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选举

一五一十 | 梁振英重视智库听取民情

作者: 纪硕鸣  |  评论(1)  | 标签: 时事观点 梁振英高举「适度作为」的理念,强调香港正处于转型时期,政府必须更新架构,改变施政思维,加强政策研究,让政策更具前瞻性;司局级官员也要到基层,与民众沟通,才能把握全局,考虑长远规划。 当选新一任香港特首后,梁振英却比竞选时更忙碌,他不遗余力推广政府重组新架构,坚持竞选时一贯的亲民作风,一周内向八个公务员团体解释重组理念、「落区」(到基层)不少于五次,他到新界的青衣区走访市民家庭,去沙田医院看望前线医务人员,广泛咨询民众意见。五月十八日,他在忙碌的行程中抽出时间会见香港百家战略智库的部分成员,阐述政府重组架构的理念之时,梁振英更强调处于转型时期的香港,其战略思考的意义,在落实政纲中「适度作为」的理念时,重视智库研究和政策咨询的重要性。 百家战略智库由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为主席,是吸纳两岸四地资深评论员及研究人才进行各项公共政策调查、分析及研究的民间智库,在选举中支持梁振英的政纲。五月十八日下午,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会见了刘梦熊率领的八位百家战略智库代表、分别来自不同媒体的资深评论员。他特意请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管罗范椒芬介绍了政府架构重组的构想,希望在政府架构重组的咨询中得到更多支持。 梁振英当选新一届香港行政长官后,认真思考香港回归十五年后面对的形势变化,提出香港政府改组后的架构:在政务司长和财政司长下设副司长、新设立文化局及科技及通讯局。罗范椒芬介绍,改组方案经过五道程序,包括政制事务委员会提出、内务委员会审议决议案、人事编制委员会批准额外职位、财委会审议拨款、立法会通过决议。期间将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咨询民意。 香港各界对政府的改组架构兴趣浓厚,更对梁振英重视民意咨询,亲自向各阶层推广改组理念表示赞赏。五月十八日晚间,梁振英来到北角,出席有五百多人参加的港岛各界联合会主办的政府架构重组咨询会,强调有信心众志成城,争取立法会在六月底前通过改组方案。勤力亲民的梁振英当选后继续走入群众,赢得市民高期望,最新的民调显示,梁振英的市民支持度升至逾五成六。五月十九日政府举行公听会,有三百三十三位人士热情参与,为广泛听取意见,政府在二十六日增加一次咨询会。 在与百家战略智库的代表会晤中,梁振英和罗范椒芬逐一回答了与会者提出的社会疑虑,对架构会否「架床迭屋」、「与常任秘书长的关系」等等作出回答。这个重组政府架构的方案是因应香港社会发展要求,因应业界对政府期待声音的回音。目前香港政府的架构,从行政长官到三司十二局,包括五个局有副局长及七八个政治助理,总人数不足三十人。梁振英指出,回归以后,香港的政治环境、传媒生态、民生要求、同内地的交往都发生很大变化,「现有的香港高官疲于应付日常事务,根本无暇考虑长远规划。旧有的架构官员人数,不足以应对香港今天发展需求,尤其是香港目前的政治环境。我们希望让司局长有全局的眼光,担当的角色,既多一些考虑民生、经济发展,但要把握全局」。 香港政府不同与内地的一般城市,是中央政府授权的高度自治区,其中本属于中央政府所做的,都要香港完成。香港有金融管理局、银监处、证监,有自己的货币、联系汇率,有自己的教育医疗政策,这些职能是东京、上海、台北、伦敦所没有的。梁振英强调,新政府架构的设计理念与西方民主国家的政府架构设计趋同。其核心价值,一是政治任命官员,二是公务员政治中立。这三十人组成的政治层级是明显不够的。梁振英认为,新架构十四个局,不知能请到多少合资格的副局长,如果每局都有副局长和一、二个政助,总人数并不多。「一个地区,架构如新加坡,但香港的政治环境可能比新加坡还复杂。」 梁振英重视研究和评论,他在《明报》有专栏,不久前还在报章撰写本次政府架构重组和零七年那次改组的异同。梁振英说,一九九零年基本法通过后,就组建了「一国两制研究中心」,「那就是智库,(但)香港智库发展的条件、社会环境是不理想的。这个社会不重视研究,更加不重视政策研究」。 