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四川没资格立法征收私人财产

四川没资格立法征收私人财产   2010年9月28日,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出台《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该草案网上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笔者虽非川人,更代表不了各界;但对该草案有一些个人看法,不妨这里略具一二。 四川地方媒体报道该草案时这样表述:“我省将立法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然称为立法(国家层面叫法律,省级层面叫法规),那么,在该省拥有立法权的唯一机构就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而不应该是省政府法制办。 该草案出台,首先需要考量的是川地(也不仅指川地)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还是在100年前,梁启超就清楚地指出了政治和行政的各自划分。在梁看来,立法机构的职能是政治,政府的职能是行政。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对前者负责。他举出的例子是,一个税种是否成立,该不该收或收多少,这是政治的事,由议会决定;至于如何收则是行政的事,当由政府来完成。 该草案应对的是突发事件,它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这里的社会安全事件不妨挑出来专门看待,它的所指,其实就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事件。该办法第46条就是专门针对该类事件发生时政府的紧急应对,值得注意的是紧接而来的第4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应急征用的,征用执行人员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可以强制征用。” 这里的“单位和个人”,个人很明确,但单位所指不明。国家单位当不论,如果它还包括私企或非国有的股份企业,和个人一样,都牵涉到一个私人财产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国家宪法中有明文保障,私人财产不得侵犯。那么,地方政府是否有权通过一纸《办法》来征用私人财产呢?如果可以,这委实是一件危险的事。首先而来的问题还是在立法主体,第47条的主语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这意味着该省各级政府授权给自己,在它认为“必要时”可以征用私人财产。这里,授予权、裁量权、执行权,包括监督权(比如财产征用时的公证人)俱为同一对象,逻辑上不合法理,实行时更为可怕。因为这样的权力予取予舍,已然没有限制。须知,凡是牵涉民间财产,根据政治与行政的区分,政府乃行政主体,除非人大授权,作为执行者的它,并没有其他更多的权力。 如果可以退一步,该草案出自四川省人大,是否就具有立法合理性。在国家层面而非省级层面,理论上可以,但有个特定条件,那就是战争状态。非战争状态的和平时期,即使会出现各种情况,但这样的立法(尤其是省级层面的法规),在立与不立之间,还是不立为好。以社会群体事件为例,它肯定不属于战争状态。如果授予行政征用民财的权力,该权力很容易被滥用。因为它是应急性质,急不急以及急如何,全由权力自己定夺。如果立法不能对紧急状态和应急程度作量化表述,不如不立法。这样既能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为了权力,避免它被滥用的可能。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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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团体抗议港商扼杀广东劳工立法

香港多家团体举行游行示威,抗议港商施加压力,迫使内地政府搁置维护工人权益的新劳工立法。 星期三,香港劳工、人权和慈善方面的多家团体举行游行示威,声援广东省拟议推行的新劳工立法,声讨港商向内地政府施压,阻挠维护基本劳工权利的做法。 这次游行示威活动由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中国劳动透视、以及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发起,香港职工盟等多家团体联署参加。数十人的游行队伍从香港立法会附近的遮打花园出发,沿途高呼“停止剥削工人”,“港商守法,天经地义”等口号,分别前往香港总商会和香港工业总会,向工商界代表递交了抗议书。 *广东新劳工立法夭折*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地工潮不断,富士康工人系列跳楼自杀的事件震惊全国。为了缓和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广东省和深圳市的人大常委会拟定在9月份对包括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谈判权在内的新劳工立法草案进行表决。 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人之一、劳工维权组织中国劳动透视干事邹幸彤对美国之音表示,广东省的新劳工立法草案引起在珠江三角洲有大量投资的港商的恐慌和不满:“条例(草案)出来以后,香港这边的港商反应就很大,他们基本上就是一个反对立法的态度,说集体协商会阻碍劳资和谐,会让他们不得不加人工,说加人工他们就要撤资等种种没有道理的说法。基本上他们想把一直以来靠压榨工人赢利的做法在国内延续下去。” *港商施压* 9月下旬,香港四大总商会表示要面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达港商的担忧。