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保障公民尊严的城管制度
作者:张天潘 | 评论(0) | 标签:权利诉求, 诉求转型
日前,昆明市五华区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与违法占道经营者发生纠纷,引发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导致10多人受伤,多辆汽车损坏。公安机关依法强行处置,对现场涉嫌“打、砸、烧”的40人带离现场进行盘问。(3月28日《云南信息报》)
很多现实表明,如今的城管已然成了一个被妖魔化的群体,他们与商贩简直就是一对猫和老鼠一样的死敌,碰在一起就会产生冲突。但是,其实这个冲突背后并不仅仅是城管的问题,其根源是弊端长期积累下的制度之殇。那种为了城市外在形象而屏蔽了弱者生存空间的城管制度,与代表着底层生存的流动摊贩,这二者间的对立,从城管制度的一开始就预设下了:城管为了完成任务,必然清商贩的摊;商贩为了生存空间,必须抵城管的执法,因此,这早已不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是一种制度性矛盾。
历数近些年的各种城管改革,总是难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改革是只治标不治本,没有从制度入手。而民众围观之后的冲突,本质上就是对于这种制度的一种不满诉求,而我们绝不能因为它是一种恶性的冲突,就放弃去思考它背后的意义。因为,在它的背后,体现的正是对权利与尊严的诉求与渴望。
通过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即从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每一个十年左右,都会经过一次诉求的转型:例如,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末,属于精神解放诉求,体现的是文化路径上的探求,形成了一个文化繁荣的小高潮,尽管物质可能还很匮乏,但大家感觉过得充实;九十年代开始,以1992年邓小平南下深圳为标志,一直到二十一世纪之后的零零年代,是经济改善诉求,体现的是经济路径上的商业浪潮席卷神州大地,结果是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现在大家时刻在感受着的医疗、教育、住房等市场化问题。
于是,有一种分析认为,正在徐徐展开的一零年代,将会是权利获取诉求,体现的是从社会路径出发的公民意识苏醒。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形成,经济增长已不再作为惟一的目标。人们已经把目光转向了权利诉求,或者说是一种尊严诉求,因为权利是一个人最大的尊严。而这种尊严论开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就是来源于2010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报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把这种诉求转型思考明白了就可以发现,在这个事件中并不是简单的纠纷与冲突,本质上反映的是权力与权利在不合理制度之下的必然冲突,而要解决此类问题,突破口便在于如何重塑一个能够保障底层民众的权利与尊严的城管制度,而它的功能绝不是单单只是为了城市光鲜的外在形象。
刊于 2010年03月29日《华商晨报》 http://news.sina.com.cn/pl/2010-03-29/0931199626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