「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曾经研究怎样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在中央「十二五」规划中就提到,中央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及贸易地位。梁振英认为,智库研究有前瞻性,有深度。「九个码头变成十八个码头,那是扩大,不是提升。」梁振英期许香港的航运中心要像伦敦,伦敦有船舶买卖、租赁、融资、登记及所有法律服务,有争议诉讼、调解、仲裁等。「作为国际城市,伦敦不靠海,却可以成为航运中心,做的就是战略,香港还是运输,做的是苦力。」 过去政府认为,市场是万能的,政府在市场没有角色,能做就做,不能做被淘汰也没有办法,政府觉得可以做的很少。梁振英指出,经常有一句话说,政府不能去挑赢家,这是生意人的事,这样的思维,政府就没有研究,没有发挥智库作用的空间了。「我在政纲中提出,政府要适度有为,体现在我们的产业要有发展的产业政策。我们改组商务及经济局,改为工商产业局,除工商外,还有服务、航运等。」 不能只依赖市场 不久前,梁振英收到推销的电邮,一个在新界种植有机玉米的市民欢迎一家大小一齐去农庄收摘玉米,给他灵感要去看看。「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并不想打领带、穿西装到中环上班,希望在大自然中赢得天地。很多人说,香港渔农业没有希望,但业内人士说很有前途。」梁振英认为,这需要智库发挥研究作用,过去只依赖市场,对智库的研究就不重视。 经常落区,接触香港社会底层,梁振英享受这样的决策咨询。他说,听取民众意见,可以吸收民间智慧。香港山顶和天水围聚集着不同的阶层,要接触不同行业就要到不同区域。不久前,梁振英来到东涌,听区议会议员讲东涌规划﹕「我相信比很多我们在办公室内的土地规划师要高明很多,地方智慧需要吸收。我要把自己带到他们中间,缩短与群众之间的地理距离、心理距离,还有政治距离。」梁振英强调,这在「民主国家都是指定动作,很正常,只不过,过去我们是公务员治港,没有去做」。 在特首选举期间,梁振英就开了香港民主选举的风气,当上特首后,他要开香港高官接近民众的风气。梁振英说,民众对高官有二种看法:一是你知道他们的困难,但没有帮他们好好解决;另一种看法是你根本与香港市民的生活完全脱节,民众面对的困难你根本不知道,更不要说帮他们解决了。「我认为,将来的政策部门不能再躲在办公室,必须到处走。我们有十四个局长、三个司长,根据需要,去民众中听,去讲。政府的难处也可以讲,大家明白,会合情合理的。」 让智库发挥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向亚洲周刊表示,百家战略智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支持梁振英施政。早前,他写信给候任特首梁振英,希望梁听取民间智库的声音,得到特首响应。梁振英曾经在五个疑似特首候选人中民望从最低到最高,靠的是他深入民众,靠的是舆论的支持,打天下需要这样,做天下同样如此,关注人心回归,需要发挥民意以及智库的作用。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 个评论 纪硕鸣的最新更新: 缓解老龄化宜放眼神州 / 2012-06-11 12:29 / 评论数( 1 ) 新班子「整齐上任」是大局是民意 / 2012-06-11 12:28 / 评论数( 2 ) 感受不一样的喀什 / 2012-06-06 12:20 / 评论数( 1 ) 泛民“拉布"损害香港利益 / 2012-06-06 12:20 / 评论数( 6 ) 中国经济滑坡需民企挽狂澜 / 2012-05-24 20:45 / 评论数(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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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中国评论 : 学者:特首诚信告危无损香港廉洁地位

