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OhMyMedia | 中国青年报:新闻出版总署:不许建立记者“黑名单”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6月28日 03 版)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黄小希)针对国际记者联会指责我国政府某些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一事和国内媒体炒作此事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27日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政府十分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和记者采访权益保障工作。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程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作为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我国境内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社会文明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大量新闻报道实践证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但促成具体个案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推动某一领域或者行业的体制创新,对社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新闻媒体存在的报道内容个别细节不准确的问题,不应该采取求全责备的态度,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开展正面引导的方式进行解释,不能设置障碍任意提高采访难度,更不能建立所谓“黑名单”限制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一直高度重视新闻记者队伍的建设工作,在加强记者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印发了《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就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新闻单位保障记者采访活动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2008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编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障新闻单位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并从六个方面作出加强保障的规定;2009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并施行了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记者权益等方面,完善了规章的相关条款。 该负责人还指出,对于个别记者或者媒体的不端行为或违规、造假、敲诈等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坚持及时受理、严查严处。如发现记者或媒体存在违规问题,社会各界可以投诉、举报,新闻出版总署24小时受理,及时负责处理。 原文: 点击 © Chiquitita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6/28.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中国青年报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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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_

注:为更好地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护徐武的合法权益,本人决定代理徐武向武汉公安局钢城分局公开涉案信息。然后,再根据情况维权行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徐武,196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43岁,住武汉青山区新沟桥21街22门41号。 监护人徐桂斌,男,徐武之父,1940年8月23日出生,退休工人,住武汉青山区新沟桥21街22门41号。 监护人龚莲芳,女,徐武之母,1944年5月4日出生,退休工人,住武汉青山区新沟桥21街22门41号。 代理人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宁波市中兴路655号梅柏公寓四楼。 电话:0574-87801614,手机:13805887757,邮编:315040。 申请事项: 自2006年至今,你分局先后3次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 1、2006年12月,你分局把申请人从北京押送回武汉,之后,将申请人送入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 2、2007年5月,申请人得以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逃脱,再次进京,你分局又把我从北京押送回武汉,送入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 3、2011年4月,申请人再次得以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逃脱,逃到广州做精神病鉴定。27日,你分局在广州南方电视台抓捕申请人,并送入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 为此,申请人不仅失去人身自由4年多,并在精神病院染上了晚期梅毒。