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

美国之音 | 广西维权律师杨在新被”失踪”

 2011年 6月 16日 广西北海维权律师杨在新自6月15日在家中被公安人员带走后,迄今下落不明。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焦急万分,向各界求救。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表示,杨在新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可能被关押在北海市看守所中,但是家属并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说,她是今天早上打电话给北海公安局海城分局刑侦支队第五大队李大队长时,才得知杨在新已经被送到北海看守所关押。黄女士问李大队长杨在新犯了什么罪?李大队长只说是涉嫌“妨害作证罪”。黄女士质问对方为什么没有给家属提供法律手续?李大队长则表示法律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电话无人接听* 美国之音记者也打电话给北海公安局海城分局的李大队长求证,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说:“没有。从他被带走的那天到现在都没有任何人跟我联络,我也没有收到什么拘留证啦这些东西,电话也没有一通,到今天已经两天了。”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表示,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杨在新在家中被公安带走,当时只有杨在新一个人在家。直到中午黄女士下班回家, 才发现杨在新已经不在,而且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电脑等物品也都不见了。 黄女士对美国之音说:“家里的两台电脑都被没收了,还有他平时用的照相机啦,摄影机啦,手机啦,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被带走。” *事先就有预感* 对于这次可能出事,杨在今年五月就有预感,他当时就给朋友留言说,“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又想以我教唆证人作伪证为由,陷害我入狱,成为第二个李庄。我近期如果没有在网络上发言就证明我被捕了,请各位关注。”并且留下妻子黄仲琰的手机和家中电话号码。 黄女士对美国之音表示,她现在整天心神不宁,六神无主,但是又投诉无门。她说:“我很着急,很着急,现在我还是想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要带他走?是什么原因要带他走?到现在我都还不清楚,我一整天都是着急想这件事,但是我又不知道去哪里找。” 杨在新律师参与维权工作多年,他的律师资格证曾经在年度审核中不予通过,也曾因为维权而多次遭到殴打与传唤。 * 必须填写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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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精选2011/06/14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line-height: 23.0px; font: 14.0px ‘Heiti SC Light’; color: #7f9140}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line-height: 23.0px; font: 14.0px Helve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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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广 | 倪玉兰夫妇被捕:荷兰外交大臣关注

荷兰外交大臣罗森塔尔计划敦促欧盟向中国当局提起有关中国维权律师倪玉兰及其丈夫被捕的案件。在工党的提问下,罗森塔尔回复:倪玉兰的处境令人担忧。 前维权律师倪玉兰(51岁)于2002年遭北京警方殴打后双腿无法正常行走。今年4月7日,她连同丈夫董继勤失踪。直到4月13日,警方才通知其女儿,倪玉兰和董继勤夫妇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倪玉兰夫妇的律师程海与彭剑致函检察机构,请求检方拒绝批准警方刑事逮捕倪玉兰夫妇的请求,并建议撤消刑事控罪。 倪玉兰的律师程海告诉荷广记者:“5月13日检察院已批准警方逮捕倪玉兰夫妇。我们目前正在于人大代表、倪玉兰夫妇等各方进行磋商,希望能撤销案件。” 程海律师上一次见到倪玉兰是5月18日。他还告诉记者,倪玉兰夫妇目前仍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中,倪玉兰的身体状况不佳,无法走路。 中美法律专家对话 6月8日-9日,中美两国官员及法律专家将在华盛顿进行法律对话。位于香港的“维权网”敦促美国官员借此机会,向中国提出有关维权律师受当局迫害的个案。其中包括倪玉兰、刘士辉、唐荆陵、李双德等4名在押律师,以及 高智晟 、 陈光诚 、 江天勇 等13名被失踪、软禁或骚扰的维权律师。 “维权网”国际部主任夏雷妮说:“中国维权律师被失踪、施暴和消声······让中国政府所谓依法治国的说法大打折扣。与中国政府的‘法制’对话如果连中国政府迫害寻求法制和公正的律师一事都不提,就是对这个法律专家对话的嘲弄。” 申奥成功之后 倪玉兰曾任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法律顾问,后在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北京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之后北京便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区拆迁改造。