香港特首曾荫权曾因接受私人款待接受立法会质询 香港审计署周四(5月31日)发表报告,称特首曾荫权本届任期内每次出国所住酒店的房租都大幅超过标准。 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郑宇硕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认为,曾荫权过去几个月内因在深圳租房、受富豪款待等负面新闻,诚信的确受到影响,市民对他的支持率下降。 郑宇硕说,曾荫权的种种不利消息,再加上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廉政公署调查的事件,使香港市民对官商勾结的不满具体化了。 刚刚过去的香港新一届特首选举,热门侯选人之一唐英年虽受到商界和北京中央政府的支持,却因自身的不利消息而最终落选。 当选的特首梁振英原本并不受北京的器重,与商界也没有深厚的渊源,却面临必须与商界“大和解”的现状。 郑宇硕分析说,这难免又使香港市民担心与怀疑,这是否会导致下届香港政府的政策继续向大财团倾斜。 不过,郑宇硕认为,尽管如此,香港仍然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有自由的媒体、和民主派人士的监督,因此,香港的腐败问题不至于像中国大陆那样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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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 | 坚持上诉到底为求维护选举公平

作者: 莫乃光  |  评论(0)  | 标签: 选举呈请 , 立法会 , 终审庭 , 上诉庭 , 原讼庭 , 谭伟豪 今天不少朋友看到关於笔者选举呈请在终审庭败诉的消息后向笔者表示关心,在此致谢。笔者一直坚持选举呈清到底,完全是为了釐清选举开支界定的法律问题;打官司当然希望贏,不过,也必须有输的准备。笔者尊重法庭裁决,但亦希望以此文详述上诉的过程和爭持的各方理据。 在我数年前决定就选举呈请上诉时,已清楚知道结果不会影响今届立法会任期的议席。有些朋友可能误会以为,笔者的官司是为了爭取这一届立法会的议席。事实上,笔者在二零零八年立法会资讯科技界立法会选举以三十五票落败后,决定因为对手的广告开支可能导致选举开支超过法定上限而提出选举呈请,当时当现有推翻选举结果的希望,不过,当高等法院原讼庭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判笔者败诉,当时立法会选举法例是一审终结的,其实笔者已经对推翻这届议席不传奢望。 上诉「法律升降机」纯为釐清法律观点 不过,笔者当时面对两个法律问题,感觉不能不要求法庭釐清:首先,为什么香港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呈请要一审终结,但特首选举或其他国家地区却普遍设有上诉机制?另外,笔者不同意原讼法官判决,认为相关的广告开支应该计算在选举开支之內,否则此例一开,以后有资源和大量金钱的候选人或政党,就可以横行了,选举公平性將受严重损害。 这样一来,笔者早已知道,为了釐清第二点的最终法律观点,先要挑战法庭把原来的立法会选举条例不准许对选举呈请结果上诉的条文推翻,然后才能对原讼庭的判决上诉,而无论在上诉庭那一方胜出,几乎肯定对方都会上诉,所以几乎肯定诉讼要达终审法院才会终止,计算一下来回时间,笔者早知即使最后胜诉,也不会影响这届议席的代表。 所以,笔者由二零零九年起,为了爭取釐清这两个法律观点,开始了漫长的「法律升降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上诉表示因为立法会选举条例不容许选举呈请上诉,对笔者要求申请上诉不肯受理;笔者遂向终审庭要求受理,终审庭先要求笔者再向上诉庭申请上诉,上诉庭先否决申请,笔者再向终审庭的上诉委员会申请,得到终审庭同意接受这「宪制」观点上诉。 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终审庭判笔者胜诉(註一),指立法会选举呈请一审终止为违宪,发还原讼庭的判决回高院上诉庭处理笔者的上诉。其后,政府很快便根据判决在二零一一年初提出修改中的立法会、区议会和村代表选举法例中的选举呈请机制,採用越级上诉机制,在一审后可容许直接上诉至终院作最终裁决。