为弄清楚事实真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你分局3次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制作的执法文书,以及采取行动前后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上述信息,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后者属于“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都应该由你局负责公开。 以上信息,请将复印件寄给申请人代理人。   此致 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申请人:徐武 监护人:徐桂斌、龚莲芳               2011年6月28日     发表评论 | 查看原文 更多收获,请注册财新网 | 深入交流请登录思享家(i.caing.com) | 关注财新网微博 更多精彩内容: 财新网首页 | 金融 | 商业 | 宏观 | 政经 | 海外 | 读书 | 杂志 | 视听 | 博客 | 世博 | English 财新传媒系列刊物订阅 | 电邮订阅 | 财新全媒体 for iphone | 手机访问:http://m.ca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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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都市报:公募基金,期待更阳光

作者:吴珊 新华社 摘要:以慈善的名义圈钱——— 潘锴红案件再次揭示近年来非法募捐事件频发背后的乱象。从江苏、山东、浙江等地方政府刮起的“慈善风暴”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慈善泡沫”,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这样的投机商人等也开始乘虚而入。 2011年1月11日,深圳市市长许勤(左三)与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右三)等在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成立仪式上。当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市市民中心举行启动仪式,宣布深圳壹基金正式成立,成为中国首家成功转型的民间公募基金。专家称,这是我国民政部门积极推进社会慈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大力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华社发 以慈善的名义圈钱——— 潘锴红案件再次揭示近年来非法募捐事件频发背后的乱象。 从江苏、山东、浙江等地方政府刮起的“慈善风暴”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慈善泡沫”,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这样的投机商人等也开始乘虚而入。 将慈善会纳入《基金会管理条例》来监管,放开基金会年检审计的市场竞争,按法律规定公开基金会年报信息,将从制度上填补一些关键的漏洞。 失踪的义演总指挥 2008年,记者在重庆采访,就听说了一年多前在这里发生的一起“慈善义演”闹剧。 据公开报道,2006年年底,“中华慈善万里行———国内外大型巡回慈善义演”重庆站首演,“中华慈善万里行重庆站筹备组总指挥”陈俊峰却在开演前4天突然“失踪”,导致约100多万元款项“无从追查”。 义演的新闻发布会显示,活动预计将联合百位明星进行大型国内外巡回义演,重庆站晚会是首站。 据“环球华人才女选拔赛”官方网站的介绍,陈俊峰曾“在内蒙古集宁市做过一台救助白血病女孩的大型演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做过两台珍爱生命救助失学孤残儿童大型晚会,在辽宁鞍山、河南开封、山西太原等地做过大型晚会”。 记者采访过的“慈善义演”志愿者姜林曾表示,陈俊峰向他们出示过一份“委派书”,写明委派他为“中华慈善万里行重庆站筹备组总指挥”。 一些志愿者的举报显示:陈俊峰曾与中华慈善总会联络,“如果中华慈善总会愿意出面主办,那么该晚会筹备组将在晚会举办成功后向中华慈善总会认捐150万元”。 这个案情和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的案件颇有相似之处,“都是借给慈善会认捐钱财来获得一个名分,再借这个名分来设计公益骗局敛财”。一位基金会的秘书长说。 南京潘锴红案件中,潘锴红曾向南京慈善总会一次性认捐慈善冠名基金3000万元,为该机构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单笔冠名基金,由此这个一贯以传销手段经营美容产品的商人也顺利当选为南京慈善总会的副会长。 摊派与泡沫 中国公益界名人徐永光曾指出,目前中国有资格募捐的三个系统,基本都是官办背景。曾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并创建希望工程的徐永光,几年前从一名官方公益组织的领导者转变成一名社会投资家,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非常了解。 2006年以来部分地方政府掀起慈善风暴,从江苏常州,到后来的山东威海、青岛,江苏宜兴、江阴,浙江义乌等,纷纷召开慈善动员大会。政府到一线正式下文件,企业按照销售额摊派捐款,捐多少钱可以和市长吃饭,再捐多少钱可以和市长照相之类的,一年募集的基金规模不小。 “这种现象导致了一种慈善泡沫”,徐永光在江苏和浙江看到得比较多。这种泡沫就是所谓留本捐息,“先给一个承诺捐款,宣传报道上就说捐了多少钱,但实际上并没有到位,而是按比方每年5%-7%的比例捐息”。有的企业后来经营也不好,想兑现也兑现不了。 他观察到,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最初的3000万应该也是承诺捐款,“实际上这3000万并没有到账,属于留本捐息”。 基金会中心网今年5月4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江苏省以323家基金会排名全国基金会数量首位。而去年1月,江苏省又在全国率先抛出《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成为我国首部地方性慈善法规,引发了后来湖南、上海、济南、广东、深圳等省市的“地方慈善立法潮”。 