2002年4月,倪玉兰用相机拍摄邻居家被强行拆除的情形,结果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并遭受殴打,导致其摔断尾骨。最终她因伤情未能得到救治,双腿残疾,无法行走。 2002年11月,倪玉兰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并被取消律师资格。“妨碍公务罪”主要指两条:“在拍摄现场拍照”和“扰乱办公秩序”。而所谓的“扰乱办公秩序”便是在她在警局被殴打时发出痛苦的叫声。 应急避难所 2008年北京奥运结束后,倪玉兰居住的四合院遭强拆,倪玉兰再次被捕,并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2年。 出狱后她与丈夫流落街头,后被西城警方送到御鑫宫宾馆软禁,在被抓捕前,她们居住的房间已被断水断电100余天。 独立制片人何杨将倪玉兰的遭遇拍摄成纪录片《应急避难所》。何杨告诉荷广,2010年6月16日,许多网友自发上北京王府井大街游行,阻止警察非法拘押倪玉兰律师。 Sorry, you need to install flash to see this content. 再次被捕 今年4月7日凌晨,警方以倪玉兰夫妇不支付相关住宿费用,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她们刑拘。 程海、彭剑两名律师于5月6日会见了当事人倪玉兰夫妇。经过交谈,律师们认为警方指控强行入住御鑫宫宾馆不符合事实,因为他们入住是警察办理的手续。而且他们认为围绕住宾馆费用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应依循民事案办理程序,而不能当作刑事案来处理。 5月13日,检察院批准了警方对倪玉兰夫妇的刑事逮捕。倪玉兰的律师程海表示目前正在寻求撤案:“如果磋商成功的话,将会对刑事案件有很大的帮助。” 荷兰担忧 自今年2月份以来,伴随着网络上传播的中国“茉莉花革命”的呼声,许多中国作家、律师、艺术家和维权人士被当局逮捕或骚扰。此前,荷兰外交大臣罗森塔尔曾对中国艺术家艾未未被捕及其现状表示担忧。荷兰经济大臣费尔哈亨上月在访问中国时,也表示中国人权状况明显恶化。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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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胡佳出狱在即 各界人士担心再受监控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即将刑满出狱,其妻子表示因为还有一年被剥夺政治权利,在此期间无法与媒体见面或谈话。多位北京民主人士表示届时将迎接胡佳出狱,香港民间团体呼吁当局善待胡佳。 图片: 香港民间团体声援胡佳。 (网友提供/记者心语) 视频转载:胡佳在入狱前讲诉了一次遭殴打的经历(YouTube网/记者心语)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北京被判刑三年半的胡佳,本月26日将刑满出狱,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因担心胡佳出狱后一家人被软禁,因此两个月前带女儿到深圳,想在那儿定居,房东却遭受压力而要她们提早搬出。曾金燕星期二在推特上表示,她将很快独自回北京。回京后将去监狱再探视一次胡佳并向监狱了解出狱的安排。   曾金燕告诉本台记者:“这是法定的权利,这个月本来就还有一次探视,而且我要给他送衣服什么的,他怎么能穿着囚服在外面跑。” 记者:之后的话,你还会让他在北京你在深圳吗? 曾金燕:我等他回来再说。 曾金燕表示她会26日早上去北京市监狱接丈夫回家,但也有可能当局会先把胡佳送回家,随后胡佳有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无法与媒体见面或谈话,这一年应该是以治疗肝硬化、照顾父母及孩子为主,避免再次被捕。 一批北京民主人士计划前往监狱迎接胡佳。何德普、高洪明及查建国星期二在维权网发表公开信表示将用鲜花、彩球和礼炮去迎接胡佳出狱。   查建国星期二向本台表示:“现在具体举办的地点还没有定,迎接胡佳出狱的一些活动估计北京警方一般是不会同意的,所以我们还没有具体安排,我们只是在网上写这篇文章。” 查建国表示仍有许多政治犯服刑,他们希望刘晓波、王小宁、梁波等良心犯在狱中平安及早日出狱。 何德普也表示:“去监狱门口接他去,迎接胡佳兄弟出狱,这个是民运圈里的惯例,不管是谁,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是为中国促进民主自由事业坐牢的人,我们都要在出狱这一天,去监狱大门口迎接他,祝贺他出狱。” 在胡佳被逮捕后,各界先后发起了声援行动,五十七名人士包括刘晓波、陈子明、王力雄等独立作家,滕彪、李苏滨等维权律师,以及赵达功、刘柠等自由撰稿人,在2008年初曾联合署名发表声明,呼吁北京实践申办奥运时的改善人权承诺,立即释放胡佳。 在胡佳服刑期间,香港各民间团体也多次发起游行请愿活动,要求北京当局尽早释放。如今胡佳虽然即将出狱,但因为还有一年被剥夺政治权利,有团体呼吁北京当局宽容对待胡佳。   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向本台表示:“胡佳出来之后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那可能这一年就会被看住,没有办法出门口。这个也有先例,郑恩宠律师06年放出来之后,他也是剥夺政治权利一年,07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办法出家门,公安那边愿意让他出来一天,只有去教堂才让他出来,其他时间根本就是没有办法出门的。所以我觉得曾金燕和胡佳有可能也会面对同样的情况,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出家门,去外面买菜也有可能被看住。我们一定有跟进的,如果他出来情况是非常的恶劣的话,我们一定会在香港这边发起游行,或者会有一些其他行动来呼吁关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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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邓文初:乌有之乡的法律

