让人感觉真冷,整片建筑都是集权主义风格的,人很容易就被忽略掉……让人丝毫也不觉得温暖,加上展示品,让我似乎感到有冷风从背后吹过来,这真不是一种愉快的感觉。”   但Rausch同时觉得,博物馆给了人们一种生动的体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领悟到一些东西,我们绝不能重复这段历史”。 “我们无处不在”     博物馆的导游 Robin Wiliams告诉本报记者,每年大约有8万名游客来这里参观,其中六成左右是德国本地人。   史塔西博物馆一层主要展示用于监视和窃听的物品与技术,包括隐藏窃听器和照相机、监视电线线路、便于夜间拍摄的隐藏式红外线设备和隐藏武器的容器(如装有来福枪的手提箱)等等。   陈列品上方,史塔西的标语是“WIR SIND UBERAL”(我们无处不在)。   尽管史塔西的建立是师从苏联情报机构克格勃,但它也继承了纳粹时期盖世太保的经验和工作态度,以缜密和严谨作风,将监视监听工作“科学化”到极致。   各种技术和设备,其想象力令人叹为观止。从纽扣、水壶,到木棍、垃圾桶,甚至钢笔,监听监视设备无孔不入。   几名老人在参观这些展品时愤然抱怨:“太过分了!真是难以相信!”他们是东德的居民。   秘密警察监控的范围不单单是“敌对势力”的政治活动,从男女间的调情,到每星期倒几次垃圾,在超市买了何种口味的香肠都被记录在案。   当然,史塔西的工作不仅仅依赖技术,更依靠人。1959年该组织约有全职员工1.3万人,1974年有5.6万人,到1989年解散之前达到9.1万人。这意味着东德大约每160人中就有一名全职的史塔西。   此外,史塔西拥有庞大的线人(告密者)网络——它在各行各业的非正式雇员达17.4万名。这些线人被史塔西称为“与阶级敌人秘密活动作战的最重要因素”,“所开展之全部政治工作的绝对核心”和“同敌人作战时的主要武器”。   约翰·科勒(JohnO.Koehler)在其著作《史塔西:东德秘密警察秘史》中认为,为史塔西工作的总人数可能接近50万。   至1989年,东德有约600万人被建立过秘密档案,超过东德总人口的1/3。如同小说《1984》的情境: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从每一个关键地方向下凝视……老大哥在看着你。   瑞士教师Manuela和本报记者交谈了很久,但最后拒绝透露自己的姓,也不愿留下联系方式。“非常抱歉,我通常不是这样的人。”她说,“但今天在这里不知道是怎么了,似乎空气里都充满了让人不信任的成分,我不得不谨慎一些。” “从来都热爱人民”     博物馆第二层是最后一任部长埃利希·米尔克的办公室。至1989年11月,米尔克执掌史塔西长达32年,被授予大将军衔,位列东德统一社会党政治局。他自认为是斯大林主义者,宣称:“不是朋友的人都是反对我们的;反对我们的人就是敌人;敌人将会被消灭!”   在柏林墙倒塌前的约30年里,东德平均每天有8人以“破坏国家安全”的罪名被逮捕;而为了维持这个庞大的情报机构运转,史塔西也向西德“出售”政治犯。数十年间,被赎走的犯人约3.3万名,为东德换回近340亿西德马克。   同时,史塔西在内部文件中要求,“通过心理恐吓,对消极对立人士实施多种方式,逐渐动摇和改变他们的想法”。对人权活动家帕皮斯,史塔西派遣一位美男子与他的妻子建立“亲密关系”;而对于拒绝与当局合作的宗教人士艾格特,史塔西写匿名信散布谣言说他鸡奸男童,甚至授意医生开一种抑制精神的药,欺骗艾格特服用。   权力统治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官员决定什么事是允许的,什么是被禁止的,并且他们的强制意愿被党部、工会、国家机器、司法和教育系统执行。   史塔西部长米尔克是足球迷,他曾亲自下令组建柏林迪那摩俱乐部。该俱乐部连续10次夺取东德联赛冠军,连续36轮联赛不败。办法也很简单,联赛裁判通常会被史塔西带到监狱的会客室谈话。一位当事人回忆说:“他们告诉我,比赛时要做出‘正确’的决定……否则下半辈子就和监狱结缘吧。”   英国游客Annemarie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不明白,一个国家的政府和成年人怎么能用自己的智力和精力来做这样的事?