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选读

纽约时报|重塑美国死刑制度的案例

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gia)一案是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最离奇的案件之一。该案件于1972年判决,它推翻了这个国家关于死刑的所有法规,同时又没有令死刑成为非法。它的判决是基于宪法对“残酷与不寻常的惩罚”的禁止条例,这个判决甚至令法庭的近距离观察者都感到震惊。死刑似乎无可辩驳。它是美国法律系统的基石之一,深深植根于法律系统创始者的目的、乃至大多数州的立法机构的意愿之中,以及法院(偶尔)强硬的裁定之中。 弗曼案5-4的表决结果反映出惊人的政治分裂:多数派的五人全部是由沃伦最高法院(Warren Court)留任,沃伦主持的最高法院以自由派立场著称;而四名反对者则都是新近由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任命,而尼克松正是通过精心组织的“加强法律与秩序”宣传攻势才得以入主白宫。引人瞩目的是,每位法官都写下了自己关于弗曼的看法,也就是说,此案中不存在共同的主线看法,也不存在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基础。法庭裁决书长达数百页,是这任最高法院截止到那时所做出的最长裁决书。 要解释弗曼案及其复杂性可能很困难,但约翰·杰刑事司法学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的伊万·曼德利(Evan Mandery)却轻松自如地做到了。《疯狂的正义》(A Wild Justice)内容涵盖了长达10年的诉讼过程,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主张废除死刑者们如何以大胆的策略吸引最高法庭注意开始,到70年代中期愤怒的公众回潮与法律的溃败告终。曼德利知道该怎么讲故事,也做了极好的调研工作。他的判断干脆利落,总的来说是公正的,尽管对主张废除死刑者一方带有明显同情。 不过,534页的《疯狂的正义》中没有多少惊喜。曼德利所写的,大部分都只是为一个如今已经家喻户晓的故事增添深度。 对死刑第一次持续的法律攻击由NAACP正当防卫与教育基金(NAACP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al Fund)组织,该组织由一群年轻律师主导,他们认为死刑是一个民权问题,因为被判处死刑者中黑人的比例极高。但只为一个种族辩护,令其免于死刑,似乎显得过于铁石心肠。“我们认为自己有法律与道德上的义务,去为其他客户代言,他们当中许多人都遭受类似不公,”该基金的首席律师安东尼·阿姆斯特丹(Anthony Amsterdam)说。当时有600多名囚犯正在等待死刑执行,该组织向法庭提交了两个重要争议点:有缺陷的程序,以及“正当行为标准的变化”。 有缺陷的程序指的是死刑案件中陪审员过于宽泛的自行决定权,以及缺乏指导的情况。该基金会说,这导致死刑这种不可逆转的刑罚被随意实施。而变化的标准取决于不同的途径,质疑着死刑在政治与法律上神圣不可动摇的地位。这个辩护团体认为,时代变了,观念态度也应当随之改变。美国人已经不再支持鞭刑、烙印和当众绞死。在1958年最高法院的另一桩案子里,大多数法官都同意“‘残酷与不同寻常的惩罚’之标准必须根据正当行为标准的变化决定,该标准标志着成熟社会的进步”。辩护基金会认为,如今,这个变化的标准应当把废除死刑包括在内。 有三名法官显然接受这些理由,他们是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威廉姆·布伦南(William Brennan)和威廉姆·O·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其中布伦南无条件反对死刑,至于道格拉斯,曼德利指出,他喜欢抽象意义上的普通人,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虐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坚决站在另一方的是尼克松任命的四名法官: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Warren Burger),法官哈利·布莱克曼(Harry Blackmun)、刘易斯·鲍威尔(Lewis Powell)与威廉姆·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他们对死刑的想法不一,从布莱克曼的审慎态度到伦奎斯特的强烈支持,但他们都同意,这个问题的权限属于州议会,不应属于联邦法庭。因此弗曼的命运就取决于两个摇摆不定的法官:波特·斯图尔特(Potter Stewart)和拜伦·怀特(Byron White)。 斯图尔特发自内心地反对死刑,怀特则不然。让他俩产生共识的是程序缺陷这一点,尽管两人是基于不同的理由。斯图尔特觉得每个被判处死刑的人背后,都有上百个犯下类似或更糟的罪行的人并未判处死刑。他反对现行死刑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迫使各州选出真正最恶劣的违法者。 怀特则有完全不同的理由。他认为问题在于死刑已经不能起到它最主要的目的——威慑——因为它的威慑力已经不够了。他的逻辑是,要么就处死更多人,要么就干脆废止死刑,二者必择其一。 怀特出人意料地决定加入支持弗曼的、四分五裂的多数一方。曼德利给出的解释至少是十分大胆的。