然后香港47个中小商会也发表联合声明,不惜以撤资相要挟,要求广东省政府收回成命。 在港商的强大压力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九月下旬开会期间没有讨论新劳动立法,受到各方瞩目的企业民主管理、集体谈判权等条例草案被迫搁置。 *港劳工团体呼吁大陆政府挺起腰板* 这次游行示威发布的声明呼吁广东省和深圳市的人大代表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挺起腰板,偿还几代劳动者血汗牺牲的历史欠账。声明同时谴责港商歪曲事实,将其自身不利的经营状况归咎于切合社会需要的劳动立法。声明还要求港商停止藐视中国法律的行径,纠正长期以来靠剥削工人牟利的经营手段。 中国劳动透视的邹幸彤表示,她对内地政府迫于压力,搁置劳工维权立法感到失望。她说,尽管有关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谈判权的立法还有很多缺陷,但它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一步。 她说:“集体谈判权列入法规,受到法律承认是一件好事。但是他们回避了结社的组织权和罢工权的问题。这是劳工三权。如果没有结社权,谈判的主体就很容易被取代;没有罢工权,谈判的力量就无从说起。所以我们对政府也有要求,有意见,但是总体来说,方向应该说是正确的。” 香港工商界对于广东省府暂停新劳工立法表示欢迎。代表投资商人利益的港商内地投资权益关注组召集人陆伟苹说,劳资关系不是一个单一片面的关系,而是相对的关系,然而现在大陆政府只是片面照顾劳工的利益,实际忽视了商人的利益。 *香港商界抱怨投资环境恶化* 她说:“有些企业实际上成本很高,它付出的工资等各方面都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是现在大陆所出台的东西实际上保护的只是劳工,没有保护到商人的利益,比如税收等等,它随时有一个地方的政策在变化。” 陆伟苹表示,现在广东省只是考虑到不久广州要举办亚运会,要维持社会和谐,因此才会暂时让港商松一口气。她相信,劳工立法迟早要搞,因为这毕竟是共产党的政府。 劳工团体也相信包括集体谈判权在内的劳工立法目前只是暂停,卷土重来将指日可待,因为在中国,逐步提高工人权益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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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立法逼升人民币 各方反应

中国对美国众议院通过主要针对中国的货币法案作出强烈反应,表示美国国会议员试图迫使中国重新估价人民币币值的做法将严重影响中美两国关系。中国商务部星期四早些时候还发表声明说,这项法案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法案众院过关 总统会否签署?* 刚刚通过的“货币改革公平促进法案”要求美国对货币币值被低估的国家征收进口关税等措施,中国是它的主要对象。 奥巴马总统虽然推动人民币币值上升,不过,迄今为止还没有就是否签署该法案使之成为法律而表态。他星期四在一个公开场合表达了对该问题的看法。他说:“我要说,我在货币问题上推动中国的原因是他们的币值被低估了。” *中国政府愤怒 抨击保护主义*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后发表声明说,该法案“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并且将“使得美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中国外交部也对美国国会通过法案“表达愤怒”。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美国应该“避免可能伤及两国关系的做法”;中国反对美国国会使用汇率问题来“发动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 *美国商会:给美中关系添乱* 中国的美国商会星期四表示,该法案无法大幅增加美国的就业,反而可能“导致与美国出口相关的就业机会减少”。 商会主席约翰.华特金斯说,“我们认为,法案实际上只会减少出口同时减少优质工作;它还会给美中关系添乱。”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世俭对媒体说,中国13亿人的庞大市场“对美国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两国“因为汇率问题闹僵,对美国没有好处”。 *舒瓦兹:即使生效 影响有限* 西班牙对外银行集团(BBVA)驻香港经济学家史蒂文.舒瓦兹对美国之音说,即便美国的“货币改革公平促进法案”生效,对中国产生的经济影响也有限。 他表示:“如果这项法案付诸实施,不过我说过这不大可能。即使它生效,也可能只会覆盖小部分产品,以及中美贸易中的少数,至少在开始阶段如此。我认为不会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其作用可能更多是象征性的,因为它改变的是贸易争端和货币问题的本质和语气。”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重申,将持续增强人民币弹性。中国人民银行在结束人民币两年来紧盯美元汇制,并且承诺将扩大汇率弹性之后,人民币兑美元已经累计升值近2%。 *茅于轼:人民币升值势在必行*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人民币目前的弱势币值于人于己都不利。 他说:“只有两种汇率,一种是损人损己,另一种是利人利己。中国现在的汇率既不利于美国也不利于中国。一个经济体在起飞过程中,币值肯定要上升。这点有许多理论和经验证明。劳动生产力提高,相对的购买力增强;经济起飞本币升值是有经济学模型证明的。” 