《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对目前官办慈善的一个主要突破,就是规定“取得募捐许可的公益组织均有资格对公众募捐”,“但就在这部条例在省人大通过的第二天,某慈善明星就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会议厅砌起‘人民币砖墙’,高调公开募捐,最后他个人捐了300万,活动总共募捐了4300多万”,徐永光说。 运作潜规则 全国1000多家公募基金会,在公众中比较活跃的也就是少数有较高公信力的大型基金会。 一位“中”字头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项目专员向记者透露,“几乎每个公募基金会都有自己势力范围内的特定的捐款企业,这是这些基金会长期的合作伙伴。”这位项目专员说,一些大型央企和其他国企,实力雄厚,一般每年都有固定的公益支出,它们拨给哪家基金会,“要看基金会的领导跟他们是否有关系”。 这些钱拨下来怎么花?企业几乎没要求。“只有少量的公募基金会会向企业提交项目报表和项目执行书。而这些捐给基金会的资金,能有一半用在项目上就不错了。”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但对各个基金会来说,这10%用来覆盖人力成本普遍不够。”项目专员说,“像我们这样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全职的工作人员才20多人,到地方上去执行项目也必须要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而要获得他们的支持,意味着更多人力成本的投入。 “比如一笔扶贫项目经费,扣除10%的管理费,最后到捐助人手里往往还不到50%。”他举例说,“有的项目的人力成本可以高达50%,再扣除10%的管理费,20%多可能被基金会或地方上的领导贪污了,用于项目的支出已所剩无几。”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但实际上没有哪个部门真正管得了它们,因为做账的方式有很多种,审计又不严格。” 和国企不同,一些外资和民营企业,也通过挂靠公募基金会等设立专项基金,从而获得公募资质,基金再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执行项目,有些管理不规范的基金,也可能成为向公众敛财的渠道。 “设立二级基金的企业一般要认捐100万到200万,公募基金会一般要扣除10%的管理费,剩下的交由基金管委会去执行项目。”该项目专员说,“在民间机构难以获得公募资质的情况下,二级基金也成为一个变通解决问题的办法。” 管理盲区 2005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徐永光曾经写过一份提案,向民政部建议将慈善会纳入《基金会管理条例》来管理。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发起成立的慈善会是按社团注册登记的,是有政府背景的公募性质的机构,但民政部门又没有将它纳入《基金会管理条例》按公募基金会来管理。 而和慈善会一样具有公募资质的红会,属于公务员系统,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作为官办机构,政府内部的审计也比较严格,此外还有专门的《红十字会法》的约束。中国红十字会的下面还成立了红十字基金会,红基会也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来管理。 徐永光说,实际上慈善会的性质就是公募基金会,但是目前管理上存在盲区。 年检的审计要由政府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作为江苏省政协委员的爱德基金会秘书长邱仲辉曾写提案反对。“行政干预容易导致权力的寻租,腐败行为可能导致政府监管职能失灵,这个问题应该交给市场竞争去解决,应该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参与审计。” 民政局年检中的年度报告是很重要的一个了解基金会钱怎么花的渠道。按2006年民政部的《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年报每年都必须在媒体上公示,其中含有各个基金会的财务报表等数据。但记者曾在基金会中心网上做过检索,全国“缺年度报告”的公募基金会为557家,大约占到全国公募基金会总数的一半。 而从基金会中心网对全国所有2000多家基金会进行分类统计中又可以看到,披露年报等信息比率最低的是全国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只有17%,其次是公募性质的教育类基金会,只有19.9%。公募基金会整体透明度还很低。 “有一些公募基金会根本不指望公众的捐款,因为它有政府背景,有企业给他们捐款,所以它也不指望通过提高透明度来增加公众的捐款,所以就不做信息披露。”基金会中心网站的一名发起人说。 他透露,去年成立的基金会中心网,在推动民政部门披露年报信息上有比较大的突破。目前2009年的年报已经披露了85%,2010年的还在采集,目前应该采集了60%,今年的目标是年报公开在2000多家基金会全覆盖。   © Sunkist Chan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6/26.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都市报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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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荷 :川西天然林遭砍伐