他认为斯图尔特秘密会见了怀特,同意“放弃自己关于反对死刑的道德立场”,以换取怀特的支持。两人都加入多数派,抗议现行体制中有缺陷的程序;同时,假如各州就死刑制定了更新、更好的法律,也可为死刑的回归留出机会。毫无疑问,这一点是本书最惊人的地方。 不幸的是,关于这次会见,曼德利没有引述任何消息源,因为似乎根本就没有消息源。“他们的会谈流逝在历史之中,”他写道,“两人都没有对他们的雇员或其他法官重述过当时的谈话,他们也没有就此接受过采访。不管怎样,他们达成了清晰的共识。”或许他们达成了,或许没有。 弗曼一案的后果是爆发性的。支持死刑的公众急剧增加,新的死刑法提案在各州议会层出不穷。曼德利正确地看到,这股潮流从更大的角度来看,也属于反对最高法院从校车制度到反对堕胎等一系列保守决策的狂潮。但是对暴力犯罪的恐惧肯定在其中发挥了作用,而那些年杀人犯罪率的上升,以及美国人对《猛龙怪客》(Death Wish)和《肮脏的哈里》(Dirty Harry)等自行执法者题材影片的喜好也是一部分原因。 1976年,最高法庭就五个州议会制定的新的死刑法令听取了一系列口头论辩,总称格里格诉佐治亚州案(Greg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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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25名律师发表联合声明 抗议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打死两名粗暴执法城管的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当天下午,中国大陆25名律师发表抗议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联合声明。这是2013年9月14日大陆律师发布中国“保证人权”律师服务团之后,又一次法律界的团体抗议。 维权网报道说,9月25日上午,受到城管暴力殴打,出于正当防卫的沈阳市民夏俊峰被最高法院复核执行死刑。由于从案件一审到最高法院,程序一直存在诸多疑问,激起网民一边倒的谴责。 此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纽伦堡发出声明说,夏俊峰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应判无罪。中国法院对夏俊峰的判决没有任何合法性。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 滕彪等法学专家和网友发出谴责之外,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下午,中国大陆25名律师,发表联合抗议夏俊峰复核执行死刑声明,在声明上签字的北京律师李和平说,在夏俊峰案一、二审、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在证据方面提出了诸多质疑,认为不能排除夏俊峰被城管强制带走以及在执法室内被城管殴打等合理怀疑。李律师说, “我和其他18名律师在一次会议上曾经讨论过夏俊峰的案子,不少律师认为夏俊峰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也有律师认为,最多会判五年徒刑,但是最后的判决是死刑,而且最高法院维持原判,这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 李和平律师说,夏俊峰一案程序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死刑案件证人不出庭、应当出庭的客观证人被限制出庭、旁听席上的证人违法作证等: “我看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准议后,我就在微博上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准夏俊峰死刑,以及他批准湖南吉首违法集资的曾成杰死刑,这就让他成为中国的最大屠夫,我这么说,带着很浓的感情色彩,但是周强的这两个决定非常不公正,违反了民意。” 北京的律师周敦勇也表示,对夏俊峰判处死刑缺乏公正, “官方说,夏俊峰身上的伤很轻微,但是民众认为城管常常粗暴执法,动手打人更是司空见惯,夏俊峰的自我防卫可能过于激烈,但是他在被殴打的情况下,用手中的刀去刺杀城管带有防卫的性质,即使不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在被问及为什么谷开来蓄意投毒杀人却只被判处死缓,而夏俊峰的自我防卫却被判处死刑?周敦勇律师说, “中国古代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在现在还是这样,政治局常委犯了再大的罪,都没有死刑,高官贪污上亿,最多死缓,而平头百姓就不一样了。” 25名律师的联合声明说,他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夏俊峰死刑复核意见书,而且最高法院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必须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另外,他们将继续关注9月27日宣判的王书金故意杀人案及相关的聂树斌案的申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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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25名律师联名抗议夏俊峰复核执行死刑的声明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 2013 年 9 月 25 日上午,受到城管暴力殴打,出于正当防卫的沈阳市民夏俊峰被最高法院复核执行死刑,由于从案件一审到最高法院程序一直存在诸多质问,激起网民一边倒的谴责。 