……可以说有些孩子气。”柏林墙倒塌后,“清算”已不可避免。1989年11月13日的人民议会上,米尔克转而公开声称自己“从来都是热爱人民的”,台下嘲笑声四起。很快,他被逮捕、审判,最终在1995年才获得释放。2000年5月,曾经风光无限的米尔克在养老院死去。   当然,柏林迪那摩俱乐部也随着米尔克的倒台迅速崩溃。1989年的德国杯是他们最后的荣耀。 “我出卖了你,你出卖了我”     德国联邦国家安全档案委员会(BStU)收存的史塔西档案,书写材料112公里,转作胶片的材料47公里,图片、幻灯片140万张,影像资料16.9万份,碎片材料1.55万袋。   那些碎片是史塔西人员在1989年末,眼看东德政权崩塌而试图销毁的材料。当时由于文件实在太多,办公室的碎纸机全部不堪重负而损毁。在这些碎片被彻底销毁之前,它们被市民委员会幸运地抢下。   1991年12月,德国议会通过了前东德安全部档案法,规范了对前东德国安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处罚等方面。1992年1月起,普通德国民众便可以到BStU申请查询自己的档案。截至2008年,统计数字记录了超过600万次的各种个人申请、研究或媒体申请以及诉讼和犯罪调查等等申请。   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场残酷的政治洗礼。人们发现,告密者不仅仅是史塔西的秘密警察本身,自己的好友、邻居、亲戚,甚至社会上德高望重的政治家、大学教授、宗教人士,都赫然在列。   1987年的记录显示,当时东德作协的19位最高委员中,竟有多达12人是史塔西的线人。   这也是小说《1984》预言的结局:出于对“老大哥”的恐惧,主人公温斯顿和恋人分别背叛了对方。“在遮荫的栗树下,我出卖了你,你出卖了我。”   人们在震惊之余,猜疑、失望、仇恨、幻灭等等情绪蔓延开来,反目、抑郁、出走、离婚和自杀纷纷出现。  线人们不断被曝光,并遭到无情的打击与谴责,但其他公众也一次次的一起陷入道德困境:对特定环境下的选择,人们有权批判吗?   博物馆的导游Wiliams说,他有的朋友知道一定有自己的秘密档案,却选择不去查看。“他们选择宁肯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也不想影响自己当下的生活。”   “我知道很多人对于这段历史的过去仍然感到非常困难,20年来,他们仍然难以原谅曾经在史塔西工作或者卷入进史塔西的人……受害者仍然会感到紧张和恐惧。”Wiliams说,“有些人会对过去做的事感到抱歉,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他们在那样特定的时间做那样的事是正确的。”   2009年1月15日,德国总理默克尔来到BStU“档案馆”。这位出生于东德的总理说,秘密警察档案的公开,是增进人的和解,而绝对不是带来更多的误解和仇恨。   但诺贝尔奖获得者芭芭拉·米勒坚持称:“如果没有大多数东德人的沉默作为配合,这一体系断然不会如此有效运转……作为机会主义的盲从者,个人之所以与集体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在这种物质安全、社会安定的平庸图景中安于浑浑噩噩,其中之个人,则坚定不疑地服从于那种对简单及相对和谐之生活的欲望。”   电影《窃听风暴》中,知识分子的挣扎和对自由的向往打动了史塔西特工维斯莱尔,他最终背叛了自己的体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但现实中,扮演维斯莱尔的演员乌尔里希·穆埃的妻子,曾经就是史塔西的告密者。“这不是别人的生活,就是我自己的生活。”穆埃说。   史塔西博物馆的馆长甚至拒绝了导演杜能斯马克拍摄的请求。这位馆长说,因为剧本根本不符合事实——在史塔西几十年的历史中,像维斯莱尔那样“良心发现”的秘密警察,“对不起,一个都没有”。    感谢哥德学院(中国)提供相关帮助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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