茅于轼说,人民币进一步升值是无法逃避的必然规律,但是宜早不宜迟,拖延只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赵良:强势货币支撑强国角色*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优先理财”总裁、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的赵良博士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市场最近的走势显现,美国政府正在把美元货币政策调整到弱势美元的轨道,这是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的原因之一。此外,中国从一个贫穷国家迅速窜升为经济强国,世界富裕国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经济发展格局中都没有适应这样一个事实。 赵良说:“它们无论感情上还是具体措施上都开始走向另外一个思路,就是中国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的强大,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的经济政策,另一方面可能更多是由于中国的货币政策,即币值被低估。这点从他们的思路考虑不为过,但是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如果人民币真的升值,而且现在的确在升值,是否能彻底解决美国的问题?” 赵良说,西方政治家们提出人民币问题更多是希望把它作为解决目前国内问题的一个途径。不过,一个国家的货币随着国力的增强而增强,这也是经济发展的规律;只有强势人民币才能支撑未来的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扮演各种重要角色。总之,人民币徐徐上升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方的利益。 美国把美、中两国巨大的贸易逆差归咎于人民币汇率的低估,很多国会议员更称中国为汇率操纵国,并且批评美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过份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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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人大代表法》将成为立法史上大笑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始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披露出来的部分修订条款,令人震惊。它们毫不掩饰地表现出了反民主的倾向,它试图阻止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已经进行的强化人大民主性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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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贿选催生相关立法

中国农村村官候选人通过拉选票、请客吃饭等贿选手段而谋求当选愈演愈烈。某些地方候选人出卖的每张选票“面额”已经高达1、2千元人民币。民选专家指出,农村贿选是中国专制体制下的产物。 *选票单价飞涨* 中国媒体近日报道了海南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存在贿选现象。报道说,贿选行为在一些有重大项目或者土地开发的村子表现更为突出,而且每张选票的价码也急剧飞涨。 报章援引海南一些村民的话说,过去每张选票是10元、15元不等,今年的每张选票最高面额已经涨到1200元。也就是说,只要村民肯投侯选人一票,就可以得到1200元。 贿选在中国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简称村两委)换届中普遍存在,将选票明码标价是贿选的主要形式。 *姚立法:贿选让农民成为民选的装饰* 中国民选专家姚立法认为,贿选现象是中国专制体制下的畸形产物。农民在选举中完全没有权利,是假民主的玩偶。 姚立法说:“在中共这种专制的体制下,人民完全没有权利。就是农民在选举活动中完全被排除在选举的主体之外。他们是被动的,他们是假民主的道具,是木偶, 他们反而成了装点和饰品。” *农民出卖选票身不由己* 姚立法说,候选人其实都是共产党内定好的,农民投票身不由主,如果违背党组织或者地方政府的意志还可能带来灾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得不用选票换钱,换物质,或者是上酒店。 姚立法指出,贿选的背后能为侯选人带来巨大利益。他们花钱买官,是低成本投资。一旦他们当选,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就会加倍赚回自己先期投下的钱财,而农民的利益通常得不到保障。 *通过立法杜绝贿选* 姚立法认为,中国农村要杜绝贿选主要是通过立法解决问题。 他说:“主要是从立法上解决问题。怎样来遏制贿选,首先要在法律对贿选要有一个界定。但是中国目前来讲,不管是全国人大还是民政部对关于贿选没有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第二就是选举必须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 姚立法认为,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就无法对公正选举进行监督,要想有真正的民主选举也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媒体监督的作用也非常重要,让贿选者感到风险很大,成功率很小,他就会止步。 中国目前有村委会大约60万4千个,民选产生的村委会成员230多万人。中国自从实行换届选举以来,已经进行了7次以上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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