此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纽伦堡发出声明:我在纽伦堡开会。 1 、夏俊峰正当防卫,依法应判无罪。 2 、我的辩护词,你们在法庭上和法庭下都反驳不了,别指望你们的判决有任何合法性。 3 、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 4 、杀害夏俊峰的刽子手,请读读纽伦堡审判。 滕彪等法学专家和网友发出谴责之外,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下午,中国大陆 25 名律师,发表联合抗议夏俊峰复核执行死刑声明,这是 2013 年 9 月 14 日大陆律师发布中国“保证人权”律师服务团之后,又一次法律界的团体抗议。 以下是声明全文: 从 2012 年 9 月 24 日下午开始,网络四处流传夏俊峰明天将执行死刑的“谣言”,多家媒体都接到统一报道口径。今天早上六点,夏俊峰家中,突然有法官敲门向夏俊峰妻子张晶送达死刑执行通知,并安排最后见面,此刻传言成真,但死刑复刻律师至今未得到任何通知。 鉴于夏俊峰案一、二审、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在证据方面提出了诸多质疑,认为不能排除夏俊峰被城管强制带走以及在执法室内被城管殴打的等合理怀疑。该案程序方面同样存在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死刑案件证人不出庭、应当出庭的客观证人被限制出庭、旁听席上的证人违法作证等。 根据 2013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也规定:“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第十五条规定:“未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出现矛盾,不能排除矛盾且无证据印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综合以上法律和事实,我们作为长期关注中国法制和人权进步的律师,现就夏俊峰被死刑复核并立即执行发表以下声明: 1 、抗议最高法院对证据存疑、程序违法案件通过死刑复核并立即执行; 2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夏俊峰死刑复核意见书; 3 、最高法院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必须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贯彻司法公开原则; 4 、我们将继续关注 2013 年 9 月 27 日宣判的王书金故意杀人案及相关的聂树斌案的申诉。 联合声明律师: 1 、李方平 2 、张磊 3 、刘卫国 4 、张科科 5 、余全 6 、王全平 7 、葛永喜 8 、唐吉田 9 、吴镇琦 10 、江天勇 11 、唐天昊 12 、滕彪 13 、赵永林 14 、李春富 15 、陈建刚 16 、陈永苗 17 、刘薇 18 、李和平 19 、范标文 20 、刘伟 21 闻宇 22 、韩庆芳 23 、黎锦晖 24 、吴魁明 25 、常伯阳 签名邮箱 simon2974@gmail.com 电话: 139013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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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流亡藏人橫越歐亞 和平表達自由訴求

(獨媒特約報導) 過去半年,西藏流亡分子仁波雅克(Rinpo Yak)騎著單車,踏遍歐洲十多個國家,向世界傳遞藏民對自由的渴求。正值面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危機的香港,作為旅程的第19站,對仁波而言是檢視西藏自治的機會。仁波在今天(22日)出席由1908書社舉辦的分享會時表示十分關注香港的前景,他呼籲港人不要置身事外,把爭取自由和人權當作別人的事:「只有民選的領袖,政府才會對人民負責。」 戰衣背面:雪山獅子旗和一句口號:「真相是最強武器」 仁波在97年因為幫助派發西藏流亡政府的傳單被追捕,由西藏逃到尼泊爾,再逃到美國,並創業開始新生活。由2000年起,仁波騎著他的單車,橫跨美國44個州,展開「為西藏而騎」的旅程(原名:Round the World Bicycle Trip for Tibet),獨個完成逾8400英哩路程。08北京奧運後,藏民以自焚方式抗議中國政府錯誤政策的次數不斷增加。為了支持西藏境內追求自由的兄弟姊妹,他在今年3月賣掉自己在美國的餐廳,開始歐洲13國「為西藏而騎」,與國際社會分享西藏當下面對的問題。 人民為依歸 走過萬里路程,曾與多國官員接見,仁波說他只帶著一個簡單的訊息:We want simple and free life. How much you can do for Tibet?