邓文初:乌有之乡的法律 标签: 乌有之乡 公诉书 ● 邓文初 茅于轼要“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一些人要把毛泽东恢复成神,一时闹得沸沸扬扬。北京部分左派人士发起“公诉团”,要把茅于轼和辛子陵推上法庭。据说,在乌有之乡的网络签名,也快突破一万了。外地也在成立这样的公诉团,大约人数也不少。本人认真拜读了这份洋洋洒洒数万言的公诉书、呈情表、讨伐状、宣战檄、诛杀令、控诉信、大字报,深感颤栗、深被感动、深受鼓舞,灵魂深处也闹起了文化大革命、法律大革命,于是对照现行宪法与刑法,一声长叹道: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增长,可喜可贺;左派人士的法律水平在倒退,可惜可怜;致人死地的恶毒手段仍泛滥,该改该变;法律解决的提议挺新鲜,努力努力。 乌有之乡终于拿法律说事了,中国见到了希望,见到了光明,宁不欢欣鼓舞?! 乌有之乡拿法律说事,那就拿法律来说事吧。这样,至少有最低限度的共识,在左派与右派之间,以及,在“还原成人”与“恢复成神”之间。因为除了那法律说事这个共识外,已经没有别的共识了。 不过既然要拿法律说事,这里还得善意给左派朋友们提个醒:依据现行法律,你们那个“公诉团”没有申报注册,属于非法团体,得赶紧去登记,免得还没起诉他人,自己先落个非法结社罪名,这是其一; 且你们所谓的“公诉团”使用的是“北京市人民”的头衔,这个大帽子至少要得到全体“北京市人民”的同意(像本人就不同意列名其中),否则,又有盗用他人名义的犯罪嫌疑,赶快改之改之,此其二; 宪法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但那信仰是指合法宗教,“毛泽东思想”虽写入宪法序言,但并未获得的宗教地位,只是执政党的政治指导思想,所以要谈维护信仰,你们也得赶紧去国家宗教事物管理部门申请成立一个“毛泽东一神教”之类的组织,免得又犯了非法组织罪,或者犯了法学家贺卫方在北京大学讲座时提醒过的组织邪教罪。如果你们的申请得不得批准,那也先得动用宪法保障你们的游行示威权利,以及修改宪法的权利,先去争取你们的合法性。此其三; 你们加茅于轼等以汉奸罪名,以及反党、反社会主义罪名,这些罪名已经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取消了,如果实在要以这样的罪名起诉他们,建议你们到咱们邻居朝鲜去,否则,你们自己便是在侮辱、诽谤他人。且有私立法庭、私自解释中国法律与宪法的犯罪嫌疑;茅于轼等固然可以反坐你们的污蔑,执政党也会追究你们的分裂党、拒绝党的领导之罪行,问你一个是何居心?你们担当得起么?此其四。 还得告诉乌有之乡的朋友们的是,你们使用了“公诉”这样的词汇,有欠斟酌。在中国的政权体系与司法体系中,“公诉”权力属于执政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院,如果你们没有得到检察院的授权,擅自使用“公诉”权力,就是对公权力的侵夺,有“篡党夺权”之嫌疑,所以好意请你们赶快取消“公诉”,实在要表达你们的愤怒,可以使用“控诉书”、“冤情书”、“检举信”之类,因为宪法毕竟还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的表达权的,尽管对表达形式有所限制;从法律程序讲,你们非法的“公诉书”也不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实在要坚持你们的谬见,结果可能是被拒绝。不过不要紧,我相信以乌有之乡的巨大舆论制造势力,至少会得到接见与建议,至少还有信访部门一去。不过这里还得善意提醒,如果你们要去信访部门,千万只能一个一个人去,三人成群结队去的话,就又变成了非法上访,聚众滋事或扰乱公共秩序罪了。如果参加签名的都去的话,那又变成了非法游行罪了,小心小心!此其五。 当然,你们的公诉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法律漏洞,看你们签名中间似乎没有法律界人士,也能够原谅;拜读你们的公诉书,我们全中国讲授、学习法律的大学师生们极为悲伤,普法教育已经这么多年了,普法资金投入这么巨大,在咱们天子脚下、首善之区的北京,竟然还有一个叫做“乌有之乡”的法盲社区,这实在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莫大耻辱,是给社会主义国家抹黑,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脸。所以我们全国的法学院师生们准备为乌有之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向司法部门严正抗议,要求立即拨出专项普法款项,送法下“乡”,让“乌有”之乡充分享受社会主义法制的阳光普照,感受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优越性,变“乌有”为“富有”,在法律常识上与我们共同富裕。 我深深同情你们巨大的爱党冲动与深刻的恨官悲愤,需要找到渠道发泄奔流,而这些普法工作看来是缓不济急了,所以这里还给你们提供一个应急办法(真是一片婆心啊,毕竟咱们都是草根嘛)。为了把那些万恶的茅于轼们(包括辛子陵、李锐、还有写《鲜为人知的毛泽东》的那个四川人张戎,写《墓碑》披露大饥荒真相的新华社高级编辑杨继绳、写《毛泽东私人生活》的前保健医生李志绥,写《走下神坛的毛泽东》这样的通俗读物作家叶永烈,以及那个口无遮拦的中学教师袁腾飞等等,当然还包括本人这个“反毛派”)绳之以法,你们赶紧去申请法律援助(免费的),或者聘请维权律师(也是免费的,像北京大学的滕彪博士等,他们一直在为底层提供法律援助),相信你们的请求不会被拒绝。 乌有之乡,行动起来吧!但愿结果不是“乌有”啊。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法制评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122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评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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