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

南方报业为当局起诉郭飞雄提供证词 遭当事人反驳

南方报业集团为当局起诉郭飞雄“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所提供的证词,但已遭到石扉客等多名事件见证者的反驳: 图片来源:Google+ 温云超 2013年1月6至9日,集团所在地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大院门口聚集了大量人群,对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人员和车辆的正常进出受到妨碍。为此,集团不得不开启平时关闭的东兴南路的侧门,以分流人员进出,集团一些会议(活动)被迫取消。 以下评论均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自由微博:...

阅读更多

北京市检一分院对许志永的起诉书(图)

被告人许志永利用“教育平权”话题,单独或者伙同王功权、丁家喜(均另案处理)等人,组织、策划、煽动他人实施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更多

德国之声|律师代理王炳章案遭威胁

广东人权律师刘正清因代理知名民运人士王炳章案而受到广州司法当局的警告,面临律师执业资格证被吊销危险。 (德国之声中文网)刘正清律师和王炳章家人分别对德国之声介绍说,王家于今年7月初授权刘正清,代表王家探视 正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的王炳章 。11月12日,刘正清前往广东监狱管理局办理探视申请,尽管广东规定一个律师即可办理探视手续,但对方仍然坚持需要两个律师前往方可办理。11月18日,刘正清同另外一位律师一同前往,在等待答复的过程, 收到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陈志华电话警告,称刘正清律师不可能见到王炳章, 如果继续代理此案,则律师执照难保。 广州市司法局于11月12日发给刘正清所在律师事务所一封《立案告知书》,称其接到刘正清违规执业的举报材料,材料显示刘正清律师涉嫌违反规定私自接受委托,代理委托人王炳章的案件。要求刘正清提供繁琐的答辩材料,并对媒体声称正在调查。 王炳章与三个孩子在一起 王炳章家属通过网络发表了公开声明,证实了上述情况。声明认为刘正清律师持有王炳章家属授权书和王炳章本人授权书,完全是依法办事,陈志华已经侵犯了刘正清律师的合法权利。 早在今年4月,广州市司法局听闻刘正清将会代理王炳章案之后,该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陈志华已找刘正清谈话,要求他不要代理,遭到拒绝。刘正清在网络公布了他发给陈志华的短信,称”为办王炳章案而吊牌比有律师牌更值钱。大幕已徐徐拉开,好戏将一出比一出更精彩。掀幕者非我,乃省监局那些土包蠢奴才”。 营救王炳章行动还将持续 王炳章是当代中国海外民主运动的创始人。他于1982年在加拿大获医学博士学位后弃医从政,创办海外第一本民运刊物《中国之春》。随后他创建海外第一个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团结联盟,并参与创建中国自由民主党和中国民主正义党。王炳章于2002年6月在越南被中共秘密绑架,2003年2月以”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的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韶关北江监狱服刑,一直被单独关押。据王炳章家属介绍,王炳章在狱中遭受酷刑, 健康状态恶化 。 海外人士在纽约发起”陪王炳章坐牢”行动 王炳章被捕及入狱以来,其家人及海外民运人士多次开展营救活动,中共均置若罔闻。今年9月,王炳章家属及民运人士王军涛等人在纽约发起 及绝食行动,呼吁当局释放王炳章。 王炳章家属表示,王炳章全球营救行动还将持续进行下去,直到王炳章被释放出来。 刘正清律师多年来从事维权活动,2007年曾因代理法轮功案被关押两个月。2011年”茉莉花革命”之后,他又因”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关押30余天。 作者:张平 责编:苗子

阅读更多

丁咚:废止劳教制度远不能满足人民心愿

老约翰·密尔在他著名的《论自由》里提到,人民对于统治者加于他们的权力划定它所应当得到的限制有两条途径,其中之一是“建立一些宪法的制约是有利的,通过这种制约,使统治者的权力在某些较重要的行动上,必须以得...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八月之声(2024)

【网络民议】【CDTV】“国家只是让你尽量拿不到退休金,其他死不死,活不活它可不管”

【网络民议】“很多人在乎的是立场,是国籍,是历史,是仇恨,根本没人在乎这个生命”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浏览器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