「一些國家會熱衷支持西藏,一些會鼓勵藏民追求自由,一些則顧慮到與中國的貿易關係而不願會面。」仁波尊重不願接見的政府,並且不感到失望:「每個國家都有追求經濟發展的自由,但不可以犧牲人權,要以尊重人民為依歸。要社會改變並非容易的事,很視乎一個地方的領袖可否真正面人民」。仁波指出,西方國家較能做到這要求,因為選票可以「直接踢走」逆民意而行的領袖。 和平表達訴求 香港正值面對爭取普選的關口:政府遲遲未向港人交代普選方案,繼而有學者提出「佔領中環」,迫使中央回應香港人對選出自己領袖的渴求。曾目睹不同打壓方法的仁波提醒港人,假若真的要佔領中環,和平、非暴力是大前提:「發生暴力和混亂、甚至有人攻擊警方,都是政府願意見到的,因為可以借此行使武力,立刻清場,藉口打壓所有聲音。因此所有參與者必須對自己誠實,和平、冷靜去表達訴求,並對身邊的人負責。 (be honest, clam down and be promised)」 最後,仁波寄語港人珍惜這容許上街爭取民主土壤,即使生活壓力多大,都千萬不要抱著「別人會為你爭取」的態度,「Don’t pretend you don’t see the problem」;同時不要道聽途說,要問自己相信什麼,正如他黃色戰衣背面繡上的一句:「Truth is our only weapon」。仁波將出席明日下午四時至六時,在中文大學伍何曼原樓405室的另一場分享活動,並在本月24日離開香港。 編輯:麥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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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蒋方舟:黑夜中也健步如飞的路

大学四年,我听了无数次讲座和演讲。在所有这些演讲中,听众最多的,当然是那些创业成功者来做的演讲。   演讲结束之后,有三个问题被问得最多:“第一,你觉得你成功的最大因素是什么?第二,你的公司去年的营业额是多少?第三,你们公司现在招人么?麻烦给一个发简历的邮箱吧。”而最有趣的是,所有这些以招聘和广告为目的的演讲,题目中一定包含着“梦想”两个字。   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对“梦想”这个字产生了怀疑。   现在,当我打开电视,听到的最多的词也是梦想。一个又一个年轻人说:“音乐是我的生命,我不能没有它,所以我来了。”意思是:“我想红”。台下的评委问:“你的梦想是什么?”台上的选手说:“唱歌给更多的人听。”意思还是:“我想红。”   成为明星是梦想、成为冠军是梦想,答对五个题目打败了四个人闯了三关也是梦想,甚至上电视三分钟就被速配了一个恋爱伴侣,晕晕乎乎就牵手下台也属于“梦想”。   我们是多容易被词汇迷惑啊。自从有了“成功人士”这个称谓,我们对于“成功”的想象就是“白玉为堂金做马”;自从“梦想”这个词被滥用,它所指代的内容就是“有朝一日,大鸣大放,路人皆知”。   如果马丁·路德·金活在当今中国,他会不会说:“我有一个梦想……不过跟大家都差不多……”   一个月前我去台湾,在大街小巷宣传的,是一部台湾本土电影,叫做《世界第一麦方》,梗概是,做为主角的年轻人有着坎坷的童年,经过不断地打拼奋斗和挫折,终于成为了世界面包冠军。“做最好的厨子”“开计程车也能有很棒的未来哦”这是台湾现在对于年轻人的励志教育。   说实话,我看了之后,那种“大国”的自豪感立刻就涌上心头,壮哉我大陆,台湾果然是个小地方,这种不入流的职业竟然也拿来宣传。   我去台湾见到一个报社的社长,他说他的儿子读了台湾最好的大学——台大,然后去哈佛读了经济,又去伯克利修了EBMA,等到全部的学位修完之后,他的儿子对他说:“爸,我该念的书都念完了,我不欠你的啦,现在,我要去实现我的梦想了。”   按照我们的猜测,他儿子应该去创业了才对,结果,那个年轻人现在成为了一个很优秀的西餐厨师。   我听完这个故事,忙不迭地对报社社长深表同情,他却非常诧异,他说自己为儿子感到非常自豪。   “做世界上最好吃的面包”也能被称之为梦想、高学历的年轻人去做饭、他的父亲很为这种选择骄傲……这种种的命题,我也是经历了很长时间才去消化和理解,才承认:或许这些才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   我清楚地记得毕业那天的场景,偌大的体育馆里坐了好几千人,墙上是巨大的标语:“到基层中去,到祖国需要我们的地方去。”然而,巨大标语下的我们依旧迷茫。读研、出国还是工作?外企、国企还是公务员?高薪还是北京户口?   我想到一个故事,说某人走黑道,点灯一望,始知岔路太多,反不知道何往。所以,不知道瞎走也好,知道了明白也好,就怕知而不清。   这就像先秦的哲学家杨朱,看到村外的路中有很多歧路,歧路中又有歧路,觉得人生如此,结果难过地大哭了起来。   我同意顾城的话:“一个彻底诚实的人是从不面对选择的,那条路永远会清楚无二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和你的憧憬无关,就像你是一颗苹果树,你憧憬结果子,但是你还是诚实地结出苹果一样。”   一个彻底诚实的人,如同黑夜中也健步如飞的人,内心只有一种声音。他人的劝诫、世俗的虚荣、生活的诱惑、权力的胁迫,这些一切都无法入耳入心。当一个人有所追寻时,他只会看到他所追寻的东西。   坚定地成为自己,同时关心他人的命运。学会爱这个世界,但随时准备好与之抗争。这就是我每日对自己说的。 本文来源《作者博客》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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