环保草根行动者在试图保护中国西部天然林遭砍伐的同时,也揭露其中所隐藏的多方利益冲突。 今年3月,绿色和平组织赴川西调查发现,当地天然林正遭到大面积砍伐,引起护林志愿者、NGO与国家林业局有关官员广泛关注——为什么在相关部门声称大力保护天然林之时,出现与政策精神明显相悖的大规模砍伐? 被砍伐的天然林 去年底,志愿者王五之反映,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和白玉县天然林遭大面积砍伐。 2011年3月18日,绿色和平“森林犯罪调查小组”来到砍伐现场,发现的毁林事发地有:德格县的八邦沟、麦曲沟以及德格县和白玉县交界处的登曲沟。“沿途一路都能看到‘天然林保护区’的牌子,”易兰说,“这张照片上正是保护区的标识牌,面积有数千公顷,牌子后面被砍成这个样子。” 易兰说:“被采伐的大部分是直径达40—80厘米的云杉和冷杉,直径达到100厘米、高达20米以上的树也不在少数。” 调查小组发现,被砍伐的高大树木,有的已有百年树龄,且由于生长在高海拔寒温带地区,所在坡度陡峭、土层很薄,难以进行补植。易兰说:“在八邦沟,我们看到很多新植的杉树苗。但砍伐发生在陡坡,补植却仅在平地。” 除了“保护天然林”牌子后一棵棵还没来得及运送出去的高大树木,山体上已开辟出的“滑木沟”也随处可见。易兰说:“几公里的山路就有好几十处这样的滑木道,数不过来了。当地人也非常担忧,树都被砍了,极易引起山体滑坡。” 绿色和平介绍,四川西部地区的森林是中国保存最完好的天然林之一,栖息着熊、豹、白唇鹿、白马鸡等珍稀和濒危动物。砍伐森林破坏了它们的栖息地。在当地人的保护下,白马鸡数量近年来刚得到恢复,支离破碎的森林再次威胁其生存。 砍伐起因 绿色和平“森林犯罪调查小组”初步调查认为,天然林被毁,起因是当地正处于攻坚阶段的“牧民定居工程”。 据《经济日报》2010年7月报道,2009年四川省决定实施“改善藏族群众生产生活”三大行动。其中,藏区牧民定居计划决定在2009至2012年的4年内投资180亿元,在29个牧区县规划建设1409个定居点,改变10万户、48万未定居和半定居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家家有固定房、户户有新帐篷、村村有活动中心”。 对此易兰说:“政府帮牧民修房子定居下来,多部门配合。林业局作为配合的单位提供木材。” 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发起人冯永锋也参与了此次毁林调查,他说:“在牧民定居工程中已建成和在建的房子,很少使用全木结构。在相关通告中,也鼓励少用木材。”他认为,以牧民定居工程为由违反天然林保护禁令,是“为了某一政治任务置重大法律于不顾”。 绿色和平保护森林项目经理刘兵在其新浪微博上表示,支持民族地区的安居工程,但建议“严格规划用量,规范管理采伐运输,杜绝这种混乱不堪、对生态不利的破坏性采伐”。国家林业局巡视员杨百瑾在微博中回复:“问题可能还在基层林业部门。” 2010年5月中旬,四川省林业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2009年,甘孜州德格县林业局与该县各乡党委、政府协商,确定建立6个牧民定居工程木材采伐供料点。“总共有4个点正在紧张有序进行采伐供料”。但具体到采伐点位于哪些林区、计划的采伐量是多少等信息,目前尚未公布。绿色和平已联系四川省林业局,希望可以公开更多信息,以监督在工程实施中,是否有借“牧民定居工程”之名乱砍滥伐、偷拉盗运天然林等情况。 是否违法 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5月8日发布实行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中也提到,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品性采伐。 调查小组照片显示,此次很多天然林砍伐正是发生于江河两侧的山坡上。 易兰说,四川全省都在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范围内,在甘孜州白玉县等地的破坏性采伐,与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的精神相悖。 2011年被联合国定为“国际森林年”,也是中国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的第一年。今年1月,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说,与一期工程相比,二期工程“大幅度提高了森林管护标准”,“上半年要专门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部署天保二期工程建设”。 民间护林行动 王五之是此次调查的线索提供者。去年10月,她随另一个NGO走访甘孜州当地的小学,发现路边到处都是还没有来得及清理的散落木材,感到非常震惊。她说,在和当地村民聊起此事时,村民的反应也很激烈。 有村民对调查小组说,曾见到每天有十几到二十几辆运木头的货车出入,其中有一些开出了甘孜州。村民们怀疑,这些被砍伐的林木不仅用于牧民定居工程,可能还存在偷拉盗运的商品性采伐。于是,村民们自发建起了检查站,3人一组,轮流看守,拦着不让砍。 “没有了森林,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就没有了牦牛,没有了牦牛,就没有了我们……”王五之在微博中写道,麦曲沟上游的藏族人,之所以愿意用生命捍卫家乡的森林,源于这首流传自远古的歌谣。她说,当时自发轮流守卫山林的村民中,有一位叫卓玛的学生,在青海读书时最自豪的就是告诉同学:我的家乡有山林。没想到这次回家,家里的山林都没有了。 国家林业局及相关部门的回应 绿色和平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这次调查的报告,目前林业局驻成都办事员已赴现场调查。同时,森林犯罪调查小组向国家林业局建议:一、调查结果出来前,至少在德格、白玉两县叫停天然林采伐;二、希望国家林业局对当地采伐量、采伐方式、采伐范围等情况深入调查,出台相关细则,以确保这些木材是被可持续砍伐的。 针对绿色和平要求公开牧民定居工程木材采伐信息,四川省林业厅答复称“我厅无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建议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随后,绿色和平向甘孜州德格、白玉两县申请信息公开。甘孜州林业局称“牧民定居计划的建房木材采伐量属国家秘密,不公开”。又称有文件规定, “林木采伐实行公示制度”,所涉部门“要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明确的采伐地点、面积、方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4月14日,国家林业局巡视员杨百瑾在微博上回复“森林犯罪调查小组”:“分配方案肯定是林业厅做的,怎么会没有信息。就是省政府给各地市下达也必须抄送林业厅,不然怎么监督。” 4月29日,“中外对话”记者联系了中国国家林业局监督办工作人员,询问林业局驻成都办事员赴川西天然林区的调查结果。工作人员说,目前调查结果还没出来,等出来后要请示领导,再按程序公开信息。 (来源:中外对话网;2011年5月25日) (本文已被和谐,翻墙搜寻而成,编者按) 西藏:在破碎与完整之间(朱瑞博客) http://zhu-ruiblog.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1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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