(註二) 不过,上诉庭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位法官以二比一的比数判笔者败诉,维持原讼判决,同年十月並否决批准笔者上诉至终院,结果笔者要再向终院上诉委员会申请,才得到终院受理。不过,终院在五月三日开庭审理后,在上周五月廿四日判笔者终极败诉。 案件指控的超支是什么? 笔者指控认为,对手谭伟豪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三十期间,投过由他拥有五成股分和担任主席的「科薈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二十二万元向有线电视购买八集六十至八十秒钟的「IT达人 Talk」影片广告的製作及播出多达六百次;而笔者提交法庭资料指,同样的广告价格应高达二百万元,依法应以市价申报,但即使以二十二万元计算,加上谭先生(答辩人)原本申报的选举开支,都已经远超三十三万六千元的选举开支上限,属於违法。 由原讼庭判案书(註三)可见,虽然答辩人说这些广告的目的是让公眾对资讯科技產生兴趣,法官认为答辩人製作的影片其实「无疑是广告」(34段)、「(有意)达到推销谭博士给资讯科技界的效果」(35段)、「集中於谭博士的人格」(45段)、「无疑推销对谭博士有利的形象」(46段)等,但法官(芮安牟法官)仍然认为这些广告太过「轻浮」,只可当作「娱乐」,不能当作政治广告。原讼庭法官遂判笔者败诉。 然而,笔者认为,这些广告播出日期与选举期实在太近,亦显然有助建立候选人的知名度,並且数额庞大和,相当於选举开支上限的六成半之高,容许这样做实令选举开支上限名存实亡。 上诉庭法官指答辩人不坦白 在上诉庭的判词中(註四),三位法官以二比一之比数维持原判。主任法官(邓楨法官)同意原讼法官对政治广告的判断,並指计入选举广告开支需要证明这支出是「密切相关於一个选举的机器」(50段),而只是宣传个人形象並未足够,即使这样已经令当事人「更易於选举胜出」(51段)。即使一般选举指引过去都被解读为选举开支可以在选举期內或前、后出现,主任法官更否定了笔者一方提出「接近选举期」的理由,反而认为应清晰界定为候选人宣布参选或提名期开始时,才开始计算。 另外两位法官中,司徒敬法官的判词很有趣:「当审视答辩人的证供,他对製作和播出这八条短片的目的並不坦白」(”It seems to me, especially when one examines the testimony of the respondent to the Petition, that he has not been open about his objective in producing and broadcasting the eight videos…”),和「很明显这些短片的製作和广播是谭博士设计以提高在功能组別可能选民的地位」(It appears obvious that the production of the videos and broadcast of them was designed by Dr Tam to enhance his standing with the potential voters in the functional constituency…)。(105段) 可惜(对笔者而言),虽然司徒敬法官对答辩人的相信程度如此,他仍然同意了主任法官对法例在选举开支问题上应给予最大的「肯定性」(certainty)(106段),遂与主席法官联同组成了三分之二的多数判决。 不过,第三位的张泽祐法官则认为另外两位法官对答辩人如何才算「宣布参选」的定义收得太紧(133段),以广告播出的时间和背景,他毫不犹豫地相信「短片是以宣传谭博士为二零零八年选举的候选人为主要目的,即使在他正式宣告参选前」(134段)。张官的少数裁决为,答辩人已触犯相关选举条例,属於舞弊及非法行为。 港英法律定义不同而放生偷步? 笔者一方固然不同意这对选举期的狭窄解释,並认为法庭推翻「接近」(imminent)选举期间的概念,无视所花金钱多少或影响可有多大,实与不少英国得地案例不一致。 但最后终审法院的判决(註五),確定了上诉庭的判决。首席法官马道立指,香港可以跟隨英国的相关定义,即「选举开支为一个候选人所支出,並密切关连於其选举机器,而其主要目的为为候选人利益而宣传」(40段),但重点在於「候选人」的定义,终审庭认为在香港的法例中,能招致选举开支的「候选人」,必定要是在选举期间或由他自己公开宣布时(两者较先的一)开始,但因为英国法例中对「候选人」更为狭窄,唯有接纳「合理地接近」(reasonably imminent)选举期间的概念,否则就有可能出现滥用情况,但香港就不能考虑「合理地接近」概念了,而法官认为,在香港的「候选人」定义下,出现滥用的情况有限。(38、44段) 裁决变相鼓励偷偷步宣传 问题是,像这案中的广告宣传程度、所花的费用、时间的贴近选举期,还未算滥用?这岂非开了绿灯,在选举提名期前,可不顾选举开支上限,任意花钱宣传自己?保卫公平选举这核心价格,是我上诉的原因,结果可惜法庭的判决等於把这些很多人合理地当为「偷步」的行为,变成合法! 笔者尊重法庭裁决,法官他们有权这样解读法律,但恐怕裁决的副作用,会导致更多有钱的人士和政党,有恃无恐地大洒金钱卖广告,香港选举的公平场地(level playing field)消失,我们距离金权政治又再近一步了。笔者的上诉未能证明现行法律能足够堵截这些选举前不公平现象,但证明了有考虑修例修补漏洞的需要。 笔者预见,在今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於七月中开始前,这类型宣传个人形象,但不谈及政治连繫或立法会议席的各式各样的宣传,很可能会「无掩鸡笼」地出现。如果这是市民所不希望见到的不公平环境,諮询及修改现行法例以堵塞这漏洞,为当务之须。 原文刊於信报论 2012.05.29 http://www.hkej.com/template/forum/php/forum_details.php?blog_posts_id=86053 註一:选举呈请从此不再一审止步 http://www.hkej.com/template/blog/php/blog_details.php?blog_posts_id=60156 註二:选举呈请越级上诉胜逐级上诉 http://www.hkej.com/template/blog/php/blog_details.php?blog_posts_id=62098 註三:原讼庭判案书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65386&QS=%2B&TP=JU 註四:上诉庭判案书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76786&QS=%2B&TP=JU 註五:终审庭判案书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81810&QS=%2B&TP=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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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独立媒体 | 编辑室周记:谁在拉布?

作者: 香港獨立媒體  |  评论(0)  | 标签: 拉布 , 梁振英 , 五司十四局 , 公民社会 , 黄俊邦 文:黄俊邦 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5月22日星期三,以同一篇文投稿报章,获六份报章包括《明报》、《新报》、《晴报》、《香港商报》、《大公报》、《文汇报》同日刊登,指责立法会“拉布”,又引述《明报》民调表示市民不支持拉布。梁甚至连立法会事务委员会要求开会,也指为“拉布”的一种,拖延其改组政府的建议,影响其落实社会福利政策。 把时针回拨,这场“拉布战”其实应该由特首选举谈起,CY 在竞选初期,提出一份被指为“福利主义”的政纲咨询稿,获得社会不少好评。然而其竞选对手唐英年接二连三出丑后,CY 获得“祝福”后,立即收起这份“激进”政纲,祭出一份保守、缩水版的政纲。“全民写政纲”成为空谈,3月25日梁振英第一轮投票便胜出,近一千人在会展场外抗议,警出动胡椒喷雾。一星期后的四月一日,又有几千人游行到中联办抗议中央干预特首选举,梁振英民望由高位急跌。 梁振英匆匆安排多场落区亲民 show,挽救民望,又抛出“五司十四局”的建议。如今看来,“五司十四局”此步实在是相当成功,舆论从抗议梁振英当选、中联办干预,一转便转到新政府的架构的讨论,以及新司长、局长的讨论上去,社会忽然又好像对新政府充满“期望”。当然,这当中有多少是媒体的幻象?梁振英在5月22日引述的同一份《明报》民调,发现仅有24%市民支持改组。 真正的“拉布战”由梁振英发起 “五司十四局”的改组复杂,重组后设立的文化局及科技及通讯局争议不少。改组又涉及新增7,200万开支,分拆政治助理的薪酬,一下子问责团队的职位可以增加一、二十人,梁振英报答支持者的空间固然增加。然而更重要的是,他将自己政纲的承诺,连同一枚炸弹绑到泛民身上。如果泛民支持其建议,就等于梁振英日后可以继续以“效率”为由,漠视民主程序强推政策。如果泛民不支持“五司十四局”,梁又可以以此借口,大打“拉布战”,说自己的社会福利政纲因此不能迅速落实。 社会要看清楚的是,“五司十四局”与梁振英口中的社会福利政策,不一定有必然的关系,他在提议政府的过程中,也从无承诺增建多少公屋、为老弱伤病增加多少福利,梁振英有完整地评价目前的香港公共财政吗?他真的有决心改革如今政府坐拥六千亿储备,却毫无长远公共政策及开支,税制向大财团倾斜的情况吗? 泛民主派有转机吗? 在立法会的“拉布战”中,两个月才为特首选举互相攻讦的建制派,又真的“大和解”了,实在不得不佩服统战功力。反观泛民主派,因五区公投而决裂的泛民主派,依旧是互相忌惮。人民力量两位议员发起“拉布战”,仅有社民连的梁国雄加入,到三星期后独立议员郑家富加入。工党本来公开表示不会参加,然而上星期三民间团体及人民力量在立法会门外举行集会,声援“拉布”,加上立法会通宵开会,图消耗四位“拉布”议员的体力,工党才在当晚约十一点在立法会外的集会宣布加入。公民党及民主党由此至终没有参加。 毫无疑问,今年是立法会选举年,去年区议会选举泛民“惨败”,在港珠澳大桥司法复核、外佣官司及冲击的三重打击下,主流泛民政党对“民情”确是敏感非常,深恐得失选民。黄毓民在五一六集会当日,走到民间团体集会的台上,呼吁在如今的凶险情势下,不论激进派、温和民主派及社运人士,也要团结在一起。然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人民力量与泛民主派的积怨不是能轻易解决,双方有足够的智慧,释出足够多的善意吗? 面对梁振英及建制派的来势汹汹,久守必失,这种“挨打”的局面还能维持多久? 公民社会有转机吗? 去年,因游行集会被拘控的人数达400人,然公民社会的反弹却不见踪影。传统的大型游行示威动员渐见疲态,影响力日降。公民社会最受注目的话题,是双非及简体字,说来说去的就是“左胶”、“投共鸟”的立场判定。一旦立场被判定,甚么对话也无从开展。 五一六公投两周年的立法会集会,为抗衡人民力量及民间团体的动员,建制派疑似动员数间戏子公司及中间人,连续两日组织了几百人在立法会外“反拉布”,“车马费”由一百八十元至一千元不等。无论在现场及网上均遭到围攻狠批,梁文道撰写了《其实不明白》一文,希望社会能给予这批收钱参加示威的人士多一点谅解,结果遭到网民指为“投共”。梁文道事后接受港台《文明单位》访问,再次重申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要讨论的问题是︰‘那些人是甚么人?’我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我之后会再写。我那篇文章(《其实不明白》)的重点是︰为甚么民建联你可以经常这样做呢?你们又蠢又无耻,蠢的意思是你们每一次都让人家拆穿,以前的蛇、斋、饼,每一次都给人‘踢爆’对不对?我觉得你无耻的地方是,为甚么你要利用这些人呢?因为我认识好多新界妇女会甚么的人,对她们来说,那是她日日耍太极、玩剑、舞扇、去玩的地方,然后有日你忽然去跟他们说︰‘喂,七一那天,不如我们去维园去跳舞啦!’她们真的不知道在发生甚么事的,然后她们走出来,就给我们骂,我觉得她们也很可怜,真正有问题的不是这班人,而是她们背后(的人),为甚么要这样做?为甚么要指示他们?” 城市的生活永远不容易,特别是在香港这个贫富悬殊的社会。笔者想起许鞍华导演的《姨妈的后现代生活》,所有主角也在城市的一角艰苦求存,“姨妈”斯琴高娃被周润发骗去一生积蓄,并没有仇恨,这就是城市人中难觅的、可贵的同理心。 当我们的公民社会没有谅解,只问立场是否正确,这个公民社会还是我们认识的公民社会?这是我们想要的公民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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